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草最新华人在线:《大堰河,我的保姆》是对学生进行仇恨教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3:33:32

 

一 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大堰河,我的保姆》是中学教材的重要篇目,对成长期的青少年的情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当我对这首诗进行质疑时,有一个网友坚决捍卫说,他每次读到这首诗,都会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首诗有数量庞大的读者,不会每个人都如此善感,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有相似的诵读记忆。这首诗,在学生们进行学习的黄金阶段,谈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在诗歌里,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安排,根据教案的设置,明确地引导着学生们的爱与恨,读完这首诗,学生们知道了诗歌里的诗人到底爱谁,又到底恨谁。这首诗的爱与恨如此鲜明,学生们确实不用动脑子就能看出来:恨父母,爱保姆。

学生们在诗歌的强烈节奏的引导下,在教师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节奏的影响下,感受到了诗人对“大堰河”的爱和对“生父母”的恨。学生们并没有机会进一步地去想问题:为什么爱?为什么恨?他们同样没有机会去辨别: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什么才是真正的恨?

作为一首气势磅礴的诗歌,《大堰河,我的保姆》有自己特殊的节奏,读者一味沉浸在诗歌的气氛里,很容易被感染,并且不假思索地爱着诗人的爱,恨着诗人的恨。尤其是在中学的课堂里,我们的教育理念,是同质化教育,不是差异化教育,不鼓励学生们自己进行独立思考,更不会在课堂里鼓励学生思考问题,提出问题,争论问题,解决问题。在课堂里,提问的是教师,给定标准答案的也是教师,一切都在教师高高在上的掌控之中。这样长期训练之下,中学生的脑袋就变成了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的——“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我搜集并拜读了几份有名的教案,有特级教师的精心设计,有名师公开课的教学实录。这些教案,手法丰富,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多样,貌似很丰富很热闹,但是教师们对这首诗理解和他们所遵循的核心教学思想,跟我二十多年前上中学时听到的没有什么差别:

……通过分析人物形象,理清诗人情感发展的脉络,体验诗人对劳动人民真挚、热烈的感情以及对旧世界的仇恨和诅咒。[1]                                                                   

这是长期以来中学教师对诗歌的标准化理解。教材编写大纲这样规定,教材编写者这样引导,教师参考书这样表达,教室里的学生这样闷头听着。

对一首诗的理解,限定在标准答案上,这是大陆中小学语文教科书的最重要理念之一。

教材编写者对这首诗的解释:对劳动人民的爱和对旧世界的恨。

这种“爱与恨”的绝然对立的情感,直白明了,简单而粗暴。劳动人民是谁?大堰河——我的保姆。旧世界是谁?我父母——地主阶级。对这个“旧世界”的描述,几十年来基本保持不变。

我们的世界观把整个世界、万事万物、人类社会、一草一木,都“一分为二”,劈成两半:“新”与“旧”,“好”与“坏”,“爱”与“恨”,“白”与“黑”。这种粗暴的世界观教导我们,世界是二元世界,非此即彼,非错即对。我们理解世界,变成了简单而愚钝的二元选择游戏——在中小学的语文测试和考试卷上,这种“是非”判断题占了很大的比例。文字和文学的丰富性,在这种训练下,变得淡而无味,简单无趣——你的立场只能站在这一边,或者那一边。你要么是好人,好么是坏人。你不是勤劳勇敢的贫下中农,就是好吃懒做的地主阶级。在这个被劈成两半的世界里,我们理解问题的态度变得简单起来:对待“新的”和“好的”事物,正确情感是“爱”;对待“旧的”和“坏”的事物,正确的态度是“恨”。

劳动人民是“新的”,“好的”,“大堰河”也是“新的”和“好的”,值得诗人去爱,也要求读者去表达同样的情感。“我父母”代表了“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对他们的正确情感是恨,我们读者也要跟着去鄙视父母。从阶级立场出发,而不从具体人性出发,是这种简单化思维的基本逻辑。这首诗在开头段落,就明确地告诉了读者:“我父母”是地主阶级,“大堰河”是劳动人民。因此,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很正确,爱自己的保姆很正确。这种正确性,似乎不证自明。

然而,没有一名教师告诉学生们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一个儿子对亲生父母如此仇恨,同时对自己的保姆这么热爱?有没有人敢于质疑诗里的这种爱与恨是否符合逻辑,是不是真实情感的体现?有没有人想过,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去爱?又为什么会这样去恨? 这首诗道理浅显,鲜明,核心思想就是一个“爱与恨”的问题,但是,我们最需要的却是去思考这种“爱与恨”的可能性、真实性、合理性。在思考一个基本的人生问题时,人们最有效的做法,就是以己度人,将心比心,从自己做起,从对自己的兄弟姐妹父亲母亲的关系思考起。如果我是一名语文教师,我在要求学生预习课文时,会首先提这个问题:假设同学们家里都有个保姆或者钟点工,你们的父母是双职工,一大早就上班了,很晚才下班回家。你们家的保姆给你们家干家务活,在你小时候还带过你,上学放学接送你。对于她们这种劳动,你们家给她们按时支付工资。你们好好思考一下,你们会爱上这个保姆,而仇恨自己的父母吗?如果有小时候在保姆家寄养过,或者在外婆家、在其他亲戚家寄养过的同学,也可以用亲身经历来举例说明,更加深入地对比诗人的情感和自己的情感,两者之间的差别和相似点在哪里?

 在这首诗里,“我”不爱富有的生父母的家,而爱贫穷的大堰河的家;“我”不爱自己的生父母,我爱保姆。这种爱,通过课堂教学的强迫性理解,让先生们都仿佛明白了,爱就是这样表达的:一种正确的爱,就是对先进阶级、正确人物的爱。爱“大堰河”,不仅情感正确,政治也正确。反之,恨一个落后阶级,政治正确的同时情感也正确——即使这被憎恨者是你的亲生父母。

课堂标准化灌输的长期教育,永远千篇一律的强迫性理解,让学生们对这首诗充满了习惯性的情感。学生们爱着诗人的保姆,恨着诗人的父母。他们身体里,已经被强行植入了一个隐秘的情感开关。在长期的训练之下,一旦被接通电源,立即就会感动莫名,泪流满面。

一个人,他在诗里表达如此仇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同时热爱自己的保姆的情感,这不是一种普通人的、正常的情感,而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超现实的情感——婉转一点,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革命的情感,但绝不是正常的、合理的情感。诗歌这样写,有它自己的思想和时代背景,也有它的似乎合理的逻辑基础。然而,我们作为具体的读者,是不是必须按照标准答案去理解?

