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天命装备分解多少:成都市服务党的中心工作 创新土地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1:52:57

    自获批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紧紧围绕着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团结依靠市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20个党支部的280名中共党员,带领20个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的2500多的国土战士,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敢为人先,通过几年的不断摸索完善,着力推进土地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试验区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全国国土资源改革实践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受到部、省、市领导及广大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推动了成都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一、优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城乡一盘棋和"全域成都"的理念,坚持以科学规划指导工作实践,对土地资源、城镇体系和产业布局进行整体考虑,推动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协调,形成了城乡一体、配套衔接的规划体系和执行监督体系。为改变以往重城市、轻农村的制度安排,把土地利用规划延伸到乡村,实现了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满覆盖。同时,突出发挥土地规划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管控作用,从源头上解决了过去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确保了各项改革探索有序推进。在灾后重建中,结合农房重建和土地整治,成都市又总结提出了"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新农村规划原则,并依托这样的思路建成了一大批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
  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依据国家、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成都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的控制约束性指标,我局在大纲基础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作进一步优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一是对龙门山、龙泉山"两带"区域实施生态保护策略,作为约束发展区;二是对都江堰、温江、郫县等都江堰核心灌区,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增量,在建设布局上注重显山露水,作为限制发展区;三是把中心城区作为提升发展区;四是把相对滞后的区域和城市东部作为鼓励发展区。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优化完善,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空间布局和城镇体系,形成"青山绿水抱林盘、大城小镇嵌田园"的城镇风貌,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
  二、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开辟崭新路径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在原有的体制机制下,保护耕地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农民承担着保护耕地的责任,却承受着比较效益低下的农业生产风险,保护耕地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改变农民保护耕地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状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指导思想,我局全面系统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提出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长效保护。成都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农民保护耕地给予经济补贴的城市。成都市的探索实践,随后被吸收进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
  经过两年来的不懈探索和努力,成都市建立和实施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为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探索了新的途径。一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其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二是促进了土地收益在城乡之间和不同区(市)县之间的统筹使用,建立起了一个"发达支援落后、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三是检验和修正了二次土地调查和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成果,调动了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倒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做实做细"。四是通过鼓励农民用耕保金购买养老保险,促进了农村社保体系的建立,同时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变革。
  三、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为统筹城乡发展搭建有效平台
  2004年以来,我局大力实施农村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已实施完成整治项目281个,整理土地220万亩,新增耕地30万亩,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农村新型社区630个,并统一规划建设了水电气、道路、通讯、文化休闲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使农户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质的文明成果。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在推进都江堰市向峨乡、彭州市磁峰镇鹿坪村两个极重灾区灾后重建过程中,把农用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分别立项、同步实施,不仅帮助受灾农民群众重建了家园,还同步实现了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解决了受灾农民群众长效、持续增收问题,加快推进了地震灾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
  2009年,市委、市政府在总结农村灾后重建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原则,用6年时间,对全市尚未整治的300万亩左右的耕地和30万亩左右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居住条件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1月8日,市委、市政府在金堂县三溪镇明月村举行了"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启动仪式",我局及时编制印发了《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白皮书》(2009-2015年),编制了14个郊区(市)县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并确定金堂、新津、蒲江、都江堰作为四个综合整治标准县,先行实施,整县推进。
  2010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土地综合整治列入了全市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相比过去,成都市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已经更加强调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项目主体地位,更加强调体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运用,更加强调运用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手段推动项目实施。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广大农村整体规划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使300多万农村居民逐步实现城镇化,彻底改变农村面貌,根本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四、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统筹城乡发展增添机制活力
  从2008年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的改革,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根本要求,以产权明晰作为基础和前提,以严格管理作为可靠保障,有序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首先,通过扎实开展确权颁证工作,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边界。一是坚持政策先行,出台了《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等极具操作性的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要件、技术要求及完成时限。二是坚持村民自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确权登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及村民"议事会"的自主协商能力,有效化解了许多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坚持总量控制。在农户宅基地和承包地实测及确权登记颁证中,始终坚持其面积不能大于土地二次调查认可的分类面积,防止违法用地合法化和套取政府耕地保护基金。四是坚持规范操作。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实行1:500的大比例尺实测,明确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5个基本步骤,确保将面积搞准、权属搞实,避免产生后遗症。五是坚持协同推进,将确权登记与二次土地调查同步部署、协调推进,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六是坚持创新推进。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中提出公示、发证均只明确权属总面积,不记载耕地、建设用地等分类面积,从而既有效避免了建设用地合法性认定与证书分类面积记载可能产生的矛盾,又维持证书的相对稳定性。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将历史形成的超出法定标准部分的面积登记为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在承包地实测中,充分运用土地二次调查工作成果,将其进一步细化到农户到地块。相比1:500大比例尺实测的方法,该方式为全市承包地实测工作节约资金3.6亿元。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3.3万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含宅基地)151万本,分别占应发证总数的94%和96%。从今年7月起,各区(市)县按照"五个一致"(土地、台帐、证书、合同、耕保基金相一致)的要求,对确权颁证工作进行自查和完善。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的单项检查验收,确保确权颁证不走过场,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农民群众普遍满意。
