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备案编号:将荒谬进行到底----论所谓“教宗不能错误”之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04:44:29
 作者:楚霖
          
  1870年7月18日,天主教教会史上一个一直被浓墨重彩书写的激情之日,世界天主教中心┄┄梵蒂冈上空乌云密布,530多名枢机(包括枢机神父)、主教和修道院长聚集在圣伯多禄大教堂,就教牧信理,也许它的另一个名称更为人们所熟知,即教宗永无谬误信理进行表决。尽管参加这次表决的梵一大公会议的主教连当时世界各国主教的一半还不到,但急于完成历代教宗夙愿的比约九世还是借助留下来的主教们的力量,以533票赞成、2票反对的优势,通过了这一所谓“信理”。7月19日,也即这一“信理”通过的第二天,普法战争爆发,不久,“永无谬误”的比约九世就不得不做了他所谓的“梵蒂冈之囚”。但即使如此,这位以保守著称的教宗也没忘了颁布《首位信条宪章》,正式将这一谬论定为天主教信理。从此,他为天主教确立了一条绝对权力主义路线。

这一“信理”自问世之日起就受到诸多质疑,但教会始终竭力维护这一摇摇欲坠的“信理”,为之百般辩护。自梵二以后,教会已经逐步淡化这一概念。然而,这一信条依然是教会实现普世化的重大障碍之一,因它在本质是教会绝对权力主义路线的外在表现。

  这一“信理”的卫道者提出种种理由以证明这一信理的真实不虚,甚至抬出教宗比约九世于1854年宣布圣母圣母无玷始胎和圣母无染原罪为信理后的四年,1858年圣母在法国露德向伯尔纳德显圣,宣布自己是无玷始胎和无染原罪的例子,来证于1870年确立的“教宗永无谬误”的信理是蒙圣母所承认的。这种类似于现代商业营销中“捆绑销售”的做法虽然高明,只是让人们难以释怀的是,圣母无染原罪和圣母无玷始胎这两个观念在民间流传已千年,其滥觞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431年以弗所公会议上亚历山大的奚利耳提出的“上主之母”的定义。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什么不见圣母出来进行自我宣示,以坚定正信教友们的信心,而偏偏要等到这端信理正式确立的前十二年,才如此恰到好处地进行了宣示呢?

  一些神职人员说,梵二对这一信理进行了解释,附加了许多条件,即“几时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身份,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以决断的行动,宣布有关信仰与道理的教理,他便以自己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特恩。因此,他的定断,本身就理当称为不可修改的,而并非由于教会的同意;因为在许给表达的圣神协助之下,所发表的定断,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也不能向任何法庭抗告。原来教宗这样发表论断时,并不是以私人的名义,而是以整个教会的最高导师的名义,就是教会本身不能错误的特恩所特别寄托之机构,来解释或卫护公教信仰的道理。”教会的解释可谓煞费苦心,然而,这一解释并不能淡化这样一些事实。首先是罗马教宗是“全体基督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说法。在这“全体基督徒”中,无可争议地包括了东正教和基督教的信徒,这与教宗利奥十三世于1894年6月发布通谕,将基督教称为“修会”,要求他们回到天主教的“母亲的怀抱”在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差别的,这一解释极其明显地表露了“教宗永无谬误”信理的天主教沙文主义色彩,具有浓重的“一派独大”意味。其次,虽然这一所谓“特恩”表面上的意义在于“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但是他的定断,却“本身就理当称为不可修改的,而并非由于教会的同意”。在这里,伯多禄的继承者享受了比伯多禄更大的权力,即他能够在其他弟兄意志、哪怕是全体其他弟兄的意志之外来行使他的权力,以坚定那些弟兄们的信仰!

  其实,真正的原因往往并不被人们重视,这一原因是基于这一信理在护教学上的意义,即“过去的信仰条文虽然有些不宜在今天重新提出来加以重视,但轻易的加以摒弃便也构成了对教会信仰统一的威胁”。这才是根本所在!教会并非“不会错”,而是“不能错”的,如果一条信理错了,那么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其它信理的可靠性。那么,教会在一系列饱受冲击问题,如堕胎、女性铎职等问题上,已经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而信理的不可动摇性决不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它是一座西乃山!虽然这一信理并不支持教宗的所有通谕、文告也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恩”,但教友并不都是神学家,《教理问答》也没有告诉他们如何认识教宗通谕与教宗以“永无谬误”的特权宣布信理之间的区别。在绝大多数教友看来,教宗的“永无谬误”等同于教宗永远都是对的,教宗的话就是天主之音。那么,如果这一信理本身就是谬误,那么教宗的权威就将蒙受极大的怀疑,而在现实中,教会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宗的权威派生出来的,因此,教会的权威受到质疑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这一局面是教会无法面对的,因此,教会千方百计维护这一“信理”也不难理解了。

  然而,谬误终究是谬误,并不因为它的实用价值就不成为谬误。

  从历史上看,“教宗永无谬误”是历代教宗一直梦寐以求的权力。早在11世纪中,教宗利奥九世在致君士坦丁堡牧首米海伊尔·凯鲁拉里的通谕中就说道:“没人能够否定,就象门轴支配着整扇门一样,伯多禄及其继承人决定着整个教会的制度和结构。就象门轴启合着门户而本身并不移动一样,伯多禄及其继承人有权宣判任何一个教会,任何人都不许背叛或怀疑他们的身份,因为最高僧不受任何人审判。”然而,正如汉斯·昆教授在《永无谬误?》一书中深刻地指出的那样:“在迄今为止的争论中,没有一个神学家能拿出证据表明有通过圣神来保证的永无谬误的命题的可能性。”永无谬误的特性只属于天主,基督教会作为信仰者的团体的纯洁性是建立在基督性的本源之上的,这一本源不是教会所宣称拥有的神恩,而是天主神恩本身,即基督的福音性。因此,作为现世组织的教会也不等于真理本身,而是应该在真理中来把持自己。教会不可能因为从事圣事本身就可以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权。同理,教宗也不能因为他首席宗徒的身份就享有永无谬误的特权。作为伯多禄的继承者,他有义务鼓励其他的弟兄们,有义务也有权力对他们进行训导,但这训导也可能错误而不是所谓“永无谬误”的。

  汉斯·昆教授在《论基督徒》一书指出:“从中世纪起,在整个现代,官方的天主教教会学都是一种防御性和反动的神学,它把教会看作一个组织严密的王国。因为反对议会制度,所以强调教宗的最高权力……因为反对八、九世纪的国家专制主义和世俗政权,就把教会描绘成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享有一切权利和达到目的所必需的方法。这一切理所当然地导致了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召开和会议关于教宗最高权力和教宗永无谬误的决议。会议是在反高卢主义(指法国教会要求自主权力的呼声)和反自由派的态度影响下于1870年召开的。”这一论断清晰地指出了“教宗永无谬误”信理产生的真正原因。

  时移世易,梵二后,教会日益开放,心态也端正了许多,教会正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和今天的时代。而随着教友,特别是西方一些神学思想相当活跃的国家的教友的素质的提高,这一信理正在日渐失去其原来的意义。但是,由于上文曾经谈到过的一些理由,取消这端信理就目前而言是不太现实的。那么,将它搁置,使逐渐从人们的思想中淡去,也许便是这条曾经风云一时的信理的最好的归宿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