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干红葡萄酒出口型:有必要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的时间和水平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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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的时间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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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值

  近几年来,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变动频繁,造成宏观经济波动过大,宏观调控代价较大。重要原因是我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过低的宏观调控目标值,如把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货膨胀控制目标3%,作为发展中的我国通货膨胀控制目标;把经济增长较慢的西方发达国家判断经济过热标准,作为判断经济增长较快的标准,必然出现频繁进行正向和逆向的宏观调控。典型的是2007年我国判断经济出现过热,通货膨胀严重,于是年底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强制给经济降温。不巧的是2008年又遇上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出现衰退,导致我国经济也出现了衰退。2008年底我国被迫来个180度大转变,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出重拳刺激经济,2009年下半年经济增长速度才开始回升。但经济回升引起物价由下降转而增长,于是许多人又认为我国要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我国在今年实际上又实行收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如经济所处发展阶段不一样,市场经济基础不一样,宏观调控方式不一样,肯定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值。如果我国把宏观调控指标值定得过低,就很容易超过,那么就会被迫不断进行宏观调控,导致宏观经济波动过大。就像防洪警戒水位设得过低,就得过早、频繁拉响防洪警报,需要不断地炸堤泄洪,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对国内外经济的实证分析,笔者认为在商品供求基本平衡的时候,我国最大可容忍的通货膨胀率为真实GDP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也就是说,当真实GDP增长率超过通货膨胀率,国民收入增长水平超过了物价增长水平,人们实际收入正增长,人们就可以承受物价上涨。那么,在目前商品供求基本平衡的时候,只要通货膨胀率不超过GDP增长率,就是可以承受的,不用对宏观调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这样,既可以防止通货膨胀副作用过大,又可以适当加快经济增长,还可避免频繁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付出的过大代价。

  国内实践:我国通货膨胀率不高于GDP增长率时经济形势较好

  从附表可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3个时期经济形势不大好,其中两个时期通货膨胀率超过GDP增长率,一个时期物价负增长,通货紧缩。

  第一个时期为1988~1990年,因进行物价改革闯关,大幅度提高物价和放开物价管制,导致物价大幅度上涨,引起全国性商品抢购风潮。最后被迫进行经济整顿。

  第二个时期为1993~1995年,因未全面理解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全国又进行了一次经济大跃进运动,经济过热造成物价大幅度上涨,经济难以持续,被迫进行调整。

  第三个时期为1998~1999年,因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受阻,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导致物价下降。除此之外的时期,经济形势就较好。特别是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以来,我国通货膨胀率并不高,仅2004年、2007年和2008年3年超过3%;GDP增长率最少达到7.6%,大部分时间在9%以上。所以,我认为我国不需要那么害怕通货膨胀,只要通货膨胀在可容忍范围内,就不需要动用宏观调控措施进行调控,最多采用适当措施消除其负作用。

  国外经验:通货膨胀率控制目标值不超过GDP增长率

  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上世纪70~80年代高达两位数的通货膨胀之苦后,都非常重视通货膨胀问题,1990年以来,许多国家货币政策推行通货膨胀目标制。1989年12月,新西兰议会通过新西兰储备银行法,首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随后,有近30个国家正式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许多国家虽未正式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但确定了通货膨胀控制目标。如我国近几年来一直要求年度通货膨胀率不要超过3%,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美国的货币政策也被称为“隐含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即未确定通货膨胀目标,但把价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并根据对通货膨胀的预测采取相应调控措施。2006年2月接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领导人的伯南克,就是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坚定倡导者。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中,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把3%以下的通货膨胀率作为通货膨胀调控目标,即可容忍的通货膨胀,这与其GDP增长率相接近。如英国2006年将通货膨胀目标定为2.5%,而当年GDP增长2.8%;澳大利亚将通货膨胀目标定为核心CPI增长2%~3%,而2006年GDP增长2.5%。发展中国家确定的可容忍通货膨胀目标远远高于3%,一般也是与GDP增长率相接近。如印度尼西亚2005年通货膨胀目标为6%±1%,而2006年CPI增长5.5%;捷克2000年通货膨胀目标为3.5%~5.5%,而当年GDP增长3.6%。

