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相分析的目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39:10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以及由于制度性变革带来的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和居民私人拥有住宅比例的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持续、迅猛增长的势头,成为成长性最好的新兴行业之一,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建筑装饰行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效应,不仅对房地产和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还对冶金、化工、建材等产业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同时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村收入的重要行业。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和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明确了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奋斗目标。“十一五”无疑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中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建筑装饰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完成“十一五”的发展任务,实现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系统全面地进行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十分必要。本规划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认真分析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阐明“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形势,明确推进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建筑装饰行业体制改革、行业发展和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促进“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规范、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行业新的腾飞。

本研究的规划期是2005~2010年。

本研究所指的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为建筑、构造物运用装饰材料对其内部和外部进行装饰装修,提高它的使用功能和艺术价值的工程活动的行业,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与住宅装饰装修业。

 

一、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的分类中,建筑装饰行业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并列为建筑业的三大组成部分。建筑装饰行业位于建筑业整体链条的末端,起着进一步完善和美化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提高其质量和提升其功能的作用。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不同,建筑装饰行业又进一步细分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与住宅装饰装修业。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在其完成直到整个使用寿命的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和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居民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形象要求不断提高,建筑装饰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和朝阳产业得到快速、全面的发展。 (一)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历程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分工的需要从建筑业中分离出来的新兴行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一个市场需求旺盛、就业人数众多、产业关联度较高、对国民经济贡献较大、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

从改革开放到“十五”末期,建筑装饰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历程。

1. 行业发展从无到有

我国建筑装饰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没有独立的建筑装饰行业,其业务核算被纳入建筑业指标中进行计算。这是由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分配制度所决定的。由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较低,旅游业和会展业发展缓慢,对商务和办公用的公共建筑物普遍存在“重使用功能,轻装饰装潢”的状况;同时,城镇居民住房实行实物分配制度,并且分到住房的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这样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大规模的家庭住房装饰装修需求难以产生和增长。加之当时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居民对住房进行装修的经济支付能力也很弱。因此,建筑装饰装修业缺乏发展条件,被包含在建筑业中是必然的。

在上世纪80年代,率先改革和开放的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建筑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大批楼堂馆所和商业设施建设带动了大量装饰装修需求,吸引许多港澳及国外的装饰装修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承包工程,同时也带动了中国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在为港澳及外资企业作辅助业务的过程中,一批中国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企业逐步成长起来。

与此同时,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被打破,代之以货币化的分配,住房产权逐步私有化。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房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城镇居民,对自己的住宅装饰装修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对装修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应运而生。1984年9月,经建设部批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成为标志建筑装饰行业正式诞生的标志事件。

2. 行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改革开放为年轻的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1990~2004年,中国经济以年均9.3%的较高速度发展。城市化率由1990年的26.40%上升到2004年的41.76%,14年间提高了15.36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这一时期,投入到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大幅度增长,1995~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尤其是包括住宅和各种商业、公共用房的房屋建设快速发展(图1),产生了大量装饰装修需求。

 

其次,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旅游业和会展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涉外酒店、会展中心等基础设施进入了大规模建设时期(图2),这些公共建筑工程的建设和使用,不仅增加了装饰装修的市场需求规模,而且对装饰装潢的质量、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了装饰行业整体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三,住宅制度改革使大部分居民对住房拥有了所有权,至2003年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已达80.17%。加之由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的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使居民更加关注居住条件的舒适、文化品位与安全,越来越多的消费支出投入到家居的装饰与装修。1994年以来,住房面积逐步扩大,包括住房装饰支出在内的住房消费支出不断增加,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稳步上升,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图3)。

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得到了超常规的、持续性的发展。从1994年~2000年,6年间建筑装饰行业以年均48.56%的速度迅速发展(图4图4  1994年~2004年装饰行业产值增长情况

 

进入“十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势头,2004年建筑装饰行业产值达8800亿元,2000~2004年4年间年均增长19.61%(表1),其中,在居民住宅装饰需求的强劲带动下,2000年住宅装饰装修业产值首次超过公共装饰业,到2004年住宅装饰装修业产值达5700亿元,年均增长25.47%,产值占整个装饰业的64.8%;公共装饰业产值3100亿元,年均增长11.58%。

 

资料来源:根据建筑装饰协会测算的数据整理。

在分析中发现,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具有明显正相关关系。据计算,全国人均收入每增长1元,将拉动1.48亿元建筑装饰需求;房屋竣工价值每增加1亿元,将拉动0.92亿元建筑装饰需求(图5)。

3. 行业规模从小到大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在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工程装饰业的设计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在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大量装饰需求的过程中,其行业规模也实现了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到2004年初,建筑装饰行业企业总数约为25万家,从业人员1500万人。其中,从事公共建筑物装饰装修的企业已有5万多家(其中包括4万家建筑兼营企业),占行业企业数量的20%,从业人员约

 

600万人,占全行业从业总人数的40%,其中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70多万人;从事住宅装饰的企业近20余万家,占行业企业总数量的80%,从业人员近900万人,占全行业从业总人数的60%,其中室内设计人员30万人,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约70万人(表2)。

 

资料来源:根据建筑装饰协会测算的数据整理。

在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巨大需求的带动下,从2000年开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量和创造的产值已经超过公共建筑装饰企业,其比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图6)。

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过程中,企业逐渐成长,实力不断增强。在公共建筑物装饰行业中,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571家,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和甲级装饰设计资质的企业276家。

(二)行业发展的现状与特征

1. 多元市场主体共同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作为年轻的行业,建筑装饰行业的产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与其他传统行业相比,建筑装饰行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相对较小。虽然公共建筑装饰企业有一部分是由国有的建筑企业转换而成,但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和改造,大部分国有资本已经逐步退出,股份制企业成份已占越来越大的比重。而住宅装饰装修本身就是从民间装修队起步并逐渐发育和发展起来,几乎全部是民营经济成份。目前,国内装饰装修市场已经形成中外合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平等竞争的市场格局已经形成。

随着多元主体的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竞争中,一批业内知名品牌的装饰装修企业脱颖而出,逐步成长壮大起来。特别是一些国内民营建筑装饰企业,已经具备独立承包五星级宾馆、饭店和大型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的能力。目前国内装饰装修市场份额占有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95%以上的公共建筑物装饰市场、100%的住宅装饰市场和85%以上的公共建筑物设计市场已由中国企业占领。外资企业所占的15%装饰设计和5%的装饰施工主要为大型、高档,特别是外资、合资项目的建筑和装饰工程。同时,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开始走出国门,承接国外装饰装修工程,积极开辟海外市场。

