辻洼凛音最强大脑视频:食品安全,你伤不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3:50:40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参加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将是长期的,日常生活食品的保障能否做到像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一样,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正是面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困境,才有了王岐山副总理的“惭愧”之言。“民以食为天”,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任何人也“伤不起”。

食品安全的警钟

  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次刺激着国人本已脆弱的神经。2011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日,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再一次将食品安全这一严峻课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类似的“彻查风暴”已经屡见不鲜。每当媒体曝光一地的问题食品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就会立即做出严厉批示,立即成立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肇事企业也很快会得到处理,事态就这样毫无悬念地得到平息。但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三聚氰胺”问题解决了,“瘦肉精”事件又爆发了,“染色馒头”事件解决了,鱼肉注水银又出现了。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总是无法彻底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在我国,食品安全隐患主要是人为污染和“添加泛滥”,形势复杂严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食品产业发展方式落后,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生产源头分散,政府监管难。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4.8万家,其中80%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主体约323万家,有证餐饮单位约210万家,无证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更是难以计数。农业生产更为分散,种植养殖环节还主要依靠2亿多农民散户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小、散、乱的特点突出。

  三聚氰胺事件就是食品产业落后生产发展方式的客观反映。事件发生时,全国有乳制品生产企业1500多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40多家、奶站20393个,奶牛规模化养殖率仅19.8%,市场集中度过低。企业缺乏规模直接导致恶性竞争,忽视奶源基地建设,促发奶源大战,给部分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源自行业“潜规则”。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乃行业“潜规则”——既已明知是行业“潜规则”,监管机构如何能多年视而不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无良企业自然难逃其咎,但行政监管缺失与混乱才是根源,甚或如“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监管者与不法企业、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监守自盗,几令食品安全防线沦陷。

  行政监管积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而行政体制内积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检就可以破解的,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无良生产企业迅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但对监管机构的司法问责将何时启动呢?渴求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同样期待司法之剑挥向这些领域,追问这本应确保公民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如何崩塌的。

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马后炮”?

  监管不严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这已成为社会共识。如果没有央视的报道,我们很难想象,法规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在现实中竟如此不堪一击。从近期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典型地反映了当地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

  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食品监管部门如果认真履职,抓好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事件减少了,他们等于自断“创收”财路。食品安全乱象丛生,屡屡查处罚款,正是他们希望发生的。而且,食品安全越是危机,他们“创收”的“钱景”越是喜人。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放水养鱼”、养虎为患现象,深挖下去就会发现:一是食品监管部门分配机制有病。“以罚养人”的二次分配原则是极端错误的,只会造成越罚越乱恶性循环。二是安全事件查处机制有病。直指事件肇事者而放纵监管者,只会形成问责缺位。

  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遏止食品安全监管的“放水养鱼”怪象,在于废除罚没分成制度。所有执法罚没,一律上缴国家财政。食品监管人员工资,应由政府财政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首查监管部门的失责和不作为,并与肇事单位处罚连座。只有这样抓住食品安全危机的“病根”,才能“药到病除”。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有不少优点,但在应对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时仍需完善,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要强化源头管控,奠定安全基础。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种出来、生产加工出来的,不是监管、检测出来的。要逐项落实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实施严格管控,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隐患,奠定食品安全基础。

  其次,要完善体制机制,整合监管机构。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有效解决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和相互推诿的分段监管弊端,整合监管机构,消除管控死角,实现无缝对接。加快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再次,助推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和谐。食品安全事关众生,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透明公开、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行地方保护,甚至怂恿不法企业“制假售假”,最终,赚“黑心钱”者锒铛入狱不说,给无辜百姓带来的是难以忍受的摧残!给政府公信造成的是无法估量的侵害!“三鹿奶粉”事件,2200万患儿接受检查,报告患儿30万,5万人住院治疗,这一活生生的事例带给我们的是天大的民生之痛!

地方不遗余力力求确保食品安全

  近来,各地出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措施,显示了地方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

  3月21日,从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获悉,从即日起,西安市将用半年时间,开展一次全面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确保世园会期间西安市特别是园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西安市各职能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畜牧屠宰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西安市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让市民吃得放心。

  3月30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启动会上获悉,从4月1日到6月底,重庆市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此次行动将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同时把好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进出口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覆盖。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重点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治理,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及餐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监管。

  此外,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此次行动还将进一步充实对农村筵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为了能让辽宁省人民挎上更安全的“菜篮子”,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辽宁省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对该法的执法检查。

  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当天上午和13日下午,省卫生厅、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就辽宁省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跻权、朱绍毅、佟志武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赴沈阳、抚顺、丹东、阜新、朝阳及盘锦6市开展检查。此次检查将突出6个方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配套法规体系、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及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国外食品安全经验谈

  食品安全是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零风险”。不过,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很多国家都加大监管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 食品“身世”可查

