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芭莎慈善夜视频:中国党政一把手任期限10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26:33
 中国党政一把手任期限10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发布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不得超过2任、即10年;在同一层次任职不得超过15年。此外还对干部交流以及回避作出相应规定。

据《文汇报》报导,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时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干部任期,文件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2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规定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此外,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健康原因、辞职或者罢免等情况者,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有关任期的文件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正职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成员。

干部交流有利廉政建设

关于干部交流,相关文件指出,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即调任、转任)。

文件认为,推进交流可以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交流的重点应该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及其它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交流的范围和方式,可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之间进行。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重点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进行。此外,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干部在接到交流通知后,应当尽快办理手续,不得随调工作人员,调离后,不得干预原单位的工作。

任职回避子女不得共事

关于任职回避,文件称,规定主要针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首先指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此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最后,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