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现代人,面对这种超乎寻常的重大问题,首先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爱保姆?为什么恨父母?

这种情感是合理的吗?是真实的吗?如果合理真实,又是为什么?

但学生们不敢问,在课堂上,语文教师也不给他们提问的机会。

在课堂上,语文教师喜欢掌控全局,就像全知全能的上帝一样,把绝对真理灌输给学生。语文教师从教学手段的运用上,可能预设好几个掌控和引导学生们学习的几个步骤。他们会假装反问,会提出对课文的质疑,让学生回答。学生们都知道,这时候最好保持沉默,不说不动,不要过分积极,以免自取其辱。跟标准答案相冲突的问题,往往会遭到教师的批评。提问者会在同学们嘲讽的目光中,惶惶然,讪讪然,站也不是,坐也不得,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语文教师掌握着终极真理,他们的微笑和严肃泾渭分明,他们的权威不容置疑。一个中学生只需要倾听,不必亲自思考,也缺少相应的思考能力。学生们必须摆脱自己偶尔生出的一丝怀疑精神,虚心接受,让自己成为一只肥肥美美的填鸭。

宽容点的教师,可能会有耐心倾听不同的意见,然后说,你的看法很新鲜,不过,这种看法是错的。考试时,你这样回答,就会被打叉。在我们这个一考定终身的社会里,这种错误会让你遗恨终生。标准答案,既限制了老师的思维,也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考试只要标准答案,不要个人理解。

作为一个曾经只懂得标准答案,对课文的理解如磕头虫般诚惶诚恐的前中学生,我在拥有长达二十年的专业阅读经验后,每次回想起《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内心里总会涌起越来越强烈的疑问:一个社会里的正常人,会这样强烈地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吗?会这样全身心地热爱一个保姆吗?诗人在牢狱里,看着雪花飘过窗口,想到了人世的艰难,首先回忆起的,是一个曾经哺乳过自己的保姆,而不是从小供养他生活使费和教育资金的亲生父母。这是极其不寻常的、不正常的、也是令人震惊的超级情感体验。

为什么没有人对这种情感提出质疑?诗人的情感为什么会这样特别?他到底是从何种角度来爱一个保姆?又为什么如此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这种爱与恨,是从具体的经验和情感出发的,还是从抽象的思想和观念出发?

在诗歌里,爱保姆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明确。“我”是“吃了大堰河的乳汁长大的/大堰河的儿子”,我得到“大堰河”的关爱,她才是“我”真正的母亲。传统概念下的“母亲”——血缘维系的唯一性的生母,她的丰富性特征,被诗人简化为两种物质:“乳汁”,“爱”。

确实,“乳汁”和“爱”包含在“母亲”的各种基本属性里,然而却不能替换其他所有的条件。因此,正推合乎逻辑,反推,却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我们能说,凡是母亲都有乳汁和爱;却不能说,凡有乳汁和爱的人都是母亲。作为一个真正的母亲,一个生母,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唯一性的条件:血缘关系。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血缘”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诗人没有特别提及,因为这是不可替代、不能推翻的具有唯一性的关系。诗人聪明地避开了对“血缘”的讨论,把亲情限定在“乳汁”这个次要条件下,从而把“母亲”的概念挤压并且缩小了,削足适靴,硬把“母亲”塞进保姆的套子里去。这样,“大堰河”就有了做“母亲”的充分必要条件:哺乳者即母亲。从而,本来是具体的“母亲”的概念,被抽象化了。在“母亲”这个字符(能指,Signifiers)底下的这个生母本人(所指,Referent),成为一个可以滑动的、可以被抽取的、能够被替代的对象物。“母亲”这个字符是一个纸盒,里面可以装不同的东西。可以是水果、蔬菜,也可以是餐巾纸和杂物。“我”的“生母”可以被“大堰河”替换,也可以被“大叶荷”替换,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被一头奶牛和一头母狼替代——童话里的狼孩的故事,就是生动的例子。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的作品《幽灵公主》里,行走如飞的公主,也跟狼建立了亲密的母女关系。为了母狼的安全,在跟人类战斗时,幽灵公主随时做好了为了保护母狼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准备。这种关系建立起来的关键纽带,都是“乳汁”和“抚养”。这个逻辑,强力地证明了,“有奶便是娘”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打趣,而是一种现实。

抽象的养母替换掉了具体的生母,是“大堰河”这个革命抒情时代最重要的文学修辞手法,也是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文学相拥而生的终极秘密之一。通过这种替换,生母的血缘关系不再居主导地位,一个人就可以随意更换自己的血亲,既可以换成保姆,也可以替换成一块抹布,一口水井,一块馒头,一片土地,这样的分层滑动式抽屉文学概念的诞生,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概念的冉冉升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乳汁”作为这个“母亲”概念幸存的唯一尺度,于是继续进行替换,并且可以变成其他更有趣的东西。例如一碗水(典型的隐喻:喝水不忘挖井人)、一个馒头、一只母羊、一头驴……等等,这些物件,一旦被魔咒附体,都可以把任何符合阶级属性的“陌生人”成功地变成“母亲”。这样一来,乳汁——养育之恩——的魔力就凌驾于一切其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上。

