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霆锋高圆圆主演电影:曾国藩的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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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军事思想文件引入

曾国藩本是文人,但在长期和太平天国的武装斗争中,依据亲身经验,发展出一套军事思想。他这一套有四个方面:(一)军礼,(二)行军之本,(三)用兵之道,(四)用兵之法。

曾国藩的“礼学”,表现在军事上,就是“军礼”。他说:“军礼既居五礼之一,吾意必有专篇细目,如戚元敬氏所纪各号令者,使伍两卒旅,有等而不干;坐作进退,率循而不越。今十七篇独无军礼,而江氏永、秦氏蕙田所辑,乃仅以兵制、田猎、车战、舟师、马政等当之,使先王行军之礼,无绪可寻。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古礼残阙若此,则其他虽可详考,又奚足以经纶万物!”(《复刘霞仙中丞》,《书札》卷十四),就是说,古代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五礼,他以为军礼一定有专篇细目像戚继光的《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所纪的各种号令那样详细。现存的《仪礼》十七篇惟独没有军礼。江永的《礼书纲目》和秦蕙田的《五礼通考》所辑的军礼资料,也未能为古代军礼寻出头绪。他认为祭礼、军礼特别重要,二者若残阙不全,即使其他各礼能考其详,仍然不能经纶万物。

但是曾国藩并没有致力于古代军礼典籍的恢复,而于1858年制订《初定营规二十二条》,于1859年制订《营规》、《营制》、《马队营制》(均见《杂著》卷二)。这些营制营规,起了当时的军礼的作用。李鸿章说曾国藩,“尝慨古礼残阙,无军礼;军礼要自有专篇细目,如戚敬元氏所纪。若公所定营制营规,博稽古法,辨等明威,其于军礼,庶几近之”(《曾文正公神道碑》)。这就是承认曾国藩所制订的营制营规大致相当于古代军礼。

军队是一个作战的集体,必须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生死呼吸之际不散不乱,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有一套严密的组织法,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就是曾国藩所谓军礼。至于古代五礼中所说的军礼,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那就无可考,也不必考了。不过由此可以了解,曾国藩所说的礼的意义。这个意义,倒是和古代所谓礼相合的。例如《周礼》的内容,本来就是一种政府和社会的组织法,但古人不称为“法”,而称为“礼”。由此可以了解,曾国藩关于礼的作用是“经世”那个提法的意义。

曾国藩认为,行军之本是“爱民”。他说:“兵法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曰:爱民。”(《爱民歌序》,《杂著》卷二)他告诫部将说:“总宜时时警省:以爱民为行军第一要义。”(《批管带祥字营刘守备胜祥贺年禀》,《批牍》卷二)他所说的“爱民”就是“不扰民”,他的“八本”格言之一是“行军以不扰民为本”(《格言四幅书赠李芋仙》,《杂著》卷二)。为此他“特撰爱民歌,令兵勇读之。歌曰: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间去打馆。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账房。莫进城市占铺店,莫向乡间借村庄。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啼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杂著》卷二)这首歌并不只是唱唱而已的教材,而是列入《营规》的《禁扰民之规》,以军法执行的纪律。

照这首歌看来,所爱的“民”并不限于某一阶级,而是泛指城乡居民。“大家”富人和“小家”穷人,概在禁扰之列。这和他1852年所上的《备陈民间疾苦疏》是一脉相通的。

作为军事思想来看,曾国藩是要把军事建立在政治的基础上。他不是单纯军事观点,他是从国家、社会的全局看军事,看“爱民”。他说:“凡天之立君,国之设官,皆以为民也。……仆尝谓:统兵而不知爱民,即百战百胜,也是罪孽;居官而不知爱民,即有名有位,也是罪孽。”(《复高云浦观察》,《书札》卷三十一)又说:“戒扰民,戒吸烟,勤字,廉字,人生之根本,即我楚师水陆两军之根本也。”(《批水师正前营王副将明山禀》,《批牍》卷二)他认为,人生之根本,即军事之根本。在他看来,人生的主要内容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包括军事在内,所以其根本都是一个。他是从整个人生看军事,看爱民;表现在学问上便是从外礼内仁的统一看军事,看爱民。

虽然曾国藩要把军事建立在政治的基础上,与单纯军事观点不同,但是他的政治所代表的根本利益是地主阶级的,他的军队也就必然是地主阶级的武装。所以他所说的“爱民”,都是就消极方面说的。至于军队爱民的积极方面,如帮助人民生产,为人民抗灾,这些方面,他都看不到了。这是他的阶级性所决定的。

