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衍隽女友孙映宁图片:海南省财政厅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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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22 15:18:39    字体:【大中小】

2009年是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施办法》各项任务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自己负责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我厅按照《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琼办发[2009]7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我厅相关牵头工作任务,狠抓源头治腐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1.目前,省级政府预算主要收支已按“款”级科目列示,向人大报送审批的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民生规划向社会公开。为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省编制了《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正式向社会公布海南5年内重点发展的七大民生工程。这七大民生工程涉及教育、就业、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27个,5年内共需资金452亿元。
3.试行预算编制听证制度。在编制200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时,省级财政选取涉及重大民生项目安排的卫生、教育、农业、国土等四个部门本级所有项目支出预算试行听证,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经专家等提前介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了对预算编制的监督。
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前告知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2009年省级预算安排情况,我厅编制《2009年省本级预算安排补助市县情况表》下发市县,表中分部门、项目、资金来源,并告知具体金额,便于市县根据省级补助情况,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1.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是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一律不准使用。在账户设置上除基本户、党费户、工会经费户以及有明确规定确实需要开设的外,不再批准预算单位新开银行账户,逐步将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二是清理撤销各种财政收支过渡账户,在财政收入方面大力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通过电子申报、银行扣款的方式将税收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特设专户的管理,尽量减少财政专户的开设,资金尽可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海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琼府办〔2006〕29号)的部署,目前省本级除部分驻市县单位外,其余单位都已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9年将拆分、新增的15家预算单位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基本达到了财政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截止目前所有市县都已经全部实施改革,有的市县还延伸到了乡镇一级。
3.实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经省政府批准,2009年由我厅牵头,启动我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一卡通”改革就是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由财政部门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账户。实施“一卡通”改革,通过“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方式和建立全省统一的“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做到资金管理和发放规范、高效、透明,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能有效减少行政干预,有效遏制滞留、挪用、贪污、抵扣惠民资金,伪造名册吃空饷、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国家惠民政策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2009年我省先在万宁、琼中、澄迈三个市县进行改革试点,2010年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实施。截止11月底,三个试点市县已经累计采集211,883个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发放“一卡通”存折47,328本,发放金额255万元,试点改革稳步推进。
(三)加强公务接待、会议费等管理,建立完善定点接待制度,推行公务卡制度
1.为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今年2月我厅会同省监察厅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行[2008]603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行[2009]248号),正式全面推行我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
2.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制定控制省级党政机关出国费、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综合办公经费的具体方案,全面推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此外,我厅还与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贯彻落实的通知》,对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2008年4月,省本级按照“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模式正式启动公务卡改革。经过近一年的推广应用,截止2009年11月底,省本级除部分驻市县单位外,其余单位已全部实施改革,累计发卡近20,000张,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3千多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改革实效。市县根据改革要求,已全部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全省市县将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
(四)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监管制度
1.对2009年公布实施的三个资产管理办法和一个资产配置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查找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流程和方法。一是资产配置方面,确定了资产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程序和方法。调整修改政府采购系统,通过系统自动控制,实现单位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要求政府协议采购中资产购置的最高价不得高于资产配置标准,将资产配置标准切实落实到政府采购中。二是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方面,与省产权交易所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强化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公开交易。2009年,省本级所有资产交易全部在海南产权所公开交易,截至9月底,完成资产交易量23501多万元,超出评估价1981万元。
2.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2009年,我厅以财政部35号、36号令为依据,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对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逐条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应该受到的处罚。印发了《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国有资产收入管理问题的通知》,对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等具体操作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标准。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琼府办[2007]13号)的规定,组织做好市县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步实施方案的审核及批复工作。针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统一意见和办法。向省政府上报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专题汇报材料。
(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1.加快推进市县非税收入实行POS刷卡电子化收缴改革。截止到2009年8月30日,全省共有197家执收部门(单位)安装了727台POS机,通过POS刷卡交易65.39万次,收缴非税收入5.66亿元。
2.为深化预算透明工作,逐步将我省审批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纳入预算管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等3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项政府性基金由目前的预算外管理转为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3亿元。
3.试行实施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完全脱钩改革。为了从源头上避免乱收费、乱罚款,解决收支挂钩和按收入进度核拨支出所造成的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从2010年1月1日年起,试行将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完全脱钩,实施收支脱钩改革的部门(单位)的支出预算不再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挂钩,而是根据部门(单位)开展正常工作、履行职能的需要从经费拨款中核拨支出,真正实现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监督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009年5月起在全省开展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
