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水重道事件: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6:53:58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

■核心提示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底线,是整个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石。目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食源性疾病和药源性疾病时有发生;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不断……这些情况充分证明,有毒食品药品猛于虎,危害甚烈。对此,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坚决的、鲜明的,必须加紧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网”。
□李后强 邓子强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必须进一步树立攻坚破难观念。“问题食品药品”的泛滥,其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其表现在于公共危害,其顽固在于隐蔽性强,其要害在于监管乏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比黑恶势力更可怕、更危险。要真正杜绝“问题食品药品”,必须做深入、持久、艰巨的工作。眼下,部分商家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为牟取暴利甘愿铤而走险制造成本低廉的有毒食品药品;而我们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往往处罚较轻,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守法成本,缺乏威慑力。面对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网”呈现出的尖锐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和有力的对策。在这个关系民族繁衍、国民健康,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我们绝不能麻痹大意,丧失警惕,必须明确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必须进一步打造良心道德防线。食品药品生产首先是个良心活。频繁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本质是道德底线的突破,人性的崩溃与流失。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可以这样说,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药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要进一步深刻揭露问题食品药品制售者的罪恶行径,通过对其恶劣特征的剖析,认清其对人民对社会的现实和长远危害。要充分利用制假售假者的反面教材,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彻底清换其道德血液。这样挽救的不仅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诚信和道德,也是整个社会的诚信和道德。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必须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纵观美国曾经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食品危机的最大启示,就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我国1984年出台的《药品管理法》、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刚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都从不同侧面对解决日趋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条款甚至适用到了死刑。国法无情,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既要让公民能够用上法,又要让从业者知道法律的边界,更要让执法者知道懈怠的代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制裁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必须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手段。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监为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既要靠制售者守法,更要靠监管者监管到位。我国现行的“分散和分段”监管体制导致监管出现真空,特别是对监管者本身的监管缺位,出现了“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怪象。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因此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实行一票否决,从监管层面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不断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清理销售网络,着重铲除犯罪产业链条;必须严格执法,杜绝行政不作为;必须严肃问责,杜绝失职渎职。目前我国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新闻媒体首先揭露出来。因此,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如高端检测)和新兴媒体(如微博)的作用,构筑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
(作者分别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广元市委政研室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