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参公”资格认定引发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56:46
“参公”资格认定引发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川民建网站

我国《公务员法》把公务员队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各省正陆续开展“参公”资格认定工作,但由于国家人事部对“参公”人员认定标准不明确,导致各省市“参公”实施办法不统一,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同一个单位内部同是事业编制人员因所在股室、站所的不同,有的可以参公,有的未能参公,造成身份差异,导致待遇悬殊。部分地区由于单位未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得职工情绪较大,认为是暗箱操作,大家怨声载道,甚至出现了消极怠工现象。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未进入参公范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二、因人员混岗使用造成矛盾纠纷。按照“三定”方案,各单位各股室的职能、人员、编制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有些单位混岗使用现象比较严重,而参公人员有限,使得部分混岗人员没有资格参公,造成了职工与领导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三、因体制原因造成矛盾纠纷。体制不顺造成部门职能交叉,县区间职能划分标准不统一,也成为矛盾的焦点。如四川省电力行业的行政执法,有的区县全部划归经商局,而又的区县则把电力分为两块,大电网的电力管理职能在经商局,小水电的管理职能在水利局。

四、缺少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依据的是公务员综合管理类的行政级别进行套改,没有其他的参照标准。对于没有行政职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则转为公务员的科员或主任科员待遇。因此,许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仅失去了技术职称身份,同时工资待遇将大幅度降低,这对于长期从事技术工作并取得了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很不公平。

五、事业单位特别是参公单位退休人员高度关注这次参公。目前,在职人员参公管理方案已经出台,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怎样解决没有明确方案,如不及时出台解决方案势必影响社会稳定。最近几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年都在上调,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则一直未调,有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超过了同工作年限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对此,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反响强烈。

为此,民建四川省委建议:

一、加大宣传解释力度,让事业单位人员吃透精神,对号入座。认真研究解决有关单位在此次参公中反映出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做到宜宽不宜窄。

     二、加快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由于参公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建议尽快出台政策解决未列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即真正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明确经费来源,使未参公人员感觉没有被党和政府遗忘,减少社会矛盾。

三、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性质,建议保留技术职称,并进行细分和完善,进而做到与现行公务员行政职务级别相对应,实行相同的工资薪酬待遇。对于某些工龄长,能力突出,所作贡献大的正高级技术人员,可给予正处级及其以上的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在国家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前,建议在职称、工资问题上尽可能的维持现状,暂不重新核定工资,以待新政策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或理顺。

四、对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其退休金过低问题。

 人社部副部长:公务员制度改革重点是分类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17:22  新华网

  权威访谈:公务员制度改革路向何方——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赵超)春节过后,中央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面试陆续展开,又将有一批考生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公务员制度也再度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们关心公务员考录是否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务员热”是否还会持续,如何推动公务员制度法制化规范化等等。在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之际,新华社记者就这些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进行了专访。

  公务员法推动公务员管理

  记者:今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第18个年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也已经5年了。在您看来,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杨士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如今,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正逐步健全。以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颁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奖励、培训、调任、辞退、申诉等17个配套法规及9部专项处分规章,还有3个配套法规也将要出台。

  公务员法使得公务员管理机制有效运行。5年来全国共有1177万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62万名公务员。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方式,5年来全国共有24余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

  公务员管理难点工作也逐步取得突破。在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质检、工商、税务等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在深圳市开展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综合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金融办等开展了聘任制试点,分类管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公务员制度改革重点是分类管理

  记者: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必然涉及一系列的改革,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杨士秋:公务员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目前我们重点抓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按中央要求,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并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

  二是继续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把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作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点,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以更好地落实公务员法关于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公务员的积极性。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同时也要大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正确看待“公务员热”

  记者: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公务员热”,公务员招考的报名人数越来越多。您怎样看待“公务员热”?

  杨士秋:我们分析,“公务员热”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多年来,公务员考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各方面人才提供了公平竞争机会,大家都相信和支持这个制度,积极参与考录选拔,希望通过考录实现理想;二是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中央统一招考,集中报名的形式,客观上形成报考人员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状况;三是公务员作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不少有志青年希望在公务员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为党和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四是近几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不少行业竞争激烈,公务员成为重要的职业选择之一。那种几千人报考一个职位的极个别过于集中的现象,是由于职位比较有吸引力、招录条件比较宽、报名时有一定盲目性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对这种个别现象的过度渲染会在社会上形成错觉。事实上,每年还有一部分职位报考人数很少,甚至出现无人报考的现象,需要通过调剂来解决。因此,我们应该冷静地看待“公务员热”。

  “凡进必考”政策不会动摇

  记者:公务员考试被称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说明这项考试所体现出来的公开公平公正。但近年来,公务员考试作弊事件接连出现,公务员招考中的不正之风也偶有发生,有人对“公考”提出质疑。今后我们将采取什么措施完善这项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出选拔优秀人才的作用?

  杨士秋:考录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其最显著的特点有两个: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两点已越来越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招录公务员没有考试,还是按原来的老办法,会是一个什么局面和结果。因此,坚持“凡进必考”不能动摇。当然,这个制度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个别地方部门公务员招考中确实还发生过某种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这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我们会严肃处理。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的地方在公务员以外的公职人员招考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或者以权谋私的现象,被有些媒体误报为公务员招考。这虽然不属公务员招考,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推进考录基础科研工作、提高考试试题科学性、加强考录面试考官和阅卷专家队伍建设等措施,使考试能更好地体现职位的需要和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另一方面,将通过进一步健全考录政策法规、加强考录管理工作、强化考录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考录规范化建设,千方百计避免出现程序上、管理上的漏洞,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考生满意、用人单位满意和社会满意的目标。

  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

  记者: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已基本建立。请您为我们描述一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所在。

  杨士秋:公务员制度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领导上。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征。

  二是体现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公务员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三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公务员法进一步把公务员划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部分,把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三个类型,把公务员任用划分为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方式,这种统一领导下的分类管理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四是体现在公务员的来源上。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有考录、调任、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考录制度。

  五是体现在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上。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明确了公务员考核、惩戒、离职后的从业限制等,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