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西游人族组合:赵宋光先生音乐美学讲座之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0:22:19

赵宋光先生美学讲座之六

 

 

时间:2006年11月24日下午1:30

地点:上音教学楼801室

内容:针对相关问题的讨论

 

 

今天下午,赵宋光教授的讲座主要针对上次讲座内容,即第四个话题“音乐欣赏水平三等级说”和第五个话题“马克思?韦伯与阿多诺的音乐进步观”进行讨论。与前几次的讨论在形式稍有不同的是,今天的讨论主要由赵老师针对上回讲座中老师和同学提出的相关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其它同学也相应作了一些回应。。

 

针对在前一次讲座中,余丹红老师提到,一位民族音乐学家在亚马逊地区某部落进行过一次试验,即在该部落举行祭祀活动前,播放公认为优美的舒伯特音乐,结果该部落的人都惊恐失色直至嚎啕大哭。赵老师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舒伯特音乐破坏了祭祀气氛和宁静的现场,对部落来说是闯来的音响,引起祭祀的失落,是社会文化的现象。舒伯特音乐对于他们是完全生疏的,由此使他们联想起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的一系列的事件,很容易让人想起西班牙对南美洲的侵略与屠杀,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生疏的音乐挥之不去,让人引起不祥的预感。群体的嚎啕大哭是可以理解的。这位音乐学家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其行为的荒唐没有意识,二是对其行为的后果没有认识。祭祀活动对于这个部落来说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用音响在这个神圣的场合播放舒伯特的音乐,是一种文化侵袭活动。我们可以设想在北京八宝山现场遗体告别活动中,现场如果有人带手机放小狗圆舞曲或土耳其进行曲的话,主持人是非常愤怒的。那我们是否就此认为小狗圆舞曲和土耳其进行曲是让人愤怒的音乐呢?使人愤怒的是这两首作品的审美内涵呢?我们都不会这样理解,在一个场合中播放另一个不协调的音乐,所引起的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是一个社会音乐文化现象。因此如果将印第安人听到舒伯特音乐时引起的嚎啕大哭看作是舒伯特音乐的审美内涵,也是一种严重的误解。

 

接着赵老师提到,上次讲座中谈到无理数音程问题,有人将无理数理解为不谐和和音,似乎认为赵老师本人反对的是不谐和和音,只要是用不谐和和音就会引起不愉快。赵老师解释道: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用自然律,用合乎自然的和音结合方式构成的各种和音可以有很强的表现力。这个不谐和和音的表现力在和声学中讲到过,但讲得不够透。这个跟无理数完全不是一回事。为了让大家能感觉到有什幺样的可能性来运用不谐和和音,赵老师还带来了三首他编配的内蒙民歌作为实例,并亲自进行了现场的弹奏。第一首是《罗恩吉娅》,是母亲对嫁到远方的女儿的思念,在蒙古族非常流行。第二首是《孤独的白骆驼羔》,这首歌历史很久远,据说从成吉思汗时候就有的,传说一群骆驼从南方赶到北方去,其中有一头母骆驼将生下的白骆驼留在原地,这头白骆驼非常想念妈妈,具有悲剧性。第三首讲士兵对家乡的思念。

 

在聆听完赵宋光教授的弹奏之后,孙红杰等同学认为这和平时听到的民歌伴奏不太一样,不谐和和音在其中得到大量运用。

 

史永清:这些民歌在我们内蒙是家喻户晓的歌曲,在这里听到这些民歌加深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但这几首民歌的伴奏确实和我们家乡所用的马头琴等乐器伴奏的民歌不太一样。在您刚才弹奏的伴奏中出现了很多不谐和的和音,这些不谐和和音的运用加深了歌曲种悲剧性的气氛。

 

赵老师:这三首都是具有悲剧性的,而且不谐和音也非常多,我不是认为音乐只能用和谐的、优美的声音。用不和谐音张力很大,悲凉的性质得到加强。

 

孙红杰:这种不和谐只适用于悲剧性来渲染气氛。优美的是否有其它的编配方式?

