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洪荒小说全本完结:公众善心“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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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善心“伤不起”

 

新民晚报

 

2011年06月28日

 

    广受关注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并没有因为当事人及中国红十字会连续发布声明而平息。在事件发生整整一周后,除了持续吸引网友“人肉”、追踪“郭美美”本人身份及其背后谜团外,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四大中央权威媒体也先后跟进,对中国红十字会、微博管理团队、“郭美美”等各方提出质疑。

 

    新华社

 

    在该事件中,新华社是最先报道的中央权威媒体。22日,新华社播发“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的消息,内容主要引述了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公开声明。声明中指出,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同日,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还否认“郭美美”与副会长郭长江之间存在关系,“郭美美”不是郭长江的女儿,且郭长江“根本没有微博”。

 

    25日上午,新华社再发报道,转述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郭美美”事件的第二次回应声明。该声明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于24日下午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率先报道中国红十字总会辟谣声明后,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经过调查,将此次事件爆发、迅速发酵及网友疯狂介入的源头指向“微博身份认证乱象”,并表示红十字会在此事件中受到损害,新浪微博管理团队和“郭美美”本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央视

 

    6月25日23时10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4小时》栏目首度报道“郭美美”事件。这则报道对“郭美美”的身份提出质疑,同时直言红十字会“只发声明、不公布证据”的辟谣方式无法博得公众信任。央视报道认为,声明没有任何内容来说服公众去相信所谓的真相。作为一个社会的公益机构,承载着中国慈善事业名誉的公益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有责任向社会用事实来证明。

 

    人民日报

 

    昨日,《人民日报》则以很巧妙的方式涉及此报道:在该报11版的来论栏目中,刊登一位上海读者的来信《公众善心“伤不起”》。与央视报道类似,该文指出,就目前的声明,难以止住传言。此前慈善机构不时曝出的天价帐篷、万元餐费等问题,令其公益形象“很受伤”。一定意义上说,“郭美美”只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央广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27日《新闻晚高峰》报道,“郭美美事件”层层迷雾中,众多焦点指向了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记者就此采访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

 

    记者: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在工商注册、是独立法人吗?

 

    王汝鹏: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虽然成立有10多年,但是还没有获得法人资格。

 

    记者: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可以接受捐赠吗?或者可以募捐吗?

 

    王汝鹏:可以,各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都可以接受社会捐赠,都可以开展募捐活动。 新闻晨报 (张岂凡)

 

    新华社消息、“网事调查”:微博管理团队、“郭美美”应承担法律责任。

 

    中央电视台《24小时》: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声明,并没有打消所有人的疑虑,“中国红十字会有责任向社会用事实来证明”。

 

    人民日报来论栏目:“郭美美”只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商红会成立10多年未获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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