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磨钻头:鲁迅时代为什么很少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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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6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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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版的鲁迅的日记从1912年五月五日赴京人教育部部员和佥事开始,一直到鲁迅去世前几天结束。无论是给谁写信寄信,还是领取薪水;无论是购买书籍,还是给老家寄钱;无论是到教育部上班,还是到茶馆饮茶,都记载的清清楚楚。自然,鲁迅的日记里也记载了自己的应酬,具体的地点,谁请的客,谁在作陪,都显示的仔仔细细。
应该说,鲁迅在生活里,不是杂文的鲁迅,而是一个和善的鲁迅,一个与同事相处的很友好的鲁迅,一个和上级也没有很大矛盾的鲁迅。鲁迅自己一个人在北京的时候,经常去餐馆里饮酒,不是自己做东,就是朋友做东,鲜见有公款吃喝的记载。
鲁迅是1012年5月5日晚上到达北京的,7日就到绍兴县馆【大概相当于绍兴县的驻京办】附近的广和居饮酒,8日夜朋友国亲做主,又在致美斋饮酒。11日鲁迅在胡梓方家里午餐,晚上鲁迅做东,和几个朋友在广和居吃了一顿。18日下午,几个朋友聚集鲁迅处,鲁迅又一次做东在广和居晚餐。31日,朋友谷清做东,请鲁迅到广和居喝酒,另外还有几个朋友作陪。
鲁迅的个人宴请是很多的,别人请鲁迅饮酒也是很多的。1912年6月13日晚上,小雨飘落。蔡国亲有一次做东,清鲁迅到广和居饮酒同席者,有朋友三四人。19日夜,朋友铭伯、季市有请鲁迅喝酒。23日,朋友季市再次做东,请鲁迅在广和居饮酒。
有的时候,教育部的司长请鲁迅饮酒,也是在自己的家里请客,并没有在酒店里公款吃喝。鲁迅的日记里也有鲁迅自己喝醉的记载,假若喝得酩酊大醉,鲁迅就在日记里记下“颇醉”两个字。
鲁迅日记里的公款吃喝的记载,明显的有一次,就是1924年7月鲁迅到西安讲学,陕西省长、军阀刘镇华宴请鲁迅。刘镇华想让鲁迅给自己的军人讲讲课,表扬表扬自己在陕西的文治武功,但是鲁迅吃了刘镇华的,喝了刘镇华的,结果对刘镇华说:自己就会讲小说,给军人们讲了一次小说。
鲁迅时代很少公款吃喝,大概是那个时代,发票业还不是很发达,各级机关还没有给公务人员报销吃喝招待的规矩。没有规矩,也就没有报销的可能,因此,民初教育部的公务人员们也就没有公款报销吃喝的先例。另外是那个时代的教育部就职的都是当时比较有名气的学者,把面子看得十分重要,把公款报销吃喝视为是很不体面的事情。特别是和鲁迅要好的人,是教育部佥事里的中坚力量,月薪和鲁迅相同,当时不说是权贵阶层也算是体面的阶层。教育部曾经有过一次大裁员,和鲁迅一起任命为佥事的32人中,与鲁迅要好的18人没有一人被裁掉。还有就是那个时候教育部的职员工资是很高的,根本不用公款报销,自己也请得起客。还有一部分公务人员家庭很富裕,也不用自己在公家的锅里捞取一瓢请客的费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
因此,鲁迅时代,很少有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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