社会上有一种罪恶的乞丐团伙,他们会把盗来的儿童残忍地弄残废,然后把他们派出去乞讨。这些残废的孩子,虽然挨骂挨打,而且乞讨来的所有钱粮都要上交给乞丐头目,只能得到一点点果腹的食物,但他们在长期恐吓和训练下,接受和默认了这种现实和名义上的“父子”关系。这种长期的胁迫之下而产生的依恋和爱慕心理,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绑匪在绑架人质,威胁他们的生病并且折磨他们之后,达到了目的后把这些人质释放。心理学家惊讶地发现,这些人质不仅没有憎恨绑匪,反而对他们充满了感激之情:绑匪不仅没有杀害他们,还给他们喝水让他们吃面包。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乳汁”作为一种粮食,可以轻松地替换成面包、开水等食物,而且照样可以达到“乳汁”的功效,从而把一个人质,成功地变成自己的“孩子”。可以想象,这个被乞丐犯罪团伙的头目伤害致残的孩子如果会写诗,他也会充满热情地歌颂自己的“养父”——罪大恶极的人贩头目。

而在一个极权国家里,臣民和帝王的关系,也同样可以如法炮制地进行替换。在长期愚化训练之下的臣民,会把皇帝尊为父亲,把皇后尊为母亲。他们是万民的父母。延伸开来,地方的官僚,例如清朝的知府、县令等,会被称为“父母官”,而且这种称呼一直延伸到了现在——皇帝和父母官,都会赐予臣民们“粮食”——臣民们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些粮食其实是他们自己劳动生产的,是他们用汗水浇灌之后从田地里长出来的,而不是皇帝和父母官赐予而从空气中冒出来的。皇帝和父母官们只不过把这些粮食剥夺了,占有了大部分之后,再分发一小部分给臣民们。他们故意颠倒了这种关系,而把臣民们的真实情感能力阉割掉,让他们只剩下一种抽象的感恩:谢主隆恩。青天大人。这些粮食,也是一种“乳汁”,有效地把皇帝、父母官和臣民的关系,改造成“父子”关系。从母系的角度出发,则是“母子”关系。杨贵妃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女,也用同样的“隆恩”代替了“乳汁”,收养了岁数比她大十六岁的边鄙胡虏、一脸横肉的安禄山为干儿子。安禄山如果有才,说不定也会写一首《杨贵妃,我的干娘》之类的颂歌来向皇后谄媚,而鄙视自己无名无姓的亲娘了。或者,干脆花钱买诗,让那个每天醉醺醺的家伙李太白代工炮制一点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之类的香语艳句。

这种逻辑继续推演,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把“母亲”升华为“大地”、“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可以在方便时随心所欲地互相替换。这样,更加抽象的“母亲”,就跃升为一种国家意志,而使得所有的人,都变成“子民”。“母亲”具有了居高临下的地位,既可以降福、关怀“子民”,也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收回“一碗水”、“一个面包”和“一口乳汁”,剥夺后者的“子民”资格。进一步地说,一旦有谁跟国家的“母亲”联姻,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全体“子民”的父亲了。

父亲,在这个意义上,变成了至高无上的“祭司”,从而拥有了随意行使暴力的权力。从具体的家庭而向抽象的国家引申,是几乎所有中央集权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统治阶级的核心秘密。时至今日,北朝鲜仍然把金正日比作太阳,把他的夫人比作月亮。这是具体的个人,通过意识形态的有效转化,升华为抽象权力象征的典型例子。这种“母亲”与“国家”的复杂转喻,具有无穷的魅力。很多人可以不爱自己的生母,却会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所激动,读诗而涕下,为了这个“母亲”而产生献身的冲动。而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是文学/政治学的新修辞魔法长期训练的结果。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我”即使是在牢狱里,睹雪思亲时,想到的也不是自己的血缘上的亲生母亲,而是曾经哺乳过“我”的保姆——大堰河。这种情感非常特别,仔细分析起来,不仅仅是一种亲情,还有一种牺牲的壮烈情怀。

 “大堰河”就不仅仅是保姆的名字,而变成了大地的象征。

诗人在这首诗里,通过反复咏叹,其最后的情感仍然是归于“大堰河”,归于大雪飘扬的“苦难”大地。在诗歌的最后,“大堰河”与“大地”完整地融合在一起。诗人歌颂苦难的“大堰河”,就是歌颂苦难的“大地”。从来词语学的角度来看,大地→母亲→祖国的多重转换,暗示着一个超越具体情感的象征,已经凌驾于我们之上。这个巨大的象征,就是祖国→母亲。

 

二   母亲与河的双重转喻

“大堰河”是诗人小时候一个保姆的名字“大叶荷”的谐音,而不是特指某一条具体的河。这个农妇没有自己的名字,诗人就用她出生的村庄“大叶荷”作为她的名字。

这个知识,语文教师都知道。

然而,为什么诗人不用真实的村庄名“大叶荷”,而改成了“大堰河”呢?诗人这么做,肯定是反复斟酌之后的选择。

从追求真实情感的角度来看,“大叶荷”不仅真实,而且质朴。一个朴素的、情感真挚的诗人,可能会直接采用“大叶荷”这个名字来作为咏叹的对象。一首诗歌,要歌颂特殊的“保姆”,为什么不把她的真实名字——取自她所生长的村庄——说出来,而是要借用谐音,写成“大堰河”呢?诗人的咏叹对象,到底是“大叶荷”,还是“大堰河”?这是一个值得反复思考的重要问题。

作为一名读者,我很难测度诗人的初衷。他不用“大叶荷”而改用修饰过的“大堰河”,定然有他的特别想法。从词义角度来看,“大叶荷”这个名字不仅朴实,而且土气,带有浓重的江南小乡村的地方色彩。在《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里,诗人胸怀很大,他想必不愿意自己的蓬勃诗情被一个小乡村所束缚。他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地方色彩浓郁的浙南金华的小乡村。这样,作为局部的具体现实,“大叶荷”这个名字就不能继续升华了——咏叹完的“大叶荷”仍然是一个“大叶荷”,她也勤劳慈爱,她也默默地干活,但是她不能升华为“大地”,也不能抽象为“母亲”。