2. 产业化发展和专业化分工趋势明显显现

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一批管理先进、产业化生产的大型公共建筑物装饰企业成长起来。有些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家具、幕墙等生产工厂和基地,装饰装修项目初步实行了产业化,业务流程趋向合理化。在业务方向上,有些企业向专业化服务方向发展。例如,出现了专门从事银行营业部装修、专为汽车4S店装修、专门进行连锁门店装修和专为大型星级酒店装修的专业化装饰装修服务企业。同时,住宅装饰装修业的企业成分也在发生变化,一批具有资质、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逐渐成长起来,其品牌和信誉逐步得到社会承认,一些连锁经营的企业业务已开始向全国拓展。

3. 行业区域间发展差异较大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是从东南沿海地区开始的,广东、江苏、上海、北京等地的企业仍然保持着市场领先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各区域间建筑装饰的需求空间存在较大的差距。2004年东部房地产投资额是中部的4.52倍,是西部的4.61倍,形成了建筑装饰行业“东强西弱”的行业发展格局(表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数据整理。

4. 规范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体系正在形成

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规范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陆续制定并出台实施。以国家建筑业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民用建筑工程污染控制规范》等规范为基础,以市场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形成,为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5. 行业协会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于1984年,作为民间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规范行业运行秩序、促进行业快速发展方面起到了应有的和积极的作用。在该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全行业企业的努力和协作基础上,装饰装修市场正在由无序向有序发展。

(三) 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深化造就了建筑装饰行业。而建筑装饰行业在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也日益显现。

首先,建筑装饰业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一方面,由于建筑装饰业是一个发展空间较大和成长性好的的新兴行业,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图7),其行业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和GDP的比重不断提高(表4)。

 

另一方面,建筑装饰行业产业链条较长,产业带动系数强。其上万亿元工程产值中,就要消耗50%的装饰材料。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增长,带动了包括建材、森工、化工、家电、冶金、纺织等在内的十几个相关部门的发展,为这些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建筑装饰行业的快速增长也促进了建材市场和相关的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建筑装饰行业已经名符其实地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

其次,为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美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做出了贡献。根据我国固定资产形成的统计资料测算,1990~2004年间,建筑装饰行业共装饰装修各种新建公共建筑物34亿㎡,包括为8000多个星级饭店、80亿㎡的新建住宅和48亿㎡左右的存量公共建筑物、近100亿㎡以上的存量住宅提供了装饰装修服务。这大大提高了城市服务设施、旅游观光设施和居民住宅的质量和档次,满足了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对环境优美、居住安全、设施舒适的需求。因此,建筑装饰行业在自身得到巨大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社会由温饱型向小康型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再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建筑装饰行业所带动的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并且绝大部分是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住宅建筑装饰行业),有利于吸纳城市普通劳动者和农村劳动力就业。

建筑装饰行业以及相关行业吸纳的城镇和农村劳动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目前1500多万建筑装饰业从业人员中,约有80%以上来自农村;二是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包括木材深加工、装饰建材的生产、建筑五金、塑料、金属型材加工等行业,吸纳的劳动力大部分来自乡镇;三是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以及迅速发展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吸纳了大量来自城市和农村的经销人员。总之,建筑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农业人口的转移、改善城市就业结构和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行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虽然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很快,但起步较晚,整体上仍属于粗放增长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行业内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必定会影响行业在“十一五”期间的持续健康发展。

1. 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一是市场主体资格混乱。目前近40万家建筑装饰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仅有2万多家,还有4万多个兼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建筑企业,包括兼营企业在内的双证齐全的装饰企业比例不足20%。纳入行业管理的企业比重过低,有大量的无照或无资质认证的企业在市场上经营业务,并游离于国家建筑装饰专业市场管理之外,给规范市场、提升质量和统一管理等造成困难。

二是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不规范。由于大量非法经营企业进入市场,一方面使我国现有装饰企业数量及工程承接能力总量与工程年需求量相比已经供大于求,广告大战、企业之间互相杀价、业务过程中给予回扣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十分严重和普遍,使规范经营的企业受到损害。另一方面,在业务监管时出现“真空地带”,尤其是在住宅装饰市场,大量无照、无证经营的地下装饰企业在承揽工程、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难以监督、施工难以监理、质量难以监控,导致大量的欺诈、质次、违约等纠纷产生,致使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因此较为混乱。

三是挂靠和借用资质、层层转包的现象比较普遍,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在招投标和承接工程项目中大量存在挂靠和借用资质以及层层承包的现象,使一些无资质的企业借此获得工程得以生存,而出借资质企业对此只收取管理费,不对其进行管理,导致大量工程项目由无资质、技术力量差的企业承接,施工期限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四是低价竞标对行业造成极大危害。装饰装修项目推行招投标制度,是鼓励公平竞争、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但目前有些招投标项目仅以价格高低决定是否夺标,出现一些低价中标甚至是恶意投标的行为,价格甚至大大低于施工成本,其结果要么是更改设计、追加工程款、拖延工期,要么是降低施工标准和材料标准,影响施工质量,留下工程安全隐患。

2. 市场主体规模偏小,行业组织化程度低

由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起步较晚,企业规模普遍很小。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拥有国际化的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即使是国内知名企业,年工程承接能力仅有10多亿人民币,而国际大公司年产值动辄都在数百亿美元,国内外企业差距较大。虽然一些企业开始实现工厂化、产业化以及实现企业联盟与协作,但其比例却比较低。大部分企业规模小、资金缺、技术实力差,依靠层层转包的传统经营方式,施工质量难以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较低。

3. 施工技术落后,高新技术推广和使用步伐缓慢

建筑装饰行业是在中国传统建筑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工发展起来的,其施工生产技术主要依靠传统的木、油、瓦、电、水等手工操作为主的综合性施工技术,技术和工艺流程比较落后。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新技术开发滞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主要依靠国外技术的引进,技术依赖性较强,由我国企业自主开发、研制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较少;二是高新技术推广和使用缓慢。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材料、部品生产企业,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上,存在市场信息不灵、推广措施力度不够、工程应用程度较低等问题,因此难以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给行业的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约束;三是工业化水平较低。目前,大部分建筑装饰企业仍然使用手工操作的施工方式和现场制作的工艺流程,主材料的模数化、标准化水平低,生产的复合化和深加工程度低,导致成套技术集成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建筑产品的综合质量水平低。

