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阳光总在风雨后:看张·爱玲画语·(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57:04
·看张·爱玲画语·(二)

谁的委屈
黄逸梵走了,孙用蕃来了,成为了爱玲的继母。爱玲深受刺激,为此怏怏不乐了许久。她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生生地挤入她和父亲之间紧密的空间。从此,多了一个“第三者”,多了一个敌人!
其实她比她难。从来后母难做,如同与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顺,如非必要谁愿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贤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担个虐待的罪名,无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来指责,主持正义,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胆小怕事的,众人口中夹着尾巴做人;略有些担当的,免不了势急强做虎,个个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尝不是提着一颗心,拎着胆子做人?父亲是孙宝琦,由民国外交部长一路走上总理的宝座,说到底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人情大过天,窘迫的时候,仗着张老脸,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卖点小面子。
这样一个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癖好,二十三岁了也未许人,只得做了张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为低卑,她心里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悦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过婉从而已。
但凡爱玲说她一点好,给她一些好脸色,也能让她欢喜。她心血来潮写的《后母的心》,也曾让她感激不尽。可爱玲偏偏是那样一个冷人儿,对人好也不宣诸于口,何况是与她虚与委蛇呢?其实她也想尽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细致。譬如知道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带了许多自己年轻时穿的衣服给爱玲。无论结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爱玲搞好关系。
从父母大人的角度,爱玲的确不算是一个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她对她的怨恨并非针对她本人,而是对天下所有的继母。她在散文《天才梦》里坦然承认,对父亲再婚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产生一种迫切的冲动:如果那个女人就在阳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这样的恶毒和憎恨,也难怪父母对她严苛的管教。而那样的管教,在那个时代似乎并不过分。
于她能做到这一步了,实则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责难是难免的。她忘了爱玲的身份家世。无论怎样没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亲的熏陶下长大,骨子里有一股清高的贵族气,如何稀罕你那几箱破衣服?其实何止对她,便是表舅亲友有好心,想着把衣服给她穿,爱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经对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轮到我被周济了?”
爱玲自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济人,也轮不到别人来周济她,否则周身难受。此时她正是青春少女时,爱美之心初萌,对容貌服饰在意比之前以后更甚。她所上的圣玛丽亚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贵族学校之一,培养中国式的西洋淑女,校园里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娇女。满园绣带飘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让,燕妒莺惭。
继母给她旧衣服,爱玲穿在身上好比孙悟空进了八卦炉,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舒坦。因是旧的,要承他人的情本来就窝囊,何况是从孙用蕃身上脱下来,仿佛长了一双眼睛、一双手整日间盯着她,摩挲着她。爱玲算不得小心眼,却耿耿于那件黯红的薄棉袍,说它是“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样的描述简直有些恶毒。
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
姑姑语录
夜来读《全唐诗》,有“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的句子,震动良久。其实词句平易,略通古文的都可解得,但是意思深重,非情之所至,意不能有所动。
比之现在的文章,我更爱古文。因古人情意婉转清亮,“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抬眉举目之间心意尽知,自有一种风流尊重,比现在张口即来的“爱”啊“情”啊,来得珍重。
像“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说的虽也是男女之间一见倾心的感觉,但与现在常言的一见钟情又迥然有异。我们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如胶似漆,四见已是“只爱陌生人了”。