“大叶荷”是一个不能升华的词——多么遗憾啊——这个词很谦卑,它令人想到的是微薄的情感,简单朴素的景色,真挚美好的生活。从字面上推测,这个浙南小乡村可能盛产大叶种荷花。荷塘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荷叶,大片的荷叶。浙南和赣东地方,也是水乡景色,河汊纵横,莲塘密布。“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柔美和素朴,从每一片叶子上飘起,春风驭荡,柳絮轻舞飞扬。这不是苦难的感受,而是一种诗画江南的美好生活图景:晚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宋·杨万里《小池》)。仲夏——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宋·周邦彦《苏幕遮》)。初秋——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南唐·李璟《山花子》)。

荷塘盛事,这种清婉的景象,给人带来的感受,是劳动的愉悦和欢快,是“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的美好。从这些转引的词句中,读者不难感受到,朱自清在写《荷塘月色》这篇略带苦闷象征的散文时,想到江南的美好景象,仍然有淡淡的欣悦和惆怅的向往。美好的莲子和采莲女,可以进行美好的相互比喻。如苏轼诗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诗画江南,在传统的审美里,在词赋和书画里,都是美好生活的象征,美好的景色让诗人快乐欢欣得就要心碎了。这些美好欣悦的情感,在选入中小学教材的一些古代诗歌里,也能明显地感受得到。对江南美好景色的吟诵和描画,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值得骄傲的菁华所在。

然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民族国家形成的剧烈思想嬗变中,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审视,这种美好的诗画江南景象,对“旧世界”不是有效的描述。“旧世界”怎么能有美好的事物和幸福的生活呢?人民群众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劳苦大众不是挣扎在死亡线上吗?“江南采莲”的美好景象,从修辞学的角度,不适合描述“旧世界”,这会带来错误的导向。采莲少女的倩影和婉转歌声,曲院风荷的婉约景致,都会冲淡我们对这个应该被鄙视、应该受谴责的“旧世界”的憎恶程度。江南的美好景象,从审美角度,也破坏了《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悲剧情怀。而我们的诗人,在这里要寻找的恰恰是悲剧,是惨状,是民不聊生,是水深火热。因此他必须对自己记忆中的江南水乡进行意识形态的改造,把美好的景色转换成丑恶的图画,把传统诗歌和绘画中美好的少女形象改造成形象丑陋的老妪。这样一来,这些意识形态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老妪是苦难的象征,老妪的脸上是密布的沧桑,老妪的佝背,是苦难生活的折磨。这种意象,在丢勒的《拾穗者》里,有着精确的描绘。曾拿了被他所仇恨的亲生父母支助的钱远赴欧陆游学的诗人,对欧洲的灿烂文化有着切身的感受,也曾在巴黎博物馆和图书馆留连和咏叹过,他的“欧游”背景的诗歌才华横溢,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声誉。他知道如何把幸福改造成苦难。“大堰河”这个佝偻老保姆的中国形象——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也是一个类似《拾穗者》的苦难的象征。诗人笔下的“大堰河”,或许就是《拾穗者》里三个劳动的老妇人中的一个。

为了显示苦难的土地,诗人必需对江南的景色进行彻底的置换。少妇换成老妪,莲塘换成河流,围堤换成大堰。经过推倒重建之后,一个典型的江南小乡村,在诗歌里具有了中原大地的肃杀和悲凉。

江南的中小型河流大多切入地表,清澈而甘甜,滋润而繁华。这些河流很少高出地面的河床,它们总是深婉的,沉静的。只有千百年来奔流不息又在中原大地漫漶不息的黄河——这个传统意象中被彻底强化了的“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才筑有高大巍峨的巨堰,抬高黄河的河床。黄河是典型的地上河。黄河悬在中原大地的上空,成为一条从空中流过的诡异的河流。从黄土高原上冲刷下来的大量泥沙不断沉积,抬高了河床,千百年来两岸百姓的堆高堤堰,造就了一条黄河之水天上流的独特景观。根据黄仁宇先生在《中国大历史》里的见解,中原人民在与黄河泛滥作长期斗争的经验中,产生了联合治理洪水的强烈愿望,促使当时的中原小国慢慢地走向合并,然后可以更加有效地协调民夫治黄。在这种长期治黄而生成的中原文化中,处处弥满了黄河泥沙一样的浑浊和悲怆。这种干涸、伤感和混沌的中原文化跟以长江为根基的楚文化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楚文化是水文化,中原文化是土文化。很不幸,水文化总是遭到土文化的侵略。“水来土淹”这个成语,生动地诉说着土文化对水文化的巨大伤害和摧残。而这篇课文的诗人,虽然是一个江南水乡养育长大的后代,但他却背叛了自己的土地和家乡,并且为了诗歌中合符意识形态需要,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粗鄙化改造,从而抹煞了一个江南美好的记忆,让北方黄土和浊流的肃杀气氛,彻底侵蚀和笼罩了这个国家的上空。诗人从监狱的小窗看出去,漫天飞雪,他的愁恨也笼罩了大地。

土文化的核心,是对黄河的恐惧和崇拜。“河图洛书”的文化传说,也暗示着中原文明起源于黄河。长期以来,因为治理黄河的需要,中原各个诸侯国战伐不休。因为黄河的漫长和庞大,小国的力量微不足道,这就慢慢地形成了强调群体协作和集体力量的认识。中原的各诸侯国,有着长期组织治河的经验和心理积淀,如秦国、晋国、郑国、宋国、卫国、鲁国、齐国等,在人力物力和兵员的组织上,比长江流域的水文化诸国都要强。冷兵器时代,土文化一边倒地战胜了水文化。