4. 从业者队伍的专业技术素质低

建筑装饰行业从业者队伍虽然庞大,但专业技术素质较低,其中装饰设计人员接受正规专业训练的人数较少,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较少。施工队伍的主体是农村转移的富余劳动力,受正规文化、技术教育的程度低,很少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具有各种装饰业务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大部分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以体力的支出为主的重复性简单劳动,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理解和掌握水平很低。

5. 资源利用和环保问题比较突出

建筑装饰工程大量使用天然材料,属于资源消耗性行业。由于施工技术水平较低,标准化程度低,对水、能源、木材等资源的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同时,当前装饰装修的传统施工方法和使用的材料,环境的亲和性差,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低,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大,工程垃圾较多,对环保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认真分析建筑装饰行业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行业形成时间较短、发展过快,相应的管理、标准和业务规范发展相对滞后所致。

第一,缺乏明确的行业定位。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行业分类标准规定中,建筑装饰行业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并列为建筑业的三个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建筑装饰业自身的发展特性,行业才逐渐在建筑业内部分离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同时,行业的主体地位一直不明确,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反映在:一是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建筑装饰业务由建设部主管,室内装饰业务由轻工部主管,虽然现在轻工部已经撤消,但有些地方轻工系统仍然拥有管理职能,存在着多头管理和多重标准的现象。二是在建设行业内部主管司局不明确,存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三是地方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不一致。

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不健全。建筑装饰行业是准入比较宽松、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来维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但由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时间短,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不能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现行的行业资质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认定仍然套用建筑业标准,不能充分反映建筑装饰行业特点;另一方面虽然制定了一些规范与标准,但还有一些行业发展中需要的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法规以及管理规范需要调整和修订,还有一些尚在制定当中,如招投标中的竞标价格计算标准、审标标准及建筑装饰企业的资质认定标准等标准与规范的缺陷,这些直接影响了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和公平竞争。

第三,政府对建筑装饰行业的管理有待改进。一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规范和扶持。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主要与政府的管理和支持不到位有关。一是政府对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重视不够,不能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强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如行业主体定位不清、行业规范和标准不完善、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二是一些地方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在年审、资质认证行使管理职能时效率较低,缺乏为行业服务的意识。三是政府职能和行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之间职能划分不清,在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和行业自律等方面,不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应有作用。

 

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因素分析

改革以来,我国装饰装修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十一五”期间,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所依存的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建筑装饰行业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面临新的挑战。

(一)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十一五”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第二个五年,是有步骤、分阶段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到“十一五”末期,要实现GDP比2000年翻一番的阶段性目标,我国将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构建“节约型”社会,更进一步地融入国际社会,保持经济协调、持续的较快发展。在此期间,建筑装饰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存在诸多有利条件。

1.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为建筑装饰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有多种有利因素支持我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一是产业结构继续调整和优化将使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相关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二是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将从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转向依靠效率提高和人力资本积累的现代经济增长阶段,由此经济必然会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发展;三是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其消费结构升级带动的内需将支撑相关工业消费品产业快速增长;四是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将使城市消费群体迅速增加,从而产生强大需求带动经济;五是随着改革继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将最终确立,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六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现代产业国际转移步伐明显加快,我国全面提升制造业水平将明显提高,巨大的国际需求也会给我国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外,从与日本、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工业化进程的

第一,在“十一五”期间房地产行业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01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3.77亿,其中城市人口6.7亿,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将达到28㎡,农村人均住宅面积将达到33㎡。预计在“十一五”期间,包括新增人口、新增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大城市发展等因素,需要增加住宅80亿㎡左右,并且50%以上是城市住宅。到2020年,人均居住面积,城市将达到35㎡,农村将达到40㎡,未来的15年间需要新建住宅204.71亿㎡(表7)。大量住宅投入使用,将产生巨大的住宅装饰需求。


 

第二,分析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住宅消费支出的变化可以看出,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美元,是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结构发生重要变化的关键阶段。其显著特征是消费需求结构明显升级,消费需求的重点从传统的满足基本生活消费的温饱型向以追求提高生活质量和人的自身发展为主的小康型转变,围绕“住”、“行”和消费者身心发展与健康的消费支出开始成为消费需求的重点,居民用于居住的消费支出比重稳步上升(表8),包括家庭装修在内的与居住相关的消费需求明显增加。

从“十五”末期开始,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居民的主要消费开始从“衣、食”向“住、行”转换,住宅产权的私有化和长期持有,使住宅装饰装修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部分,住宅装修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的主要内容。在“十一五”期间,居民收入将继续较快增长,人们将更加注重提高生活质量,在追求舒适、优美和个性化的消费方式驱动下,在家庭设计创意、智能化、现代化等方面创造出许多新的需求,家庭装修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同时,由于住宅装饰装修周期较短,一般为5~7年,不仅新购住宅需要装修,存量住宅一定时期也需要重新装饰和装修,家庭装修需求具有周而复始的特征。目前我国有100多亿㎡的存量住宅,随着新建住宅的竣工和使用,这部分需求将继续增长,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可称之是一个永不衰落的市场。

3. 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将给公共装饰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第一,“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带动社会不断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将促进金融、旅游、商业流通、科教文卫等现代服务业较快发展,需要继续新建和扩大其服务设施,并提高设施质量与水平。2004年非住宅房屋竣工面积达82138万㎡,2001~2004年年均增长14.71%。如果按照13%的增长水平计算,“十一五”期间将需要新建各种公共、商务设施60亿㎡,这将对公共装饰行业产生巨大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五”期间,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批新的中小城镇将相继诞生。2005年城镇拥有非住宅用房60亿㎡,“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率将提高6个百分点。按此比例计算,因城镇化率提高形成的新的中小城镇需要新建公共、商务设施近4亿㎡。新建公共设施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原有城市要发展扩大和进行城市改造,公共设施增量和存量带动的装饰装修需求数量巨大。

第三,“十一五”期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的国际活动,都会按国际要求对地区城市建设提出新的标准,将带来体育设施、会展设施及旅游设施的建设高潮,将拉动建筑装饰行业向大规模、高标准方向发展,将进一步繁荣公共装饰市场。

第四,“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结束入世的过渡期,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带来各方面巨大的市场需求,稳定的政治环境、较低的资源和要素成本,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机构进入中国,大量的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甚至公司总部和驻中国机构迁入中国,高档商务楼和住房的需求将相应快速增长,这也会增加对装饰装修的需求。

根据分析,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受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城镇化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影响较为明显。如果“十一五”期间人均收入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十五”时期的增长速度,并考虑到建筑物存量的再装饰装修,到“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市场总规模将达到54000亿元左右,年均装饰产值108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22.7%(表9),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成长空间将给建筑装饰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建筑装饰行业也将受到行业内部问题、行业发展要求和外部竞争环境变化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1. 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尽快实现产业化、工厂化和规范化

