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机兵3人类最强装备:论错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2:45:09

就一般情形而言,人们都怕犯错误。似乎凡是错误,就都是坏事,或起码是负面的,肯定不是好事。本文作者认为,这种怕犯错误的意识本身,就包含有错误的成分。如何对待错误?或者我们能不能犯错误,本文结论是:有些错误不能犯,有些错误可以犯,有些错误必须犯。
有些错误是一生连一次也犯不得的。这样的错误只要犯了,犯错者的生命,或者前途,或者一生的幸福就会遭受难以恢复的毁灭性打击。我们可以把这类错误统称为“大错”。就每个人来讲,并非所有的错误都是“大错”,只有那些破坏人生基础,错一次就可能使人永远丧失翻身机会的错误才堪称大错。这就是在人身安全,健康,道德,法律四个方面所犯下的错误。这四个方面都事关人生的基础。任何人一旦在这里犯下严重错误,轻则终身陷入困境,重则生命不复存在。比如在公路上乱窜或不注意车辆行驶情况,被车撞了;又如对身体内部发出的警告不早作检查,导致发展成不治之症;还有如身为学者,却在做学问上不诚实,落个身败名裂;再如无视道德法律,做下些伤天害理令人不耻的蠢举;还有像建筑设计师、工程师不称职,导致桥梁、房屋垮塌,官员在钱财问题上丧失操守,最后害人害己。这四种错误有个共同特点:后果极其严重!只要犯一次,一生就可能报废,即使侥幸存活下来,从此也只能是在这些错误造成的巨大深坑里挣扎,再也爬不起来。虽说这些错误中的某些,如疾病与车祸,犯或不犯,不完全由主观控制,但是,对这些错误,我们却有个正确的应对方式,这就是:小心防范!以防范为主。这些大错,我们也许不能绝对保证不出现因过失而犯,却绝对要避免主动去犯,至少可以尽量减小错误发生的概率。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四种错误的后果虽然十分严重,但发生的概率却比较低,世上正常健全的人占多数就是证明。所以,不必为此过于担心。我们只需要在这些方面有意识的加以防范就行。因担心可怕后果而把发生这四种错误的风险无限扩大,时时处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整天忧心忡忡,掉下个树叶都担心砸破脑袋,就未免夸张,大可不必。
有些错误要尽可能少犯。这主要指会产生不良后果的错误。我们可以把这类错误称为“小错”(也包括“中错”)。包括家庭成员间不和睦,朋友间闹别扭、起争执,某些不良习惯与爱好,家庭事务逾越常规或破坏默契,工作团队成员间产生摩擦,职业生涯方面出现疏忽、不当选择与糟糕应对,等等。生活与工作中的错误,以这一类最为常见。这类错误发生的情形与后果很复杂,也许发生后也没什么,也许发生后就被吸取教训而得到改正,也许果真成为成功之母,也许本是小事只因处理欠妥而酿成严重后果,也许多次反复发生累积不良后果最后导致不可收拾。对于这类错误,任何人都无法保证彻底不犯。那么,有没有正确的应对方式呢?有!这就是,我们虽然无法保证不犯小错,但可以以正确的方式面对错误本身。不必为这类错误的发生过于自责责人,更不必把一点小错无限放大,而要把重点放在错误发生之后的回应方式上。也就是说,对“小错”、“中错”,防范固然是需要的,却不是重点所在,如何去回应才是应对“小错”、“中错”的重心所在。人们常说的“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善于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同一个错误不要犯两遍”,就是应对这类错误的好经验!