楚文化并没有因此消亡,而是转入了内心。水文化的根本精神,是歌颂个人的情致,追求人生和宇宙万物的和谐对接。两千年前屈原所作的《天问》,至今都是楚文化的最伟大象征。水文化的子民,连歌声都是明快的,干净的。江南的“竹枝词”、“子夜吴歌”,无不抒发着淋漓畅达的人生快乐。李白写《长干行》,那独守空房的女子,虽然期盼着下三峡的夫君早日回家,然而她不是浑浊的哀怨,而是清淡的忧愁,甚至带着期盼的欣悦——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她也不是悲愤欲绝的斥责和痛诉,而是期盼的欢欣——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唐宋以降,美好的诗词,大多是诗人们描写的江南景色。千百年来,无数的诗篇,构成了诗画江南的核心文化意象。我粗粗地翻寻了一下《唐诗三百首》,看到里面描写到江南景色和记忆的,几乎全都是美好的生活、景色和期待。白居易晚年写成的小令《忆江南》可以做一个最精妙的归纳: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在土文化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的时代,这种对于水文化的美好感受,一直被有意识地毁灭和掩盖。但是从屈原以降,到陶潜、谢灵运、孟浩然、白居易、苏东坡等天才的伟大诗篇中,江南的美好一直被有效地吟诵着,而成为一个民族的隐秘审美史。这种美的历程,贯穿了几千年的江南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等——的核心精神:对美好生活的无限追寻,对个人情怀的热烈探问。而这种情怀,却在千年之后,造成了《大堰河》作者的巨大障碍,成为他雄心勃勃地向前推进的挡路峻峰。他无法搬掉这座美好的大山,只好伪造了。一旦进入文学修辞,北方和江南这两种本质上的巨大差别,就变成了抒情诗人的情感障碍。

一个美好的地方,一种诞生美好生活的土地,要怎么去控诉呢?

根据这种修辞逻辑,对地名和人名有意识地进行修改和替换,就顺理成章了。“大堰”这个概念,不会让人想起江南的河流,而更多地指向了“黄河”,这个中华文化的核心意象——如上所述,只有年年泛滥的黄河,才需要修筑巍峨高耸的“大堰”,并因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和人生渺小无常的对比,产生了悲壮的情怀。

“河“这个字,在字源学上一度特指黄河。学界对这个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区分,传统上以隋唐前后为时间的界限,但是这种分析并不可靠。这种判断认为,隋唐以后的诗歌词赋里写到的“河”,有可能不是黄河,此前的“河”,大多是特指黄河。

 “江”“河”的本义和引申义,实际上从春秋战国时就开始有所分化。这个结论,是我在大学二年级时期做王元鹿老师的《古代汉语》课的作业时,仔细地检查了《四书五经》里的三十多处“河”与“江”的出处,并且加以分析后得出的。而“水”、“川”、“溪”、“流”、“渠”等词,则丰富了“江”与“河”的外延,成为汉文化博大精妙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传统意义上的“河”本义的稳定性,是土文化所特有的顽固黏性。这种土文化具有深刻的保守性和排他性,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唐朝末年,山东落第秀才黄巢带领他的十万乱军,南北窜杀,在广州屠杀和平经商的数万回人,窜回中原途中又在扬州“洗城”,使得千年繁华的扬州,哀鸿遍野,白骨塞墙。清末发于山东的义和团,同样是排他主义的运动,不仅屠杀传教士,同时屠杀中国教民和平头百姓。明末最可怕的屠夫张献忠是陕西籍人,以撰写“七杀碑”和嗜好残酷杀人而载入千年恶人史——他在四川残暴地虐杀平民百姓,是的千年繁华,人烟稠密、人口达四百多万户的四川,只剩下不到十万户。清朝稳定局势之后,不得不“移湖广流民以填四川”。传统的四川人,已经被张献忠这个罪恶的屠夫杀光了。现在的四川人,祖辈大多是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等地,家族历史很少有超过三百年。

中国近两千年来的民乱,大都起源于黄河流域,而且具有毁灭性的破坏。黄巢、张献忠等暴民集团横行到处,一片血流成河,人间顿时变成地狱。“血流成河”这个成语,令人战栗地想到了黄河这条中原文明的母亲河,以及其浑浊如淤血的河水的辉煌意象。

美国华裔史学家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里说:“易于耕种的纤细的黄土、能带来丰沛雨量的季候风、时而润泽大地时而泛滥成灾的黄河,是影响中国命运的三大因素。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促使中国要采取中央集权式的、农业形态的官僚体系。”[2]

黄河文明、也即土文化的外向冲击力,就是要把整个中国大陆的文化时空,纳入土文化的宏大视野之中。历朝以来,土文化在朝着水文化的疆域强力扩张。秦统六国、西晋吞灭西蜀和东吴、隋朝攻占南朝、蒙元毁灭南宋等,都是顺着季候风的方向发散着暴力文化的传统意象。而经过长期奴化教育的民众和士大夫知识分子,也渐渐地认同了这个基本的意象:黄河文明是所有中华文明形态的核心,其他文明都是次要的,其他的大部分的地方性文明都被毁灭了——而实际上,在中国大陆的广阔版图中,不可能也不会仅仅只有一个文明的源发中心。近几十年来的考古发现,从四川的三星堆遗址到浙江的河姆渡遗址等的发掘中,都可以证明,中国大陆的文明曾经有多个源头,都达到很高的文明成就,只是后来被来自北方的“土文化”攻灭并毁坏了。这些考古发现,有力地修正了中国文明全都源于黄河流域的千年谬见。

诗人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引入“河”的意象,抹杀江南独特柔美的文化气氛,引入悲壮的、贫穷的、落后的土文化概念。不管“河”的概念是从隋唐以后还是从春秋战国以后得到了引申义的运用,其核心一直都是遥遥地指向土文化的母亲——“黄河”。黄仁宇在他的著作里,也揭示了这种文明对整个中国大陆及其周边的深远影响。“黄河”的通常比喻就是“母亲河”,因此在词性上,“河”天然地拥有了“母亲”的特性。

诗人用“大堰河”来替换“大叶荷”,其情感指向非常明确:大堰河→黄河→母亲。这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母亲。以黄河流域、土文化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在这里得到了稳固。

人们之所以用“河”来比喻母亲,是因为河水和乳汁的流体共通特性。因“乳汁”的哺乳而结成的亲缘关系,通过“母亲河”这个双重的隐喻,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在诗歌里,“我”的血缘“母亲”没有“乳汁”,因此她不是“我”的“母亲”。在诗歌里,把“乳汁”单独地抽象出来,从而把它作为“母亲”的基础象征物,是这个时代最巧妙最有意味的技巧之一。“乳汁”具有普遍性,凡是哺乳期的妇女都会有乳汁。通过这种普遍性的强化,乳汁的特殊功能,把母亲和儿子的血缘关系,这种唯一性给普遍化了。

