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虎威龙国语:探索新媒体管理刻不容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09:53

探索新媒体管理刻不容缓

沈 逸

《 人民日报 》( 2011年08月25日   22 版)  

  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发展势头迅猛,能快速传递各种信息,包括正面的、中立的、反面的,是信息的“制造器”和“放大器”。因此,在认识社交网络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起着正面作用的同时,所有人也有责任和义务正确对待社交网络带来的“蝴蝶效应”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的消极影响。对此,探索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需求的新媒体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共同话题。

  

  信息技术的普遍扩散,推动了知识、信息流动模式与分配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又引发了政治权力结构的变化,进而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挑战。自2009年伊朗总统选举之后的政治动荡开始,至今年的突尼斯、埃及、利比亚、巴林、叙利亚等西亚北非诸国,乃至挪威、英国等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都因此出现了政治或社会层面的动荡。这些动荡的根本原因并非信息技术革命或者新媒体的蔓延,但新媒体所具有的动员、放大和催化作用在影响事态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毋庸置疑的推波助澜作用,人们随之提出了如何应对挑战、寻找能够适应新形势的管理方法等问题。

  隐含传播秩序之争

  正如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所指出的,信息技术革命并非发生在真空之中,此前已经存在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必然对信息技术革命产生重大影响。同样,要理解新媒体以及探讨如何有效管理新媒体,必须透过新媒体本身,看到其背后所隐含的传播秩序之争。研究国际传播的美国学者罗伯特·福特纳认为,伴随着传播技术所产生的问题,政府把自己视为公民基本自由的保护者,并希望控制信息的流通,限制公民某些方面的自由。而在具体实践中,受文化背景、国家实力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如何理解这种控制的边界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分歧,进而形成了不同传播秩序之间的竞争与博弈。

  相对而言,发达国家看中的是“传播权”,其前提假设是认定信息自由流动不太可能对自身的主权造成颠覆性的影响。因此,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的优势,主推以“信息自由流动”为基本特点的传播秩序,并比较成功地借助“冷战”以及“冷战”后初期的实践,确立了这种传播秩序的主导地位。

  围绕如何管理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从最为宏观的视角来看,可以归结为传播秩序之争的最新体现。在现阶段,占据绝对优势的国家,以美国为典型代表,试图通过塑造全球网络空间新行为准则,继续巩固以自由流动与自我中心为基本特征的传播秩序,谋求在政治领域获得推动民主化与政权更迭的新工具,在经济领域收获更多的商业利润,而在文化领域拓展自身的影响力。从政治视角看,新媒体的出现以及由此产生的挑战,其本质在于推动政治权力的重构,包括权力来源要素、权力形态和权力分布的重构。

  推动政治权力重构

  信息技术与新媒体革命推动了权力来源要素的重构。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而今在信息时代,人们可以说,信息就是力量。信息、传播信息的技术与基础设施、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构成了全新的权力来源。遍布全球且不对称分布的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提升的网络传输速率、日趋完善的移动便携式互联网终端,以及高速扩张的建立在人际关系网络数字化基础上的新媒体运用,使得信息流高速、实时地实现着跨国运动。视频网站与社交网站的出现,又使得那些具有简单化、符号化、碎片化的信息流,更容易被传播、关注,也因此更容易得到响应。能够影响这种信息流动的行为体,其权力会得到增强,反之,则被削弱。

  信息技术与新媒体革命的出现推动了权力形态的重构,使得隐形的灵巧权力呈现上升态势。此前人们熟悉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权力,更多地表现为容易被识别、感知与抵抗的有型权力,而建立在信息流动以及对信息流动进行掌控基础上的权力,是一种如毛细血管般浸润和包裹在行为体周边的结构性权力关系,单一行为体或者难以感知这种权力,或者难以抵抗这种权力。    

  伴随着新型权力形态的出现,在不同行为体之间,如个人、非政府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主权国家政府等,权力也在逐渐重新分布。约瑟夫·奈认为,可以用权力流散和权力再分配来描述这种动向。前者指的是权力从国家行为体流向非国家行为体;后者指的是权力在不同国家之间的重新流动。其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同时面临来自发达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体两个方向的挤压,如果无法妥善应对这种重新分布的挑战,则人们此前熟悉的“颜色革命”,或者现在比较熟悉的“推特革命”就会出现。

  据报道,社交网络世界中活跃着名为犹太人互联网国防军的组织,其目的旨在抵消乃至瓦解脸谱网等社交媒体上持反对以色列立场的讨论组,采取的方式是设法成为这个讨论组的管理者,继而运用管理权限开除成员乃至解散整个讨论组,最典型的例子是某个拥有11.8万名成员的亲黎巴嫩真主党讨论组,被开除了11万名成员。

  完善运用技术规范

  个人、媒体、非政府组织、政府间组织、跨国公司以及主权国家之间建立在信息和知识分布结构基础上的权力关系,因为上述信息流动的新特点,而进入一个快速变动的时期。由此带来的挑战是普遍性的,尽管在不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如何避免恐怖分子利用网络招募人员,组织、策划恐怖袭击,宣传极端主义主张,就成为美国关注的主要挑战;在遭遇维基揭秘爆料风波之后,如何避免在推行“互联网自由”的同时伤及自身国家利益,也进入了美国政府的议事日程。英国伦敦骚乱之后,如何看待新媒体的多重作用,有效实施新媒体管理,成为英国各界关注的目标。至于俄罗斯、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沙特阿拉伯、泰国,则都关注着如何化解网络带来的负面信息,如色情、恋童癖以及有违文化或宗教传统信息的跨国传播问题。