  在扎实开展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建立顺畅的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要素逐步实现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2008年以来,相继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流转交易规则、流转交易流程及收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配套费及耕地保护金的指导意见、开展集体建设用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农村产权交易所组建方案、引导和鼓励农村产权入场交易暂行办法、土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和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二是健全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为规范和引导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指引流转的价格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流转最低保护价的制订工作。三是搭建流转交易平台。成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并在区县设立分所,在乡镇设立服务站,建立起了系统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以农交所及区(市)县分所为平台,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占补平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各类农村产权入场交易,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
  五、用好用活灾后重建土地特殊政策,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局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同意"在市域范围内设置周转项目区",创造性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将灾区具备复垦条件的集镇、村庄、农村居民点和零星、分散宅基地,纳入拆旧建新规划,由受灾农村区域与区位条件好、发展较快的二圈层区(县)城镇组成挂钩周转项目区,把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20万元/亩的价格有偿调整到符合规划的区域使用。通过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释放级差地租收益,解决了灾区农村住房重建资金不足的困难。截至目前,已筹集并下拨重建资金88亿元,极大地加快了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步伐。
  同时,我局会同市统筹委在地震发生后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重灾区农户灾毁住房联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受灾农户利用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引入社会资金联合重建住房。截至目前,都江堰、彭州、大邑、崇州四个地震重灾区参与住房重建的农户共计3055户,引入外来联建方2075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2737亩(含农户重建自住用地和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仅都江堰市大观镇茶坪村就引入社会资金1亿元开展住房联建。广大受灾农民群众通过合法让渡部分宅基地使用权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有效地吸引和动员了社会资金,缓解了政府灾后重建资金的不足,加快了农村灾后住房重建,改变了当地农村的发展面貌。
  六、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统筹城乡发展腾出用地空间
  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用地与发展的关系,在严格土地管理的同时,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地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一是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约农村建设用地。2004年以来,结合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区人均居民点用地由原来的近150平方米下降到70-80平方米。二是改革年度计划分配方式。从2008年起,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根据城镇建设、产业化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分类管理、共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新机制,既统筹兼顾了各方面计划安排,又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避免了土地指标使用的低效。三是推进工业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园区外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违反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约定事项和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行用地削减或由政府收回用地。同时推行中小企业用地统一建设标准厂房的节地模式。四是开展存量土地清理和促建工作。2009年,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全市2005年以来的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逐宗进行清理。对非企业原因影响动工建设的,要求各区(市)县尽快制定解决方案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解决,保证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对经促建仍未动工建设的企业,实行土地市场禁入,禁止其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购置土地,将违约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并对外公布;对构成闲置的,按照《成都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是加大旧城(区)镇改造力度。2003年以来,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在中心城区实施了东郊工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土地1.5万亩。2004年启动空军凤凰山机场搬迁工作,将陆续收回、利用土地约1300亩。2007年启动12个"城中村"项目的搬迁改造,改造范围10多平方公里,改造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2008年启动中心城区"两轴四片"旧城改造。目前,中心城区使用旧城改造土地的供地比例已超过50%。目前,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目标,我局正在积极研究论证"节地城市发展模式",准备在北部新城的开发建设进行试点,探索城市土地的多层次、立体化开发利用。
  七、创新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市委、市政府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直都给予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一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土地违法行为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制定"十要十不准"等项纪律措施,有效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二是建立了与司法、规划、金融监管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在全国第一家建立起耕地破坏程度司法鉴定规范,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同防范土地供应失控和由此引发的金融风险,实现了从国土部门"一家管地"到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三是建立国土系统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成都市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对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未完成、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0%及以上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这些措施,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增违法用地呈现持续、逐年台阶式下降态势,违法用地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有力地保障了试验区各项改革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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