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儿响叮当简谱伴奏:律师北海遭围攻,缘何还有律师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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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北海遭围攻,缘何还有律师冷嘲热讽作者:谭敏涛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7-20  

  面对北海律师团成员7月18日晚在北海遭受围攻事件,多数律师义愤填膺,纷纷在网上表示声援,严厉谴责北海公安身在现场但却不予制止暴行的违法行径。我亦于18晚凌晨左右给北海公安打过报警电话,接线员说相关领导已经赶赴现场处理,冲突已经平息,我严厉斥责,律师之前就报警,缘何警察到了现场不制止暴行,现在,北海公安已经在全国人民面前丢进脸面,律师在北海被打,这是中国北海的耻辱,接线员说,她会将我的话转给相关领导。

  除此之外,律师同仁在北海遭遇围攻,还免不了有人说些风凉话,正如我之前所说:“先是李庄案,再是北海四律师案,然后是成都律师案,下来会是什么地方律师案?一系列的律师涉嫌入罪案,让律师群体分外团结,但免不了有人说风凉话,对此我很是理解,本身而言,我对一些律师和权力媾和就认极为反感,这不,当多数律师都力图维护行业利益时,一些律师势必要站出来维护既得利益和权贵利益。”的确,20万中国律师不是个个敢于和强权抗争,不是个个都面对强权滥用义愤填膺,也当然会有迎合和讨好权力之徒,也免不了在面对强权时一味畏畏缩缩,杨金柱律师也说了,20万中国律师中肯定良莠不齐。我也坚信,当了律师不一定就坚信法治,当了律师不一定就会依法办案,当了律师不一定就会依法执业,由此,当侵犯律师权益事件发生后,一些律师也势必会说些风凉话,这不足为奇,也见怪不怪,这不,在7月18日晚的北海律师团成员遭受围攻事件发生后,上海的王嵘律师即于7月19日21时15分在其微博中发表了其个人的冷嘲热讽之言。

  上海律师王嵘在微博说道:“正所谓“危邦不入”,我不赞成律师明知某地司法环境恶劣,还硬闯到那个地方去办刑案——那与其说是在大胆冒风险,不如说是在人为创造风险。有句成语叫“对牛弹琴”,固然可以用来嘲讽不通音韵的牛,可是弹琴者又何尝不被嘲讽?渝都如是,北海亦如是。”

  针对王嵘律师的高见,学生谈不上指责,更多只能是斗胆请教:

  1、有请王嵘律师明示,在邦国之内,那一地域不算司法环境恶化,而他们到底算不算中国境内,难不成您所在的上海就属于安邦之地么?难道上海即是法治昌明的法治社会么?为何?面对司法环境恶化之态,您只想到了退缩而忘却职责,您只想到了风险而忘却了责任,您只想到了躲险而忘却了冒险。

  2、王嵘律师说律师团去北海为四位律师辩护,以及现今为几位被告人辩护这是为自己创造风险,而不是冒险。在此,恕学生多言,想必您一定是在小心办案,丝毫没有差错,而如果您遇到司法人员的违法办案,您会有心媾和还是勇于抗争?您办理刑事案件时遇到公安的限制会见,您是配合权力还是反击权力?如果,您将律师的执业风险冲抵在迎合权力的行动中,那么您当然是没有风险,因为风险已经被你以律师职责的怠于履行而降低了。那是不是在您看来,律师面对任何公权的刁难都是藏有风险的征兆,此时,律师应当躲避而不是抗争,这样,便不会人为制造风险,也就不会再有冒险之说呢?

  3、有句成语叫“阿谀奉承”,说的是面对强权一些人只顾迎合而不知反抗,因为反抗即会有风险,特别是于强权滥用而言更是如此。现在,北海之前一次抓捕了四位律师,全国多数律师同仁齐声呐喊助威声援支持,立马组建了“北海律师团”为四位律师及原案的几位被告人辩护,这是律师的使命和担当使然,更是辩护团律师的气魄和胆识使然。但是,如此义举和壮举还免不了有人会说风凉话,之前,面对李庄案亦如此,北海四律师案就更不必说。在我看来,这不是他们对李庄案以及北海四律师案的认知不一,而是责任与使命的差异。您可以面对自己的律师同仁在北海遭受围攻而嘲讽其对牛弹琴,您也可以嘲讽辩护团成员这次奔赴北海是去送死,您还可以劝说这些辩护团律师如您一样,守在自家领域无需甘冒风险,这,是您的看法,也是您的认知,但是,在学生看来,这是您的胆怯,也是您惧怕权力的写照。

  4、还有句成语叫“幸灾乐祸”,说的是面对同仁的灾祸一些人感到高兴,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于此,是否也可以将此成语冠之以您对北海律师团遭受围攻的态度呢?面对同仁的遭围攻事件,您不是声援,而是劝退,您不是支持,而是嘲讽,您不是谴责,而是畏惧。

  5、在此,我还想说,如果面对北海的“危邦”,按照王嵘律师的说法,危邦不入,那么今日北海构陷律师,明日其他地方再效仿构陷,此时,律师的生存之地何在?中国的法治期望何在?在当下中国社会,任何一个地方的权力机构都可以构陷律师,但是,他们得有胆识才行,重庆已经敢为,北海这次效仿,那么是不是下一次会有其他地方再次以人治的模式打压律师进而推行违法办案的强权政治呢?到时,不知王嵘律师认为哪里才是中国的“安邦”之地呢?

  6、最后,王嵘律师将辩护团成员在北海抗争公权滥用称之为“对牛弹琴”,而人民除了嘲讽不通音韵的牛,可是弹琴者又何尝不被嘲讽呢?但是,牛不通音韵这是牛的天性使然,但是北海的相关人员难道不懂得依法办案也是天性使然么?对牛弹琴不会对牛产生任何功效,但是,辩护团成员抗争北海的权力滥用难道就一点功效就没有么?在您嘲讽北海相关人员的同时,我得知,您也在嘲讽辩护团成员的义举,因为在您看来,面对强权,律师没必要迎难而上,不如退缩了事,这样,强权便可以继续滥用,与律师何干呢?但是,您的嘲讽应当么?也可能应当,想想看,一些律师面对强权的震慑,只有迎合的份,而无反抗的胆,只有讨好的份,而无抗争的力,在此,您是否就想表达如此看法呢?

  7、7月20日早晨,王嵘律师在我微博留言:“:“不入危邦”的意思,不是主张同流合污。”面对王嵘律师的如此解释,我真不知他是不懂汉语寓意还是故意歪曲危邦寓意,不入危邦就是不主张同流合污,那么是不是任何律师在办理刑案过程中,只要面对危邦即可能同流合污呢?而您这种认知来自于何处?又来源于何人呢?之前,我还对您一时的言语疏漏有所理解,所以在行文中我以商榷的口吻书写回应之文,而当看到您说“不入危邦”意义是不主张同流合污时,我彻底对您失望,而且是很大的失望,失望到我甚至认为,律师界怎么会有您这样的律师(语言可能有些过激,但我无以表达对您的失望之情),但之后我也理解,良莠不齐或许就是如此吧。按照您的看法,既然可能同流合污,那么律师即不要办理此案,我想说,在中国当下社会,任何刑案都面临着危邦风险,那是不是中国律师都无需办理刑案呢?行文至此,我忽然想到,我之前还认为您可能办理刑案,所以问您面对强权刁难时如何是好?但现在,通过您的言语和认知,我很是怀疑,您到底办不办刑案,对此,还有请您的明示。

  上述学生个人陋见,如王嵘律师觉得有必要回应,望您不吝赐教和指教,学生在此先行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