当然,古人非个个有情有义,今人也非个个薄情寡义。我看爱玲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子,无论对胡兰成,还是后来的赖雅,她都是这样的情深意切,仁至义尽。
因爱玲的缘故,偶然读到她姑姑张茂渊与李开弟的情事。一读之下,讷讷无言。因着和我想的张茂渊有不同,又相同,心底如石击静水,只是不住震动。我看她,是将她和爱玲合在一起看的,只当她是她的亲人,读了才发现是另一段传奇。她早年留学法国,回国后一直在洋行里做事,有一个时期还做过电台的播音。一直未嫁。她的一生是一段等待的传奇,一点也不比爱玲逊色。这样的发现就算是后知后觉,我也开心。
我一直觉得张茂渊是怪人,比爱玲还古怪,为人处事已经到了疏影横斜水清浅的地步。轻易不惹情牵,看上去冷漠孤傲。爱玲和胡兰成恋爱之时,她就不大赞同,因为胡是有妻室的。但爱玲说,她未往婚姻那上头想,此后她也就不再多说了。胡兰成来的时候,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既不客套也不迎送。她身上有西式的疏离尊重。
但她又的确是个重情义的人。有一段时间生活十分拮据,饶是这样她也没有嫌弃过爱玲,与她朝夕相伴,两人相依为命近十余年,待爱玲比女儿还亲。她亦是遇事可以商量,惟一可以帮着爱玲拿主意的家里人。黄逸梵长年在国外,她强似爱玲的母亲。
一九二五年,张茂渊和黄逸梵一起出国留洋,在从上海驶向英国的轮船上,邂逅了风度翩翩的李开弟。船颠簸得厉害,张茂渊不住地呕吐,黄逸梵此时也自顾不暇。李开弟是谦谦君子,一个有教养的男人。他端来热水,递上热毛巾,还冲了两杯龙井茶,主动照顾着两位一起同行的女士。
傍晚,张茂渊站在船头,观赏海景,忽觉得有人将一件衣服悄悄地披在她的肩上。张茂渊回眸一顾,这一眼注定滚滚红尘的半世情缘交缠。正是: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后来爱玲在《姑姑语录》中提到的一方淡红色的披霞,就是两人的定情物,张茂渊一直珍藏身边。
她是清坚果决的人。算命人说她晚嫁,她也如同孔雀爱惜羽毛,不肯对凡鸟青睐有加。又是陌上游春赏花者,不轻落情缘与人。但若花落尘缘,如白素贞爱了许仙,那也只有一路相从到底了。
李开弟在和张茂渊不间断的交往中了解到她出身豪门望族,外公是李鸿章,父亲是张佩纶。在李开弟眼中,李鸿章是一个民族败类,签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张佩纶也决非英雄,“马尾之败”主帅难逃罪责,其狼狈逃窜的举止被李开弟视为懦夫行径。又听到其兄是个打吗啡、嫖妓的浪荡子。于是,李开弟在张茂渊面前绝口不提婚嫁之事。
其实稚女何辜?为何要她背负祖上和父兄的罪责,何况《马关条约》和“马尾之败”罪也不在其臣,而在其主其国,病如膏肓积弱难返。但就是这般清流之见,几乎误了张茂渊终身,就像后来爱玲因为和胡兰成的恋情被上海的文化小报视为文化汉奸。中国人视人和家族为整体,罪则连坐同诛,是思维定势,不似西方将人和人区别分开来看。
后来长时间的接触,李开弟渐渐了解她是女儿身男儿心,是一位新时代的独立女性,有女子婉转强韧的生命力和毅力。股票投资失败,万贯家财化为乌有,她也是淡淡的,没有死去活来。倒看得我这等财迷心惊肉跳。说她和爱玲锱铢必较其实是表象,内心里,这两人都是那样的心清心亮,视钱财为身外之物,洒然到让人敬慕。
爱玲毫不掩饰自己对姑姑个性的欣赏,她极力追随姑姑的生活方式——自己挣钱自己花,自己管自己,自由自在住在公寓里,清清静静,没有人事纠缠,过一种清洁爽利的生活。
有段时间,张茂渊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颇为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到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后来,她也做过其他工作,和爱玲一样是独立自主的职业女性,而不是附在旧家老屋上晒太阳的藤蔓。
爱玲的少女时期到青年时期,都与她住在一起,两个人相处十年,她的人事处置方式,对爱玲深有影响。
等李开弟渐明佳人之心,却为时已晚——他已与他人结为夫妇。此后六十年,她隐忍退让了自己,只作为好友与他交往,从未越雷池半步,独身自好始终未嫁。她和他,都是善良的人,怎忍为自己的幸福而让别人痛苦?还是都藏了吧!
在《姑姑语录》的最后,爱玲写她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哀怨,从纸上沁出来,让人掩卷心酸。我们或可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人生太短,世事无常,谁又敢说,六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六十年是怎样漫漫无尽的时光,她一个女子是怎样熬过一个个无尽的长夜。长河渐落晓星沉,碧海青天夜夜心。这星轮转了几次,这心熬干了几颗?生命真的没有意义。
她与他结婚的时候,已是七十八岁,从婵娟“两鬓秋蝉翼,娩转双蛾远山色”的少女变成了“尘满面,鬓如霜,相顾无言泪千行”的老妪。
她为他等待太久,熬干了心血才换来暮年花开。
“我早知道你和李开弟是情投意合的一对,当初李开弟对你的出身抱有偏见,对你的个性也不甚了解,他是一个粗人,就断然拒绝了你的初恋,贸然和我恋爱并结婚了。真的,当初我一点也不知情,你把你的恋情暗藏在内心深处,我竟然一点没有察觉出来。等李开弟了解你的为人个性,了解你的坚韧不拔的恋情之后,我已经怀孕,和李开弟再也分不开了。李开弟苦恼过,悔恨过,内责过,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晚了。……李开弟也是一位谦谦君子,你视我儿子为己出,李开弟视爱玲为己女,这一切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将不久于人世,我过世后,希望你能够和李开弟结为夫妇,以了结我一生的宿愿,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会死不瞑目。”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下。这话,是李开弟发妻临死时所言。人之将死,其言殊善,是不可能骗人的。这话字字听来是血泪,是张茂渊一生的考语。她要付出多少才能让另一个女人心甘情愿说出这样的话。这世事永远是公平的,她的付出,即使她不说,亦有人看在心里。她那时光亦不可磨蚀的深重情义,终会被人记取。
