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妍希今日大婚视频:也看<婚姻法>新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28:01
        8月中旬,最高法院对婚姻法中的有关“财产”问题进行了新的解释之后,民众的反响比较大,支持的不少,异议的也不可不听。对此,我作为一个男性也持有异议,理由有如下四点:        一、婚姻就是个俩人制股分公司,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公司法。你说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入股到“婚姻”这个俩人制公司后,如果是全额付清的房子,算你个人的财产情有可然,算入股股份更没得说,但那也不能包括代款买的房子吧。如果这样的话,婚后,你用什么样的钱去还代,你用你的收入,用的工资。那好,你的婚后工资,你的婚后收入,不是家庭共同财产吗?这不是“借鸡生蛋”吗。再怎么着,个人婚前代款买的房子,从入股婚姻之日算起,这之前你已经付了多少钱,算你个人的,可以,但这之后,房子的其它价值部分要将之算入家庭共同财产吧.       二、此解助长了房市。我看今后不管男女,都会在结婚前,省吃俭用,至少代款买个房子。可怜的爹妈,也会把有限的养老金拿出来为儿女买个房子,这样真就是全民全力以赴为了一个房子了,你能说本是高涨的房市能不看涨吗?你能说国务院抑制房市的政策有其科学性,统筹考虑了吗?            三、此解瓦解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法,主旨是维护婚姻,促进男女平等,特别是维护女性的权利。从中国的传统婚姻观念来看,特别是广大的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男外出挣钱,女在家持家,现在,这个基本局面还没有打破,在此情势下,女方嫁到男方,她一个人没有带钱到你男方家,她也没有手拿房产证到你家来“入伙”。如果她有营造婚姻的责任心,她就会为你,为你们这个婚姻劳心劳力,为儿为女操心盘算,这一切,她也没有人开给她多少工资,当然,有了工资那也是家庭共同财产。要是哪一天男方要和她离婚,那么,她倾刻间就会变得一无所有,而且是上诉无门。你说就这样的婚姻法来保障,有几个女孩子敢走进来,有几个女性真心愿意为这个婚姻付出,这样的婚姻不是同床异梦才见鬼了。        四、此解助长了男方的出轨,助长了男方的不负责等恶习。物质社会,一定程度上“钱起决定作用”。婚前,男方名下有财产。我有了财产,你没得份,你没有,我胆子就大,我就有了主动权,就我说了算,而且说一不二,我在外面沾花拈草,花天洒地,你最好装聋作哑,不要做声,你要是说三倒四,我就让你光溜溜的走,让你一无所有。你说在此不平等的情况下,女性不忍气吞声才怪,当然,也会有据理力争的,但是后果是什么,可想而知了,这想我国的婚姻很有可能就倒退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的景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