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英语培训多少钱: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案例解析-找法网(Findlaw.cn)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1:40:31
【案例7】

  甲企业以2000万元购入乙企业100%的净资产,该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购买日乙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为1800万元,计税基础为1700万元,则产生10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可以确认25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简单账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18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万元;同时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借方差额225万元作为商誉确认。但是税法上认可的商誉为0,若再考虑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会进一步加大商誉的价值,从而又产生新的商誉,如此循环,不可穷尽,所以,新准则规定,商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企业对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预计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按照会计规定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投资的成本或其计税基础不发生变化,从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企业能够控制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转回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8】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购入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3000万元,取得投资当年年末,乙公司实现净利润85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的调整因素,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255万元。假设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l5%。乙公司在会计期末未制定任何利润分配方案,除该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均不存在期初余额。

  甲公司的第一笔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255

  贷:投资收益 255

  按照权益法的核算原则,取得投资当年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255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55万元。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在持有期间不变,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5万元。甲公司应按适用税率的差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0[850÷85%×30%×(25%-1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