似她这样的女子,比爱玲更出世三分。爱玲在她身边成长,如何能不受恩泽?爱玲有她,是一生之幸。
白乐天有诗云: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但似张茂渊这样情义坚如金石真是好,痴而慎。这样一个女人,我忍不住要写她。
影子男孩
一九三四年的某个周末,上海张公馆的大门打开了,在圣玛丽亚学校读书的爱玲坐着父亲的车回到家中。
又是月底周末,她紧簇着眉头,不只为要回来面对父亲和继母,也气恼刚才在车上家里的佣人投告弟弟张子静的种种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
“你在看什么?”一直憋着气要好好教训张子静的爱玲冷不丁凑到他跟前。
“连环画!很好看的。”张子静笑嘻嘻地抬起头。
“我都在看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了,你怎么还看这个……”爱玲很气愤,她觉得弟弟的品位大有纠正的必要。
“父亲让我出去找事做,我读书也无用。”高而瘦的张子静,穿着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回答完这句,就跑不见了,把爱玲气得干噎。
再翻开《对照记》,看到“张爱玲和她的童年”,一个男孩落入眼底。他就是儿时的张子静,小爱玲一岁的弟弟。他坐在姐姐爱玲的身边,抱着玩具。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下有清澈的眼神和不谙世事的笑容。
我读到的,看到的他总是怯怯的,好像笼罩在诸葛亮阴影下的刘禅一样,很少被正视,被关注。有爱玲这样一个才华惊世的姐姐,他从来都在她光芒的庇荫下,黯然站立着。爱玲谈苏青,谈炎樱,谈得朗朗落落,却对惟一的弟弟不及多言。他只是她言头笔下偶尔飘忽的影子。
中学时代的爱玲已有了自己的价值观,也希望弟弟成为自己期望的那种人。她总是那样霸道,小时候玩游戏,她要张子静听她调派,他不愿听,两个人就吵起来。有一次和家人去杭州玩,爱玲想到有好电影上映,立时要赶回上海来。没奈何,张子静只得陪着她回来,连看了两场,他喊头疼,爱玲却一点不在意,只说道:“要是赶不回来,我才难受呢?”他的忠厚,映衬了爱玲的任性。
童年的爱玲有张子静的陪伴是她的幸福。老天不放心她独自在那个阴霾的天空下活着,所以给了她一个弟弟。他们有相连的血缘,有共同的成长背景,一起经历年幼年少时家族的繁盛,也见证了它的没落。
父母剧烈争吵时,爱玲和他在阳台上静静地骑着小小的三轮车。两个人都不做声,他怯怯的,慌乱的,像小鹿一样受惊的眼神。爱玲想来多了一点倔意,一声不吭地看着晚春阳台上的绿竹帘子,满地密麻的阳光,想着心事。她与弟弟安静地相对,多少有些安慰。
两个人真的比一个人好。
长大了,爱玲被母亲拐送到学校里去。母亲为她推开了一扇窗,爱玲由此看到外面壮阔的世界,否则即使她天资颖悟,最终也不免走上女学生到少奶奶一条绝径。
而他却没有姐姐那么幸运,父亲躺在烟铺上对继母说:“连弄堂小学都苛捐杂税的,买手工纸那么贵。”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决定了他的命运。
在后来的回忆文章里,他这样写道:“那时姊姊已进了黄氏小学,住在学校里。每逢假日,家里的司机会去接她回家。父亲仍然不让我去上学。我在家里更为孤单了。以前私塾先生上课,姊姊会问东问西,现在剩下我自己面对私塾先生,气氛很沉闷,我常打瞌睡。不然就假装生病,干脆不上课。”
我们看见一个寂寞的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外面的世界,满脸无助,让人心疼。即使长大了,他也一直处于被“欺压”的状态。没有人对他歉意,因为他聪明只是普通人的聪明,不够天资卓绝。他的被湮没,仿佛理所当然。即使姐姐爱玲,对他的歉意也不深。这让我想起自己评价胡兰成的四个字:“天性凉薄”。爱玲也是如此。
他的一生似乎都是被忽略的。世事不公,一些人注定天生光彩照人,历经坎坷仍旧会成为画里的绝胜风光,另一些人却只能模糊地存在,化作背景。同样的出生,竟是如此迥然相异的人生。比如爱玲,一个在读书时几乎自闭的怪人,被父亲“拘禁”了半年,逃了出来,成为一代名家,而张子静郁郁落落,孤独惨淡一生。《茉莉香片》里的传庆性情懦弱孤僻,接近变态的边缘,或许可看做是爱玲自己和弟弟个性的拼合。
一九三八年初,爱玲逃离了那个家,而他孤单地留在那里,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他被父亲打嘴巴,继母冷眼旁观,他却逆来顺受。看在眼里,爱玲深为他悲哀,觉得弟弟不懂反抗,或者已经忘记了反抗,只觉得“一阵寒冷的悲哀”。
他的心又何尝不是悲哀呢?“以前母亲回国来,我姊姊要去姑姑家看她,而我总是被父亲和后母拉住,不许去。我为此哭闹过很多次,他们还是不让我去。一九三八年初姊姊逃走后,我在家里很孤单,很想念她。”浅淡的几句,这个温厚的孩子,内心的伤感宣泄出来。
他也曾有过反抗。有一年的暑假,他和姐姐一样逃到了母亲家,带着他的篮球鞋。但是命运安排了他母亲说:“我的经济能力要供养你姊姊读大学已经很吃力了,你要回父亲的家,好好的读书。”
他和姐姐都哭了。但是最后还是他一个人回去了,带着他的篮球鞋。每次读到这里,我就觉得心痛。乱世中,人人自身难保,爱玲也无能为力。
我想,若是时光倒流,我必定去找张子静。在他哭泣着抱着他的篮球鞋奔跑在回家的路上时,站在他面前,对他说:“牵我的手,带你回家。”
逃家
爱玲的散文不够好,拉拉杂杂,博而不精。偶尔跳出两句精辟的话来,让人惊跳一下,也好比瞌睡沉沉地走在暮色渐浓的长街上,迎面走来一个窈窕美女,兴奋了一下后,随即又萎靡下去。这美女只是漂亮,比起她小说里那种活色生香知心会意的艳来,亦只是一般水平。
这大约是因女人要写好散文真的很难。容易写成小情小意,为人嗤鼻。爱玲也不例外。但对于爱玲的喜爱,自然而然对她描写衣食住行这些旁支末节的文字异常关注。比如《童言无忌》、《私语》,我是最喜欢的,看了又看。不仅因为物质思想严重,也因我一直相信透过生活的细节,才能窥测人心。
旧日的家庭空气里都充斥着腐蚀性。爱玲的父亲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沉下去了,两个没有沉下去的人也都飘洋过海,去见另一番青天朗日了。
在《私语》里爱玲回忆自己童年的种种经历,哀而不伤地写了许多对她一生有影响的人——父亲,母亲,姑姑,弟弟,后母,老仆。还有那些被人视之为传奇谈资之事——父母离婚,姑姑与父亲姐弟决裂,自己和后母的冲突,被父亲毒打和拘禁,害了痢疾,病愈后逃家………其中对于逃家的前因后果和过程写得至为细致,甚为真切!