“十一五”期间,装饰行业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将继续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行业的发展现状,远不适应未来行业加速发展、规模迅速扩张的发展形势,将受到行业自身条件约束的挑战,如果要继续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必须正视行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清理行业痼疾,营造健康、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一,装饰行业快速发展、需求档次不断提高与传统的手工施工方式的矛盾。建筑装饰行业现有施工方式大多仍为传统的手工作坊方式,现代化水平较低,表现在工艺流程不科学、技术含量低,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低,研发和应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能力差等方面。导致成套技术集成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建筑产品的综合质量水平低,从而难以适应“十一五”期间继续高速增长的建筑装饰需求,以及WTO过渡期后大量外资企业的挑战。

第二,装饰行业大规模扩张的发展态势与装饰行业组织化程度低的矛盾。现有的建筑装饰行业存在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表现在企业规模小,工厂化和专业化程度低,企业产品和服务水平提高缓慢,从而难以适应未来装饰市场对装饰行业不断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

第三,装饰装修市场健康发展与市场秩序混乱间的矛盾。“十一五”期间,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有赖于装饰市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环境。但目前的装饰市场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制,供求信息和产品或服务信息严重不对称,市场主体资格管理不严,导致主体行为不规范,引发恶性竞争,致使市场秩序较为混乱,难以形成透明、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建筑装饰行业面临严峻挑战

“十一五”的起始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五年,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做出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计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过渡期后将允许外国企业以合资或合作方式在中国成立企业,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服务,有限制地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只能承揽4种类型的建筑项目),允许外商成立独资建筑设计服务企业。届时,中国装饰装修市场已经向世界开放,尽管这有利于我国建筑装饰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业务,但从短期来看,外资企业大量进入国内开展业务对行业和本土企业带来的挑战大于它所带来的机遇。中国巨大装饰市场的需求对更多的外资装饰装修企业将产生巨大的吸引力,随着这些外资企业的进入,将从占领大城市的大型、标志性建筑的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市场为切入点,逐渐向包括住宅装饰装修等更多设计市场和施工领域全面渗透,这将对我国建筑装饰企业在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经营理念及模式、核心竞争力等诸多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3. 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观将对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了落实这一精神,建设部于2005年5月末出台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要求以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做好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料的工作,并提出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50%、建设用地增长幅度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节水率提高20%、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下降10%的具体目标。

2005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求全国各地和各行业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其中将降低经济发展成本、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之一。为此,中央明确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使“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发展目标。作为实现资源节约、效率提高的重要行业,中央上述决定对建筑装饰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增长模式转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污染防治、环境友好等方面对建筑装饰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要求建筑装饰行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提高施工技术,特别是对装修材料创新和技术进步产生强大的带动作用。一是在了解节能、节水以及节约材料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趋势和尽快熟悉和掌握其使用性能和安装技术方面下工夫,促进将其科学、合理的融入到项目的施工流程中,积极使用和推广节能、节水等新材料。二是新材料、新标准的应用将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创新。三是施工设计要更多的考虑环境的和谐,提高设计水平。四是要防止施工中出现的噪声、空气污染,为适应和满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4. 住宅装饰装修模式、装饰材料生产流通方式的变化,将对家庭装修市场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推行住宅产业化的过程中,毛坯房将逐步退出住宅建设,一次全装修成品房的比重在逐步扩大。同时,装饰材料生产流通企业的成长壮大,以及流通方式的革新将对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将呈现多种装修形式和不同档次装修并存的市场竞争格局。由于区域、社会阶层的差异,以及住宅开发建设的形式多种多样,将导致住宅装饰装修的形式的多样化。将有全装修房、菜单式装修房、毛坯房装修及旧住宅改造性装修等形式共同存在。同时,不同的经济阶层,装修的质量和档次不同。虽然各种类型的住宅装饰装修企业都留有继续生存的空间,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会越来越大,对品牌、质量的要求的逐步提升,迫切要求各类型装饰装修企业选好自己服务的市场目标,做好市场定位,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与品牌住宅装饰施工企业将加强业务出现纵向协作和联合。由于国家积极推行一次全装修商品房的住宅开发模式,在新建住宅中一次全装修房的比重会不断增加。由于一次性全装修的工程量对比个体分散装修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对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资金、人才与技术都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基于分工协作和塑造竞争力,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将寻找优秀的专业住宅装修公司进行合作,以保证装修时间和质量,促进楼盘的销售,从而形成一个优势联合的趋势。其虽然对推动房地产和装饰装修两个市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对现有专业从事住宅装修的企业将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将进入剧烈的分化和重组时期。

第三,一些大的装饰材料生产和流通企业进入住宅装饰装修领域,将加剧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竞争。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一些品牌装饰材料企业会通过加强售后服务,甚至直接进入建筑装饰行业实现业务向下游的延伸。此外,大的装饰材料市场也开始组建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将住宅装饰装修与装饰材料销售结合起来。这种新的住宅装饰装修模式的出现和发展,将直接对传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产生竞争威胁。

(三)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趋势

随着外资企业的大量进入,以及国内装饰装修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将有大量规模较小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获得合法资质进入市场,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剧烈。在国家进一步规范装饰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条件下,竞争将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整合,促进各类装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的不同,发挥自己的优势,走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十一五”时期,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工厂化模式,一些规模较大的装饰企业,利用品牌效应和承接项目多的优势,建立自己的家具、幕墙等生产和配送系统,实现工厂化生产、现场组装,既提高了规模效益,又提高了装饰质量,降低了装修现场的污染。

二是实行企业联盟。一些规模相当的企业,采取供应链与企业联盟的形式,在项目承接较多的地区,选择经营规范、质量与信誉较好的家具、部件生产企业结为合作伙伴,定点为装修项目配套生产、现场组装,既突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又能较灵活的安排和组装项目施工。

三是特许经营。一些规模不大,但品牌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选择了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向外输出管理,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加影响,实现低成本扩张而迅速提升市场份额。

四是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一些装饰企业集中技术和施工力量,为某一行业提供专业化优质服务,通过细分市场和锁定目标客户来树立品牌、占领专业市场需求。面临不断规范的市场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装饰企业将面临抉择,或安于现状,面临利润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或者通过被重组、加入特许经营等方式,依附于大企业。

五是随着我国农村家庭收入的继续增长以及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村消费结构升级会成为“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新的增长点和支撑力量。农村业务的开拓有利于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服务。

