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诗歌让赞美飞扬:“李庄漏罪”重庆检方为何撤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27:56
  “李庄漏罪”重庆检方为何撤诉“李庄漏罪”撤诉引起关注 重庆检方详解撤诉的原因作者:张菁来源:羊城晚报来源日期:2011-4-28  

    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菁日前接受专访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公诉时掌握多项证据

  问:检察机关公诉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答:检察机关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全案证据材料时,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李庄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应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些证据包括李庄在孟英挪用资金案中担任辩护人的相关书证;证实李庄实施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行为的多名证人的证言;上海有关法院确认“王德伟投入上海事久金汤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资金额为100万元”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确认孟英“指示金汤城公司的财务人员,将王德伟等人交至金汤城公司的投资款中的人民币50万元,以银行本票的形式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用于归还个人助业贷款”,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判决书;徐丽军在孟英挪用资金案中出庭作证改变证言的庭审记录等。

  李庄移动硬盘内提取录音

  问:庭审过程中,辩护方举示了哪些新的证据?从什么途径得到?

  答:庭审过程中,辩护方举示的证据,主要是确认王德伟和徐丽军向金汤城公司投入资金额100万元的民事判决的有关证据材料,和证人徐丽军于2005年8月接受上海市某法律服务所两名法律工作者调查时陈述关于徐丽军、王德伟投资金汤城公司情况的录音资料。根据辩方陈述,录音资料系从李庄家中其移动硬盘内提取。其余材料系律师向有关单位收集。

  疑点:谁让徐丽军改变证言?

  问:辩护方与公诉人举示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在疑点”,疑点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矛盾主要体现在,究竟是徐丽军自己主动改变了证言,还是李庄引诱、教唆她改变证言。

  该案的疑点体现在,通过审查辩护人所举示的证据,显示证人徐丽军在2005年8月向上海市某法律服务所两名法律工作者陈述:她当初意图向金汤城公司投资100万元,但金汤城公司股东朱立岩以100万元投资金额太小而不同意。徐丽军就私下与孟英进行了商议。孟英向徐丽军表示,开业以后不会让徐丽军吃亏。后他人询问徐丽军,孟英是否向徐丽军出具字据,徐丽军自称“又不是投资出什么条”。

  该证言,既与徐丽军2005年3月向孟英挪用资金案侦查人员所作证言证实100万元款项是投资款相矛盾,又与徐丽军2010年向重庆司法机关书面控告内容和六次接受重庆警方询问所陈述的100万元是投资款的证言相矛盾,从而导致认定李庄在2008年7月实施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在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