有些错误屡错屡犯也无妨。这样的错误有两类,一是指不会造成实际后果的错误,可以把这类错误称为“伪错”;另一类是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却不至触及根本,防范、改正的成本远大于任其发生的成本,可以将之称为“可错”。前一类错误虽说发生的概率不像“小错”那么频繁,却也不是很少,生活中遇到“伪错”是常有的事。孩子成长过程中犯下的错,大多为这类错误。在网上打扑克出错牌,下出后悔不迭的棋之类,也属于“伪错”。对这类错误,犯了就犯了,没必要去斤斤计较,严加追究,不论自己犯,还是孩子、他人犯,都可一笑置之。虽说“伪错”无伤大雅,却不是人人都能正确面对,对这类错误看不开,甚至大发雷霆的大有人在。对待“伪错”的不同态度,往往也会影响到人生成败,跟这类错误较真,就是不知道轻重缓急,会因小失大,不放在心上,才堪称明白人。一个人要有所成就,就必须并且只能将自己的聪明才智集中于一点。这是成功者的共同“秘诀”。许多人不知道这个“秘诀”,企图把好东西样样占全占尽。聪明人就会觉得好笑,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人掉进了痴心妄想的陷阱,只会与每一样好东西失之交臂。不仅那些贪心的人,就是那些所谓的完美主义者,那些什么事都力求十全十美的人,也几乎注定是不会有所成就的庸人。人生苦短,有成就的人懂得集其毕生精力于一业,对于与主业关系不大的方面,就只能选择任其自然或干脆放弃。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总结为三句话:有所为,必有所不为;有所不为,然后才能有所为;无所不为,也就无所为。所以,对于“可错”,不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亲友,都应当容许其存在,没必要为此遗憾或苦恼。对于那些放弃会影响主业,或放弃的成本太高,顾及又为自己力所难及之处,可取的办法,不是自己放弃主业去照顾,而是要求助于他人。
有些错误要主动去犯。这主要指不仅不会导致不良后果,反而能带来有益后果的错误,那些不犯就不能从中学到知识的错误。我们可将这类错误称为“故意错”——就是故意要去犯这种错。犯错误还会有益?回答是:对!许多人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人生做小了,原因也许很多,但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怕犯错。由于怕犯错误,自己在无形中丧失了从错误中学到新知识、积累新经验的动力,也丧失了扩展事业的机会。“故意错”在人生的孩童阶段不仅不能算是错误,而且是成长的必要条件。有的家长容不得自家孩子犯一点点错。只要发现孩子的言行不合己意,就视为坏苗头,以“不乖”、“不听话”加以呵斥,粗暴的还可能大加申斥乃至打骂。这些“好心的”、“负责任的”、“望子成龙的”家长有所不知,孩子年幼时主要是通过不断试错学习成长,限制孩子犯错,实际上是在限制孩子从错误中学习。这些家长在强迫孩子按自己意志做“乖宝宝”的同时,也压制了孩子的成长潜力与今后的创造活力。许多人终身胆小怕事,一事无成,面对新机遇束手无策,或者逃避,或者缺乏激情,或者因循故事,与其年幼时遭到父母过度压制就不无关系。父母教育孩子本来是义务,却不可把这义务以及父母的权威任意扩张。扩张后的父母权威是淫威。家长教育孩子不要犯的错,应当仅限于上面所说的“大错”,对于上面所说的“小错”、“中错”、“伪错”,应当允许孩子犯,等孩子犯错后再指出其错误所在,然后告诉孩子怎样做才正确。即使孩子真正犯错,由于其体力、智力方面尚未充分发育,犯错的能力十分有限,其破坏性后果大多不难弥补。这样的错没什么了不得的,没必要大惊小怪。就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而言,也许没有什么错误比不许孩子犯错更严重的错误了。所以,家长对孩子,有时候就必须鼓励他去犯错,鼓励他去探索未知领域。不仅家长应该这样,教师也应该这样。犯错,通过改错学习,在学生的学习中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犯错,让学生把错误在课堂上犯出来,而不是加以嘲笑斥责,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因材施教。因为担心老师同学耻笑,学生在课堂上怕犯错,就丧失了发现和纠正自己不足的机会,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错误不在课堂上暴露出来,就会存储在学生大脑中,被带到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当学生再想纠正这个错误时,很可能就得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如果这个错误当初在课堂上被发现而得到纠正,其犯错的成本为零。学生必须犯“故意错”最明显的例子是学英语。如果因为在发音时经常出错,被同学讥笑,遭老师严厉批评,这个学生就可能在课堂上再也不敢开口,错误就永远留在嘴里,这个学生就可能永远只会个哑巴英语。只有那些故意去犯错,敢于犯错的学生,其发音才能不断得到改进,英语成绩也才能得到提高。