(七)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1.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逐步实行采购程式化、标准化。2009年我厅对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委派的省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网上审核政府采购计划。
2.建立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代理机构规范高效地组织采购。我厅起草了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制定具体指标对其代理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建立合理的代理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3.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提高评定质量。一是对现有的专家库进行清理、归类,将不符合要求的专家清理出政府采购的市场。二是扩大专家库的规模,采取自荐、单位推荐和在报纸、网络上公开征集等各种方式,不断充实专家库。
4.关于针对制度缺失的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重点研究制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以及供应商管理、健全质疑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一是研究制定《海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其他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政府采购配套办法和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原则细化、具体化,制定了单一来源管理办法等,增强政府采购可操作性,规范采购行为。
5.理顺集中采购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采购效率的深层次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体制机制工作,积极反映与沟通,争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理顺集中采购体制,建立既符合政府采购法又实现“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深层次问题。
(八)深入开展权力搜索工作,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根据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开展了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即在对各单位各岗位所行使的权力进行梳理,了解行使权力的种类基础上,掌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权力行使流程进行描述,并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制度规范执行意识。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各处室对本部门的各项权力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清理,认真分析了权力运行状况,对权力进行梳理,制定运行流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用权、科学用权。
(九)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执法和效能监察
1.制定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工作方案》,并将相关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厅党组纪检组与国库处、监督检查处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赴全省19个市县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查出了一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强整改。
2.制定了《海南省财政厅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将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成果、出成效。
(十) 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绩效
2009年我厅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基本做到资金拨付到哪里,专项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就到哪里,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堵塞了财政资金管理漏洞,也为防治腐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开展党政机关私设“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情况进行专项治理。6-8月份,全省5059家单位分两次开展了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面达100%,查出“小金库”245个,涉及违规资金4,198.53万元。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我厅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成84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377人,对全省956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共发现131家部门单位设立“小金库”131个,涉及违规金额3,024.64万元。
2.加强重点专项资金检查。2009年,我厅继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基本做到“资金拨付到哪,检查跟踪就到哪”,先后开展了社保基金、扶贫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农民直补等惠农补贴及扶贫资金等重点资金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成立绩效评价处,专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对海南省“乡镇医院改造”项目2004至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对三亚、文昌、临高三市县2008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财政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我厅将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按照财政工作“三个转变”、“三促三保”的总体要求,按照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构建完善一个“体系”、确保两个“安全”,坚持三个“贯穿于”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厅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财政部门党的建设。一方面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重要决议和重要讲话,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把全会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对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两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一是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分析,切实进行整改;二是要在财政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开展一次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三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和推行财政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制。
(三)大力推进财政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建设监督制约财政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认真汲取本单位、本地区以及财政系统出现问题的教训,加大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力度,对我厅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找出风险点,实行监督定位,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制度,按章办事。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健全公开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抓好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着重解决“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的问题。其中,预算编制方面,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深入推进绩效评价改革,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挂钩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强转移支付合理性。预算执行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实施“一卡通”改革,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政府采购方面,改进和完善协议供货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效率。会计核算方面,统一规范会计核算业务工作,推行会计专业化分工模式,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资产管理方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配置、处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金财工程方面,以改进和规范业务模式为重点,统筹推进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财政监督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网络化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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