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宝良鬼吹灯在哪:2010年度反腐典型案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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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反腐典型案件报告

(2011-01-25 12:14:0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7eaeb30100owgl.html

2010年度反腐典型案件报告

 

                 

               
       ☆“天花板干部”的堕落

 

肖晓鹏案:折射“天花板干部”困局

    2010年7月28日,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原主任肖晓鹏(正厅级)被普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肖晓鹏利用职务之便,在财政资金批复、人员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等折合17.4万余元,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家财政资金577万元。

肖晓鹏从2003年起就开始出问题了,此时距他退休还有6年的时间。他那时已经当了9年的副厅长,尽管到2007年8月他又被晋升为正厅级,但他“升官无望,只有搞钱”的思想观念已经出现了。

    肖晓鹏说:“看到我们一起被提升为处级干部的,尤其是我当副厅长时的下属都上去了,我知道自己上不去了……”肖晓鹏虽然没有直白“因为自己再提升无望就大捞钱物”,但用实际行动表现了出来。

    办案检察官认为,肖晓鹏案是典型的“天花板现象”现实版,它告诫为官者一定要正确对待功名利禄和进退去留,为自己的政治生涯画上一个完美无瑕的句号。

 

王亚丽骗官案:暴露选人用人漏洞

    2008年下半年,时任共青团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因冒充亿万富翁女儿争夺财产被举报。石家庄市、河北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中纪委专案组进驻石家庄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年龄缩水达9岁之多,并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还利用金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

    2010年4月1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取得新进展。河北省纪委通报说,经认真调查研究,决定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张振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的栗建华党内警告处分。除以上人员被处理外,对王亚丽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杨路群、耿震环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时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赵贵世等6名涉案人员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

    王亚丽骗官案,暴露出选人用人的巨大漏洞。河北省纪委通报说,这是一起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江西李阳案:利用影响力受贿获刑

    2010年11月,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原职工李阳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李阳调入萍乡市国土资源局,担任局长刘某的司机。2008年9月27日,萍乡市蓝波湾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因违法用地被萍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罚款117.7万余元。蓝波湾酒店负责人邓某找到李阳帮忙。在多次见面后,李阳表示会尽力帮忙,邓某等人提出拿10万元给李阳,李阳默认,并于同年4月23日收取邓某所送的10万元。后李阳对蓝波湾酒店称找了自己某亲戚。2009年6月26日,萍乡市国土局以蓝波湾酒店违法用地罚款39万余元。

    2010年1月12日,李阳到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投案。同年2月2日,李阳在上海将10万元退回给邓某。

    据介绍,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来,江西法院宣判的第一例该类案件。

 

2010年被判刑高官

 

罗亚平案:“土地奶奶”非法敛财6000万

    2010年12月20日,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沈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早在2001年六七月间,罗亚平就开始截留征地补偿款。2007年3月,抚顺市中心粮库兴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因政府征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粮食局向顺城区国土局提出借款。罗亚平让报账员将开发商金吉英上缴的800万元征地款不入账,假称借给粮食局,交给她本人处理。之后,她经过地下钱庄将这笔巨款汇往国外。

法院查明,从2001年至2007年,罗亚平在担任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元人民币、69万元美金的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共计6000余万元。

    据悉,罗亚平不仅刷新了辽宁官场贪腐犯罪涉案金额的纪录,而且其案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民间因此称她为“三最”女贪官,蔑称其为“土地奶奶”。

    贪官不少,女贪官也可寻踪影,但是像罗亚平这样疯狂的女贪官,当真是少见。“三最”反映出的权力监管漏洞、官场潜规则不得不让人深思,也不得不让人追问:罗亚平嚣张跋扈多年,为何无人注意?