以上是就个人而言,从社会层面来讲,常见的错误主要有三种,一是侵害他人或公众利益,二是在道德方面犯错,三是对旧道德表现为犯错,而对新道德表现为正当。由于后一类错误实际上不是真正的错误,所以,我们将前两类社会性错误合并,称为“过错”。社会性的过错,大量发生在个人或团体间的利益争夺之际,也有发生于权利的侵犯与被侵犯,不同观念、学派、党派与宗教信仰间的冲突,公众舆论对人与事的不同评价,等等,不一而足。对于社会生活而言,错误与纠纷可谓常态。社会性错误是“常见病”,“多发病”,任何社会,要完全杜绝错误都不可能。因为社会太大,太复杂,任何人从自己一方出发的作为或不作为,即使当事人完全出于善良和美好的愿望,都有可能与其完全意料不到的某些个人或群体存在视角或利益偏差,因而发生冲突,被视为错误。处于竞争中的对手,无论是经济上的竞争对手,政治上的竞争对手,还是文化、荣誉、感情、婚姻等各方面的竞争对手,都有可能彼此相互指责对方犯错,哪怕双方都是人品端正人格健全愿望美好。所以,对社会性错误要温和地对待,舆论必须对所有成员平等开放,公众必须要有宽容心,法律必须禁止某一方获得排他性的正义的定义权、立法权和处罚权。我们不可一发现错误,就立即惊叫“世风日下”,就马上高叫必须严打,必欲把看不怪的对象、竞争对手或意见不同者置之死地而后快。必须提防强势者控制话语权,以追究错误的名义欺凌弱势者。从数不胜数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道理,任何社会性错误都不能算是根本性的大错,只有不宽容和不尊重对方才是最大的两种错误。对于社会性错误的正确对待方式是,任何人都有批评他人错误的权利,但是,只有当某个成员作出了伤害他人、破坏公序良俗的实际行为并产生了不良后果时,才可对其追究责任。社会性过错只能被理解为“侵害错”,公民没有作出对他人或公益的侵害行为就当视为没有过错。即使对应当追究责任的社会成员,公众和舆论的追责权利也不是无限的。公众对某人或某团体所犯过错的追究,严格限定在政治和民事范围,超过这个限度,就只能交由司法程序去处置。公众无权实行比追究政治和民事责任更高的处罚。比如对所谓伤风败俗者不能以乱石砸死,也不可以像“文革”中那样,将某人戴高帽、游街、开群众批斗大会,任意羞辱。公众对犯有过错的社会成员,不可以损害其尊严,侵犯其财产,剥夺其自由,更不可以危及其人身安全。对于社会成员不按规则出牌性质的错误,也就是所谓不道德,必须要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可一律以道德的名义加以谴责和处罚。一方面,社会由每个人以增进自身利益为轴心自发形成,以自愿认同的符合普遍正义观念的道德准则为个体间安然相处的保障,所以,必须维护正义和善良风俗习惯;另一方面,如果道德规范本身丧失了正义性质,风俗习惯沦为束缚个人与社会进步的绳索,就会在某些个人的内心失去其约束力,这个时候仍然强制维护这种道德的权威,个人和社会群体利益就可能得不到增进,反而会被“增退”。如果旧的道德规范不及时得到更新——通常主要表现为更宽容,那么,对某些成员来说,道德就会变成不堪容忍的捆索,社会就可能成为他事实上的敌人。所以,对于某些道德性质的错误,公众应该容忍,如过去绝不容许,现在在某些国家合法的同性婚姻。因为某些道德错误也许并非真正的错误,突破某些陈旧的道德规范可能是某些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或者甚至可能是创举,是社会自新的契机,如百年前解放妇女的“缠小脚”,解放男人的“剪辫子”。如果公众舆论一味压制,就可能导致某些人的痛苦,造成社会僵化,结果,同一社会内的成员间不再能和睦相处,而成为相互仇视的敌人。

