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中医院第一门诊部:多伦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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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民政局反腐倡廉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0-11-01〗〖作者:〗〖字体:大中小〗〖背景色:〗〖打印本稿〗〖关闭〗
我局在县委、政府、纪委的领导下,恪守“依法、廉洁、公正、为民”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执政能力、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战略性位置来抓,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就。全局上下形成了“思廉崇廉、拒腐防腐”的良好氛围,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和谐局面。
一、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加强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论述深刻,语重心长,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推动全党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推进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作风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往往是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因素。”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是推进民政工作的现实要求。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下,民政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领导班子必须保持一种良好精神状况和思想作风,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不辱使命,带领干部职工努力开拓新局面。是实施凝聚力工程的客观要求。建设队伍、推进事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的作风好,其在干部职工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只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才能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以党内和谐促进单位和谐。只有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入手,才能营造扶正祛邪的浓厚氛围,产生扬善抑恶的重要作用。领导干部有良好的作风,才能形成共建和谐系统、和谐单位的强大力量。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民政中心,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进一步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心齐业兴的良好局面,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认真贯彻自治区、盟、县委全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多伦科学发展。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贫困大学生救助、优抚安置、危房改造、救灾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十禁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为反腐倡廉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系统中要着力倡导团结一致、务实重干的良好风气,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凡事换位思考、坦诚相见,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引导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争做团结的表率、实干的表率、廉洁的表率。
(二)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行政行为。开展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村委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五保供养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以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治理和纠正民政系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组织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充分展示民政系统行风水平,努力实现行风建设新跨越。
四、积极探索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源头防腐力度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落实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等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款公国(境)、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各种庆典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民政资金划拔原则、标准,细化程序和监督检查办法,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今年,要加大对民政资金的监控力度。民政资金是高压线,动不得,挪不得,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发放台账、专帐必须规范,重点对城乡低保审批、救灾款物发放、医疗救助审批、婚姻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等工作的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各乡镇办民政系统领导要严格把关,并切实做好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民政资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使党和政府的政策阳光惠及困难群众。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在传统的公示栏、公告等公开形式基础上,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着力把局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查询政策文件、了解办事流程、发布公示公告、表达意见诉求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努力打造“阳光民政”。
(四)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推进村务公开牵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试点。探索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五)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苦干准则》学习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苦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重点抓好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场所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严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