 

三、“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具体要求,围绕行业的结构调整、增长模式转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以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积累为动力,提升企业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以结构调整为契机,实现行业竞争的规范和有序化;以资源节约和环保为导向,顺应全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以行业整合为依托,扶持优势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做大。

(二)发展目标

1. 产值增长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房地产行业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我国将产生大量对商用楼和新建住宅的需求,同时将带动装饰装修市场的巨大发展。据测算,到2010年,如果按100㎡每套计算,仅新增住宅需求就将达到8000万套;到2020年将达到2亿多套。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国装饰装修市场、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到2010年,全行业力争实现总产值较“十五”末期翻一番,实现210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其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实现56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左右;住宅装饰装修实现154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7%左右。

2. 市场环境目标

到“十一五”末期,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基本建成公平、有序、透明的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完善、动态的指导价格标准或平台,使装修的委托方和承揽方之间实现价格透明化。

3. 行业结构目标

将“游击队”式的小型装修组织或个人的业务纳入行业进行规范监管,使行业内一、二级企业比重达到20%以上,并形成一批有实力、有信誉、有品牌的大型企业,同时形成一批工厂化生产、标准化施工的现代装饰企业,以及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专业化装饰企业。

4. 资源节约和环保目标

在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制性环保和节能标准,在改造和新建装修中普遍应用节水、节能和环保材料或设施及器具,并力求使所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项目达到节能和环保标准;到2010年,力争使施工后建筑物达到较“十五”末期节能50%、节水率提高20%、不可再生资源总消耗下降10%,以及生产、施工作业能源消耗降低25%左右的具体目标。

5. 技术进步目标

到“十一五”末,基本改变行业当前普遍存在的施工材料、工艺、组织方式落后的现状,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和新管理方法,并形成一批工厂化生产、模块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先进企业。同时,加强现有技术的整合,通过在产业中推广应用已有先进技术,带动全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三)主要原则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衣、食、住、行”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内容。随着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处于从“衣、食”向“住、行”的升级阶段。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坚持将发展与“人本”思想相结合的原则,要把广大消费者和一线工人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和保护消费者和工人的切身利益,使行业、企业、工人和消费者之间实现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在企业发展业务时,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要在充分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的基础进行决策;二是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要以现代市场经济的规范为基础,避免行业内部出现掠夺性报价、相互拆台、串通投标等无序竞争现象,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竞争;三是对于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要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着力解决行业监管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的情况,确保监管的有限性和有效性。

第三,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实际中可能存在企业由于产品和服务质量、能源消耗、环保等方面的决策影响全社会利益的情况。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企业合理、合法效益的原则,才能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也才能使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的精神落到实处。

第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企业的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组织方式、地区特征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子行业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和特殊环境,针对其特殊性进行引导和规范,避免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和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第五,坚持发展和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装饰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既要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大方向和大环境,继续推动行业规模的扩张,又要对行业内部现存的问题进行解决或调整,二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由于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时期较短,存在诸多尚未解决和协调的问题,只重发展而忽视调整,将导致行业发展的根基不稳,最终影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反之,只重调整而轻视发展,市场规模和激励机制不到位,又会影响市场对行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整合和引导,使调整目标难以实现、调整措施也难以发挥预期效果。

第六,坚持政府监管和协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建筑装饰行业对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其行业特殊性要求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和实施质量监管。在市场经济下,要求政府对行业的监管具有有限性和有效性,因此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的协调、服务、管理和自律的职能。“十一五”期间,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关于“政府管市场、协会管行业”的要求,将政府监管和协会自律相结合,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为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十一五”期间全行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行业的“节约化”、“规范化”、“现代化”、“工厂化”、“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科技化”这“八化”。“十一五”期间,政府、协会、企业和消费者需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努力,推动全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以“构建节约型社会”为核心,推动行业“节约化”

充分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构建节约型社会”作为全行业现阶段乃至长期的重要指导方针。建筑装饰行业作为资源节约政策落实的重要载体,在“十一五”时期,必须要把“构建节约型社会”作为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成为“节约型行业”排头兵。这要求行业将两个方面作为突破口:一是鼓励行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争取使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有明显降低;二是配合国家相关节能政策,广泛运用新设计和环保节能材料和器具,使建筑物在投入使用后的资源消耗有大幅度降低,从而使目前建筑物节能设施和器具不足、节能效果差的现状有所改观。

(二)法规、标准、行规三管齐下,实现行业“规范化”

市场秩序混乱的原因,归根到底是由于包括法规和行规在内的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缺乏规范的竞争环境已严重影响企业业务的开展以及全行业的健康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依赖于我国市场经济整体秩序的完善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另一方面需要本行业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发挥重要作用,规范行业的小环境,不断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通过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和切实落实住宅装饰装修领域的准入标准,将“游击队”纳入正规的业务监管。此外,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各负其责,从法规、标准、监管、行规三方面进行突破,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改变竞争秩序混乱和行业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

(三)推动行业全面升级,力争实现“现代化”

建筑装饰行业,特别是家庭装修行业,经历了一个短期内快速增长的过程。在需求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行业企业的技术、材料、工艺、组织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市场的要求,这对行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十分不利。面对“十一五”期间继续高速增长的建筑装饰需求,以及WTO过渡期后外资企业的严峻挑战,建筑装饰行业必须从设计、技术、组织、营销、服务、材料、流程、人才等各个方面实现全行业的现代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四)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企业运作“工厂化”

建筑装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企业产品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上述要求又需要基于企业的做强作大。从行业实际情况和国外同行的发展经验来看,推进企业实现“工厂化”运作是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大趋势。“十一五”期间,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制度为基础,以产业政策为支撑,通过企业间的重组和协作,充分整合上下游资源,重点鼓励“工厂化”生产和“模块化”施工的先进方式,这不仅能改变传统的现场制作和现场施工的落后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提高施工效率,还可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济,促使企业业务向设计、研发、品牌、营销和物流等高附加价值和高盈利率的环节延伸,借此推动行业的提升和扶持企业的做强做大。

(五)整合市场资源,鼓励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化”

无论是现代制造业还是现代服务业,品牌是企业最具商业价值的资源之一,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只有牢固树立品牌的创建和维护意识并将其落实到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企业才具有市场号召力,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在建筑装饰行业,特别是其中的住宅装饰装修行业有少数企业已形成了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但这些企业仍存在品牌本地化、管理制度不完善、建立方式简单以及相关基础薄弱等问题。“十一五”期间,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强化质量和管理,构建诚信体系,整合市场资源,扩大产品、技术、管理输出,争取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誉的行业品牌,并对这些品牌给予一定的扶持,实现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六)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扶持企业实现“规模化”