 

力拓案:海外公司员工受贿被判刑

    2010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胡士泰等4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中方雇员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于2003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对华铁矿石贸易中多次索取或收受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胡士泰收受646万余元,王勇收受7514万余元,葛民强收受694万余元,刘才魁收受378万余元。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还采取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严重影响和损害中国钢铁企业的利益,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中,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1170.3万余元。

 

曹颖章案:官员滥用职权强拆受刑罚

    2010年4月19日,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颖章被颍上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媒体称曹颖章是第一个因为野蛮拆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

    2008年5月,阜阳市政府决定对双清路进行扩建。同年9月25日,身为分管城建及市容等工作的副区长曹颖章,在明知陈少远家有部分房屋在道路和建筑红线之外,仍然指挥收罗来的社会闲杂人员强行将陈少远家1700多平方米的房屋全部拆除。

    同年11月26日,为了催促曹颖章尽快安排强拆另一拆迁户陈少坤家的房屋,天马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为曹颖章送去5万元。两天后,在曹颖章的现场指挥下,天马公司安排人搬出陈少坤家屋内物品,并将陈和家人带离拆除现场,李某指挥拆掉了陈家第二排剩下的房屋。政府相关单位人员离开后,李某派人将陈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强拆过程中,陈少坤儿媳刘某与天马公司职工发生厮打,造成刘某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当日11时许,陈少坤服敌敌畏自杀,被其女儿发现后送到医院。目前,陈少坤仍处于植物人状态。

 

董跃进案:国企“裸官”受审

    2010年7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进出口贸易部原总经理董跃进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6月至2008年2月,董跃进和马连龙(另一被告人)合谋,利用董跃进担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进出口贸易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受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皓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委托,代理进口货物暨开具信用证业务的过程中,要求上述公司将应当直接支付给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的货款5.8亿余元,支付到马连龙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中润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用于增加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流量、申请银行授信等使用。至案发时,尚有1300余万元未归还。在此过程中,董跃进、马连龙涉嫌共同收受上海皓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振涛给予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价值73776元)和港币20万元,共计人民币26.7万余元。此外,董跃进还多次收受马连龙的贿赂款共计91万元。

    据了解,董跃进的妻子、儿子早年都已移居美国,他常年独自生活,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裸官”。董跃进案,向职能部门发出警示,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遏止“裸官”们连创惊天贪腐案,已成当务之急。

 

王先民案:渐进式腐败的典型

    2010年11月2日,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556.8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元,真所谓日进斗金。他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王先民供述说:“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

 

张永斌案:“委托理财”放高利贷受贿

    2010年4月13日,江苏省海门市原副市长张永斌因犯受贿罪,被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张永斌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改制、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人民币410万元、美金1.3万元、欧元8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28万元。

    张永斌利用掌握全市建设系统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大权,始终把获取非法利益的目光紧盯在那些有求于他的单位和个人身上,尤其是通过收取远高于正常借款利息的方式,曲线收取他人贿赂,还美其名曰“正常的民间拆借资金利息”。

    2004年底,海门市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收下了张永斌的“借”款100万元。2005年初,张永斌又借给他200万元。自2004年至2009年间,徐某一共给了张永斌410万元的利息,实际利率已经高达40%。而在当时的海门市,同行业的民间拆借资金利率仅为10%左右,最多不超过20%。

    张永斌受贿案的特别之处,是他通过收取远高于银行正常借款利息的方式受贿,仅这一项,法院认定的款项就达150万元。

 

李荫奎案:创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

    2010年5月7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中秋至2009年春节,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金8000元。

    为防止东窗事发,李荫奎一边主动上交廉政账户资金63.98万元,以示自己清廉,一边让妻子四处找亲戚朋友借来身份证,用其他人的名义藏匿巨额赃款。

    短短7年的时间里受贿1575次,李荫奎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虽然平均每次几千元钱的受贿金额并不多,但“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的贿赂,恐怕已经涵盖了县里大部分干部。一个县里几乎所有的干部都给领导送礼,这样的官场生态令人担忧。

 

 

其他入围条目 

 

龙国华案: “卖官书记”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4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株洲市人大常委员会原副主任龙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龙国华从1998年至2007年分别在担任攸县县长、株洲县委书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1.936万元、美元1.54万元,以及其他实物。在龙国华收受的205笔400余万元的贿金中,有一半来自于他的下属。

    花钱向县委书记“买官”,曾是株洲县官场的一条“潜规则”。龙国华在即将调离株洲县委书记赴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际,突击调整提拔100多名干部,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

 

