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协办公室职能:再谈2006年南京“彭宇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54:14

再谈2006年南京“彭宇案”

作者:magicyoungcui

在沉寂五年之后,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再起唤起人们记忆的是关于“2010年12月16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的一则报道。案件经报道后在媒体上引起一阵哗然,人们在感慨现在社会群体道德的滑坡的同时,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彭宇案的判决上,不少人认为导致现在这种状况的发生和彭宇案的判决有莫大的联系。近几年发生的此类事件,都是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引起的恶性影响的反映。(对此案不明白的可以再网上搜索一下,或者看下着两个帖子http://news.qq.com/a/20070906/003168.htm或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free&idArticle=1000170&idWriter=0&key=0)
    不管愿意愿意与否,彭宇都将成为司法历程上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彭宇案都将成为司法判决中一个无法绕开的案例。在此案中,法官判决之荒唐,之草率,令我国法律界蒙羞。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其判决结果不仅影响当事人对于法律的信任,更影响社会对于法律的公信度,影响社会的行为取向。
   记得2007年刚进单位的时候,有一次在冬天夜里出去办事,领导在我出发前一再叮嘱:路上见有人在路上摔倒,千万不要去扶,小心被人讹诈(晚上下雪,路面结冰比较滑)。当时我对领导的意思还不是很明白,自己一直很纳闷去扶一个摔倒的人怎么就会给自己惹上麻烦?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领导肯定是受彭宇案判决的影响。在了解了彭宇案的始末后我也在经常问自己:自己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自己会不会伸出援手?估计真的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回过头,我们再回到彭宇案的判决上来。这几年舆论关注的焦点事件比较多什么“杭州七十码”“躲猫猫”“俯卧撑”“李刚门”,而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大多是不了了之,不痛不痒。令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很失望,已经引起了公众对于国家司法系统的信任危机。从最近一些群体性案件频发可以看出,当事人在诉诸法律得不到公正解决甚至不直接诉诸于法律而直接诉诸于武力解决问题,正是公众对于司法系统信任危机的具体体现。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最终影响的不仅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影响到党的群众根基。因此,个人以为在舆论,公众比较关注的焦点问题,焦点案件上,国家高院或者高级领导人必须保持对这些事件判决的关注,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一定要树立公众对法律,对于公平正义的信任,正确引导好社会行为的风向,这样才能扎稳党的执政根基。
   说完了司法,再说说我们个人,以后遇到这中摔倒或者有人受伤的事情,我们是不是真的就要冷眼旁观无所作为?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是自己处于那种状况会怎么样呢?
   在彭宇案判决之后,有网友调侃说:以后要再做好事,先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为自己作证,有的话才能做或者找朋友拿相机拍着先证明自己的清白。虽然是一种调侃,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再不济,我们给120或者110打个电话总是能做到的吧?
   在论坛上潜了这么久的水,发这个帖子是想在引起我们相关单位的反思之外还想引起我们大家的一些思考。天涯上有一句口号:围观也是一种力量。我想再加一句:在围观中思考更是一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