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拉气垫色号效果图:50万元起征个税如何?-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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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起征个税如何?作者:李正山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4-27本站发布时间:2011-4-27 12:49:42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我的意见是,以家庭为征税单位,个税起征点设定为50万元人民币,家庭年收入高于50万元的照章纳税,家庭年收入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不缴纳个税,并且享受分档财政补贴,以确保每户家庭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在税政问题上,有两个道理必须阐明。一个是国民个人收入应该由哪些部分组成?工作报酬与减税补贴应该是国民个人收入的当然内容,但我们一般只记得工作报酬,却忘了减税补贴也应该是国民正当收入来源。另一个是,征收个人所得税存在两个刚好相反的目的模式,一个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目的,征税养官,一个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为目的,征税养民。同为征税,但区别很大,前者所有人都得缴纳个税,如同公开抢劫,后者限定高收入者缴纳个税,实际为了社会公平。因此,个税起征点不同,却实际反映了一国的税政性质。

  工作报酬是个人工作付出的辛苦费,俗称工资。减税补贴是社会均衡收入的调节费,叫国民费,但中国人非常生疏,一般不知道除工资外还应该有一份正当的收入来源。减税补贴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和国有资产收益转移分配来实现。工资与国民费合一就是国民个人应得的收入。现在中国人只有辛苦费,没有国民费,所以出现了社会两极分化、收入严重不均、行业差异悬殊等公共分配问题。社会总是往前发展,各种原因导致个人收入悬殊。既为保证社会发展需要,又为收入偏低者提供保护,实现社会双赢发展,最佳办法是采用减税方式来解决。具体做法是,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以目前中国论,从50万元人民币开始起征个人所得税较为适宜,征税对象是家庭为单位,所以,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家庭税。家庭年收入超过50万元人民币应当纳税,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家庭应当获得减税补贴。减税补贴额度分为5个档次,即5万级、10万级、20万级、30万级、40万级,万级越低,减税补贴越高,万级越高,减税补贴越低。50万元作为纳税起征点,除以5个减税补贴级,即最低收入家庭应该获得至少10万元的年度国民费收入补贴,以此为基数,各级以2万元为级差,相应获得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国民费补贴,在非纳税家庭形成的收入序列为15万级、18万级、26万级、34万级和42万级。这个国民收入结构应该是目前中国应该实际达到的财富分配方案。随着将来社会财富总量递增,以及国有资产状况,在提高家庭纳税基数基础上,应当相应调整非纳税家庭收入序列结构。目前论,中国家庭年最低收入应该是15万元,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政府就应该对国民进行现金赔偿。15五万元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以今日人民币6.5兑换1美元汇率计算,15万元人民币约相当于2.3万美元。要知道另一个事实,两种货币在各自国家的实际购买力是基本持平的,但目前国内物价远比美国高,所以15万人民币还不抵2.3万美元使用。

  当前中国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次分配不公、二次分配不公、改革不公和红色成本,其中首次分配不公最为严重。现述其二。

  中国人的劳动付出没有获得相应报酬,小时工资过度偏低偏少,可支配收入长期处于贫穷状态。根据世界中等发展国家收入水平,中国人的小时工资起点应该确定在每小时100元人民币这个坎上,且只能上浮,不能下跌。假如每月工资时间为22天,每天计8小时,每小时按100元计,每月工资是17600元,每年收入是211200元。与购买力平价比,这个工资水平只相当于中等发展水平国家的75%,不算高。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民却拿着第五世界的工资水平。这种颠倒秩序的做法是造成各种矛盾问题的根源。中国要变成一个正常国家,老二必须享有老二的国民报酬,老二不能呆在老五的收入水平位置,因此,重新建立国民收入秩序是当下改革的重中之重,决策者必须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二次分配不公体现在税收、就业、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属于国民二次收入分配范围。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极低,损害了大多数人,便宜了少数人。低起点的个税是收取穷人的钱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是收取穷人的钱来补足富人,是打击多数国民的恶政苛政,符合传统征税养官的目的,却违背了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我们在农贸市场看到,一个出售小葱、蒜苗的农妇也要照章纳税,这样的税收只能说是抢劫,这样的执法只能说是犯罪,这样的税收制度很荒唐,人民拒纳那样的税款只能说是起义。而这样的拒纳起义在今日中国比比皆是,真是令人痛心。错误的税收制度造成分配不公,是造成高房价的直接原因(参见《分税制分裂中国》),各种公共保障没有跟上,或者保障水平偏低,起不到保障作用,是分配不公的另一种表现,最典型的是医疗、养老和教育。政府拿了人民的税钱,没有替人民做好保障工作,这样的政府是不称职的。每年各地都在召开两会,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不称职的政府倒台,这是中国的不幸。两会用来干什么的?用来评议政府的,政府称不称职,两会应该有个结论,但在今日中国看不到。国民待遇好坏,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领导人的恩惠,这是悲哀,是造成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制度不成,于是老百姓就期待“圣君”、“清官”出现以解倒悬之急,历史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到邪路上去,实在是中国的不幸。

  有人计算过,倘若征税1000元,那么,直接嵌入各种商品售价之中的税收数额分别为:中国700元,美国168元,日本186元,欧盟15国300元。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这也是国内物价普遍高于国外的原因。税额与物价这么奇高的国家,居然实行低起点的税收,真是居心叵测、用心不良、祸国殃民。

  个税是家庭税,家庭没有足够的收入就不应该纳税。同时,对收入不足家庭要实行足额补贴,这样才能发挥税收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作用,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1980年9月开始征收个税,起征点是 800元/月,2006年1月1日起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月,现在拟提高到3000元/月,其间,我们看出一个问题,个税随社会整体收入提高而提高,实际是为了单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而采取的征税行为,这种征税实际就是凭借政府的强势对国民实行公开的抢劫。

  低个税,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