叶树养案:制定6000万敛财目标

    2010年9月21日,广东省韶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源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法院认定,叶树养多次受贿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另对人民币1609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而且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被媒体称为“边腐边升”贪官。

 

文强案:涉黑护黑贪官被枪决

    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妻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1625万余元,并对1062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文强还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并为此多次收受黑恶组织送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文强是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重量级贪官之一。

 

李启红案:涉嫌股票内幕交易

    2010年5月30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的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带走。5月31日上午9时许,中山市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中纪委带走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启红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郝鹏俊案: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

    2010年,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创下”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

    8月30日,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郝鹏俊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维持一审对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判决。

    在此前的8月25日,蒲县监察局对郝鹏俊及其妻于香婷分别作出没收违法违纪所得的处罚决定,将其利用职权开办煤矿的违法违纪资金1.2亿元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的36处房产和房租收益等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皮黔生案:滥用职权造成国资损失2.2亿

    2010年8月13日,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皮黔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755万余元。1996年至1998年2月,皮黔生在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2.2亿元的损失。
 


    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国企人均贪近千万


来源:人民网2011年01月04日17:31

第1页:国企人均贪近千万 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第2页:7宗案件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第3页: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落马
  又有至少155位商人的创富故事在2010年戛然而止。他们因为与法律的龃龉而深陷囹圄的悲剧,不仅注定为当代中国商业史留下令人扼腕的灰色段落,还将警醒更多的人避免在谋取财富、权力和声望的道路上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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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17.83+0.372.12% 中煤能源11.07+0.211.93% 京东方A3.19+0.030.95% 贵州茅台185.50+1.580.86% 上海医药21.75-0.09-0.41% 这正是本刊每年定期推出《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意义所在
 

   文 本刊特约研究员 王荣利

  2010年,前“首富”黄光裕夫妻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已经尘埃落定。而作为黄光裕兄长的黄俊钦,虽然与黄光裕同时涉案,却还要继续等待下一个年头,才有可能见分晓。

  2010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因为贪污、受贿而被执行死刑不满一年,又一位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拘。

  为了持续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笔者收集了2010年度广受媒体关注的155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以下统称企业家)的相关资料,并对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涉嫌犯罪状况予以总结和归纳,作出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国企人均贪近千万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2010年收集的企业家案件共155件,除5件为企业家遇害案件以外,其余150件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150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了两名通缉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获或在押。

  该150例案件,都是2010年度媒体聚焦的焦点,基本上反映了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概况。

  在150例2010年度涉案的企业家中,国企企业家64位。初步查明年龄的35位企业家的平均年龄为52.65岁。

  在47例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国企企业家中,受贿罪占30例,贪污罪占15例,挪用公款罪占4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占3例,滥用职权罪占3例,故意杀人罪占2例,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各1例。

  在36例查明涉案金额的案件中,36人共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涉及金额34449万,人均957万元左右;而挪用公款罪,现已查明2人,一人涉案5.8亿,一人涉案5792万。另外,冯永明据称一人便贪污达8亿多元,因该案尚未判决,未予计算在内。

  在已作出判决的37案42人当中,判决死刑的有2人,二人均有命案在身;判决死刑缓期的有7人;判决无期徒刑的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不满10年的仅5人。

  64位涉案的国企企业家中,党和国家曾给予许多人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其中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的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有现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和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有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有任省人大代表的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和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伯羽;有任市政协委员的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有任市人大代表的长春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谭历;有任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有曾获得“2005中国保险业年度人物”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有获得“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的陕西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郭红安;有头戴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8顶官帽的“青年才俊”董黎明……

  144例企业家犯罪中,民营企业家犯罪占86例,其中约50个都是资产或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企业家或老板。

  在确定年龄的47位民营企业家中,平均年龄为43.85岁。

  在已确定罪名的60例案件中,其中“涉黑”案件21件;集资诈骗7件,合同诈骗罪4件,贷款诈骗罪3件,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各1件,以上合计各种形式的诈骗罪共1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件;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共计6件;行贿、介绍贿赂罪3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件;非法经营罪2件,走私普通货物罪1件,其他罪名若干。

  在已经判决的47例案件中,除去执行死刑的7案9人外,判处死刑有7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10人,判处无期徒刑的有3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包括15年)的有6案7人,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有8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内的13人。

