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充值能用支付宝吗:客车进站轧到七旬翁公交公司担责赔8万-人民法院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50:54
 本报南昌2月10日电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判决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客车进站不小心轧伤行人的脚致10级伤残。

  2009年9月9日9时,万松驾驶大客车在南昌市榕门路省农业银行站台,未注意安全轧到75岁的行人张老汉的右脚,造成张老汉受伤住院。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某大队认定:万松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法鉴定张老汉为伤残10级。后由于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故张老汉到法院起诉,要求8万元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万松驾驶车辆未注意安全,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故万松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考虑万松在事故发生时属履行职务行为,故万松的赔偿责任应由南昌某公交公司承担。鉴于肇事车辆投保了保险,故保险公司应在其合同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对张老汉的损失承担赔付责任。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某财保江西省分公司从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张老汉8万元。

  (吴 云 刘 璐)

  ■法律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本案肇事司机受雇于公交公司,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导致他人受伤,赔偿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大客车投保了保险,保险公司在其保险合同规定的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徐硕友 雷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