一个春日迟迟的午后,爱玲面对着正在吞云吐雾的父母,讲出了自己一直掩藏在心底的计划——她要出去留学。在这个家庭里,这是一个再敏感不过的问题了。他的父亲勃然大怒,一口咬定是她是受人唆使的。这恼怒来源于对她母亲的记恨,又借爱玲与继母的冲突爆发出来。
父亲虐打她,她不服,转念又想:“我心里一直很清楚,记起我母亲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所以也没有想抵抗。”
这一段我看得黯然神伤,有切肤的痛感。想到我自己,母亲的脾气也非常暴躁,打我的时候亦是如此,寻常事且毫不留情。只是顶撞几句,也没有想过反抗,更不能和母亲对打对骂,因为实在不像个样子。有时候恼得狠了,就拿眼瞪住她,咬着嘴唇,一副任凭宰割的样子。然后,带着“泪湿罗巾梦不成”的凄楚躺在床上。长久如此,泪水已流干。后来,寻常之事,根本入不到心里。人渐渐麻木了。
这样的叛逆,似乎是所有同龄孩子的标志。过去如此,今天也是如此。她因此失去了自由,甚至连生病也不给请医生,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秋天淡青的天,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哪一代……”体味着时间的苍凉和生命的暗淡。
但是,爱玲毕竟不是平凡女子,她逃了!
我吹一口气,拂开历史的尘烟,看见一九三八年隆冬的一个晚上,她预备逃了——是有预谋的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间。那个冷风沉沉的黑夜,她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黑路上没有人,然后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将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而去。
她是这样的小心翼翼,亦步亦惊!又是那样滑稽天真,还庆幸自己没有忘记和黄包车夫还价。真是一个小女子!她终于逃出那个死气沉沉阴冷潮湿的家了,并且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
坚强的爱玲,那段被拘禁的日子给她带来的创伤是何等地深重。后来被她化进了《半生缘》里,顾曼祯被拘禁、逃走的经历,隐约透视了她自己曾经的感觉和苦痛,虽然却也只是淡淡的。她不是那种习惯诉说悲伤的人,不是拿着自己的隐私哗众取宠的人。她的安然,注定了她能够安静地写作,写出经得起岁月沉淀的作品。她华丽而不浮躁。
且她是那样的果敢决绝,即使她母亲明白地说:跟了我,可是一个钱也没有。她想了想,仍决定和母亲在一起。她想像着母亲周身那种阳光丰盛的感觉,她喜欢她房间的轻柔气息。纵使后来母亲景况不佳,这个自小娇纵的大家小姐也没有一点怨言。她只是有时站在公寓的阳台上,看着那被高楼割裂成块条的天空,落寞地站着。微笑或者悲伤。有谁知?女儿心事。
爱玲不是一个快乐无忧的孩子,很早以前她快乐的色彩就不单纯了。她的冷静甚至让人觉得吃惊:“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我也不是个快乐的女孩。即使有,也不是那种天真无邪,而是沉坠的快乐。爱玲能逃而我却不能。因经年被父母供养,没有经济能力,又有身体的束缚,亦不能果敢而无顾虑地说一句:“我立刻走。永远不再回来。”即使母亲用这样的话来刺痛我,我也只是冷冷地说:“我肯定不会走,我不会贸然地离家出走,而后再像流浪狗一样被人领回来。”
然后我走进房间,任凭哭泣。
母亲后来告诉我,她如此说,因为她知道我足够坚强。我笑了。她不知道我是如何熬过来的。那种即使她知道,也是无法体味的绝望。
我躺在床上整夜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像爱玲说的一样:“死了就在园子里埋了。”四壁是森然的杀机。眼泪变得虚无,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想到过死,却熬过来了,无法放弃对人世的渴望。我发现了自己的冷静,只是身体和灵魂的割裂,无从逃避。从此激越地想要离开家。
真的有能力离开了,却又安静地走回来,安静地依偎在母亲身边,没有任何勉强。或许,我想要的就是离开的能力,有了这个过程,一切都变得圆满。
也记得有几个逃家的例子,都是一逃成名,逃得光彩夺目。譬如宋庆龄将被单打成绳索,爬出窗户逃出家,嫁给孙中山。是为伟大的爱情而私奔。
女人,往往是为了爱而逃离,有时候也为了自由。但大多数时候,不过是从此地逃到彼地,意义不大。
然而,爱玲的出走,也有她自己的安排。听听她的倾诉:“在前进的一方面我有海阔天空的计划,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画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这样心气高远的爱玲,即使没有后母的挑唆,即使没有被父亲责打,她终有一日还是要出去的。龙归东海,凤栖山林,她与父亲,是截然不同的。
逃家,隔了十几年的月光看去,是少女时期的终结。或者在很久以前,爱玲就已经回家了。
何处是家
看见很多交错晃动的身影了吗?模糊面容,隐隐耳语,在远方,等待你去追寻。灵魂是空旷原野,大而没有出路;疏离是旷野低树,江心月,安静原始地存在着。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的距离,无法消除,即使面对的是母亲。越是亲近的人,越是不能饶恕。
多年前的她,与现在的我处境、心境一样。孤独的人,性格里有孤独的天分,敏锐的感觉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相通的。
