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帕·黑尔的扮演者: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职工民主管理途径的再探讨-汪正楼律师-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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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红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提法顺应了当今世界各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潮流。20世纪90年代以来,职工(经理人员除外)以不同形式参与企业管理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共同趋势。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及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转型期我国职工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公有制企业中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参与制,是我国国有企业中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各专门小组是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具体组织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通过听取、审议、评议、建议、决定、监督等形式行使职权,其他各种民主管理形式都与职工代表大会相联系。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代会和工会在职工教育,民主管理,职工生活等方面有共同的责任和任务。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在2002年8月-10月对全国16个省、区、市中的国有、集体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三方面情况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相关情况作了调查。调研结果表明:五年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截止到2002年6月,全国已有32.66万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并且普遍建立了三级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实行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出售等重大改革方案和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方案,一般都能提交职代会审议。此外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十五大以来,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港澳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职工人数迅速增加,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已逐步展开。截止到2002年6月,全国有8.36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5.75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    2.公司制企业中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建立工人董事、监事制度是我国公司制企业中职工参与管理的重大举措。我国《公司法》规定:“在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但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没有规定必须有职工董事 。对于职工监事,《公司法》规定,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都应设立职工监事,职工监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目前我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初步建立。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截止到2002年6月,全国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公司有3.84万个;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共有3.96万个。     尽管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员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并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职工民主管理主要途径。但是近年来,在国企改制的进程中,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利益却每况愈下,在职工民主管理方面凸现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作为职工民主管理主要形式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功能日益弱化,职代会流于形式。第二,在公司制企业中虽然建立了工人董事、监事制度,但不尽完善。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专题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改制企业只有50%的董事会、监事会中有职工代表。也就是说,还有一半的公司制企业没有依法建立起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而且,在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职工董事、监事的身份不规范,一些企业将党委书记、财务负责人等作为职工董事、监事安排进董事会和监事会,由一线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担任的很少。二是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不规范,当前,大部分公司制企业在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方式上不是经职代会民主选举,有的是与其他董事、监事一同经股东会选举;有的是由上级部门或企业领导指定或内定。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职工董事、监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监督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企业没有一套相对规范的职工董事、监事工作机制,职工董事、监事多停留在听会、举手的水平,直接影响了职工董事、监事作用的发挥。上述问题交互作用,使我国的职工民主管理多停留在形式上,严重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要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进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是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有力保证。从国外情况来看,员工以不同形式参与企业管理是国外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一个趋势,经过多年的实践,西方国家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目前,西方国家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集体谈判,设立职工董事、监事,让员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的决策层,职工持股计划。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创新必须顺应企业治理结构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   1.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首先,要力争在所有企业中(含非公有制企业)都建立起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职工代表大会成为职工民主管理的最基本形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职代会制度,是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目前职代会制度已在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并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实践证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是完全可行的。其次,面对目前我国职代会存在的问题,应致力于改善职代会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明确职代会的权力范围,职代会的权利一是要选举职工董事、监事,二是要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此,一方面要加大职代会对生产经营决策的参与力度,尤其是增加职代会对企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及破产等关乎职工利益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参与;另一方面必须赋予职代会较大的监督权力,增加职代会的监督力度,使职代会真正成为员工对企业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2.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工人董事、监事制度是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一大举措。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首先我们认为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经验,在所有的公司制企业中都设立职工董事,而不仅仅是只在国有独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国有公司中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其次采取各种措施真正发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作用。为此要界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身份,使一线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能够以职工董事和监事的身份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使职工董事、监事真正由职工民主选举;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培训,提高职工董事、监事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避免职工董事、监事参与管理流于形式。    3.完善员工持股制度,优化企业所有权安排,使职工持股成为职工民主管理的财产制度保证。员工持股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当代企业制度创新的一大趋势。国外员工持股制度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企业制度创新中,重视职工广泛参与投资,形成广大职工同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共同体,这对于职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足够的发言权和利润分配权、强化职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与其收入挂钩、企业的赢利和职工的得益的直接结合等,是十分有效的手段。截至目前我国虽有80%的股份制企业实行了内部职工持股制度,但目前的员工持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工持股计划,在多数情况下,员工持股成了企业集资的一种手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确立职工持股制度的合法性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许多国家的员工持股制度都有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美国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职工持股的合法性,并对这类企业在税收上给与特别优惠。其次要规范职工持股制度的运作,明确职工持股的形式、职工持股的管理等,把职工持股作为对职工进行长期激励的手段,而不仅仅是一种集资方式,要通过职工持股使员工真正参与企业的决策。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