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星辰诀:律师团北海办“四律师被抓案”被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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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从左至右依次为:伍雷、朱明勇、陈光武、张凯。 摄影_洪坚鹏
记者_曾向荣 广西北海、南宁报道
2011年7月18日10时许,山东律师陈光武出现在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室的门前,北京律师伍雷紧随其后。同为北海律师团成员的云南律师杨名跨,从昆明坐了一宿火车赶到南宁和他们会合。
这是一次突然造访。陈光武担心对方过于正式,因此未事先知会,人到门前,才给广西律协秘书长严丽萍挂了个电话。严丽萍正在广西崇左挂职副检察长,她在电话里告诉陈,一定让主要领导接待他们。
三位来自天南海北、年龄各异的律师,之所以出现在广西律协,和一位素不相识的广西同行被警方抓捕有关。6月14日上午,广西律师杨在新在家中被北海警方带走,半个月后遭正式逮捕,涉嫌之罪名是妨碍作证。
经历过李庄案的律师们,对同行因伪证罪被抓尤其敏感。山东律师陈光武和湖南律师杨金柱迅速举起自救旗帜,组建律师团对失去自由的同道提供法律帮助。
7月12日上午,陕西律师房立刚到北海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遇六次安检,甚至被要求脱掉裤腰带。律师团意识到,必须寻求组织支援。他们希冀获得当地律协的支持,进而找到和官方对话的管道。因此,年届六旬的陈光武决定到广西律协走一趟。
“看来,他们也急切地想和我们见面。几个领导都是从工作现场赶来的。”陈光武感受到对方态度诚恳。除了广西律协副会长骆伟雄、刑辩委副主任刘超麟、会员部副主任徐志江,广西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李健也闻讯赶来,他是司法厅专司律师工作的最主要官员。
在两小时的会面中,陈光武提出了四个要求,其中包括,取消所有法律之外的会见障碍,陪同、安检等统统取消。对方答复:尽量协调。李健告诉他们,事发当天下午就通过组织程序,向自治区政法委做了汇报。
在官方渠道之外,李健还动用私人关系进行协调,广西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和他是校友,私交不错。
三位律师都对这次会面感到满意。“我们双方非常坦诚地,没有保留地在沟通。”伍雷对南都周刊记者称,广西律协还是做了不少工作,应当说做得不错。“他们不能高调地宣传,必须和当地保持一致。他们做的这些工作,按我们的理解,更多就是沟通、汇报、协调。”
离开律协后,伍雷很快发了一条微博:“很感动,很诚恳,无保留,很专业。”他在微博上把律协称为“亲娘”,随即有人揶揄:“是后娘。”
和广西律协的会面结束时,已到了吃午饭时间,但出于谨慎,陈光武等律师不顾饥肠辘辘,婉拒了对方相邀午餐的好意。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开往南宁琅东汽车站。在汽车站一间简陋的快餐店里,三人花30多元用完了早餐和午餐。杨名跨担心前辈陈光武菜不够,特意帮他多买了8元钱牛肉。
这番北海律师团行动,每位律师团成员自掏腰包,一些后方律师自发捐款支援前方律师,但陈光武谢绝了任何社会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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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北海看守所门口,律师朱明勇与当地警员对拍。(图片来自律师张凯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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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看守所大门紧闭,律师团无法进门。(图片由律师团成员王兴提供)
“刺头”
细溯杨在新伪证案,对证人进行调查取证,似乎埋下了其命运走向的伏笔。
杨在新等四位律师代理的是北海一桩故意伤害案。由于大多依据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他人证、物证,此案半年多经历两次开庭,至今仍未判决。
接下这起故意伤害案后,杨在新和同行找到了三位证人,用摄像机、录音、笔录等形式调查取证。
在摄像机的注视下,证人对律师作证称,案发当晚曾与第一被告裴金德在一起。
法院庭审时,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四名被告翻供,律师为各自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四位律师未曾对其代理的杀人抛尸案报备。广西律协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对这类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我们律协要求律师一定要向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备,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协会指导,开会讨论,但他们都没有报备。”
这位知情人士称,“报备以后我们会更主动一些,我们了解情况以后,可以提出我们的意见。当然,他们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们只是提供一些指导性的意见,提醒其间存在的风险。”
风险很快降临。庭审后不久,三位证人被北海警方刑事拘留。证人被抓,杨在新预感自己要出事,他和其所在的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覃永沛签署了委托书,并把案卷材料邮寄给有过一面之缘的湖南律师杨金柱。
杨在新,北海合浦县人,有“维权律师”之称,在地方官员眼中却是个“刺头律师”。他当过中学教师,10多年前通过自学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其代理的案件,多涉及土地纠纷、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易与公权力发生冲突的敏感领域。“在公民维权运动艰苦卓绝时期,勇担重任、异军突起的维权律师之一。”杨在新曾这样介绍自己。
2003年,杨在新被警方处劳教半年。在广东佛山,杨被抓过两次。
由于干的是得罪地方官的活儿,杨在新行事谨慎,代理案件一定签合同,收取费用必开发票,桑拿场所更不敢去,甚至住在酒店里有人敲门,不敢轻易开门。尽管百般谨慎,但这次却因涉嫌伪证罪被抓。
杨在新曾经向覃永沛咨询:当事人会见时喊冤,声称遭遇刑讯,要不要举报?“我说不要举报。作为律师,没必要去揭公安机关的短。”覃永沛回答。
杨在新被抓的第二天,覃永沛带着材料先后去南宁律协、南宁司法局和广西律协汇报。这时,覃永沛才得知代理案件的其他三位律师也被警方带走。
同一天,杨金柱接到杨妻黄仲琰的求救电话,随即在博客发布“广西北海杨在新律师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北海律师伪证案始为外界所知。
一周后,北海官方通报称,杨在新等4名律师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从而推翻检方指控,“致使案件审理工作陷入僵局”,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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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伍雷律师在医院接受治疗。(图片由律师团成员王兴提供)
求援
广西有律师对记者称,北海律师案发后,南宁市律协先后召集相关律所负责人和律师开会,要求“不要接触北方律师,不要接触媒体”。
7月20日,记者致电南宁市律协轮值会长周旭照,得知记者身份后,周表示“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南宁市律协副会长张宏新则表示,律师当“依法维权”,不过,他说刚从外地出差回来,不了解详细案情,不便发表更多评论。
杨在新案发后,南宁律协和广西律师两级律协都迅速介入,专门开会讨论,广西律协还向全国律协递交专题报告,并附上上海律师陈有西的文章《建议公安部、全国律协迅速关注并介入广西四律师案》。
陈有西在机场接到全国律协会长于宁打来的电话。于宁告诉陈,全国律协对此事高度关注,已要求广西律协直接关注此事,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交涉。“最起码的,律师被抓24小时应当通知律师协会,48小时应当安排会见,这些广西公安机关都没有做到。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全国律协将进一步关注该案并适当采取行动。”于宁称。
根据全国律协的章程,每位律师都是全国律协的会员,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是其团体会员。每级律协都相应组建了为会员服务的维权委员会。此次北海律师蒙难,诸多律师希冀三级律协能表态声援,出面调查,为律师维权。
但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律协有时候身不由己,甚至沦为替司法机关背书的角色。2010年1月10日,重庆晚报刊发一则题为“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的报道。报道称,重庆律协“孙会长初步印证了相关说法,并称已收到了警方的专题函件。”
第二天,重庆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给重庆晚报发去一封公开信,谴责该报社在描绘李庄嫖娼一文中对其采访内容严重失实,要求该报社刊登更正启事并向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