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3 耀天戒指:争议吴英案:二审生死仍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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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吴英案:二审生死仍未卜

2011年04月09日 23:40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姜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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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蓉

看守所里的四年等待,吴英是“生”是“死”仍未定。

4月7日,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案的二审即吴英集资诈骗(上诉)一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然而,当日法庭并未当庭宣判,4年的等待,吴英仍未掌握未来的命运。

“没有被害人的‘诈骗案’”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中院对吴英非法集资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4月7日的庭审中,吴英仍坚持她在上诉书中的上诉理由。吴英认为,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仅有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挥霍。同时,吴英称未实施欺诈行为,也没有虚构借款用途。其余的上诉理由还包括,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

但在二审中,吴英却承认自己犯了“非法集资公众存款罪”。吴英的代理人、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张雁峰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4月6日与吴英会面时,吴英已透露此想法,二审中,杨照东、张雁峰仍继续为吴英作无罪辩护,不认同一审法院所判的“集资诈骗罪”。

去年8月,吴英案中吴英最大的资金掮客义乌人林卫平获得假释回到了义乌的家中。在吴英案中林卫平一人就向吴英放贷4.7亿元,超过吴英借贷资金的一半,林卫平连同一起放贷给吴英的其他6位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先于吴英判刑入狱,刑期从18个月至6年不等。而在林卫平出狱之前,其他6人都已先后刑满或假释。

在民间,人们提起吴英的案子都会将之与浙江丽水杜丽敏集资诈骗案进行对比。在浙江丽水经商的上海人杜丽敏因为非法集资7亿元,于2008年3月被浙江省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09年1月,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但杨照东表示,他研究过杜丽敏的案例,他认为这吴案和杜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案子。在杜案中,杜丽敏借款的事项和用途都是用来做房地产,但这些房地产项目都是虚构的,主观诈骗意思很强。但吴案中,吴英所从事的项目都是实实在在的,如房地产、酒店、商贸城、网吧、广告公司、婚庆公司等都是存在的,并且,吴英在两个月内注册成立了十多个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在工商局进行过工商登记的。

“吴英的案子是个比较奇怪的案子,就是在整个案子中,它是一个没有被害人的‘诈骗案’。”杨照东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称,他曾经找过金华中院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吴英案中11个被害人中的几个,“他们都曾向我表示,吴英没有骗过他们,还表示把钱借给吴英就是‘想做点投资’,所以从这点来看,吴英的诚信度还是很高的,并不是恶意的借钱不还。而在二审中,我们还向法院提交了新的一些证据。比如说,有当初检察院认定的本案被害人,现有愿意作证吴英当初没有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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