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秋去世:[第一章第—节、婚姻概说(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7:50:28

第一章

佛教的婚姻观

于诸惑业及魔境,世间道中得解脱;

犹如莲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

  

佛陀对出家僧尼的教诫,带有禁欲、出世的色彩,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但这仅是佛法的一个重要部分,而非全部。这自与当时印度的历史条件和社会风气有关,因为佛陀降生的时代,印度偏重出世间的修行风气很浓厚,梵行者(断欲修行者)甚多,社会上普遍推崇、赞叹清净苦修。故当时修行者的根性,以声闻乘(出家僧尼)当机,所以佛陀在《阿含经》等原始佛典中多有呵斥男女色欲、赞叹出世修行的言教。但佛陀出世的本怀,还是为了说包含一切的大乘佛法(菩萨乘)。佛陀的基本立场,并非是厌离人生、否定人生价值,而是教导人们从做好人的基础上,不断地向上,直到最后园满成佛。

 

第—节、婚姻概说

一、婚姻的一般定义

 

婚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现在社会的共识,婚姻的一般定义是:婚姻,是指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并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是人们为满足两性生理、物质和精神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选择。

婚姻定义包含了三个要素,即:

(一)   婚姻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

(二)   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内容是性和经济的权利和义务;

(三)   夫妻和他们的子女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团体;婚姻是家庭的产生基础,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结果。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家庭与婚姻,它完成了许多的功能,诸如由合作分工而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与安全感、种族繁衍与性需要的满足、子女的教育与社会化、个人获得情感、心理上的归属感与寄托等等。

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历史的现象。它并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体现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以我国《婚姻法》为例,它规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第一,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从出生到婚嫁,另组家庭,“家”是生命的延续,是个人身心调和、价值观念养成的基础,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世界各民族及东西方宗教,都强调婚姻的神圣性,家庭的稳定性。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五伦”、“十义”,其内容仅家庭关系即占半数以上;印度婆罗门[1]虽一生的修行,但仍以居家期最长,强调家庭责任,家庭祭礼从出生到老死;犹太教的“摩西十诫”:教导人民“要孝顺父母”、“不邪淫人妻、偷恋人夫”等;佛教也很重视家庭关系,因此在《善生经》、《大宝积经》、《优婆塞戒经》等诸经典中,均有佛陀教导信众如何实践家庭伦理的记载。

现代人间佛教所提倡的,也正是以佛陀的人本精神,从自己家庭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家居生活等做起,健全家庭,建设人间净土。

 

二、婚姻是人乘佛教的基础

 

何为人乘佛教?

人乘佛教是“五乘佛法”的重要部分,它主要教导人们:如何度过合理人生,以及获得现世安乐幸福,并在来世再生为人的道理及方法。

这里简介一下“五乘佛法”的内容。

释迦牟尼佛一生讲经四十九年,说法三千余会,内容涉及社会人生的诸多问题和各家学说。佛所说的全部法从内容上可分为“五乘佛法”或“三士道”。

“五乘佛法”即∶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乘”是运载之义,指能乘载众生,运至彼岸者的交通工具。“五乘佛法”即:

 

1、人乘法——以归依佛法僧三宝[2]和守五戒[3]为乘,脱离四趣(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生于人道,故名人乘;

2、天乘法——讲如何提升生命,生于天堂长享快乐之法;

3、声闻乘法——讲个人如何超出生死,获得永恒幸福(涅槃)的“四谛法”[4];

4、缘觉乘法——讲个人如何更彻底地超出生死、达到涅槃的“十二因缘”[5]法;

5、菩萨乘法——讲普度众生共出生死、达到最彻底的永恒幸福和园满、无限自由之法。

 

五乘法形成一阶梯结构,下乘法为登上上乘法的必然台阶。五乘佛法犹如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博士生,次第而上。

“三士道”,即∶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第一类“下士”,是不希求解脱世间轮回的痛苦,只求今生或后世的利乐,又称之为“人天乘”;

第二类“中士”,此种人着重追求个人解脱,以求脱离世间流转轮回之苦,称之为“声闻、缘觉乘”;

第三类“上士”,不仅自求解脱,并愿普渡众生,故又称之为“菩萨乘”。

 

同此,修习次第也可分为三道,即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从原始佛教的《阿含经》等教典看,佛陀对人们过好家庭伦理生活十分重视,他对人伦政道的关心,对民众生活的洞悉,及有关过好世俗生活,都有详尽的教诫。他不仅是一位教导人们了生脱死、追求真理的宗教导师,还是一位善于教导人过好世俗生活的生活导师。

“人乘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以过好物质生活、伦理生活,做好人、受持五戒等。“人乘法”无疑是佛陀教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多与婆罗门教、儒道诸家及基督教有关说法相通相近,虽然是世间法,却是出世间法的基础。犹如建造高楼,须先打好地基,世间法之基础不稳固,凭什么出得世间?连人都做不好,谈何成佛?



[1] 注释】婆罗门,意译净行、梵行、梵志、承习。印度四姓中,最上位之僧侣、学者阶级。为古印度一切知识之垄断者,自认为印度社会之最胜种姓。

[2] 注释】三归依——即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3] 注释】五戒者,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4] 注释】四谛法又名四圣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是说明人生多苦的真理,苦是现实宇宙人生的真相;集谛的集是集起的意思,是说明人生的痛苦是怎样来的真理,人生的痛苦是由于凡夫自身的愚痴无明,去造作种种的不善业,结果才会招集种种的痛苦;灭谛是说明涅槃境界才是多苦的人生最理想最究竟的归宿的真理,涅槃是常住、安乐、寂静的境界;道谛是说明人要修道才能证得涅槃的真理。 

[5] 注释】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是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十二因缘是无明(贪嗔痴等烦恼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诸业)、识(业识投胎)、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儿长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触(出胎与外境接触)、受(与外境接触生起苦乐的感受)、爱(对境生爱欲)、取(追求造作)、有(成业因能招感未来果报)、生(再受未来五蕴身)、老死(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业、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复始,至于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