  超市里的蔬菜、水果和鲜肉上标明重量、产地和保质期是很常见的,而在日本,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甚至生产者的照片等更多信息。

  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日本积累几十年经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日本开始实施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从原先的288种增加到799种。

  “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

  在食品加工环节,原则上除厚生劳动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外,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还需要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的食品健康影响评价。

  德国 按条码“监控”鸡蛋

  德国人向来以谨慎严谨著称,安全意识非常强,对于食品安全更是到了一丝不苟的地步。商店里,琳琅满目的食品,包装都是中规中矩,没有一点马虎。就拿小小的鸡蛋来说,为确保安全,每个鸡蛋上都有编号。一个鸡蛋拿在手上,看壳上的不同标码就知道它来自哪国、哪地和哪个饲养场。

  在德国的市场上,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带包装的鸡蛋。它们通常装在硬纸盒里,一个鸡蛋一个坑,每只鸡蛋上都有红色标码。打开一盒鸡蛋,编码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数字0-3,代表母鸡的饲养方式。“0”号蛋是生物蛋,产这种鸡蛋的母鸡生活在大自然中,没有固定的鸡舍,自由觅食,饲料里没有化学添加剂,除了生病,平时不打预防针。“0”号蛋在禽流感流行时是最令人担心的。“1”号鸡蛋的母鸡是露天饲养场放养的,除了自由觅食外还添加人工饲料,还要定期打预防针,有固定的鸡舍。“2”号鸡蛋属于圈养鸡下的蛋。“3”号蛋则是笼中之鸡产的。母鸡的饲养方式不同,自然所产的蛋质量也有高下。在价格方面,“0”号鸡蛋被认为最健康,也是价格最贵的。

  第二部分标码是鸡蛋的出产国。比如DE代表德国,NL为荷兰,BE是比利时,DK丹麦,FR法国,IT意大利。第三部分则表示产蛋的母鸡所在的养鸡场和鸡舍或鸡笼的编号。

  有了这些标号,这些鸡蛋就像有了出生地址。鸡蛋营养价值或质量的高低一一标出,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另外,有了这些编码,鸡蛋质量只要有半点问题,有关部门就会顺藤摸瓜,一直追查到饲养场或鸡笼。这样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保证鸡蛋的质量,还能使养鸡行业标准化。加拿大 严格认证健康食品

  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位居世界先进行列。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大批的一线检验员、兽医和科学家,除了检验肉、蛋、奶、鱼、蜂蜜、水果、蔬菜及其他加工食品外,还对动物屠宰和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验,对不符合联邦法规要求的产品、设施、操作方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法律的形式于2001年6月明文规定,所有食品必须在成分说明的标签上列出13种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脂肪、饱和脂肪、卡路里、钠、纤维、蛋白质、钙、维生素A、C和铁等,以防止有些厂商滥用所谓的“健康食品”、“绿色食品”定义,推销一些其实并不健康的食品。不论在加拿大的什么地方,只要看到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或商店内的标牌上写有“政府检验过的肉类”字样,百姓就尽管放心买,大胆吃,因为在食品卫生监控方面,检疫部门从不马虎。 洪云

  美国 检查官“蹲点”食品厂

  美国人很少为吃“犯嘀咕”,基本是“放心买、大胆吃”,这都得益于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肉制品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原料有问题,就会追查到屠宰场。不过,屠宰场也有政府派驻的检查官“驻扎”把关。通常,送到食品加工厂的肉类要经过检查官检验,包装盒子上都贴有检查官签发的合格证。从加工厂出去的食品也要经过类似程序。食品进入超市,加工厂和商店相互协作,以确保食品卫生、不变质,并继续接受食品管理部门的检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有检查官来抽查,“双管齐下”。为了防止常驻检查官与厂家相处太熟有私交,政府规定驻厂检查官必须每6个月换一次,不许接受礼品等,如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解职。

  而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也深入人心。在美国,只要产品被发现有缺陷,就要召回。汽车、电子产品如此,食品也如此。需要召回的食品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召回食品是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的食品;第二级是会造成暂时健康问题的危害较轻的食品;第三级则是不会危害健康的食品,比如贴错标签、瓶口未封紧等。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与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每周都会公布食品召回执法报告,内容从被召回食品的品名、代码、配料,到生产商名字、召回原因,以及销售量、所在市场等。

  法律规定,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可以主动召回,或者在监管者发现问题时立刻“接受教诲”而召回。如有不从,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查封产品、企业倒闭……因此,多年来,监管者和企业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企业从开始召回、召回进程、一直到召回完成都会向监管者呈递阶段报告。如果召回结束,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对被召回食品是否已被销毁或恰当存储等予以确认。

  为了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加强对现代食品的监督管理,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颁布了食品法或食品卫生法。(半月谈网 田白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