  调控通货膨胀的建议

  纸币本位制下的通货膨胀必然性,加上我国长期经济高速增长带来国民收入不断累积,而消费倾向则不断下降,使得我国不可避免地将进入长期通货膨胀阶段。所以,我国不应研究如何消灭通货膨胀,而是要研究把通货膨胀控制在可容忍区间内。根据前面所述,提出如下建议。

  (一)我国货币政策不宜实行单一通货膨胀目标制。由于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是首要任务,应该坚持多种目标制。但要把控制通货膨胀作为重要目标,每年由政府和人民银行共同制定通货膨胀目标。作为中央银行对控制通货膨胀更是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担当起控制通货膨胀的主要责任。

  (二)我国通货膨胀调控目标选择。根据前面所述,我认为可将我国通货膨胀调控目标划分如下:

  1.可容忍的通货膨胀区间。

  0≤可容忍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商品满足率

  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GDP年均递增9%的经验数据,我认为还可以细分上述可容忍通货膨胀区间。

  ①不用调控的通货膨胀。

  若是:0≤通货膨胀率≤3

  则说明我国通货膨胀率很低,主要在发挥正面作用,负面作用很小,既不降低居民收入和生活,又不影响商品供求关系,那么就不用去调控通货膨胀。

  ②值得关注的通货膨胀。

  若是:3<通货膨胀率≤6

  则说明我国通货膨胀负面作用加大,但还是正面作用大于负面作用,是可容忍的,不用去调控。但是必须关注和研究:一是看是否影响商品供求关系,以便调整商品结构,保证商品供求平衡;二是看是否影响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以便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或者提高低收入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加强对通货膨胀发展趋势的研究,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

  ③必须微调的通货膨胀。

  若是:6<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商品满足率

  则说明通货膨胀的负面作用逐步接近正面作用,必须进行微调,以便控制通货膨胀上涨势头。一是政府不上调政府控制价格,防止火上浇油,甚至可适当下调一些控制价格。二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对市场价格秩序的整治力度,打击囤积商品、哄抬物价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三是研究通货膨胀发展趋势和控制方案,若预计通货膨胀率要突破可容忍范围,必须提前进行宏观调控。

  2.不可容忍的通货膨胀区间。

  若是: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商品满足率

  那就说明通货膨胀的负面作用已经超过正面作用,必须进行宏观调控,控制通货膨胀上涨势头,将其下调到可容忍的通货膨胀区间。

  3.通货紧缩区间。

  若是:通货膨胀率<0

  则表明我国进入了通货紧缩区间,这时经济可能不景气,必须通过宏观调控,刺激经济增长,遏制物价下降势头。

  (三)加强对通货膨胀的预测研究,为超前调控提供参考。既然通货膨胀是不可避免的,就要加强对通货膨胀发展趋势的研究,以便超前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将通货膨胀控制在可容忍区间内。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要有专门机构对此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一是研究通货膨胀先行指标。通货膨胀是经济、金融综合作用的结果,通过对通货膨胀先行指标的研究,可以判断、计算出未来通货膨胀的时间和水平。二是建立通货膨胀预测模型。为了精确预测出未来通货膨胀的时间和水平,必须建立大型通货膨胀数学模型,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的时间和水平。研究的目的,是为调控通货膨胀提供精确的参考。

  (四)超前调控通货膨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是有时滞性的,所以,要在严重通货膨胀出现之前,就进行宏观调控,以便确保将通货膨胀控制在可容忍范围内。我国中央银行近几年一直重视货币政策的超前性,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对通货膨胀调控更多的是事后调控,所以调控精确度不高。由于调控效果的时滞性,政策未及时见效前,不断出台的调控措施,造成调控作用叠加效应,往往出现矫枉过正,造成通货紧缩。必须将事后调控为主变为事前调控为主,确保调控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应将居民收入与通货膨胀挂钩。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影响居民收入,应将居民收入与通货膨胀挂钩,即居民每年收入增长率不应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特别要关注低收入阶层,不能让其生活水平下降,否则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邓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