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合欢135法宝:肖鹰:李玫瑾为药家鑫“敬畏生命”到何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28:51
肖鹰:李玫瑾为药家鑫“敬畏生命”到何时?(2011-04-11 06:27:36)转载 标签:

药家鑫案

李玫瑾

敬畏生命

激情辩护

肖鹰

“敬畏生命”还是“漠视正义”?

--驳李玫瑾的“亲情敬畏生命论”

 

肖 鹰

  

  肖鹰按:我检索过李玫瑾教授时至今日(4月11日)关于药家鑫案的全部言论,没有“正义”两个字;对于“这个孩子”,李教授的关键词,除了“不忍”,就是“委屈”,强烈的表达就是“非常遗憾”。但是,对于2004年的马家爵,李教授的关键词“正义”,“残忍”,“无情”。现在,在药家鑫案审而未判的时候,李教授又唱着“敬畏生命”的花腔女高音,担纲“药家鑫激情辩护团”的专家主演。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在其提出的“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余波未了之时,又提出了“生命教育就是死亡教育”的新创见(参见其4月7日的博客文章《生命教育之难点》)。

  李教授大意是说,当今之所以杀人事件屡发,根源是杀人者没有在犯罪前懂得“死亡”才能让人懂得的生命意义。这个生命意义是什么呢?李教授说:“我认为,生命的第一要义就是让孩子们形成人所特有的情感:对养育恩情的理解、对友善情谊的学习与应用,最重要的是,能够形成由己及人的爱的能力。”

  依李教授的理论,药家鑫杀人,应当是因为不懂得“亲情”了。可在CCTV节目中,药家鑫向法庭陈述说:“(上大学前)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上了大学以后,我慢慢理解爸妈是特别爱我的,他们虽然严厉,但是希望我好。我上了大学,我想让他们为我骄傲,我在课余时间就会教孩子弹琴。”从同一个节目中,我们知道,这正是一则让李教授“突然明白了”,从而提出“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说”的视频的部分内容。但是,这则话,不正表现药家鑫是一个懂得“亲情”、勤奋为家的大学生吗?他的“亲情”观念何以没有阻止他驾车撞人后要“杀人灭口”呢?

  生命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李教授认为就是要让受教育者“敬畏生命”。李教授说:“生命,为什么要被敬畏,因为只要不敬不畏,等你明白的时候,你已经无机会了……永远不要拿生命当儿戏!”(省略号原有)

  依李教授所论,生命的第一要义是“亲情”,那么“敬畏生命”,就要以“敬畏亲情”为核心,为目标了。因此,我们可以概括说,李教授“生命教育”的核心要义,就是“亲情生命敬畏说”。

  然而,如果李教授的“亲情生命敬畏说”成立,那么,不仅药家鑫父母不择手段拯救犯死罪的儿子的性命是天经地义的,而且药家鑫杀人也可从这“亲情生命敬畏说”中找到“免罪”依据。关于杀害被他撞伤倒地的张妙女士的动机,药家鑫自供说:“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可见,药家鑫杀害张妙的动机是要摆脱他所认定的“难缠”,即为免父母可能为他承受的相关经济负担。如果从“亲情”来看,这不是孝子对父母生命的“忠诚敬畏”吗?依此看来,药家鑫不仅不该死罪,而且还应该作为这个孝心不够的世界的楷模来表彰才是!

  实际上,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危机,不就是因为“亲情”大于“法理”,权力大于法制吗?对此,作为二级警监的李教授,应当比我们普通公众更有切实经历和感受。

  一切人的活动,都是以现实的生命为前提的。因此,敬畏生命,无论就个体,还是就社会整体而言,都是不容置疑的一个“命根子”。

  如果李教授把自己的犯罪心理学稍微放宽一点,看到人类的近亲,看看那些豺狼虎豹,难道它们就不敬畏生命吗?难道它们就不讲亲情、友情吗?它们“亲亲”的生命精神,难道会低于我们人类吗?

  然而,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是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理性的生命。因此,人对生命的敬畏,必须建立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在社会层面上,“敬畏生命”的社会正义,绝不是如李教授所宣扬的以“亲情”为核心,而是全社会的生命个体具有平等的生命权,不容侵犯和剥夺。

  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故意恶性杀人,原因是“怕农村人难缠”,而目的是“杀人灭口”。这个案例的典型性,就是表现了在药家鑫们的眼中,某类人是等而下之的,不仅他们品质不好(“难缠”),而且他们的生命也是在“敬畏”之外的。药家鑫不是不懂得自我生命的价值,而是不懂得社会正义,不认为应当平等地看待他人的权利和生命。

  没有社会正义,在社会层面,生命的竞争本性就把人类生存退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没有社会正义,对于“我”,他人的生命就完全可能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正是出于对社会正义的肆意践踏,药家鑫们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社会正义使用法律的武器惩罚药家鑫们,是对生命真正人性的敬畏。在药家鑫们面临法律处决的时候,还应当为药家鑫们高唱“敬畏生命”的弥撒曲吗?

  现在,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审而未判,媒体上的“药家鑫辩护团”千方百计,千言万语,都是要求民意和司法机关“敬畏生命”。无论李教授潜意识如何活动,李教授难道不能意识到她的“敬畏生命”高调,客观上会声援为求药家鑫免于死刑的“激情辩护”吗?

  李玫瑾教授的“生命教育”,宣扬只讲个人亲情、不讲社会正义的“亲情生命敬畏说”。这种“生命教育”,培养的只能是比狼更凶残自私的药家鑫。这是我们务必要警惕的。

(东方早报,201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