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洛与骆冰:创业盈利的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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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2";
    创业盈利的模式(1)
2005年07月21日 23:59
  硅谷称盖茨为“软件业里的撒旦”,word perfect公司前主管甚至称他为“带你过河,然后吃掉你的狐狸”。莲花软件创办人卡波尔说得比较中肯,“盖茨代表我们最好或最坏的一面。”究竟盖茨是魔鬼还是天使,微软是新科技的缔造者,还是商业规则的破坏者,现在还没有谁能下一个公正的结论,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盖茨不是靠幸运取得成功的,微软也不是建立在偶然的基础上的软件帝国。如今已经没有任何的言语可以撼动盖茨作为全球软件巨人的地位。盖茨所创造的微软奇迹证明了他不仅是一个电脑天才,更是一个经营和管理天才。他在微软的成长过程中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他非凡的事业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以及他在创业过程中高瞻远瞩的眼光和异常敏锐的市场嗅觉都是常人无法超越的。  与如今在WINDOWS、OFFICE等软件销售上的霸气不同,盖茨在最初的商业运作中考虑的首先不是暴利,而是建立新的行业标准。为此他甚至不惜使用廉价甚或免费的方式来获得市场份额。他的创业盈利模式简而言之就是让更多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他的产品“上瘾”,而后他便用相对的高价位来收回相应的投资并坐享紧随其后的暴利。  
在研究为电视机提供一张装有Web浏览器和其他内容的DVD盘的WebDVD小组与盖茨对话时,盖茨即使他不同意人们对DVD功能的分析,他也克制了自己出名的脾气。他说“请指教”,过了一两分钟,他就中断谈话,要求“把技术细节的报告送给我”。虽然DVD不是微软的核心业务,盖茨也希望在这一领域获胜。  
小组成员认为,每张10块钱的版税过低。“为什么要标更高的价?”盖茨问。下属解释说,从他们放进盘里的东西来看,10块钱的版税很难赚到钱。盖茨的脸色严肃起来。他们没有看清楚整个画面。“我们的战略目标是使Windows CE(微软推出的用以操纵手持计算机设备的操作系统)标准尽可能普及到每个地方。在今后几年里我们可以不赚钱。我们第一次推出MS-DOS的时候也不曾赚钱。如果靠10块钱就能打开市场,那么就去做吧。” 这就是盖茨所追求的盈利模式。  
当他在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的反托拉斯小组调查多年后,他为自己辩解道“在个人电脑出现之前,电脑业的结构和现在有很多的不一样。当时大家都束手无策。因为只要买的是DEC、IBM、惠普或别的牌子的电脑,你用的软件就只能在这种电脑上运行。”  
对于比较粗心的观察者来说,个人电脑的商业前景仍在雾里云中。尽管新的IBM的PC在市场上卖的很好,其他几种竞争型号也在销售。但是没有任何计算机能够与其他计算机互相兼容,于是微软忙于将版本稍有不同的操作系统DOS和编程语言BASIC卖给每个硬件厂商。它的产品深藏在电脑的操作系统或其编程语言内部。  
盖茨认为正是自己的努力则终结了这种状况。“微软的想法正是在这些电脑之间可以实现软件通用,其原因在于:若非如此,当你希望运行大量的程序时,你就必须买很多台电脑,几乎是几百万台电脑。所以,电脑的程序必须便宜,而且也要做到不必调试就可以在各种不同机型上面运行。个人电脑业界的目标,就是要每一家公司竞相做出最方便、速度最快、价格最便宜的电脑。这对于消费者是一大福音,它也会激发起一个很大的软件市场。”  
于是,盖茨就确定了自己创业的盈利模式,一眨眼间微软这个名字大多数美国人都变得耳熟能详了。1982年,公司还没有公开上市,当年收入为3200万美元。当然,他和IBM有关创建操作系统的合同给了这个小公司某种合法性。而IBM的崛起则让这个小公司在操作系统的行业标准确立上有了先发的优势。  
软件业一次又一次试图用盖茨的手段来保护他们的软件。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多数公司仍把非法复制作为开拓市场的手段,包括微软。那些挥舞着大棒的,都是为了已经成功地确立了市场地位的产品。后来,微软IE浏览器名目上是免费模式,但其与听凭非法复制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抢占市场,确立市场的霸主地位。可以说,今天软件业的许多游戏规则都是微软自己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