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收购银行卡身份证:搬家服务不按“服务业”纳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2:56:24
搬家服务不按“服务业”纳税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税局   供稿:无锡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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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公司为客户提供搬家服务,也是一种服务,但其适用何种税目、税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具体规定执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
《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第四项就搬家业务纳税的问题予以了明确:“搬家业务是搬家公司利用运输工具或人力实现了空间位置的转移的业务,它具有装卸搬运的特征。因此,对搬家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中的‘装卸搬运’征收营业税。”据此,搬家公司为客户提供搬家服务不按“服务业”税目,而按“交通运输业”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