飚车世界官网下载:如何看待“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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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事件

2011-08-07 21:28

如何看待“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事件

       •洪巧俊

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8月6日晚连夜召开新闻通气会,澄清网络盛传的“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谣言,发帖者蒋某华、蒋某被处以行政处罚。警方称,所谓“特大新闻: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事件,系南昌蒋某华、蒋某父子策划,其中蒋某华等人组织多人上南昌大桥,由蒋某拍下照片,加上事先拟好的文字,上网发帖、传播。 (2011年8月7日中国新闻网)

首先我相信南昌警方的调查,这场“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是谣言,是蒋某华、蒋某父子导演的。但必须厘清一个问题,蒋某华他们又不是要拍电视剧,他们为什么要组织人去演“百人跳桥自杀”这场戏,总不是吃饱了饭撑的?警方认为,蒋某华因对法院工程款纠纷案件判决不服,一直试图以各种方式表达诉求,发泄不满,要求引起各方关注。这才是他们演这场“百人跳桥自杀”的真正目的。

警方对“南昌大桥集体跳桥自杀”事件是十分重视的,8月4日发帖,6日就对造谣惑众的蒋某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召开了新闻通气会。警方同时公告,蒋某已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删除了帖文,并发表道歉声明。这对于当地警方来说,是一个圆满的结果,但对于蒋某华们又是什么结果呢?他们的诉求能得解决吗?

为了了解蒋某华为何对法院工程款纠纷案件判决不服之因,笔者从网络上找到了《特大新闻:南昌大桥数百人要自杀》的帖子,除了现场图片和“还我血汗钱”的标语等,还有如下文字:“南昌大桥数百人跳桥自杀,据现场标语上看是有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徇私枉法引起,有一家地产企业7亿资产被郭兵利益集团瓜分的所剩无几。有一个新闻记者为揭露郭兵利益团伙的枉法真相遭陷害无故坐牢几年害得倾家荡产,还有300多农民工7年几千万农民工工资诉讼5年无果,听说被郭兵利益团伙收受了对方100万造成的,还有几家据说都是有江西高院郭兵为首的利益集团钱权交易、徇私枉法所致的。”

那么,帖文中讲的是不是事实?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去调查核实,如果郭兵没有受贿、绚私枉法,就要还他一个清白。这300多农民的千元工资是不是还拖欠,如果是,显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再就是新闻记者为揭露枉法真相遭陷害,这个真相应该揭开,让民众了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是不是遭陷害?

我们不妨想想,蒋某华们为何要策划“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事件,在我看来,他们是一种无奈的举措,打官司无果,上访不是渠道淤塞就是看不到希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有导演“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这样的事件来引起社会的关注。应该说,缺失话语权的弱势群体才会绞尽脑汁这样做,但用这种极端方式获得话语权,却是一种悲哀。

记得有一篇文章叫《民间策划高手》,讲的是陕西西安肖道成为人策划的成功案例:一个农民因妻子7年前出车祸瘫痪,法院判肇事司机赔款4.8万元,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执行,两口子几近讨口为生。求助媒体和有关部门,效果甚微。肖道成出了一个主意,让男人拖着瘫痪的妻子沿街叫卖判决书,称按判决金额一半收钱。此招一出,媒体哪能不接招,轰动效应非常好,有关部门哪能不过问?另一案例是肖道成组织过“民工没钱回家,住在公厕里等工钱”之类的讨薪行动。他说,要引起人们重视,必须要有新鲜的招。这些年来,弱势群体讨薪、诉求,往往会策划一些招数,导演一些事件,目的就是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有的事件却让人恐怖,比如自焚、爬塔吊等。他们为什么要做这些“自残”的“恐怖”动作?难道不都是被逼出来的?其实每一个“自残”“恐怖”动作都是弱势群体的伤心史和屈辱史。

一个法治社会应当为公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充足的表达渠道,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正规渠道不通,必然偏方显灵,采取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南昌大桥数百人自杀”成功赚取了公众的眼球和有关部门的关注,但如果他们的诉求仍然遥遥无期,得不到解决,他们将又会导演出什么事件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