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传奇挂机辅助:党的制度创新有广阔的理解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6:30:59
党的制度创新有广阔的理解空间梅丽红 http://www.gmw.cn 2011-03-07 09:56:10 来源:学习时报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中走上了一条制度建设与创新的道路。但是,随着时势变迁,党的制度创新又有广阔的理解空间。一方面,“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价值确认,为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基本的指南;另一方面,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为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新的理解方式。

首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价值取向,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以组织和领导为本位的制度建设,向着以党员为主体的制度创新发展。以确立党员主体地位为目标指向的制度创新,不只是意味着党员要在党内事务管理、选举干部和实施党内监督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更重要的是要重塑党内的权威结构和党内权力的作为取向,为执政党的民主转型奠定基础。如果说改革开放前单一纵向的党内制度设计和运作机制适应了计划经济的需要,那么因市场经济的自主特性而生成和发展的主动型参与趋势,从各种领域、各个层面反映并渗透到党内,对党员的党内政治参与形式和内容提出新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党员主体的制度规范,就成为党避免出现功能失效和发展陷入危机的必然选择。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党建理论和实践重视“组织”建设而忽视“党员主体”建设,因此党内还缺乏关于党员主体的法规制度保障。比如,在党章中,至今没有“党内一切权力属于党员”、“党员是党内生活主体”的明确规定;在具体制度机制中,党内至今没有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员广泛参与党内生活的制度机制、党员自由选举的制度机制、党员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制度机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说明现有的制度还不能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另一方面表明党员主体的制度创新有着广阔的探索空间。

党员主体的制度创新需要对阻碍普通党员成为党内主体的制度、组织和文化因素有深刻认识,需要对各种制约党员主体能动性发挥的结构性因素和运作逻辑作深入探讨,需要对党员主体地位在党内生活层面所遭遇到的各种结构性困境进行深刻反思。不仅如此,党员主体的制度创新更需要对建立在先锋队理论基础之上的制度设计理念有理性认识。先锋队理论及其基于历史使命感的代表性,与党员主体制度设计所要求的公开、平等、讨论、竞争、监督等原则并没有必然联系。在党内,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制度建设之所以缺乏有效的内在呼应,在干部制度改革中把干部升迁去留的决定权交给党员和群众之所以不容易突破,党员主体监督缺位之所以难有改变,是与传统党建理论对党的先进性的抽象认定分不开的。实际上,党员主体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说就是承认了党员有保留权力不信任的权利。党员之所以要对党内事务知情、在选举表决时可以投弃权票和反对票、在党内监督中要实施罢免和撤换,都是基于权力不信任的预设而制定的,如果不作这样的预设或作相反的预设,即权力信任,那就根本不需要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当然,以权力不信任作为党员主体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其最终目的是要达到权力信任的实际效果,增强党的公信力和党员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所以,正确认识权力信任与权力不信任相互转化的政治逻辑和辩证关系,对于拓展党员主体制度创新的空间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要求党的制度创新必须体现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和精神。作为执政党,党的制度创新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必须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与党的制度创新的合宪性和合法性的有机统一。但是,党的制度创新又不能只是被动地适应国家的法制建设,而应该从实现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的高度,不断提升党的制度创新的层次和要求,并以自身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到引领作用,促进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以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例,近年来,东、中、西部地区各级纪委都在积极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试点,从中央到地方也在大力推进网络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而根据住房腐败、“灰色收入”、官员亲属腐败等新的腐败形式,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些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有的引入了公众和社会监督,体现了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的科学理念,有的则对以往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细化和升级。但是,这些制度创新要在政治实践中发挥应有的功能,还必须适时地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权威性、普遍适用性和刚性。再比如,规范党政关系的制度创新,其关键之点也在于要能体现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的理念,以及在这一执政理念的指引下实现党政关系的法治化转型。按照党政关系法治化的要求,执政党对政府的领导地位,不应该是行政隶属关系中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而应该是根据公共权力运行的规律来界定执政党和政府的各自作用。但从现实政治实践来看,党与政府事实上的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以及政府行为要受党委领导甚至只是执行其决策,使得党政之间的权责关系难以界定。党政之间权责不清,不仅导致党的主要领导权力滥用,也使问责制很难有效发挥作用。200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虽然在“党政问责全覆盖”上实现了突破,但在没有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和合理划分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权限、责任范围的情况下,党政领导干部“捆绑式”问责仍会因过失无法界定而难以作出与其过失行为相当的问责。可见,党的制度创新要引领国家的法制建设,难点不是建章立制,而是要从理论上、观念上理清党法关系、党政关系。只有在正确理论和科学观念支持下的建章立制,才能形成与国家法制建设的衔接和互动,才能建构起法治化的党政关系的制度机制。所以,改变对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解方式和认识角度,可以让我们摆脱人治观念的束缚,勇于创新。
直面研究传播党的创新理论重大课题党的理论工作者应该怎样做 http://www.gmw.cn 2011-03-04 09:33:4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座谈会现场