这样一来,血缘关系就不构成亲情维系的最重要基础,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把“乳汁”这个不是必然有血缘关系的物件当做基础条件,就意味着,不管是谁,只要她给予了乳汁,她就是“母亲”。可以是“大堰河”,也可以是“长江”、“黄河”。就像“江河”是“母亲”的最典型象征一样,“大堰河”在这里,也是一个生动的象征:母亲→河。

我们说黄河是母亲河,诗人把“大堰河”当做母亲,这不仅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而且是一个具体的象征。“大堰河”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农妇,在诗歌里升华为我们(读者)共同的母亲了。

在这首诗里,诗人要讴歌的终极目标,不是具体的“大堰河”,而是“母亲”这个抽象的概念,从而指向一个唯一性的抽象的物,一个抽象的母亲的概念,一个意识形态的词汇:祖国。

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农妇“大叶荷”,必然地,转化、升华为大地母亲的具体象征“大堰河”。

 

血缘纽带和经济基础

许多年过去了,我现在不能完整地背诵,但是这首诗的基本词汇和它所表现出来的庞大格调,已经牢牢地沉淀在记忆里。

几个月前,我在查找资料时,把“大堰河,我的保姆”误写成了“大堰河,我的母亲”。我在网络的搜索引擎里,输入关键词“大堰河,我的母亲”,竟然有上万条的搜索结果。

很多人都像我一样,不小心把“我的保姆”记成了“我的母亲”。

这种讹误,有趣地指向了一个诗歌所表达的情感:通过反复的咏叹,诗人成功地转换了“保姆”的形象,而把她塑造成了一个“母亲”。在诗歌里,“保姆”才是“我”真正的“母亲”。诗人在诗歌的第一段,就给这种情感关系定下了基调:

我是地主的儿子;

  也是吃了大堰河的奶而长大了的

  大堰河的儿子。

既是地主阶级的儿子,又是贫下中农的儿子。这是诗人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示出来的矛盾结合体,像是魔鬼与天使的混合,一体双生,非常古怪——这位深情款款的叙事者,他有两位母亲。

这首诗的两种基本情感:爱—大堰河(劳动人民),恨—地主阶级(我父母)。用两种情感分别施加于两个不同类型的母亲,这是同一个诗歌叙事者所给出的语调分裂,同时也暗示着文化精神价值的分裂。这种分裂暗示读者,血亲不是母亲,养母才是母亲。这样,通过诗歌反复的咏叹和巧妙的情感转换,乳汁的价值超过了血缘的价值,生母让位于养母,并且彻底地切断了“我”和这个生母发生亲缘关系的可能性。

我看到一份教案里解释说:大堰河虽然贫穷但是有爱,地主父母虽然富有但是冷漠。

在这首诗里,世界分为两半:爱的世界与恨的世界。爱的世界最后抽象为博大的爱,对土地的深挚的爱,并且“保姆”由“保姆”本身,转化为对母亲→大地→祖国的爱。

“母亲”形象经过长期的转化,变成了“我们共同的母亲”[3]。“母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某个人特定的具体的母亲,而是整体性的抽象的母亲,是民族性、国家意志的象征。从“大堰河”这个具体的农村妇女的角色,扩展到她所代表的土地,进而升华为意识形态的国家,是艾青及其同时代革命诗人的共同叙事模式和伦理主题。

在这种叙事逻辑下,人们可以随意侮辱自己的亲生的、血缘上的母亲,却绝对不能侵犯神圣不可近亵的抽象的母亲。抽象的母亲具有道德上和意识形态上的绝对价值高度,可以蔑视一切人世间的亲情。为了这个绝对化的抽象概念,人们被要求、被呼唤,放弃一切其他的利益和价值——如果这两种价值相冲突的话。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诗人同样随意地贬抑自己的亲生父母,而对乳母“大堰河”予以深刻的情感认同,就是这种抽象的母亲价值超越了亲生母亲价值的体现。对于诗人来说,血缘是无关重要的东西,重要的是得到“乳汁”和“关爱”,而无论这种“乳汁”和“关爱”来自何方。

然而,诗人在描述这种关系时,却为了凸现这种不正常的、特殊的母爱,而有意地隐藏了很多必要的线索。

其一,大堰河和“我”到底是什么关系?诗歌透露说: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

      而我,是吃了你的奶而被养育了的,

  大堰河啊,我的保姆。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这句诗透露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信息,“大堰河”抚养“我”是有酬劳动,她以养育“我”得到的报酬——金钱或者谷物粮食——来养育她自己的家。

这是“大堰河”和“我”之间的真实关系,即雇主和雇工的关系。大堰河以劳动(哺乳,带养),获得了她的劳动报酬。她所做的首先是一种用工的劳动,以此赚取一定数量的报酬,是取酬劳动——诗歌歌颂的“大堰河”的关爱,则是这种取酬劳动的附属物,是情感的冗余——这能表明“大堰河”的善良和朴实,但追加更多的道德增值效应,无疑出于意识形态和阶级情感的需要。

 “大堰河”自己也养有五个孩子,她的母爱再博大,能够无差别地平均分配给这些孩子和寄养的“我”,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她为什么单单要特别关爱作为地主儿子的“我”?如果她自己的亲生儿女,这些家庭成分为贫下中农的孩子,却得不到像“我”得到的这种爱,那么这种爱是否合理?实际上,根据这种逻辑,我们还可以这样反问:“大堰河”如果竟然在情感上更爱地主的儿子而疏远自己的亲生儿女,那么她的阶级情感的先进性、她的贫下中农的高级觉悟又体现在哪里呢?一个爱上了“有毒”的地主儿子的贫农,从革命逻辑上推断,是一个觉悟低下的普通愚昧妇女的典型特点。这种情感,在另外一种场合里,她是要受到批判乃至批斗的。在阶级斗争的简单而粗暴逻辑里,如此宽泛的爱,是虚假的爱,是资产阶级欺骗劳苦大众的。