父母离婚,她寂寞地上着中学,落落寡欢,有意无意将自己与人隔绝。一朵本应在阳光下烂漫开放的花朵,却在一种昏沉压抑的环境下渐渐萎落。稀薄的爱,让她感觉到窒息。
一九三六年爱玲的母亲回国,那时她尚未离开家。姑姑传话给她:你母亲回来是为了你的学业。之前爱玲曾对中学时惟一的朋友张如谨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家,去读大学。”
当我还是一个靠父母供养在家的孩子时,最大的愿望也是离开家。我也曾激越地相信,要生活在别处。我与她都是寂寞得需要倾诉,需要靠逃离去证明自己无助的人。
后来张如谨结婚了,爱玲在学校里惟一的朋友消失了。她在国中调查表的一栏里写道:“最恨,一个有才华的女子突然结了婚。”我们有理由相信,她说这样的话,大抵是因为孤独。
孤独是无人理会亦能自我繁衍的藤蔓,不挑剔任何生长的土壤。我们被紧紧缠绕,不得解脱。
她逃离了。以为离开了父亲的家就会有崭新甜蜜的生活,对于母亲则有太多美好的梦想。“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
亲昵,温暖,恩慈。温暖的粉红色的爱,如她自己所说,她始终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母亲的。小时候聚少离多,偶尔有两趟领她出去,穿过马路时,拉住她的手,有一种生疏的刺激感。
母亲满足了她心中对女人所有的幻想,这种幻想甚至偏离了一个孩子对母亲应有的期待。,母亲在她眼中成了“辽远而神秘”的贵妇人。
这真是不幸的事情。生活崭新却不温暖,像《倾城之恋》里流苏一样,爱玲不得不从自己对母亲的幻想中走出来。辛苦而尴尬。是的,她是贵夫人,不过依然在红尘中挣扎,一样的窘迫,一样有乖巧的脾气。窘境中,她为女儿的前途苦恼,更为爱玲屡次找她要零用钱而生气。生气时话语难免刻薄。
有些事爱玲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但她懊恼屈辱的心境,多半可以想像得到。她说:“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地毁了我的爱。”
因为身同感受,我对爱玲总是同情的。没有经济能力时,钱就是七寸,一击即中。一文钱逼死英雄汉。人生大部分时间充满这样的尴尬。
“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仰脸向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因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
这样的感触是年少时共有的。辛酸且凄楚。其中一些人被击倒了,有些人勉力站起来,让自己相信有一个别处存在着。而到了别处时,却发现它是一样辛苦贫瘠的,不过是大小方位不同。一样荒芜的土地,一样需要去耕种。当人站在那里,依然只能眺望,依然渴望着别处。
她的母亲又不是好的有耐心的农夫,撒下了本钱就要求有收获。她期望的爱玲是精明不外露,外表看上去温雅有礼的大家闺秀。高雅的举止,无懈可击的谈吐,以及足够的内涵修养,如同今天为人所称许的白领丽人。而这些恰恰都是那些以文字为天赋的女孩,原始生命所欠缺的。
写字的女人常常疏懒,生活马虎,房间紊乱,表情淡漠,若有所思。对生活的细节常常能够轻易捕捉到,却无法很好地去维护。简单来说,她们是发现者而不是缔造者。上天往往只肯给予人一种能力。
于是,彼此开始失望,她和母亲的裂痕加深了。这种分裂悄无声息,如同枝上开出的花朵,就要脱落了。爱玲大了,开始懂得自己的需要。她再也不是十几年前那个甜美无邪的小公主了,任凭她在上面涂上五颜六色。她不再温驯,身体里叛逆的种子开始发酵。她抗拒母亲要求她做的淑女,抗拒按照那些刻板教条的规则去生活。
于是,“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
这样的冲突使她惘然,不由得留恋起缩在昔日繁华影子里的父亲的家。“怅惘自己黄金时代的遗失”,在她不少文章里有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我相信,灵魂里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指引着她。她注定成为一个孤独的,有着坚硬外壳,温暖内核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大小姐。这是命运为她个人的安排,也是为世界的安排。
母亲和姑姑都是新式人物,思想开明自然是好,但身上沾染了太多西式作风,对人有礼却冷淡。爱玲这棵树,从开始的时候,她们给她浇的水就叫疏离,培的土就叫孤独。
她后来写道:“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
心真狠呀!冷漠和寂寞一样是可以传染的,何况是一个天性淡漠的人。最亲近的人如此,连带着自己也要硬朗起来。你哭,没有人疼惜你的眼泪。不狠又如何?贾宝玉那样一个婉转缠绵的人,听戏也兀自悟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胡兰成说:“爱玲从不牵仇惹恨。”其实不是,她只是在荒野里站着,站得久了,自己不晓得难过,仿佛混沌初开就是一个人在那里,本该如此。自然而决绝的姿态。
而在内心深处,她与杜拉斯一样,对于亲情的渴慕和失落,只能通过自己的小说一一描摹出来了。这种情绪跟随了她一生。
《倾城之恋》、《金锁记》、《花凋》、《第一炉香》、《心经》……我们看不到温情的虚妄,四壁是触目的凄凉。人与人之间的心机,你来我往的算计,到处都是绝望的不堪一击亲情和爱。