竞争秩序不完善导致市场被过度分割,形成谁都能生存但谁都吃不饱的局面,从而使行业资源不能得到有效整合,不利于优势企业继续做强做大。业务规模的扩张可以有效降低成本,而规模扩张的冲动也能有效引导企业从研发、流程、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因此,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应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鼓励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充分整合行业内部资源,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和整体竞争能力。

(七)扬长避短、分工协作、细分市场,促进企业的“专业化”

业务范围狭窄和服务同构化,是造成建筑装饰行业目前过度竞争和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引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加强分工和协作,进一步细分市场,实现业务的专业化,有助于改善这种状况。为此,在“十一五”期间,一方面要扶持企业做强作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和进一步确立比较优势,做精做专。专业化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环节的专业化,这要求企业从“大而全、小而全”转向做最适合、最具优势的业务环节,并在各环节之间充分协作的基础上扩大企业间的合作和协作,实现共赢;二是业务领域的专业化,这要求企业进行专业化技术积累和人力资本积累,使其在金融机构、餐饮、宾馆,以及地铁、机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特色和品牌。目前已经有部分企业在上述专业化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并取得成功,这些企业的经验值得在行业内推广。

(八)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两方面推动行业“科技化”

装饰装修市场需求,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市场需求规模的迅速膨胀,引发全行业的巨大发展,同时也掩盖了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低等问题。随着消费者需求档次和层次的提升和面对国外企业的竞争,“十一五”期间这种相对外延式的增长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要求。因此应及时将增长模式转向内涵式增长。内涵式增长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创新和人力资本积累实现效率的提高,而推动行业实现“科技化”,引导行业成为“创新型”和“学习型”行业则是其重要内容。

要实现行业的科技化,需要在制度、标准、技术和人员素质四个方面做出努力。“制度重于技术”,因此制度是基础性的,只有创建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制度体系,企业的切身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使秩序规范、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和人力资本积累得以实现。技术现代化要求行业企业勇于、乐于和善于研发、引进、改良和整合先进技术,改变目前手工现场施工的低技术水平现状;同时,在提升施工技术的同时,还要注重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要借助行业的信息化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标准是行业发展成熟程度的标志,也是行业提升科技水平,实现模数化、专业化和工厂化运作的基础,目前行业标准制定在制定程序、涉及范围、实施效果和权威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不利于行业技术创新和应用。“十一五”期间应构建系统、全面和科学的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此外,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已将成为发展的瓶颈之一,提高包括企业家、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工人科学技术素质,加强行业科技人才积累也将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内容之一。

“十一五”期间应重点发展或整合的技术有:一是注重以节水、节能、节材技术为主的节能降耗技术,以及以资源替代、资源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为主的技术资源转化技术的新技术研发、原有技术整合和产业化应用;二是大力发展和应用资源循环技术,包括以资源收集、分类、储存和与之相关的物流技术为主的资源回收技术,以资源物理转化和生化转化为特点的资源循环转化技术,以及以社会和本行业对再生资源的利用技术。三是发展本行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改善技术,包括基于节能降耗的生产制造技术,如研发和应用节能型生产设备、探索原材料回收再利用的新制度和新途径;寻求改善产品及材料品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等等。

 

五、“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发展措施

在“十一五”期间,要以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通过推进建筑装饰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升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努力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等措施,使建筑装饰行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理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建设部(厅、局)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促进建设与轻工管理部门合并,解决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多头管理问题。建筑装饰行业是从建筑业中逐渐分化出来的行业,是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内外装饰装修必须要依附于建筑物和构筑物主体,才起到进一步完善和美化建筑物和构筑物,提高其质量的作用,因此,由建筑主管部门主管建筑装饰行业内在的逻辑性。由建筑主管部门作为建筑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是有利于装饰装修标准、规范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标准、规范的协调,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有利于建筑业、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防止政出多门和相互推诿;三是避免装饰装修企业多头认证,有利于科学管理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内部也要明确指定负责建筑装饰行业的机构,以防内部出现多头管理。

二是理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关系。政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规划全局、把握方向、提出战略、制定和执行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制定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会同其他政府部门制定规范市场健康运行的法规。同时,在目前我国装修行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的情况下,主管部门还要承担提升我国装修行业国际竞争力的责任。

具体而言,协会是行业利益的代表,担负行业内企业合作、政府和行业及企业间的沟通、反映企业困难或要求,实现行业自律,以及开展行业信息发布、沟通、交流和促进行业稳定发展等职能。随着我国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协会的上述职能的重要性将进一步体现和发挥。在“十一五”时期新的发展形势下,协会的工作重心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调查研究国内外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行业发展提供相应的信息,同时为政府实现行业监管和制定标准、规章及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全行业整体利益。

第三,制定并实施装饰装修行业行为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会员关系,营造行业有序竞争的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及时交流生产、施工、市场和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等各种信息,向会员推荐先进的技术和材料,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整合;组织与推动企业和行业间的技术、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五,开展有关行业发展的信息咨询和发布,规划和组织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第六,在协会的参与下,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友好往来,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在新的形势下,政府与协会应结成相互支持、友好合作的伙伴关系。政府宜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从而使协会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协会的凝聚力,使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协会应客观全面地反映行业企业的呼声,从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

(二)完善建筑装饰行业信息统计体系

建立有效的行业信息统计体系是政府和协会分析、引导、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建设部、统计局、行业协会要相互协商,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行业信息统计报表标准,并根据建筑装饰行业的实际,按照简便、实用原则,建立有效的信息统计方法。同时,行业协会也应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业数据信息系统。

加快信息统计网络、智能化建设。各级主管部门和协会要加大对装修行业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办公自动化,保证信息统计工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满足计算机汇总报表和网络传输的需要。尽快实现装修业各项经济数据的网上传输,提高数据上报的准确性、时效性,降低统计的成本。

(三)加快建筑装饰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完善的标准规范是加快装修产业现代化、工厂化的基础,是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竞争秩序的必要条件。“十一五”期间,迫切需要制定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技术标准或规范,包括《建筑装饰业的设计规范》、《施工工艺标准》、《住宅一次性精装修管理条例》等;二是装修市场管理规范,包括《装饰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建筑装饰工程审计条例》和《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三是对从业人员的规范,如《从业人员上岗与管理条列》等。在制定或修订标准规范时,要立足于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特点,不宜套用土建、设备安装等建筑行业的标准规范。

