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品牌推广方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2:11:47
        文章摘自 《帝国启示录》 作者:北地舞人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以整个社会的视角来看,战争所带来破坏性之巨大是超乎想像的,它对于经济的发展并无积极意义,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负和游戏。然而,对于特定群体来说,战争却是发家致富的必要途径,那么此种视角下的战争俨然就成了一种福利。那么这福利该如何分配,而又该分配给什么人呢?

  谁的钱包在战争中变鼓

  有句在军阀中流行已久的俗语叫“枪炮一响,黄金万两”,是形容现代战争一旦开始,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收益。这通俗易懂的八个字,可以说是战争经济学的最具体表现形式。道理古今通用,在古代战争里,这同样不失为一条真理,只是要改上两个字,“枪炮”改成“战鼓”。

  战争一旦打响,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到底是谁在欢喜谁在愁,我们不妨把答案隐藏在后文里,让大家自己慢慢品味。这里要做的是,将战争进行一种换算,根据其作用于经济上的效果,将它计算成一种福利。而我们,则重点着力于探讨这福利该按什么样的形式分配。

  在我们未进入现代社会之前,社会宏观结构的形态一直是处于正金字塔状。金字塔可分为三层,塔尖的食利阶层、塔腰的次食利阶层和塔底的被食利阶层。而社会的福利分配却是倒置的,呈倒金字塔状。总的来说,战争福利的分配原则大致也是如此。

  然而细化来看,还有少许不同。

  最大福利的获得者,毫无疑问是最高统治者:他会获得更多的土地,以供养他自己;他还能获得更多的人口,这包括即时掠夺来的战败方的人口,也包括未来新生的人口,新生人口可以依靠抢来的土地产生经济价值;他还可能获得一些高经济价值的奢侈品,以及获得战败方的直接经济赔偿。

  而次级福利获得者,相对比较复杂。次级福利获得者,从参与战争的角度分析,大致分为直接参与战争者和非直接参与战争者。

  直接参与战争者,获得福利方式有两种:第一,直接从敌手或敌生活区掠夺而得。典型的福利如食物、衣物等,或可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奢侈品,如珠宝等,或是通用货币,如贵金属、铸钱等;第二,从统治者所得利益中二次分配来获得,比如提高自身的政治地位,以获得更高的经济供养,或者获得土地等其他经济资源。

  间接参与战争者获得福利的方式,如得到二次分配的利益,同直接参与战争者差不多,都是等战后由统治者统一发放。而直接经济利益的获得方式,却有所差别,虽然同为掠夺,但是并不像战场中那么血腥,他们针对的掠夺群体是与其生活在同一社会群落中的底层,或在支持战争的经济行为中进行贪污。典型的获利渠道如军粮或后勤物资筹集,武器生产、管理或交易,以及征兵。

  说到这,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个规律:能获得战争福利的人,所从事的社会分工,一定和战争即时必需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人财物等,而他们获得经济收益的时间段与战争密切相关。只要有战争,他们的工作就处于动态中,于是便有了可观的经济利益收获。          出力最多的反而不挣钱

  这里要说清楚的是,次级战争福利获得者一定来源于次食利阶层,但是不见得每一个次食利阶层都具备获得战争福利的机会。绝大多数次食利阶层在战争中,将处于一个被掠夺的位置,或是被敌人掠夺,或是被己方以支持战争的名义而掠夺。哪怕没有被掠夺,也是处于经济获得减缓或停滞的状态中。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这些战争福利非获得者,在战时同日常的经济获得相差无几。他们在相应的次食利阶层中,也是损失者。因为战争福利获得者的经济收益效率将使得自身的经济积累速度变得惊人,随着战争时间的延续,他们将在经济储备上远远甩开那些无法获得战争福利的人。

  为研究而建立的模型,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对负面效应考虑并不充分,联系到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可知,战争福利,对于同一个社会群落来说,仍然不是一种广谱的福利,更不是社会的整体福利,而是少数人的福利盛宴:通过战争对现有的政治、经济权利进行再分配,从而淘汰一批次食利阶层。