曾国藩说:“用兵之道,在人而不在器。”(《复李少荃中丞》,《书札》卷十一)这就是说,人的因素与武器因素相比,人的因素更重要。若不是与人相比,而是单独看武器,曾国藩则认为武器也重要。他不像孟轲那样迂阔,以为只要有了“仁政”,有了人,便可以使人拿着木棍去打“秦楚之坚甲利兵”。坚甲利兵还是要用坚甲利兵去对抗。他知道,武器和使用武器的技术是重要的,但是武器要人用,技术要人掌握,武器和技术与人相比,人是第一位的。曾国藩在此前提下,对于“器”也做了很大努力。

在用兵之法方面,曾国藩讲究“主、客、奇、正”的变化。他说:“凡用兵,主、客、奇、正,夫人而能言之,未必果能知之也。守城者为主,攻者为客。守营垒者为主,攻者为客。中途相遇,先至战地者为主,后至者为客。两军相持,先呐喊放枪者为客,后呐喊放枪者为主。两人持矛相格斗,先动手戳第一下者为客,后动手即格开而戳者为主。中间排队迎敌为正兵,左右两旁抄出为奇兵。屯宿重兵,坚扎老营,与贼相持者为正兵;分出游兵,飘忽无常,伺隙狙击者为奇兵。意有专向,吾所恃以御寇者为正兵;多张疑阵,示人以不可测者为奇兵。旌旗鲜明,使敌不敢犯者为正兵;羸马疲卒,偃旗息鼓,本强而故示以弱者为奇兵。建旗鸣鼓,屹然不轻动者为正兵;佯败佯退,设伏而诱敌者为奇兵。忽主忽客,忽正忽奇,变动无定时,转移无定势,能一一区而别之,则于用兵之道,思过半矣。”(《笔记·兵》,《杂著》卷一)

这种变化亦有其条件,主要是随地形、敌势而变化,并无一定之规,可泥之法。曾国藩说:“臣窃维用兵之道,随地形、贼势而变者也,初无一定之规,可泥之法。或古人著绩之事,后人效之而无功;或今日致胜之方,异日狃之而反败。惟知陈迹之不可狃,独见之不可恃,随处择善而从,庶可常行无弊。”(《再议练军事宜折》,《奏稿》卷三十四)这就是说,不要犯经验主义,也不要犯主观主义,不要照搬老一套,不要只相信自己正确,要听从别人的好意见,要从主客观实际出发,灵活运用。

曾国藩还说:“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常存一不敢为先之心,须人打第一下,我打第二下。”(咸丰九年二月日记)这就是后发制人。他在《陆军得胜歌》中通俗而形象地发挥了这个意思:“他呐喊来我不喊,他放枪来我不放。他若扑来我不动,待他疲了再接仗。起手要阴后要阳,出队要弱收要强。初交手时如老鼠,越打越强如老虎。”(《杂著》卷二)后发制人,可以说是有中国特色的兵法。

曾国藩更认为:“兵者,阴事也。哀戚之意,如临亲丧;肃敬之心,如承大祭;庶为近之。……以人命为浪博轻掷之物,无论其败丧也,即使幸胜,而死伤相望,断头洞胸,折臂失足,血肉狼藉,日陈吾前,哀矜之不遑,喜于何有?故军中不宜有欢欣之象。有欢欣之象者,无论或为和悦,或为骄盈,终归于败而已矣。”(《笔记·兵》,《杂著》卷一)所以他告诫两个儿子:“尔等长大之后,切不可涉历兵间。此事难于见功,易于造孽,尤易于诒万世口实。余久处行间,日日如坐针毡,所差不负吾心、不负所学者,未尝须臾忘爱民之意耳。近来阅历愈多,深谙督师之苦。尔曹惟当一意读书,不可从军,亦不必作官。”(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家训》卷上)

他的心和他的所学是什么呢?这里没有说。因为他已在“《讨粤匪檄》”中明白地说了,是众所周知的。就是太平天国要毁灭中国传统文化,推行基督教的“教义”;曾国藩要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维护他自己的“教义”。曾国藩认为,他这样做是为了“爱民”。他认为太平天国是用武力推行其“教义”,他也只得用武力去对付,这就叫“不得已而用之”。曾国藩说,因为他有这些思想的支持,所以虽在军中“日日如坐针毡”,也还可以忍受。至于战争本身则是最悲惨的事,是所谓“阴事”。虽然打了胜仗,但是,悲哀还来不及,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庆幸的。他教训他的儿子们不可统率军队。

曾国藩本以军“功”而致显位,但他告诫他的儿子们“切不可涉历兵间”,“不可从军”。这可见他的军事思想密切联系着他的哲学思想——内仁外礼这个总纲。

所谓“同治中兴”和“同治维新”的中心人物——曾国藩17-65-03中国哲学史 哲学哲学宗教中国哲学史新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