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奕希:“美国亲历公款吃喝缴高税”之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43:24
美国亲历公款吃喝缴高税”之思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彭秀忠在美国亲历公款吃喝缴高税的事可以引起我们国人的借鉴吧!他在2006年8月8日《中国财经报》发表文章说:

 

去年,他在美国请里尔公司主任米尔森得娜女士在旧金山五星级酒楼吃午饭,结账付款,一共1100美元。他接过发票后回了宾馆。
  

两小时后,宾馆的服务小姐领着两名美国税官来找他。那税官开口就说:“先生,请你补缴吃饭的税金和罚金吧。”一张清单推在他面前———税金:1100美元×50%=550美元;罚金:1100美元×20%=220美元,合计770美元。他连忙解释:“我们是初次来美国请客用餐,不知情况,能否……”“没啥可商量的了。”一名税官打断他的话,“请你在20分钟以内缴到税务局去吧!
  

待税官走后,他惊讶地问服务小姐:“怎么,美国连吃饭都上税?还要征收罚金,你怎么不帮我说说情啊!
 

“说情?啊,不成。在美国,凡公款请客吃饭,是要按50%的饭金缴税的,你们在饭后超过了两小时未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又遭20%的罚款。”她表示无可奈何。

 

今天,中央电视台二台“第一时间”的“马斌读报”报道了《人民日报》讲的一个小故事。《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一个多月了,效果究竟如何。说某单位一次开会,来了1位部长和9位局长,中午主办单位宴请领导,按正常标准实在觉得寒酸,于是有人提出,干脆10位领导都按部长标准,可即便这样算下来餐费标准还是不够,最后单位领导一拍大腿说,每人按两个部长算!于是问题解决了。这事听起来象是个笑话,可反映出的确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状。文章说,《管理办法》提高了补助和用餐的标准,为的是解决挪用其他经费弥补差旅费开支缺口。但有这样的例子摆着,我们不能不担心啊!好像是属于天方夜谭,但是确确实实是《人民日报》报道的事实呀!我们招待可以凭自己手中的权利对规定、办法随心所欲地变戏法呀!

    

我佩服老美的制度,佩服美国人讲原则。这也让我想到了“分粥制度”,假如制定制度的人和掌握权利的人,他们有制度的限制,在制度面前得不到好处,那么会有什么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规定、警告而置若罔闻呢?有所谓的制度,又束之高阁,那当然连个小鬼也吓跑不了的。它山之石,在我们这里为什么起不了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