如果诗人因“乳汁”和“关爱”非常感激“大堰河”,深爱着“大堰河”,进而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那么这就意味着“大堰河”在这件养育的劳动中,对“我”施加了不适当的、逾矩的情感。这样一来,她就违背了诚实劳动的基本道德,越过了一个乳母的底线:不仅从情感上,而且从事实关系上占有他人的孩子。这种占有欲,这并非本文的杜撰,而是诗人在诗歌里写出来的: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

  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

  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

  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

  ……

  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

  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

  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

  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诗人在诗歌里,通过反复的苦难控诉和亲情切换,以换取读者阅读时产生非理性的同情心,从而掩盖了一个乳母的极端不合理的侵犯性要求:养子叫她一声“妈”,养子未来的媳妇叫她“婆婆”。

但在诗歌的逻辑里,这一切都似乎合情合理。

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曾雇佣过保姆的人,都会为自己的孩子将会遭到保姆的彻底占有而恐惧,战栗。在当下这个时代,一个保姆要占有一个孩子,并且还渴望这个孩子叫她母亲,孩子的媳妇叫她婆婆,那么,她不仅逾越了道德底线,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们且不去争辩诗歌应该不应该放在现实生活中考量,而是我们通过这种对比,来思考诗歌所表达的情感是不是真实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同样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教材里,总是有这种跟现实情感和具体生活逻辑完全不同的思想?在当下生活现实中,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像诗歌里的“我”那样的儿子存在。这样的儿子被发现,不仅会被曝光,而且是会引起众怒的不孝子孙。

要么是诗歌错了,要么是现实错了。

一个当代的中学生,必须学会容纳现实情感和教材情感,他们不得不把自己的脑袋劈成两半,一半是教材里的情感逻辑,一半是生活现实的情感逻辑。这两者,水火不相容,简直要把我们分裂成两半。所以,受过良好中小学教育的人,几乎都存在着文化精神分裂症。

很多人读到上述这段引诗,可能已经要“热泪满眶”了。他们被这位“保姆”的爱所打动,于是开始站在她的一边,支持她对这个他人孩子的情感侵占和血缘剥离。根据这种逻辑,一个贫苦的农民,因为“乳汁”和“爱”,就具有了充分必要的条件,来占有“地主阶级”的一切,包括他的儿子。在一个“旧世界”的命名下,“地主”是罪恶的象征,“地主”里面都是坏人。因此,对罪恶的人进行权利剥夺,就具有了道义上乃至法理上的充分合理性。

这种逻辑,其后形成可怕的暴力美学。超越了人性的阶级划分,使得十年浩劫时期,儿子可以为了一个更高的利益,随意出卖自己的母亲,女儿为了自己的政治未来,可以无情举报自己的父亲。承认和接受一种超越了家庭和亲缘的爱,一种超越了世俗和传统家庭伦理的理想和价值,使得长时期以来相对稳固的家庭纽带,在这个可怕的血腥动荡时期彻底崩溃了。三十年代的热血青年走出家庭,抛弃家庭时,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六十年代的革命红卫兵,揭发自己的亲生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也是为了一个正确的阶级理想。阶级才是绝对正确的,只有站对了阶级立场的亲生父母,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父母的价值。不然,这父母可以简单地割舍,而把自己转入一个博大的母亲怀抱里。

同样被选入中学教材的郭沫若诗歌《地球,我的母亲》,更是直截了当地对“母亲”形象进行排他性升华。

地球,我的母亲!

我想除了农工而外,

一切的人都是不肖的儿孙,

我也是你不肖的子孙。

作者在这里,有意地选择“农工”阶级作为“母亲”的合格儿子,其他的儿子(地主、富农、资产阶级、“我”等),都是“不肖的儿孙”——即应受谴责和惩处的,包括谦卑而羞惭的他本人自己。他无法改变自己的阶级属性,因为这是他的父母施与他的,所以,他只能通过忏悔、自责、求告等方式来洗刷自己,以期望得到宽恕,并因此得到升华,成为“农工”的同盟和自己人。

在革命叙事抒情诗里,“母亲”是一个被反复咏叹的意象,而父亲,面目则常常模糊不清。《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基本上是一张影像模糊的剪纸,到了《地球,我的母亲》里,郭沫若膨胀到了分裂的程度:

地球,我的母亲!

我们都是空桑中生出的伊尹,

我不相信那缥缈的天上,

还有位什么父亲。

诗人在这里强调说他不相信父亲,暗示着一种无性繁殖的神圣可能性,同时也给嫁接过来的世俗神性留下了切口。

在一种强烈的宗教情感里,圣贤基本上都是无性而成孕的。中国的古代圣贤,无非就是履巨人的足迹、感神人之梦幻以及有神龙缭绕,西方希腊源头的圣贤略有不同,奥林匹亚克斯山上诸神,倒是七情六欲俱全的仙辈,不仅嫉妒心重,而且动不动大起杀伐之心。基督教里,圣母玛利亚也是由感而孕的。年轻诗人的艾青,和前辈诗人郭沫若一样,在诗歌里强烈地排斥血缘上和精神上的“父亲”。现实中的艾青,也跟自己的父亲决裂,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延安,成为歌颂精神父亲毛主席的延安著名歌手。

“杀死父亲”,冲破家庭的束缚,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激进文学青年的强烈愿望。

“父亲”意味着稳固的家庭秩序,意味着过去的束缚,把“父亲”打到,才能冲破家庭的桎梏。在那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里,“父亲”形象很少,进入文学作品里的父亲形象,一般也很糟糕。只有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里,父亲才被表现出了一种遮遮掩掩父爱。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跟“天伦叙乐”的“虚空”形象结合到一起,显得滑稽且虚假。他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人形,是一个虚假的父亲,而不具有血肉,一阵风就能将他吹上半空。