爱玲所以苍凉是因为她站在亲情的废墟上,而她骨子里难以排解的忧伤又不时让她惘然。当所有一切皆为过往,你所能拥有的只是自己和回忆。所以,我能理解她中年以后的离群索居,她的安然正是看透了人生,最后恰如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想要的,永远在手心之外。
入世 千秋万岁名 寂寞身后事
惘惘的威胁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的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划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姑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这是爱玲对于香港的记忆。清晰而隐晦。
一九三九年开始的港大读书时期,是她自由岁月的开始。
她有自己的计划,一心读书,发奋用功。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有自己的心计,“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甚至有一位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她的聪明和努力也得到了回报,一连得了两个奖学金。于是她梦想着毕业能被送到英国去。
然后战争来了,将所有的计划都打破了,将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了灰烬。“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她有一种沉重的幻灭感。
爱玲将自己隐藏起来,窥视着,冷眼看着动荡岁月里上演的种种毁灭。
与今天年轻人印象中的战争不同,香港之战之初给予她的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像一个人坐在硬凳子上打瞌睡,虽然不舒服,而且没完没了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她既没有彻底沉沦,也没有彻底觉悟,而以旁观者的姿态冷眼看着。这样的冷静在那个时代似乎是不恰当的。
但是,当真正的枪声、炮声响起的时候,她也感到切身剧烈的影响。战争的恐怖渗入她的骨子里,腾升起一种幻灭、虚无和绝望来。一切都变得模糊瑟缩,靠不住了。有一种“无牵无挂的空虚和绝望”。
“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的要求。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她呼号:“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还枉谈什么未来?”
在那个短暂的岁月里,她目睹了人的自私与空虚,“去掉了一切浮华,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劈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
人生在仓皇中露出本来面目,爱也在灾乱时流露出真情来。乱世让人对生活多了一些珍惜。爱玲也多一些明了和爱意。
“这是乱世。”这个年轻的女子,人生虽然未有大的波折,却仿佛已经历经沧桑,有种种忧患涌在心头,一种惘然的失落感。
惘惘的威胁,我也常常能够感受到。虽不是乱世,亦无战争,何来威胁?却常常在梦中惊坐,看着窗外沉沉的夜空,心中陡然升起一种恐惧,仿佛头顶是无底的深渊。梦在脑际回旋着,有一种悠远的低唤从遥远处传来。暗夜会腾起对未来的忧虑。
生活仿佛是在这黑暗的甬道中行走,怀着一种爱琢磨而又胆怯的心。这是所有敏感人的心。这颗心在爱玲幼年时代就种下了。
两岁时,在天津古宅里,热热闹闹的新年。大年初一,爱玲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自己起来看迎新年,谁知他们怕她熬夜辛苦了,想让她多睡一会。
第二天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一切繁华都过去了。
至少还有你
“我妈妈是从家里逃走,才嫁给我爸爸。”
“喔!我母亲是嫁给我父亲以后才从家里逃走的!”
我愿意相信,在一九三九年,爱玲和炎樱这两个妙不可言的女子,是以这样妙不可言的对话,开始她们一生的友谊的。它兼具了古龙的机智和朱德庸的深刻,对那个破碎动乱、全盘崩袭的年代,是一种绝妙的嘲讽。
香港大学,夏日校园,樱花盛开如雨。爱玲和炎樱走在校园小路上。这自然是臆测,也不脱俗套,然而只觉得只有这样的画面,才配上爱玲为炎樱取的这个好名字。港大三年,爱玲独自一人,没有亲朋故旧,和同学之间更是隔了一道墙。她将自己放到玻璃罩里,惟一进这“私家领地”来的,只有炎樱,一个混合了不同血统的外国女子。
她和炎樱,如我与离离,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人,一生中会和很多人相遇,有些人只是为了擦身而过,有些人是等着一见如故。
一九四一年底,珍珠港事变,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港大停课。整日间都是日军飞机空袭,炮弹漫天飞舞,子弹密集如雨。爱玲和同学终日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躲避轰炸。稍不留神,就可能香魂难返故里。
一日,不见炎樱。爱玲和舍监急得到处找她。听有人说炎樱去城里看电影了,舍监咆哮如雷:“她不要命了吗?现在是什么世道?”
