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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正府发〔2007〕34号
正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正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正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未来几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县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及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主要从规划、指标、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明确责任主体。
(二)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职责范围内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职责,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根据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点工程、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各乡镇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有所下降。(县经贸局牵头)
完成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县国土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期末总人口控制在63.5万人以内。(县计生局牵头)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基本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5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标准。(县卫生局牵头)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6%,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11.88%,小学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75%以内,初中生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2.6%以内,实现全县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55%,学前一年达80%。(县教育局牵头)
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8%以上,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0%。(县建设局、城管局牵头)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0%。(县林业局牵头)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县及各乡镇耕地保有量情况。(县国土局、发改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县及各乡镇以及主要企业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县经贸局、发改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县及各规模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县环保局、发改局、统计局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县人劳局配合县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县发改局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力推进。(见《正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三)主要发展任务
1、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提高农民收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60元。(县农办牵头)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规划,实施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工程和“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县建设局牵头)
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有线电视入户、远程教育进村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创建工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双千双万”活动。(县农办、文广局、水利局、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十一五”期间全县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县建设局、人劳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农村扶贫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三年“帮村扶户”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开展2008—2010年新一轮农村扶贫活动。(县扶贫办牵头)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坚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着力发挥不同区域的优势,努力促进有条件的乡镇加快发展,大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以207省道为中枢形成的中、东、西特色经济带的建设,争取在2010年各特色经济带初具规模。(县农办牵头)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并举,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县经贸局、农办、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致力人才培养,加强科技创新和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1)加强科技创新。
构建创新平台,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市场监管,推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建设好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交易市场,专业技术市场全面开展技术咨询、培训、转让和新产品展销等服务工作。各乡镇成立农科教中心,村组都有科技专业示范户。产业化在科技推广和应用上有较大突破,全县科技对农业的覆盖率和良种覆盖率达90%左右,科技贡献率达到45%。(县科技局牵头)
(2)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全面加强基础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程度。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工程项目的完善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抓好寄宿制教育,重点推进农村、边远山区的义务教育。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提升教育的数量、质量和水平,扩大受教育人口的覆盖范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6%;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11.88%;小学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75%以内,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2.6%以内。继续把“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两基”达标后的巩固和提高。切实抓好“普实”项目,力争达到省人民政府验收标准。(县教育局牵头)
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力争在2007年内完成一中新建和二中扩建,新增一所高级中学,使全县高中入学率达40%。扩大职业教育规模,重视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能力,力争职业教育规模达到高中教育规模。(县教育局、县职中牵头)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调整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县教育局牵头)
(3)努力培养和造就经济社会发展人才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握培养、用好、引进人才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培养具有科学素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职称评聘分离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以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后续管理。(县人劳局牵头)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县人劳局牵头)
4、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依靠技术和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县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牵头)
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行各种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增加供水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水利局、自来水公司牵头)
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坚持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耕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土地管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护耕地,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县国土局、建设局牵头)
矿产、生物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县的矿业发展要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搞好资源评价,保证矿山有序开采,禁止乱开乱采等浪费资源的短期行为;改造传统矿业,采用先进工艺设备、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综合利用,发展深度加工,开发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延伸产品,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减轻矿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更新补偿机制,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综合开发。(县国土局、乡企局、环保局牵头)
(2)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生态规划和建设,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声环境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县环保局牵头)
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着力抓好城乡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逐步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三个效益的统一。
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各类建设项目要严格依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有效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出重点防治区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为县城和中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中上游地区、工业生产区等。整治重点为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重点解决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废弃地的环境整治,继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争取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按各自分工负责)
5、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1)构建就业促进体系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要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力度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小企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公有制就业和季节性就业等多种就业方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努力开拓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推进劳动力合理流动。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帮助残疾人就业。
继续加大在职和再就业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一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县人劳局牵头)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建设,力争2010年基本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险体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县人劳局牵头)
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社会福利、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监管。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口支援,扶贫济困。切实做好社会养老工作,解决社会养老矛盾。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改革和发展殡葬业,推进殡葬一体化项目建设。(县人劳局、民政局牵头)
(3)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加强文化体系建设,增强县城文化中心功能,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风格和谐融合的文化体系。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文化生活水平。
把挖掘和塑造特色文化品牌贯穿始终,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共同升华。结合县城建设,组织好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建设、人文景观的发掘和恢复;加强新城区景观的规划、设计;打造尹珍文化品牌,多渠道融资,建成尹珍文化公园、尹珍碑林、作家楼,完成“务本堂”第三期工程,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建尹珍祠系列工程,凸显历史文化底蕴。以建设全省文化先进县和创建“小说之乡”为目标,优化文化人才的培育和凝聚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文学艺术工作者,不断推出文学、书画、音乐、戏曲等文化艺术精品。(县文明办、文广局、文化馆牵头负责)大力发展现代特色艺术,继续发挥我县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的传统优势。
建立健全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整体素质。建立多元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文化产业。建立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和网络,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制黄贩黄等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县文明办、文广局、文化馆牵头负责)
发展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农村卫生网络建设,保证城乡人民的基本卫生需求。加强重大疾病预防,加强对“非典”、人患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与监测,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积极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完善贫困医疗救助体系。抓好农民健康教育工程,巩固初级卫生保健成果,使广大农村人口享受初级医疗保险,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县卫生局牵头)
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十一五”期末,50%以上村级卫生人员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县卫生局牵头)
加快发展人口事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控体系和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县计生局牵头)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抓好以县计划生育综合大楼、乡镇服务站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体系,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力争“十一五”期末,实现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全县总人口控制在63.5万人以内。(县计生局牵头)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兴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类无障碍设施。(县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口流动管理。以优化人口分布、开展人口信息预报、实施人口安全监测为重点,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标准化的信息体系,为社会经济的重大决策提供人口依据。(县公安局、计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城乡居民社区建设,改善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实施放心食品、药品工程,落实各项房改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购房能力和住房水平。(县药监局、建设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策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继续实行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制度与方法,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完善城镇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加强社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和服务范围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加强法制建设。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实现执法、守法、护法的同步发展。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强政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从技术装备、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方面加强政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建设,保证办案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全面培训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持久开展普法教育,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工作,增强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县司法局牵头)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诚实守信、融洽相处的社会氛围。
强力推进“四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县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大道、卫生与秩序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到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县文明办、民政局牵头)
(四)主要改革任务
《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局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要求,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县编办、人劳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并规范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县发改局牵头)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对应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县财政局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的社会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改革。(县人劳局牵头)
2、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县农办、人劳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县发改局、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政企分开”原则,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与我县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进程。(县发改局牵头)
加强市场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价格执法检查,有效控制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价格过快增长。(县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诚信正安。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县发改局、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人才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网络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法律政策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规范民营企业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县工商局牵头)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乡镇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根据上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县政府,并作为向县人大报告的重要内容。
2008年,由县发改局组织力量,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并向县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考核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十一五规划△  分工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市发改委,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
法院、检察院、县委有关工作部门、人民团体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