对于急于要改变社会,疗救国家的热血青年来说,他们革命行动的主要绊脚石之一,就是“父亲”。父亲,在文学意义上,就是茅盾《子夜》里的“吴老太爷”,就是巴金《家》里的“高老太爷”。这些僵尸般的“封建代表”,如果不打倒,年轻人就没有出路。这种“打倒父亲”的精神源头,在辛亥革命之前,就已经在激进青年中传播了。思想巨擘章太炎在《明独》一文里说,“夫大独必群,不群非独也。”这里,“独”本来是指个人性,内心,《礼记·中庸》所谓,“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宋代大儒朱熹注《大学》,把“慎独”理解为个人的操守,章太炎析为个人的人格独立和走出家庭——为了一个更为崇高的价值。这种独立,就是以对父亲造反为标志。在传统的文化中,青年人以“安分守己”为本,以“孝敬父母”为要,“克己复礼”才是上层文化社会文化人的核心标志。而只有冲破家庭的束缚,青年人才能成为一种颠覆性的力量。章太炎的理论,“大独大群”,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而召唤了大量热血青年参加了革命军。只有冲破家庭,走出家庭的青年,才是革命领袖所急切盼望得到的革命力量。

走出家庭,对于革命青年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文学作品里,激进的诗人对父亲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打击。“父亲”的形象,例如“高老太爷”和“吴老太爷”们,不仅“顽固”、“僵化”、“冷漠”,还没有人情味,把他抛弃何不可惜。对于情感极其渴望的年轻人,从保姆和使女中——如《雷雨》里的周冲和四凤的关系一样,和使女恋爱、偷情,是现代文学的一种经典结构——才能获得正常的热烈的情感,这包括亲情与爱情,以及对这两种基本情感的再度阐释。我们再看《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的控诉诗句:

我摸着新换上的衣服的丝的和贝壳的纽扣,

  我看着母亲怀里的不熟识的妹妹,

  我坐着油漆过的安了火钵的炕凳,

  我吃着碾了三番的白米的饭,

  但,我是这般忸怩不安!因为我

  我做了生我的父母家里的新客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父母并不是抛弃“我”,因为某种遵从传统辟邪的习惯性原因,他们把孩子送出去寄养,用以辟邪。这只能说是一种传统避讳的习惯,自然是不能为现代青年所理解和接受。但是,不管好坏的评价如何,他们对自己的孩子还是照顾的,关爱的,他们支付劳动报酬给“大堰河”,请她来哺乳这个孩子,并不等于说他们就要把这个孩子扔掉,而是企图保全艾青和她的母亲两个人,并不是必须选择一个,扔掉一个。从这里看,反而能看到做父母的苦心。诗歌里的“我”,到了五岁该上学受教育了,父母就把他接回家,供养他一直到上大学,甚至供养他去欧洲留学。他们因为某种传统观念而把不吉利的孩子送出去寄养,就是“虚伪”的地主父母亲对这位儿子做出的所有“恶行”了。他们肯定不会想到自己这样做会犯下了滔天的罪恶,遭到儿子日后在诗歌里进行的几乎是无法翻身的谴责。

诗歌里,“我”被亲生父母从乳母家里正式地接回来,给穿上了新衣服,吃上了碾了三番的白米后,看着母亲怀里的不认识的妹妹,却产生了疏离的感情和厌恶的态度。从五岁小孩子的角度,一下子从熟悉的环境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在情感上对这个家庭产生了排斥感,这是合理的反应。但是,从五岁到成年,诗人此后一直得到“地主父母”的负责任的抚养,这点,诗人不可能不明白。他在诗歌里对亲生父母的抨击,情感出发点,可能更多的是出于先决性的阶级立场和国家母亲的情感——在这个意义上,他抨击的不是真实的父母,而是抽象的“地主阶级”。

前文分析,从经济关系和情感纽带来说,真正抚养“我”的,仍然是亲生父母。而善良、纯朴、给予“我”过多的爱和占有欲的“大堰河”,自己有五个孩子:

  大儿做了土匪,

  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

  第三,第四,第五

  在师傅和地主的叱骂声里过着日子。

  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她对自己亲生儿女的关爱,理应超过对别人孩子的爱。在这首诗里,“大堰河”却爱“我”——地主的儿子——胜过爱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爱,通常的教案可能歌颂为博大的爱,然而,从文化病理学角度讲,却是一种病态的精神分裂症。

具体的爱,还算真实,抽象的爱,就变成了一种精神自大狂了。《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不仅显示了诗人的冷酷无情,而且显示了他的无法弥合的文化精神分裂症状。他为了一个所谓的高级理想和极端主义的价值,不屑贬抑、污蔑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大堰河”在这里,代表一种超越性的高级价值,为了这种虚假的高级价值,癫狂的诗人一脚踏在自己的亲生父母身上,并且朝他们吐唾沫。

顾彬教授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里写道:“以拯救社会或拯救个人为己任的文学的两个极端是妄想狂和忧郁症。”[4]

“疗救国家”与“疗救自己”,是两个极端,在中国现代文学中,这两种态度,决定了文学的具体走向。人不能仅仅用彻底的“爱”与彻底的“恨”来生活,这两个极端,都是疯狂。这种疯狂,最终导致了死难与折腾。

《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通过排比铿锵有力的词句,在歌颂、拔高一种不虚假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又通过课堂教育,灌输给无数的学生。爱与恨的如此简单,好与坏的如此粗暴,对亲生父母这种可怕的指责,对一个侵占性极强的乳母的热情歌颂,都在营造一种可怕的情感暴力,这同时也是这个社会迷惘和动荡不安的思想根源。

一个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可以随意指责,随意辱骂的人,他的爱是可疑的。他的恨,却是真实可怕的。这种无端的仇恨,能轻易摧毁家庭感情的力量,也可以把整个社会连根拔起。

这种从根子上摧毁中国文化优良传统的暴力诗篇,仍然在课堂上正式地教育学生不适当地去爱,教育学生没有理由地恨,不能说不让人感到绝望。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初稿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二稿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三稿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