余音未了,爱玲听见漆黑的浴室里传来歌声,突然传来子弹打破玻璃的声音,歌声停下来。
“炎樱!”爱玲轻轻地叫一声,她刚刚松弛下来的心,马上又悬了起来。然后她听见舍监忍无可忍地吼叫:“你这个笨蛋!疯子!你给我从淋浴间里马上出来!”
只听见炎樱嚷道:“带着肥皂泡泡吗?”
站在舍监身边的爱玲低着头用力忍住笑,炎樱的满不不在乎仿佛是对于众人恐怖的一种嘲讽。
“炎樱,你去哪了?真是愣头愣脑胆大包天。”
“张爱,我上城看电影,五彩卡通很好看。你做什么了?”
“我还有什么可做的!不过缩在这里听机关枪的声音,‘忒啦啦啪啪’的,像雨打芭蕉,这会儿倒好了,不费劲等夏天过了再‘留得残荷听雨声’了。”
经过战争的震荡,人性的灰尘一一抖落,爱玲更是心似明镜,眼如冰雪。《烬余录》里爱玲冷眼看世人,已是毫不留情到森然的地步,惟独对炎樱她是真欢喜。爱玲极不擅交际,礼节往来尚可,斗角勾心就免了。她看炎樱如同赤子,天真喜悦到她不需设防,所以她愿意与她深交。
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二年底港大停课之前的校园生活,是爱玲最纯净自由的岁月。除了努力学习,争取考上伦敦大学之外,余事倒是不劳挂心的。偶有小愁,也没有牵肠挂肚的,更何况有炎樱这样的开心果、知己陪着。全然不像在圣玛丽亚女校那样受人歧视,以近乎自闭的方式孤独着。就连一直缠绕她的“旧衣服”心结,也因为连得了两个奖学金,狠狠做了些衣服而吐气扬眉略有疏解。
不过,我想爱玲多是不太怀念在港大的生活,此时她已经学会了冷眼旁观。我上学时老师也曾说过,你们会怀念大学无忧无虑时光的。可惜到了现在,能够继续保持联系的人却无几。
并非我薄情寡意,的确未曾有让我怀念的力量。大多数人眷恋的不过学校里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相处,因那实在不能伤筋动骨,和日后的惨烈比起来,真是单纯的快乐。
有了这种单纯的快乐,任何地方都是很可爱的。譬如爱玲和炎樱,在香港沦陷后,依然满街找寻冰淇淋和唇膏。撞进每一家食店去问可有冰淇淋。只要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第二天就会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一盘昂贵的冰淇琳,里面却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把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蕾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
乱世繁华,自有一番光华夺目。她和炎樱在一起更能体会到生的喜悦。
上帝说,他把男人和女人分成两半,找到了,才拼和成一个完整。
我觉得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之间也一样。要不然,人世情意何须分出亲情、爱情和友情呢?
她遇到她也是圆满。炎樱对爱玲,比起爱玲对炎樱更是重要。炎樱娇小圆润,是很讨喜的女孩。她人缘好,性格开朗,没有爱玲照样能活得很快乐。但爱玲如果不遇上炎樱,那就真是太孤独了。知己好友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天性中最优美的部份。炎樱对于爱玲就是如此。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闲闲一笔,读来恰可为爱玲的心境做注解。“爱玲从来不牵愁惹恨,要就是大哭一场,她告诉我有过两回,一回是她十岁前后,为一个男人,但我记不得是爱玲讨厌他或喜欢他而失意,就大哭起来。又一回是在香港大学读书时,一年放暑假,仿佛是因炎樱没有等她就回上海家去了,她平时原不想家,这次却倒在床上大哭大喊的不可开交。”
我印象中爱玲至少哭过三次。除了前面胡兰成说过的两次,另外一次则与他有关。或者不知,或者不愿明言。两男一女,可见爱玲对炎樱真是看得重。第一次与胡兰成,第二次与赖雅,炎樱都是媒证。婚姻是一生大事,慎为珍重。爱玲视她已如亲人。
常听人说女人和女人之间难有真正的友情,只有男人之间才可高山流水知音相酬,心里着实不服。然而,看过了如胶似漆的女友,转身即说是非,或者因为琐碎小节反目成仇,也能体会到女人友情的脆弱,实在经不起谗言、误会和男人的颠簸。女人的敏感计较,常常会毁了看上去漂亮华丽的情感。
我自己也是怕了。看上去人缘宽阔,却是暗自谨慎,择女友如择男人,艰难而沉重。翻遍电话本找不到能够倾诉的人,找到了,电话接通,草草几句又挂断。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难。
真想有一个完全无须设防的好友,有相同的志趣,互补的性格。如果你不擅言辞,她可以代你说话;在你需要的时候,她心甘情愿地维护你。即便过了许多年,她依旧像第一天认识你那样待你。
我需要!非常需要!然而,我们怎么寂寞成这样了呢?
