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图有那些:郴州市几起典型涉农信访案件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30:02

更新时间:2011/5/3 10:02:44 查看次数[388]
2010年,湖南省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主题活动为总揽,深入开展了“解民忧、惠百姓,集中解决涉农信访问题”活动,严厉查处了几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涉农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到目前为止,全市查处涉农信访案件112件,涉及科级干部11人,股级干部18人,村干部1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挽回经济损失960万元。
一、几起典型涉农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桂阳县飞仙镇政协原联络组长李毅、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陈飞、岩口村原村委主任胡喜芝、村民胡金保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经查,在衡武高速征地拆迁过程中,胡喜芝伙同胡金保违法在衡武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抢搭抢建养鸡棚。身为飞仙镇衡武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毅和成员陈飞,在胡某承诺给予一定好处费时,任由事态发展,并上报胡某等人违法建成的养鸡棚面积,致67.1万元国家征地补偿款被骗。2010年8月,经桂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桂阳县委同意,决定给予李毅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陈飞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胡喜芝、胡金保开除党籍处分。
(二)临武县万水乡大汉村原支书邓圣超贪污受贿和套取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案。经查,2007年邓圣超在担任大汉村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修建通村水泥公路时将县公路局下拨的公路建设补偿资金1万元进行隐瞒,并据为已有;在管理通村水泥公路建设工程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承包人现金4.6万元;在衡武高速公路征地中与其他两名村干部共同套取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18万元。2010年10月,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邓圣超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宜章县梅田镇母老村原主任薛运生与组干部合伙侵吞省道S324线补偿款案。2010年3月,宜章县梅田镇母老村村民多次集体到市里反映该村支书、主任利用职权侵吞、作假骗取安置补偿款、农赔款的问题,市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纪委对该案进行重点挂牌督办,该县纪委书记亲自督办。经查,宜章县梅田镇母老村原村主任薛运生与组干部3人合伙侵吞省道S324线补偿款10.5万元,薛个人实得3.5万元。2010年9月,经宜章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薛某开除党籍处分。
(四)资兴市龙溪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何兴华违规收取建房户办证费案。经查,何兴华在2003年至2007年任龙溪乡国土专干、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在办理农民建房审批登记手续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采取收钱不开票、收钱打白条等形式,向该乡罗东球等建房户1 03人共收取办证费用32480.1元,实际发生办证费用7464. 95元,案发前退还给建房户1 0348元,何兴华非法占有14667.15元。2010年7月,经资兴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兴华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五)苏仙区岗脚乡樊家村支书周建华、主任樊卫国、秘书欧江龙三人集体非法多扣占有农民粮食直补款案。经查,在2008年至2009年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期间,由村支书周建华主持召开村支两委会议,作出了“在做工作情况下,经本人同意,可以从农户粮食直补款中扣出钱来,抵交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费”的错误决定,致使樊家村出现非法多扣农民粮食直补款15207.9元。其中,村委主任樊卫国所负责的村民小组克扣农民粮食直补款10347.1元,村委秘书欧江龙所负责的村民小组克扣农民粮食直补款3180元,周建华负责的村民小组克扣农民粮食直补款1680.8元,并占为已有。2010年2月,经苏仙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建华、樊卫国、欧江龙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
一、几起典型涉农信访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违纪金额不大,社会影响极坏。从这批典型涉农信访案件来看,虽然违纪金额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坏,对基层党政组织的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导致基层党政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的威信和群众满意度下降。
(二)涉案人员相互勾结,构成典型窝案。这批典型涉农信访案件,大部分是典型窝案。本应该相互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与村组干部,为了个人私利,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影响极其恶劣。
(三)职位不高,作案手段恶劣。从这批典型涉农信访案件来看,违纪违法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作案手段恶劣。一是公款私分,将村集体公共土地从征地面积中剥离,公共土地面积的补偿款纳入私人囊中;二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通过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国家土地补偿资金。三是采取欺骗群众的手段,通过从农户粮食直补款中扣钱抵交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费的谎言,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钱不开票等形式,欺骗农民群众。
三、典型涉农信访案件的深刻教训与反思
这批典型涉农信访案件人员,身为基层党员和干部,本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应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宗旨意识’淡薄是这五起涉农信访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同时,对照几起典型涉农信访案件进行深刻反思,坚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干部培训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等有效措施,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依法办事。
(二)要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进行重点治理和规范。一要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督促所管辖单位和地方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二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承包、租赁进行规范;三要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和基层党务公开,加大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要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要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强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范,确保资金安排使用透明、规范;二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等制度;三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整体工作计划中,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责任。各县市区、乡镇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五)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贪污挪用、骗取索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案件。认真处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作者曾雁,系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信访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