李 捷

李忠杰

许志功

张国祚

黄中平

邵维正

夏春涛(代表李慎明)

  编者手记

  这是一次理论、文化、真理和精神的洗礼,听着几位专家、领导充满理论热情的发言,与会者感到灵魂和理性在升华。2月28日,雪后放晴,国防大学、解放军报和本报联合举办座谈会,就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先进事迹进行座谈,大家侃侃而谈,主题很明确:像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那样,做党的创新理论忠诚研究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国防大学政委刘亚洲、副校长任海泉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本报有关负责人一起,倾听了专家们的发言。

  忠实的研究者传播者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李 捷

  中央各大媒体近日播发了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传播党的创新理论经验的先进事迹,在我们面前树立起一面研究传播党的创新理论、践行理论工作神圣职责的旗帜。

  党的创新理论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才能研究好,传播好,不辱理论工作者的使命。

  党的创新理论是科学的理论,研究和传播科学的理论必须有科学的态度。这种科学态度,首先体现在求真务实的学风上。这种科学态度,还体现在创新思维活力上。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同志们研究传播党的创新理论不是简单地“复制”,而是全面激活创新思维,瞄着理论前沿探新知、讲新话。要做好这项工作,既需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又需要有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勇气。正是凭着这种功底和勇气,他们在不同时段率先推出了《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研究丛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丛书》、《十六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丛书》、《科学发展观研究丛书》,并撰写发表一批立意高远、新意迭出的理论文章,在军内外理论界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理论只有关注群众,服务群众,才能吸引群众,凝聚群众,武装群众。大众情怀,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在思想理论工作中的生动体现。“研究中心”的同志们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从群众实践中寻找理论创新的灵感,从群众语言中汲取理论阐释的养料,从群众关切中消除理论传播的盲区。他们以辛勤的工作,在党的创新理论与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了一座心灵沟通与思想武装的桥梁。

  毛泽东说:“我们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就有许多像毛泽东所称道的那种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和传播的“拼命三郎”。我们要学习他们,把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与传播事业做得更好。

  出色的组织工作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忠杰

  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从1994年3月一成立,我跟中心的关系就非常密切。当时《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开始出版发行,党中央要求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宣传。为了发挥党校、高校、社科院、军队等系统和部门在理论建设中的作用,便在这几个系统分别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后来的实践证明,建立这样几个中心,有助于理论建设的五路大军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国防大学研究中心的表现尤为出色。首先,国防大学“研究中心”推动形成了全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建设的网络体系。中心办公室协助总政治部,着眼于全军的理论建设,用不同的方式把这个体系组织起来。如通过联络员队伍、编发《解放军理论学习》等方式,发挥了对全军理论建设的影响,推动形成了整体性的功能。

  第二是组织理论骨干、专家及时参与党的理论研究宣传创新工作。中心与各大军区的理论研究室建立联系并给予指导,对有关研究任务及时进行联系沟通,经常检查督促。不仅在国防大学出了一批重要成果,而且帮助指导全军各个系统出了很多重要成果。

  第三是组织各种类型的研讨会。有全军性质的研讨会、国防大学牵头的研讨会、国家部委的研讨会、重大活动的研讨会等。我多次参加国防大学研究中心组织的论文评审工作,感到中心的组织工作做得非常好、非常严格。部队也好,中心也好,都把它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仅号召、动员,而且狠抓落实。

  研究中心的组织工作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理论要创新,就要发挥很多个体的创造性,展开思想的翅膀。但这不等于完全像放鸭子一样完全自由随意地发展。作为党和国家的理论机构,还要发挥组织的作用,把各方面的力量、人才按照一定方式组织起来,发挥整体的功能和作用。所以,我认为,不仅各个部门的理论工作者要向研究中心的同志们学习,而且作为一种机构、团体,乃至整个理论建设,也要向国防大学研究中心学习,进一步把理论建设工作组织好、开展好、推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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