  被食利阶层在战争中经常扮演着最悲惨的角色:在战场上,他们是流血流汗的主体;在非战场上,他们是被掠夺的主体。战场上大部分缴获归次食利阶层所有,非战场上他们既要创造经济价值支持、供养战争继续,又要防止被敌方掠夺。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最低福利的获得者,甚至在非良性制度下,几乎没有福利可言。例如社会阶层泾渭分明,导致被食利阶层永远无法晋升到次食利阶层。具体如两晋时代,庶民几乎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作为庶民,无论他个人多么优秀,给社会带来多么大的贡献,一个出身门第先天不足,就把他彻底卡死在底层社会里而永世不得超生。

  这样的制度,是典型的失衡制度,是危险的制度,经济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说成是安定的天然大敌一点也不为过。而这样的制度在战争活动中,是经不起考验的,都必将走上失败之路。原因在于,作为参与战争的主体阶层没有取得战争胜利的欲望和动力——即便胜利了也与其无关,这使得他们的战斗积极性大为降低。

  劳有所得是个好制度

  良性制度则使被食利阶层有机会获得战争福利,最大的福利是晋升到次食利阶层中,这对于他们将有非常的诱惑力。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一种价值交换,以在战场上达到食利阶层的政治目的为标的物来交换福利。合理的价值交换,可以刺激被食利阶层提高战斗积极性,因为这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军功,作为军人的绩效考核,作为衡量获得福利的标准,是相对公正公平的。

  通过战争获得军功,通过军功确认相应的政治地位,根据政治地位来确认应获得的经济供养。这样的流程,基本符合良性制度下获得战争福利的情况。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商鞅变法时为秦拟订的制度,可以算得上是良性制度[注17] 。

  分别执行良性和非良性制度的社会群落间的战争,相当于两种制度的碰撞。在其他物质条件大致相等的前提下,良性制度获胜的概率非常高,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秦携良性制度,打破了当时的历史僵局,我们反观当时的关东六国,都不具备这种应和战争状态的良性制度,于是最终覆灭了。这是在所难免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建立在良性制度下的社会群落,军事技能熟练的人群并不惧怕战争,甚至乐于看到战争。对于这些无处觅封侯的半职业军人来说,战争简直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是快速致富的阳关大道,不说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也相差无几。         看来战争这种福利,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到的,这不仅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还和人群的社会分工有关。只有特定的人群才有获得这种福利的机会,而不论他们是主动还是被动。           老板可能把红包打折发放

  有一笔福利是战争获胜后的利益二次分配,作为食利阶层与其统治下的社会群落成员共享战争福利的手段。打个比方就是企业老板在年终岁尾给员工发红包,大多是非透明的,做不到明码实价。这在为数不多的福利分配中,是最大手笔的福利分配,然而通常的做法是雷声大雨点小,从实际分配效果看,并不乐观,套用经济术语的说法是通货膨胀率颇高。当然,还有一种最坏的可能是负福利分配。

  采取何种二次分配方式,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性格,看其是否足够慷慨,如果他过于吝惜财物,他在战前或战争期间做出的政治承诺很可能跳票。为了避免自身的信用折损,他可能会编制非常美丽的谎言来掩饰这一切,或者是将福利掺水分发放。另一种使政治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的原因是,最高统治者因客观原因而导致无力负担并兑现承诺,这往往与个人品格无关。比如说,对战争的后续发展预估不足,原本预计达到的目标打了折扣,而承诺给参与战争者的利益远超过战争得来的利益,这使失信成为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政治利益,大多时候很难量化,这成了利益分配无法明码实价的难题。

  至于最坏的情形,如负福利这种情况出现,大多是因战争中损失过大,虽胜犹败。倘若统治者又不肯舍利,那么将会给社会带来雪上加霜的灾难。

  战争总福利减去分配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后,获得的福利都归食利阶层所有。这部分利益,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解释叫“剩余价值”。吴思[注18] 先生在他的《血酬定律》里,把相似的这部分福利定义成“血利”。对于这个看法,我是没有异议的。