 

赵宋光:是的。

 

赵老师提到,在上回的讲座中,武文华认为:阿多诺和马克思?韦伯的思想体系是完全不同的,将二人放在一起谈,选择的思路是怎样的,二者之间有内在的一致性吗?赵老师认为他们两人在两点上有同样的看法:1、工业生产力猛烈的发展对音乐有很深的影响。他们对十二音体系的出现都认为是工业生产方式的产物。韦伯还明确地指出十二音体系的建立是音程合理化的成果。2、十二音体系反映和表现了社会本身的状况。阿多诺认为新音乐有其合理的理由,刺耳是合理的,因为社会本身就是那幺刺耳,老百姓对此麻木不仁,新音乐者就将其反映出来了。社会发展有其合理性,但也出现很多矛盾,新音乐将社会的矛盾反映出来,因此有存在的合理性。

 

针对上次有人提出的一个看法:审美不仅是要得到愉快,好看好听,包括异化的东西也有审美价值。赵老师回答:关于人碰到丑的东西,感觉究竟是愉快还是不愉快呢。有个案例:美国有个惯犯,在其携带的东西中发现他有一盘录音带,其中录制的是女孩受到威胁或临死的时候发出的痛苦的声音,他喜欢听这个声音。这成为他犯罪动机的组成部分。我所要指出的是,情感和意志是不可拆的,情感的价值和意志行为相关。下次谈第七个话题时我会谈到这个。如果将情感看作最后的目的,这个在美学理论上是有问题的,价值是怎样的,要看人的行为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情感不是最后目的,是指向意志行为的,而这个有社会评判标准。

 

针对上次余丹红老师提到,美国教育家认为,欣赏的时候应该参与活动和创造。对于这一看法,赵老师提出两方面的意见:就一定年龄段来说,参与是非常重要的感受音乐的方式。对于学前和小学低年级的小学孩子,我们应该让他们活跃起来,这是很重要的音乐教育方式,如果不能动起来,对音乐的主动的态度就会失去。就此来看,这个论点是有道理的。但对于大量的成年人或对于大型的作品这种参与表演的人很多的情况下,将参与作为欣赏的必要条件是有问题的。能参与的只是某个声部,对大量的其它方面就无法顾及。我曾在前面的讲座中肯定过文学家的自由联想,而表演者由于技术负担,容易失去音乐的完整性。何况普通高校中的学生对于各种音乐都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他们能参与吗?恐怕这样的要求不会有很好的效果。相比而言,录音是很精致的,聆听对他们来说是很好的体验。这时候,组织欣赏课的老师应该有很好的引导,在适度的引导之下有大部分时间聆听,让其有自由的感受和联想。

 

另一个问题是:审美目的不同,审美方式也会有不同,有同学问:这种不同是平等的不同还是有等级的不同。 赵老师回答:上次向大家介绍蔡老师“五步程序”,不是欣赏课的程序,而是老师备课的程序,其目的是讲好音乐学分析。其中第三步是退出欣赏过程进行案头分析。但是这只能是中间的一个阶段,退出是暂时的,为的是深入认识它。最终还要回到深度聆听。尽管目的不同,但如果我们以审美欣赏作为状态来衡量,从聆听中得到审美愉悦,作为精神的享受,其规律是共同的。让学生在认识的基础上得到精神的享受,不是说目的不同就有不同的尺度和目标。

 

学生:我上次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读过汉斯力克之后,受到他的影响很大。其实我看音乐学院中搞作曲的人和我们在欣赏音乐的方式上好象是不大一样,是不是他们能够抛弃一些感悟的聆听,关注音乐形式中纯粹的美,就像康德所说的欣赏是“无目的的”。

 

赵老师:很多人认为巴赫是理智型的,但其创作的《G弦上的咏叹调》的情感是很饱满的。这两个东西是联系在一起的,但在教学中常常将其拆开。理智是认知,为深化欣赏作准备,但这不能作为独立的欣赏存在。康德的原话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听到的时候是无目的的,但又是合目的的。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的上卷是讲审美判断的,下卷是讲价值判断,对艺术的判断不仅仅是感觉,而是存在价值判断,对艺术的判断还应该有价值的尺度。20世纪很多美学家只注意前半部分,后面的价值不考虑。音乐学院中作曲的学生对音乐的态度是为将来的音乐实践服务的,他们是要从作品中学习技法,和单纯的欣赏已经拉开距离了,是属于认知范畴。但学会了技法之后,将来还要回到审美体验中来,创造的东西还要给人审美愉悦的。

 

针对上次有同学提出:颤音、装饰音等唤起人生理的敏感是很多人欣赏的核心的看法。赵老师认为:这些细节是重要的,但不能夸大这些细节作用,否则会忽略其它的问题。给人印象最深的不一定是哪一个东西,而是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瞬间给人以突出的印象,既然当时有突出的印象,事后也会留下这个记忆,所以一定要将欣赏的内容锁定在装饰音等细小的环节上就夸大其作用。我对细节是看中的,上次最后一段我也提到“听觉的鲜活和情感的饱满是欣赏的主轴”,刚才提到的就属于听觉的鲜活,各种各样的理智成果是助推动力,理智不是主轴,而是深化主轴的效果。

 

其后,同学们还针对其它一些问题进行了零星的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