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仪的妻妾:税负转嫁与课税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9:49:11

                                          税负转嫁与课税制度

  课税制度中税种设置及其各要素的设计差异,诸如课税范围的宽窄、税率的形式和高低、课税方法等都对税负转嫁有一定的影响。

一、间接税与直接税

  商品交易行为是税负转嫁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只有对市场交易行为或活动课征的间接税才能转嫁,而与市场交易行为无关的对人课征的直接税则不能或很难转稼。如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等一般认为是间接税,税负可由最初纳税人转嫁给消费者,这类税的税负还可以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者承担。而个人所得税、公司税、薪工税、财产税等一般认为是直接税,税负不能或很难转嫁。  间接税可以转嫁并不是意味着税负转嫁与市场供求存在一种绝对的因果性必然联系和近似机械性转变过程。这里生产者决策和生产经营偏好,对转嫁与否及转嫁程度也有很大影响。税负转嫁常常是生产经营者决策、偏好及市场作用的共同结果。在许多种情况下,生产者经营决策是一回事,市场作用是另一回事。市场需求弹性大的商品,经营者未必不愿意经营,生产者未必不愿意生产,反之亦然。例如当课征一种新的商品税时,往往造成征税商品的价格上涨。如果物价不上涨,生产和经营这种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就无利可图。反之,若该商品课税后价格上涨超过一定水平,比如说超过所纳税额,它还会在不久的将来回归到与所征税额导致价格上涨的相同水平。但是倘若生产经营者不做出生产经营这种商品的决策,或生产经营偏好转移到别的商品上去了,那么上述这些变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因此间接税的转嫁也还是有条件的。

二、课税范围

  1、课税商品范围广的,税负容易转嫁;课税商品范围窄的,税负转嫁较困难。  2、就不同课税商品而言,对生产资料课税,税负转嫁次数多,转嫁速度快;对生活资料课税,税负转嫁次数少,转嫁速度慢。  3、就同类商品而言,对其全部课税税负易于转嫁;只就其中部分或其一种商品课税,税负不易转嫁。  4、就消费品而言,对生活必需品课税,由于消费是必不可少的,故消费基础广,税负易于转嫁;对奢侈品课税,由于消费可有可无,故消费基础窄,税负不易转嫁。

三、课税方法

  从量课税,负税者容易感觉,课税加价,消费者可能少买或不买高价商品,或采用代用品,因而税负转嫁趋势较弱。而从价课税,一般昂贵商品税重,廉价商品税轻,课税加价,负税者不易觉察,因而税负转嫁趋势较强。

四、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价格与税负相辅相成,同种商品,价重税负多,价低税负少,税负易于转嫁。实行定额税率,价格与税负相背,同种商品,价高税负轻,价低税负重,因而高价商品税负容易转嫁,低价商品税负较难转嫁。

五、税负轻重

  税负轻重是税收转嫁能否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种商品税负很重,出卖者试图转嫁全部税负就必须大幅度提高价格,势必导致销售减少,但为了保持销路,又不得不降低价格,其结果税负只能部分转嫁或不能转嫁。然而对于税负很轻的商品来说,课税后加价幅度较少,一般不致影响销路,全部税负能顺利地转嫁给购买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