  假定把分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看作成本,根据收益=总收入-成本这个公式可知,食利阶层可获得收益的多寡,取决于分出去的利益的多寡,两者间成反比关系。为了降低因福利发放而导致高企的成本,食利阶层的借口层出不穷。最常见且屡试不爽的策略是偷换概念,颠倒是非。动辄用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作噱头绕圈子,用“无私奉献”来降低福利的发放标准。其实,这些借口除了遮羞布的作用外,再就是营造一种环境,使得克扣非食利阶层的福利成为合理行为。
         战争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战争,同其他一切经济行为一样,都有风险。风险的预算是确保自身获得福利的必备方案。作为战争的策动者,大多是食利阶层,最不济是次食利阶层,但概率偏低。根据前文福利分配的规律,我们可以看到,战争福利的最大受益者多是这些战争策动者,这是他们乐于策动战争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讨论的假定前提条件是非战败。

  如果一旦战败,扣除丧失权力的政治风险或因战败而导致丢了命的风险外,几乎不再有额外的风险。如果需要经济赔偿,大可以把这份经济压力转嫁给被食利阶层。甚至在外交上吃了亏,都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对被食利阶层敲骨吸髓,然后营造出一种氛围,将这影响社会的经济灾难嫁祸给天灾人祸,或者将仇恨外引,树立一个虚拟的敌人群体。这是最常见的转移经济压力的手段。

  在进入现代社会前的历史上,没有战争法庭的说法,战争策划者也没有被推上战争法庭的风险,而社会群落间的经济索赔都需要有人来负责,保留既有的食利阶层有助于战胜一方索取赔偿,作为战胜方,多是愿意保留战败方的旧食利阶层的,因此他们常常能逃脱战败的惩罚。那么这又变相纵容了这些战争策动者们。

  有一点是我们一直没做精算的,那就是通过战争获得福利的方式,对于这些被动接受的人是否划算,或者说,这到底是不是他们真正所需要的。

  我们再来建立一个非常理想的模型,按战争胜利后,食利阶层在不减少其原有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给其他阶层分配福利。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获得到了经济利益,但是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也失去了安全感,也失去了获得精神愉悦的条件。他们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以战争为核心的社会活动中去,或是杀戮,或是生产。

  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类比:企业中的员工无限度地加班加点,以求得最大生产效能。若按这个观点来看,战争带来的福利,对于这些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来说,无非就是相当于“加班费”而已。

  虽然老板支付了加班费,可是员工仍旧疲惫不堪,并无幸福感可言。脱离模型联系现实可知,老板们并不都很慷慨,个个都会支付“加班费”,大多是经常性克扣这种“加班费”。从这个角度说,战争福利对于被食利阶层,无论如何计算,都算不得是真正的福利。

  说到这,我们又可以看出一点,战争福利中的责任与权利是不对等的。担负最大责任者,权利往往最小,甚至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由此可推论出,食利阶层捏造的“无私奉献”,或是“爱集体利益就是爱自己的利益”等相似话语,无非是种抢占道德制高点的谎言。剥去谎言的外壳,我们不难看出,标榜这些“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多是些野心家,所谓“集体的利益”,实际上却是他们的利益诉求点。

  换句话说,爱了集体的利益就等于爱了这些野心家的利益。倘若相信了他们冠冕堂皇的说法,就会被他们所利用,就会上天大的当。

  吃亏的人总是觉得自己在占便宜

  临了,突然想起一句荒唐的话: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是经由顾炎武所著《日知录》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句引发而来。套用前文分析战争福利的思路,我们非常容易就点中这句话的死穴:凭什么没有权利的“匹夫”要承担“国家兴亡”的责任?这显然在逻辑上讲不过去。因此说,在责任权利不对等的前提下,国家的兴亡,匹夫实无承担责任的义务。

  因此,类似的说法一定是从食利阶层的嘴里说出来的,因为他的立场就决定了他应该且一定会这么说。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生活中也偶有发生,那就是被食利阶层,也有人操着同样的说法,这就令人费解了。

  非得利者却总习惯于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说话,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利益,抑或是其他因素?这又为我们带来一个巨大的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