  面对力量强大的社交网络,各国的第一反应是强化掌握先进技术以及完善运用技术的制度规范。美国中央情报局自1998年起专门成立了名为In—Q—Tel的非营利性风险投资机构,专门用于资助具有情报搜集以及意见领袖识别等功能的信息技术创业项目;国家安全局则进一步完善自“冷战”时期就已经存在的“梯队系统”,强化对全球信息活动的监控能力;美国空军司令部等机构则购买了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等研发的“网络水军”技术,装备部队后投放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地的网络聊天室,用于和宣传极端主义的恐怖分子“作战”。作为一个法治国家,“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借助《爱国者法》等法律规范,美国授权政府部门可以检查所有位于美国境内的服务器的硬盘数据,所有本部位于美国境内的公司必须在接到国家安全信之后将其存储在世界其他地方的数据交给美国政府,美国总统得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颁布“网络空间紧急状态”,这一权力曾被认为等同给予总统一个关掉互联网的开关,尽管后来得到了某些限制。

  在管理社交网络方面,对自身国家安全状况比较有自信的国家,则偏好采取以开放乃至近似自由放任为特征的政策,并与掌握信息技术优势的跨国政府、具有组织动员能力的跨国组织协调,从政治、技术和社会三个层面,向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为体施加有形或无形的压力,推动其采取符合特定国家标准的行动。

  而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则面临着如何通过强化技术力量,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在获取并享受社交网络等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积极成果的同时,保卫自身的核心利益,维持正常的政治秩序,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强化主权壁垒,推动技术研发,完善法律规范,仍然是主权国家的首要选择。俄罗斯就在保持网络相对开放的同时,推动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搜索引擎,完善实施网络实名制,划定并强化网络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确保民众在自由使用社交网络的同时,抵消特定行为体借助网络推动“颜色革命”等颠覆活动的努力。印度则尝试从法律规范层面强化对掌握有先进网络技术行为体的管理,和沙特等国家一样,要求黑莓手机的生产商加拿大移动通信研究公司(RIM)必须在印度本土设置数据中心,并确保印度情报机关等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获取借助黑莓手机实施的加密通讯内容,以避免极端分子等借助加密通讯组织策划恐怖袭击。

  所谓激流勇进,不进则退。对于中国来说,寻找有效应对新媒体挑战的创新管理模式,同样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客观现实是新媒体已经而且还将以无法逆转的趋势,深刻地嵌入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如何从技术、观念、制度等方面完成相应的发展、改变和创新,借鉴吸取不同国家的经验与教训,探索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需求的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并注定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单位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国际回声

  政府第一要务是保护民众安全,在过去几天发生的抢劫、盗窃、暴力破坏是纯粹的犯罪行为。伦敦警方在事态初起时的应对策略存在失误,政府将采取一切手段恢复治安、重建社区,必要时可能动用军队来协助警方。对于参与违法骚乱者要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手段,其中包括剥夺租住政府住房的权利。同时,政府已设立2000万英镑的商业援助项目,帮助那些在骚乱中受损失、包括没上保险的商家。

  ——英国首相卡梅伦

  社交媒体不应被冠以“推进民主的工具”的名号,但也不应被滥用来破坏社会稳定。作为一种简单的社交手段,可以被不同的人利用,也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目的。在伦敦骚乱中,有人使用它传播混乱信息。在比利时,人们用它煽动民众举行大游行反对无政府状态。这些都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使用社交媒体。社交媒体不是传统媒体的替代品。传统媒体一般不会传播让人半信半疑的信息,而社交媒体则像一个“放大器”。

  ——比利时皇家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托马斯·雷纳德   

  人们在充分享受信息自由沟通的过程中,也需要仔细甄别其中信息的真伪。我支持英国政府考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社交媒体被滥用。

  ——欧盟记者协会高级顾问赫尔穆特

  警察也可以合理使用技术手段对一些社交网站“追踪”查获有组织犯罪。社交媒体具有两面性,应该制定相关法规予以规范,避免被滥用。当然,英国政府出台任何针对社交媒体管理的“紧急措施”都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管理社交媒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互联网使得整个世界都联系在一起,每个个体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使用互联网。

  ——布鲁塞尔智库机构“安全与防务议程”工作人员吉尔斯·莫里特

  (本报驻外记者李文云、孙天仁整理)

  

  链  接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近日发布社交网络使用规定,要求雇员在使用社交网络时,将他们个人的观点和工作身份划清界限,即员工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公职人员的身份来与公众交流。

  ——《华盛顿邮报》

  伦敦骚乱事件发生后,纽约市警察局成立了社交网络警察部门,在推特、脸谱网或聚友网等社交网络中搜索犯罪信息,寻找发布骚乱计划的“麻烦制造者”。社交网络警察除了要尽快发现抢劫、帮派冲突和其他暴行外,还要在社交网站上搜寻犯罪证据。

  ——《纽约每日新闻》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警察近日着手监视媒体,包括推特和脸谱等社交网站,留意网络上各种组织抗议或者罢工的意图。迪拜政府规定,任何在社交网络上散布恶意虚假信息或进行鼓吹宣传、试图危害公共安全的人都会面临一个月到3年以下的监禁。

  ——路透社  

  (王云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