(四)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创造更加规范、有效的外部环境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一是加强对各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法定制度的行为。重点规范业主行为,制定对委托方违反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违反市场行为规范的处罚办法;完善相关法规,规范装修企业劳务分包行为;二是完善装修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杜绝和惩处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资格预审、专家评标、中标、计价标准和方式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修订与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对工程款的支付条款进行调整,强化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结算管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和工程预付款制度;四是建立适用装修业的审计定额确定的方法和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一是政府或政府委托协会公布已获得资质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二要建立本地区装饰装修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试点,建立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是要尽量发挥基层组织,如物业公司、居委会对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监督功能。四是做好住宅一次性全装修的管理与推广工作,提高一次性装修房的比例。五是加大对装修材料的环保、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禁止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装饰材料进入市场。继续加大对装饰工程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重点是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杜绝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改变承重结构、乱砸乱建的现象,依法查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假冒伪劣建筑装饰材料的行为。

加大对拖欠工程款的治理力度。在“十一五”期间,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及时对影响目标按期完成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解决装修工程款的拖欠问题。

(五)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科技进步,大力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争取使政府提高对建材等基础研究的科技拨款,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支出的投入比例。对从事上述研究的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依据其成果给予稳定和可递增的研究经费,为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科研环境和较高的工资收入。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要鼓励技术开发力量较强、技术开发条件较好企业成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种手段,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不仅可以提高技术转化率,加大新材料、新部品、新机具的应用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而且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强化先进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必要时制定强制推广规定,促进国内外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使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实质性提高。主管部门与科技部、科协,对具有研发能力的大型装饰企业,批准承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对装饰行业协会开展“科技示范工程”给予指导和支持。

加大工厂化生产力度。推动装修行业生产从传统手工方式向现代化工业化方式转变,提高工程精度和质量水平。在加大工厂化加工、现场组装施工的变革中,要强调工厂化加工的社会化,防止形成“大而全、小而全”,浪费社会资源。协会应通过对技术含量高,加工质量好的加工企业的推介,使其产品供应给更多的施工企业。

要加快装饰装修施工法的编制和实施,统一操作人员的施工操作。技术立法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针对行业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的特点,对行业内各工种的操作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动作标准,制成文件、教材、音像资料等,作为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教材,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鼓励装饰装修企业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法,不断增加企业的核心技术储备。

鼓励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技术、混凝土砌块建筑体系技术、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外墙保温隔热技术、电热采暖系统技术、加湿节能散热技术、中水回用技术、卫生间模块化排水节水技术等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六)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

加强全行业的培训,全面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要抓好管理者、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三个层面上的培训。对企业管理者和项目管理者,要以国际工程运作规则和程序为主要内容,辅以现代企业管理和项目运作为主要培训内容,使企业管理者能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对工程技术人员,要提高他们的设计能力和技术开发与应用的能力,要以把握国际趋势和国际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与新机具为主要培训内容,使工程技术人员能够掌握现代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基本理论、实现方法和手段。对施工操作人员的培训,要以各工程的操作规范、工艺纪律、标准工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提高操作人员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和实施工程的技能、技法。

扶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首先是加大国际工程信息交流,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把国际工程信息向行业内发布,指导企业参与国际工程的投标。其次是加强国际工程施工经验的交流,认真总结境外施工的经验、教训,通过媒体或举办会议进行交流,提高行业内参与国际工程运作的能力。再次是争取从国家行业政策方面给予境外施工企业以优惠,使企业在工程承揽、施工组织实施、工程款的结算、人员的派出等各方面得到支持。最后鼓励大型装修企业与我国海外建筑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与建筑企业一同开拓国际市场。

加快实施大公司战略。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实现组织优化和规模扩张。

(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决策水平

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广泛应用和渗透,加快了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要及时把握这一科技发展特点,实现装饰装修业的跨越式发展。由于装饰装修企业的工程比较分散、资源配置比较复杂,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整合优势资源、提高企业运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十一五”期间,要用信息技术带动建筑装饰行业调整、发展和产业升级,把信息技术渗透到工程全过程,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建立装饰装修企业的快速反应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模式、设计、工程指挥方式发生革新。建议设立专项资金资助20家在行业内有代表性、对装饰企业信息化有示范推动作用的项目。

 


中国建筑装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装修行业自发成立的社团组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社会对装饰装修的重视,协会在促进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协会要以“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行业“十一五”规划为指导,根据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协会的地位、宗旨、

任务、组织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协会也在为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找到支撑自身发展的资源和空间,成为企业支持、政府满意、社会信任的协会组织。

一、切实落实主管部门委托的任务,协助政府制定发展规划、行业法规和行业标准

在政府职能转型时期,主动承担政府委托的工作是协会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有效途径,是发挥企业与协会之间桥梁作用的具体体现。在“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分析建筑装饰行业的共性问题和热点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供服务。在“十一五”期间,协会要就玻璃幕墙安全检查、装饰行业科技进步、建筑装饰行业从业人员认证制度、招投标制度的完善、装饰装修工程审计制度、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规范、企业资质认证制度的修订等问题向政府提供建议。

二是协助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规范和法规。在“十一五”期间,协会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和技术的优势,根据建设部《住宅性能技术标准》、《国务院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建筑法》和其他相关监管法规,编制《建筑装饰的设计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标准》、《住宅一次性精装修管理条例》、《装饰装修节能管理条例》和《建筑市场诚信标准》等,供有关行政部门参用。

二、加强行业理论研究,提高行业发展质量

建筑装饰行业作为建筑业一个相对独立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尚缺乏支撑其发展的理论体系,对该行业的性质、特点、未来发展趋势也缺乏明确的认识。如何使行业发展的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筑装饰行业界在新的历史时期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协会要会同各地方协会和相关企业,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在“十一五”期间,协会可以分阶段的做好以下研究工作:

1.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战略研究;

2.加强行业统计体系的研究;

3.加强增长方式转变的研究;

4.加强行业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的研究;

5.加强行业信息化体系的建设研究;

6.完善建筑装饰行业培训体系的研究;