从国家层面看,错误更为复杂,既有国民个人违犯法律性质的错误,也有国民团体以国家或集体名义所犯下的错误,有宪法性质的错误,也有政策性质的错误,有司法错误,外交错误,军事错误,教育错误,等等。有多少国务,有多少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就可能有多少错误。国家层面的错误,一般都不是小错——即使是小错,因所涉成员众多,其不良效应也可能被放大。所以,国家层面的错误都可归属于“重错”,或称为“罪恶”。国家层面的错误虽然众多,但大体上也可划分为五类,一是犯罪,就是国民或法人违犯国家法律的行为;二是立法错误,就是法律与正义分离,合法的却是不义的,正义的却不合法;三是决策错误,就是政府成为少数人或部分国民追求其利益的工具;四是执法错误,就是正义得不到保障,不义反而大行其道;五是司法错误,就是司法严重违反正义,与民众利益和公众预期相背而行。
国家层面的错误与功劳有时候很难分清。许多国家的历史上都曾经出现过十分悖谬的现象,有些人屠杀反对自己的民众,却声称拯救了国家。另一些人为国家受苦受难,却被当作罪犯受到惩罚。所以,什么是国家性的错误,什么不是,不能由少数或部分人来定义,必须得由民众以舆论和选票决定。国家没有高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利益,国家利益是服务于个人利益的,只不过不局限服务于每个人的眼前短期利益,而是以不侵犯每个人的短期利益为底线,以促进每个人的长远利益为目标。那种源于柏拉图和黑格尔的,将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国家利益视为“罪错”的观念,现在看来是个错误。只要个人用正当手段促进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国家就应当给予平等的保护,任何以正当手段追求合法利益的行为,都不是罪错。就个人与国家关系而言,个人在国家层面的“罪错”,对应于个人的“大错”,主要是侵犯他人身体、人格尊严、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意通过对这些“罪错”的严格限制性定义和处罚,保障每个国民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尊严。探讨国家层面的罪错,还有一点需要给予格外注意,对于不同个人之间在权力与权利方面的竞争,国家只维护竞争过程的公平,不给任何个人或团体提供高于他人的特权。平等地保障每个人的权力就是国家利益所在,保障某部分人的特殊权力或权利,而忽视、压制其他人的平等权力与权利,就不是国家利益,就是在危害国家利益,是危害十分巨大的罪恶。
对于国家层面的错误,最需要小心提防的是决策者犯错。决策者犯下的错误一般多是大错,任何一次错误,都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轻则造成百万千万亿万人利益受损,重则可能造成千百万家庭衰败,甚至盈千累万人的死亡。为防范国家——主要是主政的政府犯下严重错误,就要设计一套好制度。这种防范政府犯错,特别是防止政府无视人民需要胡作非为的制度主要包括:一部凝聚全民共识的、长期有效的、正义且具有约束力的宪法;定期的自由选举与政府有序轮替;建立立法、执法、司法的分权制衡机制;保障学术、思想、舆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由于国家决策的复杂性,谁也无法保障每一次决策都必然正确。如果政府为避免丢掉执政地位,或因缺乏民意支持地位虚弱犯不起错误,便利用手中控制的舆论工具,宣传自身功绩,掩盖错误,就会导致错误得不到暴露和改正,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直到其统治崩溃为止,这样,民众和国家就会深受其害。所以,正确的方法是,国家要给予决策者以一定程度的试错空间。一方面,没有试错,就没有创新,就可能固步自封,丧失竞争的活力。另一方面,又要在制度设计上保证纠错得以实施。要防止政府为了某些自身目的掩饰错误和一错到底。对此,现代国家以定期选举和轮换制度为纠错程序。通过四年或五年一届的换届选举,让犯错的政府以不得继续执政来为其错误承担责任,后一届政府为了巩固执政地步,会自动对前任政府的错误予以纠正。通过政府的这种忽左忽右的小幅摇摆,国家既保持自我更新的动力,又防范陷入剧烈的动荡。所以,害怕批评性舆论,自我封堵纠错机制的国家,往往是沉疴痼疾缠身,明知疾病越来越重,却无法自我诊治。只有那些把错误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何错误都无所遁形从而能得到及时纠正的国家,才是健康的,生机勃勃的。
掩盖错误的,往往有一个从不犯错的政府,却是一个错误最多的国家。不掩盖的,表面上是一个洋相百出的政府,实质上,民众享有的,却是一个错误最少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