  86位涉案的民营企业家中,许多人曾获得极高的政治地位,或者曾获得过各种各样的荣誉称号,有着这样那样的“头衔”。

  其中至少有13人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如原全国人大代表朱思宜;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第十二届贵阳市人大代表的黎庆洪;原全国政协委员谢荣根;重庆市人大代表王能;湖南省人大代表李湘铭;廉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吴亚贤;西安市人大代表李思强……有曾经获得“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的华二军;有获得“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的郜银河;有号称“民间股神”的韩劲松;有曾为“湖北首富”的兰世力……

  2010年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前腐后继”的多,如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前后落马;又如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与总经理前后入狱;再如徐州区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大田6年前曾举报他的上司腐败,而自己又被群众举报入狱。二是夫妻“荣辱与共”双双坐在被告席上或者同入牢房,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自己坐牢14年,其再婚的妻子也跟着坐牢11年;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妻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民营企业除了黄光裕夫妻俩外,还有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和他的妻子柴凌英;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公司程惠根夫妇等。三是集团或团伙犯罪多,如发生矿难的相关企业多人被追究责任;又如大量的“涉黑”案件、集资诈骗案件、传销案件等,其中17件“涉黑”案件平均每案25余人。

 

第1页:国企人均贪近千万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第2页:7宗案件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第3页: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落马
  7宗案件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2010年,共有7宗案件的9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其一是安徽省“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1月7日被执行死刑。其二是重庆“打黑”过程中打掉的“黑老大”,共5案7人,包括陈明亮、樊奇杭、岳村、银志伟、刘钟永、陈知益、杨全。其三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李庆泉、李庆友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二号人物李庆友。

  其中李庆友曾花500万予以“保命”,其亲友委托一个自吹“有能量”的个体户王某,王某拿了500万辗转联系上了承办该案的法官金某,王某送给金某价值20余万元的马自达轿车一台和一部手机,分给曾经帮助他承揽这个“大活儿”的两个介绍人各100万元,余款归己。案发后,王某和金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上述执行死刑的7宗案件9名被告人均为民营企业老板,而且均为涉案数十人的首犯。其中6宗“涉黑”案件均涉多项罪名,1宗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近10亿元。

  上列案件虽非2010年所发,但都在2010年宣告尘埃落定。

  至少80例案件有了结果

  2010年,至少有72例企业家案件有了结果,这其中包括38例国企企业家和42例民营企业家案例。

  其中,有数起2009年一审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影响重大的有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故意伤害罪,二审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黑龙江省政协常委、亿万富翁王文襄因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另外,有上海土地富豪周小弟、“阳江黑帮案”林国钦、许建强、重庆“黑社会”组织首犯黎强、王天伦等,都进行了二审,但均以维持原判告终。


 在38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下列案件为2010年度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一审判决康日新无期徒刑;

  2.贵州茅台(600519,股吧)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乔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维持原判;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4.上海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贪污案,一审判决秦金龙无期徒刑;

  5.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肖先敏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肖先敏有期徒刑15年;

  7.长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谭历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谭历无期徒刑;

  8.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受贿案与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怀志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王春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高怀志一审被判20年;

  9.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一审判决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1人有期徒刑13年。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10.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宪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范宪无期徒刑。


  在42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下列案件为2010年度十大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

  1.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前“首富”黄光裕案,黄光裕被以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兰世力案,兰世力被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3.河南未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振海案,吴振海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京城第一烂尾楼”——东华金座的开发商谢荣根案,谢荣根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5.北京中大恒基投资顾问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益良案,刘益良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8年;

  6.上海金源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跃进案,周跃进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7.湖南“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何跃兰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8.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案,王菊凤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

  9.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黎庆洪案,黎庆洪被以“黑社会”等6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9年;

  10.重庆“打黑”活动中落马的众多企业老板,分别被判以重刑。


  此外,约有21例案件已经开庭,判决结果尚未出来或者尚未公布。包括被称为“兰州最大国企案”的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等案,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衢州市委常委叶志翔受贿案,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伯羽受贿、巨额财产呢来源不明案,伊春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贪污案,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奸案,四川省建国以来最大的涉黑组织犯罪系列案件雷晓伟涉“黑社会”案,上海富豪颜立燕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案……

