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学ps手机软件:换届,要把干部的选择权还给人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23:43:32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决定了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但是在我国,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之外,坚持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在这两种制度的交互作用下,在实际权力的运作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重心往往象三权分立国家一样也会随着形式的发展,产生权力重心的倾斜,执政党通过“党管干部”手段自上而下地实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任用、交流等,包括党外干部。

  权力从哪里产生,就会对哪里负责。在目前党政干部基本上都是纵向推荐、考核、选拔、任用、评价的体制下,党政干部主要还是对上负责,因为其权力“主要来源于纵向的党的组织部门,来源于上级主要领导评价,甚至来源于寻求更上一级领导的赏识和其他领导人的推荐。”由于来自基层群众的影响较小,导致了党政干部的一切言行举止无不唯上。当上级的建设发展等任务与当地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党政干部领导大多都“不唯下”,因为公众不掌握他们的官职升迁,影响不了他们的政治生命。掌握他官职升迁的是上

  一级党组织,如果他们违背了上级的意愿,得不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和认可,他们的政治生命可能很快就要终结。因此,我们认为,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为民,就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国当前的党政干部权力纵向来源的体制。

  今年,地方四级党委都要换届;从今年开始地方各级政府、人大、政协都将陆续换届。笔者认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国家的“公仆”,“公仆”应由“主人”来挑选,才能为主人服务好。因此,为更好地实现共产党的执政为民,在党管干部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建议改革地方治理结构和选举制度,把干部的选择权还给人民,还给公众,使地方党政干部的产生不仅仅依靠上一级党组织的考察、推荐,而更应该注重基层公众的声音,尊重人民群众的选择,实现党管干部、党员和公民直接选举以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三结合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交流体制,真正建立起党政干部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效制度和机制,使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我十分赞同中共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王长江主任的观点,“把对干部的选择权还给公众,还给人民,并不意味着政党在管干部方面无所作为。恰恰相反,在保障公众选择权的情况下,政党活动也仍然有着巨大的空间。”“热衷于对具体人头进行排列组合,这是舍本求末、陷身事务、不善于领导的典型表现。”当然,对于执政党来说,党管干部这是无需争论的。但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党管干部应当是引导帮助人民更好地行使对掌权者的选择权,而不是以代替和虚化这种权利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