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实验学校小学:2010年北京市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7:56:16
京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办发[2010]1号
按照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2010年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北京市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和制止公款出国旅游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遵守规定、贯彻规定、维护规定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批准、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旅游活动,不得将因公出国作为福利待遇,不得相互攀比。各区县、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安排不少于一次的专题会,学习宣讲政策规定,研究讨论本地区、本部门执行因公出国管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二、分类指导、总量控制因公出国人数和经费
2010年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优化结构、确保重点、有保有压,继续严格控制和适度压缩因公出国人数和经费”的原则,巩固2009年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成果,进一步从严要求,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证2010年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切实保证因公出国重点工作。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业务需要,区别安排因公出国任务。确保外交、对外经济贸易、文体交流、国际合作、高层次干部人才培训等因公出国活动。
(二)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数和经费。2009年已按中办发〔2009〕12号文件要求完成压缩20%任务的,2010年要继续巩固成果。没有完成压缩任务的,要查找原因,认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在2010年完成中办发〔2009〕12号文件要求的压缩任务。
(三)进一步压缩区(县)、局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数。2010年区(县)、局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数要在2009年核定出访计划数基础上压缩10%,并适当压缩经费。
(四)严格控制招商引资、文体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国团组中的党政干部人数比例。进一步规范对大型团组的管理,禁止借机搭车出国和照顾性出国。
(五)加强对前往国外友好城市考察访问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对友好城市的考察访问活动,禁止对友好城市进行无实质内容或重复性的考察访问。
三、严格执行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2010年是全市进一步落实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的执行年。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要求,认真执行因公出国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因公出国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一)组团单位要按照“谁组团,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把好申报审查关。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内部因公出国申报审批流程制度,明确外事、财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单位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确有实际任务的团组,才能安排因公出国,不得安排不符合国情、不符合单位职责、内容不明确的出国任务。不得虚报出访任务,以虚假日程和邀请函骗取批准。出访结束后主管部门及时反馈团组境外活动情况。
(二)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规范审批,将出访任务是否明确、必要,出访行程是否合理,邀请函是否真实,出访人员职务与出访任务是否一致等要素作为任务审核审批重点,切实提高审批质量。
(三)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暂行办法》(京财行[2009]2750号),将因公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加强经费和外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落实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的具体措施,财政、财务部门与任务审批部门要建立经费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经费预算、预算执行、外汇使用、经费核销等方面的经常性审计,今年要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四)因公出国团组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出访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上交护照和出访报告。
四、逐步建立因公出国团组信息公示制度
在2009年开展因公出国管理信息公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建立因公出国团组信息公示制度,公开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团组的任务、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考察成果等相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建立因公出国成果共享机制,有效利用考察成果,防止重复考察。
五、积极推动因公出国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因公出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该系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功能,提高因公出国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严肃查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加强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作为推动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的重要任务,增强查办公款出国旅游案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要逐一调查核实。重点查处虚报出访任务、通过旅行社等中介机构购买、出具邀请函骗取政府批文出国旅游的案件;继续查处擅自改变出访行程、公务活动明显不足、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绕道增访进行旅游的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组织、参与公款出国旅游的案件;从重查处顶风违纪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违纪团组成员要退出用于旅游的款项,上缴单位财务。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
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芜湖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试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预防腐败...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 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