 

第1页:国企人均贪近千万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第2页:7宗案件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第3页: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落马
  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翻身落马。

  其中,2010年十大落马国企企业家有下列:

  1.首都机场集团前董事长张志忠;

  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宝山;

  3.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

  4.中山公用(000685,股吧)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旭龄;

  5.上海医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

  6.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

  7.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岳超胜等12人;

  8.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

  9.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

  10.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


  从十大落马国企企业家中不难看出,国企企业家除了涉嫌受贿等经济犯罪以外,还涉嫌涉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

  2010年十大落马民营企业家有下列:

  1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

  2湖南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

  3重庆市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治民;

  4重庆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能;

  5北京联信永益(002373,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后两任董事长、总经理陈俭、彭小军;

  6云南省泸西县煤老板王建福、郑春云;

  7萧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俞坚中;

  8云南君信投资有限公司老板、昆明“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开发商杨庆荣等人;

  9重庆市宇昌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海波;

  10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夫妻。

 

  从十大落马民营企业家中可以看出,“涉黑”犯罪比较突出,其次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诈骗罪,再就是暴力、违背妇女意志等犯罪。

 

  2老板遭通缉5老板遇害

  2010年,有两老板遭通缉,他们是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2005年曾排名山西首富,因伪造护照非法出境等被被公安部门通缉。另一个是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某,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被海淀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遭通缉。

  遇害的包括新加坡挂牌上市的中资企业永鑫国际集团主席兼总裁濮德兴,一该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等方面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心怀不满,3月4日于江苏无锡厂内办公室袭击濮德兴,濮德兴不幸身亡;北京达龙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赫全根,11月25日被“拜把子哥们”枪击在办公室,郝全根不治身亡;一个是湖北洪湖市一千万富翁,与一19岁的姑娘保持了两年的情人关系之后,该女欲摆脱掉这种关系,遂与男友一起雇请初中同学于元月8日将千万富翁杀死在宾馆客房内;再就是12月17日才发现的湖南省株洲市一千万富翁与一年轻幼师双双死于出租屋里;还有就是12月8日被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掐死的情妇梅某,传说她是某担保公司的负责人,也算是个小老板。

  在所有这些案例中,还有几例特殊的情况。

  一是原来就有刑案在身,成老板后仍被追究。如河南省濮阳县一农民徐俊起,10年前殴打他人致死,逃亡到山西运城闻喜县,过起埋名隐性生活,10年后他开办了一家钢铁公司,成为千万富翁,却因暴露出行迹终于去了他该去的地方。又如重庆市南岸区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六年前是一名小学老师,却丧失师德于酒后奸淫了一名小学生,随后潜逃并当上了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公司因有人闹事而报警,却意外发现张某的踪迹。2010年张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再如原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长安街分理处职员郭群锁,10年前诈骗存款6050万元,案发后潜逃。2009年6月被民警意外发觉,遂于2010年被判构成金融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二是近年来房地产猛涨,竟出现了“假房地产项目”的“假老板”。如云南的杨庆荣等人,本系出狱不久的人员,根本没有开发房地产的能力,他们却以君信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和永胜村签订了《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开始编造“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房地产项目,以低价、低碳等为名引诱消费者购买,承诺购房者能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2000元的价格买到满意的房屋,轻易将百姓的2.4亿余元血汗钱收入囊中。该项目因未取得任何证件,涉嫌合同诈骗,杨庆荣等11名诈骗集团成员,已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批准逮捕。

  三是金钱不是万能的,无论再有钱,有些事还是要付出非金钱代价的。如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广受关注,法院已经开庭,等待判决。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虽未宣判,但合肥一服装经营户李仁贵,在招聘员工过程中,强奸两名应聘女生,并强行拍裸照、对强奸过程进行摄像。2010年12月,李仁贵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李仁贵被媒体称为“合肥版‘山木’”。

  总之,作为国企企业家,应努力“戒贪”,才是平安之道。作为民营企业家应努力戒掉滥施暴力,否则有钱又有势,很可能距离“涉黑”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