7.加强行业国际化的研究。

三、发展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提高专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是促进我国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协会要从四个层面上推进建筑装饰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推进建筑装饰装修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协会与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要相互配合,积极支持专业教育,共同创建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管理学、建筑幕墙工程学、建筑装修工程材料学、工艺学在内的相关学科,逐步形成完整的、支撑行业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是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和领军队伍。协会要牵头与一所著名大学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采用理论授课、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和现场实习等形式对全国建筑装饰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内容要包括现代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装修行业发展趋势等,以拓宽管理人员的视野和提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三是完善“室内建筑师”和“住宅室内设计师”培训体系。设计是装饰装修工程的灵魂。要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设计水平,减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我国装饰行业竞争力,必须培育一批高素质的设计队伍。协会为此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协会除了提高培训质量、完善考试和资格评审制度以外,主要是争取把“室内建筑师”和“住宅室内设计师”纳入国家职称体系,以提高设计人员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地位。

四是加大上岗工人技能培训,普遍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素质。在建筑装饰装修全行业中,一线操作工人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4%,其中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不足5%。80%以上的一线工人主来自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其中90%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整体素质比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差、技术水平低越来越成为建筑装饰装修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以全面提高装修质量成为当务之急。此外,加大对一线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是一项有关社会和谐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

虽然培训一线操作工人的具体工作由各地方协会负责,但是中装协居于统领性地位。中装协首先应该建立装饰装修的行业培训规范及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认证制度,以规范各地装饰装修协会培训工作,改变目前培训质量参差不齐、资格认证混乱的局面。其次,组织专家制定各工种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包括木工、涂裱工、镶贴工、装饰水电工、幕墙制作工、幕墙安装工、金属工等工种。最后要通过调研,总结和推广各地装饰装修协会培训经验,提高全行业培训水平。

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规范市场秩序

目前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招标单位拖欠严重,直接影响装饰装修企业的发展;二是装饰装修企业之间相互压价、肢解工程,层层转包;三是施工不规范,使用劣质材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留下环保和安全隐患。造成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不规范的基本原因是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协会一方面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耀确立行规行约,加强行业的自我约束。

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协会要采取措施,加大对最低价中标工程的监管力度,防止装饰装修企业最低价中标后,又通过各种手段抬高工程价格或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对于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加强对装饰企业资质的管理。尽快总结《住宅建筑装饰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在17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形成有效的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措施,在全国推广。

协会要配合主管部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信用档案系统,记录并公布企业的不良行为,使不讲诚信的企业无法立足,达到净化装饰装修市场的目的。

五、加快行业技术创新步伐,推广行业先进的科学技术

促进装饰行业科技进步对提高装饰材料质量,改善施工环境,控制室内污染,对创造人民群众 “舒适、健康、安全”的日常生活空间和环境至关重要。加快装饰业科技创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创造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内容。

协会要会同其他部门和地方协会,建立节能和环保型材料、产品、工程和企业的评估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基金”和相应机制,支持有能力的企业与科研机构联系,加强节约型科研成果的研究,尤其是加强应用技术研究。

继续推广10项科学技术以外,要改变“全国建筑装饰工程科技奖”的评奖模式,将获奖项目编写成技术文章、形成典型经验结集定期出版,使之转化为全行业的成果,为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服务。充分引导和利用各种资源,通过与企业联合,举办幕墙、照明、水暖等方面科技创新的各种竞赛,推动行业实现科技创新。

引导企业向专业化方面发展,通过专业化提升技术应用水平。鼓励企业创造更加细化的专业市场,如银行、饭店、文化设施、医院等建筑,以专有技术,甚至是具有知识产权的垄断技术覆盖专业市场,以塑造专业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建设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交流的平台

首先要办好协会的四个专业刊物和一个网站。《中华建筑报》、《装饰名品》、《中国建筑装修装饰》、《中国建筑装饰》四个刊物定位要明确。要完善中国建筑装饰网的功能和内容,吸引协会成员、企业家、设计师利用协会网站进行交流、讨论和合作。

其次利用现有的设计节、设计竞赛、竞赛项目,构筑优秀设计师成长的平台,提高优秀设计师的知名度,给予广大设计师更多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第三,在总结举办“中国家装节”经验的基础上,筹建“中国装饰装修国际博览会”,争取每年举办一次,为行业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展示国内外优秀的装饰设计和施工工程,促进材料厂商、房地产开发商与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和合作,传播先进的设计理念、工程管理的经验,以此推动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七、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代表,协会有义务、有责任向社会宣传建筑装饰行业,提高社会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认知度。除了利用自己专业刊物和专业网站外,协会要争取能与高知名度大众传媒合作筹建一个装饰装修的节目,传播装饰装修消费理念和装饰知识,提高社会对装饰装修的审美情趣,宣传企业自律行为,打击企业的违规行为、宣传行业的样板企业、典范工程和优秀的个人,为行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舆论环境。

八、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国际合作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开放水平的提高,巨大的市场规模成为世界装饰行业关注的焦点,国际企业纷纷开始在我国开展业务。同时,随着国内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一批成长起来的大型企业也渴望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在这种新形势下,协会要作为装饰行业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的一个民间窗口,积极地拓宽与国际建筑装饰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加强与欧洲设计联盟、美国建筑师协会、美国建筑设计协会、香港设计师协会、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盟和美国室内装饰协会(ASID)等一些国家官方或民间团体、机构及企业间的联系。

对外交流的重点应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开展装饰装修设计方面的交流与培训,跟踪国际建筑设计思潮和理念,造就一批知名的本土建筑装饰设计师,以提高我国装饰装修的设计水平和艺术创造力;二是开展装饰装修项目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拓装饰装修企业的视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三是积极辅助国内大型装饰装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树立行业协会的权威,提高协会的社会知名度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协会将承担越来越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职能。协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工作流程,才能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健全建筑装饰行业网络体系,支持和推动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的成立,加强与地方装饰协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构建信息通畅、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装饰行业协会网络体系,为行业协会承接更多的管理职能,向企业、行业、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奠定组织基础。

二是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构建有效的组织结构。协会目前下设综合、信息、行业发展、质量技术、国际、培训等五个部门和培训中心,有信息咨询、施工、材料、铝制品、电气、厨卫六个专业委员会。为更有效的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协会宜增加一个科技部,专门从事推进行业科技进步的工作;同时着力推进住宅装饰装修、设计两个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三是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原则,引进和聘请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充实协会,尤其要增强行业发展部门的研究力量。在“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建立对协会工作人员的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为协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

四是抓紧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协会工作体系。从保证企业利益和行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构建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组织精干的协会工作体系。同时,协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做到一切按政策办事,一切按原则办事,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按制度办事。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协会要以“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导,做好“三进入”、“三立足”和“三服务”的工作,即“进入工地、进入企业、进入工人群体”;“立足行业发展、立足社会效益、立足国际趋势”;“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清正廉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优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扬创业、创优、创新的“三创精神”,积极进取,推进我国装饰装饰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