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星个人简介:公司经理被授内部股离职后讨要股票期权-人民法院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6:06:40
公司经理被授内部股离职后讨要股票期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北京4月15日讯 离职后未能取得约定公司股票期权,曾某今天将供职的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公司及其母公司世纪互联数据中心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授予公司股票期权6250股,共计65625元。

  曾某诉称,2009年11月25日,其被聘任为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公司的总经理。双方在录用通知书中约定:入职3个月内,公司将一次性授权给予1万股的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认购价为3.78492美元。另外,根据每年的绩效表现,公司将额外授予其0至5000股的股票期权。以上所有股票期权的归属期为4年,公司将按照每季度6.25%的比例归属给曾某。曾某可以选择在其离开公司的60天内,以上述价格购买该股票或放弃对该股票的授权。2010年11月15日曾某离职,多次要求公司履行录用通知书的约定,但两公司互相推诿,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授予相应的股票期权。

  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公司辩称,意向书仅仅表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此外,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上市,不存在股票期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黄 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