爱玲去美国后,只和极少人保持联系,而当中多半是出版社、杂志社的编辑。只有炎樱,她与文字无涉,只是单纯的好友。爱玲待人真,炎樱也真,山长水阔,岁月迢迢,她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一九九五年爱玲去世以后,不断有人请炎樱写关于爱玲的回忆录,都她被拒绝了。因她是真正了解她的,她深知爱玲洁净,不喜这些世俗纷扰。炎樱此举堪称高洁,比落几多寻常拿他人炒作自己的名人。古有伯牙摔琴谢子期,炎樱虽是外国女子,亦有落落君子之风。
爱玲一生人缘疏冷,好友十个指头未用完都数得过来。但这又何妨?乱世中,夫妻情义都如风中落叶般摇摇欲坠。两个女子之间的友情能历经世事不动不移,真是不易。高山流水,知交零落,山冷水断叫人痛断肝肠,却合了佛家意思:好的东西就是叫人微微不安,因此不可贪恋。世景荒芜知己稀,爱玲遇着一个炎樱也尽够了。
而我,至少还有你。
海上花开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
这是爱玲被引用最广泛的一句话。爱玲的朋友、作家柯灵将这句话进行演绎,来分析爱玲成名的因由,甚是妥帖。
他说:“如果不嫌拟于不伦,只要把其中的‘香港’改为‘上海’,‘流苏’改为‘张爱玲’,我看简直是天造地设。
“……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
“日本侵略者和汪精卫政权把新文学传统一刀切断了,只要不反对他们,有点文学艺术粉饰太平,求之不得,给他们什么,当然是毫不计较的。天高皇帝远,这就给张爱玲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抗战胜利以后,兵荒马乱,剑拔弩张,文学本身已经成为可有可无,更没有曹七巧、流苏一流人物的立足之地了。张爱玲的文学生涯,辉煌鼎盛的时期只有两年(1943—1945),是命中注定:千载一时,‘过了这村,没有那店’。幸与不幸,难说得很。”
有了这段话,我觉得不枉爱玲和他相交一场。
爱玲的成就在陷落的上海。一九四三年,《传奇》时代的张爱玲,仿佛那个“孤岛”寂寞夜空最后一束惊艳的烟火。
爱玲是深爱着上海,在她的眼里,“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也正是在这样的土壤里,开出了她这朵奇异的智慧之花来。
爱玲最初将稿件投给了英文月刊《二十一世纪》,一份综合性的刊物,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并且附有自己所绘的十二幅发型和服饰插图。由此开始,爱玲再接再厉,一连发表了九篇文章。
但是,真正使爱玲出名的是《杂志》。爱玲的成名作品《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和白玫瑰》等小说名篇以及一些精彩的散文,都是刊登在这个背景复杂的刊物上。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爱玲妙笔生花,盛开在四十年代幽暗的上海天空中,又如彗星般扫过上海文坛。少年时代的天才梦,终于在风华正茂的岁月里,变成了令人称慕的现实。
她的成就引起了阵阵惊呼,也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许多人为她善意地设计她的文学道路。譬如“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书店付给稿酬,等河清海晏再印行。”爱玲则用一种委婉决断方式对这种关怀敬谢不敏。
她有自己的考虑,有自己对人生、时代的理解。她迫不及待无比激动的心情,在《传奇》序言中有过这样的表达:
“呵,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在我眼里,盛名下的爱玲依然是一个小女子,外表冷漠,内心欢喜的女孩子。如她所言,“狂喜的人,我还能想像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她是率真的,没有任何虚伪的谦逊。
有女如青
爱玲在《我看苏青》一文中说:“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心甘情愿的。”爱玲这一句,可见苏青其人不俗。于是,我切切地去寻找苏青。于是,我发现了一个与爱玲相近,却也迥然相异的人和传奇来。
苏青,本名冯允庄,又名冯和仪。苏青这名字,我一见即喜,喜到心里去。苏字灵透,青字又俊雅,似我这样不通平仄的人张口也能凑两句诗来:姑苏城外离人柳,别梦青青到徐家。又叫我想起诗经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兮,雨雪霏霏”的意境。冯和仪这个名字,我也喜欢,古雅大气,又堂皇,合着“有凤来仪”之意。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一书中就是这样称呼她的。我印象深刻。
苏青一九一四年出生于浙江宁波,长爱玲六岁。同样的富裕显赫家世。祖父是举人,先是经商,后由殷商变成地主,家有良田几千亩。宁波虽不及上海,却也开埠早,是上海的门户,开文明之先。
她的家庭虽说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但在她父母看来,读书毕竟不是女儿家的正经职业。虽然苏青一九三三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现在的南京大学)外文系。但是她依然不得不早早地就辍学,嫁给了徐崇贤为妻。两人在同一所高中念书,通了两年的信,却连个照面都没打过。美其名曰自由恋爱,其实不过是信中二人称呼逐步变得亲昵而已。
旧式婚姻虽然隔绝,却有一种陌生的神秘。新婚燕尔,徐崇贤对她还恩爱有加,然而,那薄雾似的爱毕竟是不能持久的,待到两人走近,面贴面以后,就冷冷地散去了。
苏青与爱玲可有一比:一般的受过高等教育,一般的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一般的对于生活而言十足的低能。
爱玲的委屈是内生的。仅就爱而言,胡兰成的出现十分突兀,让她措手不及。她的青春期是被截断的。从父母之手到爱人之手,虽过程短促,稚嫩苍白,却简单明了。虽然有一纸婚约,二人依然是“一个金童,一个玉女”。胡兰成父母双双亡故,不用伺奉公婆,承欢膝下,少了几多口舌是非。这对拙于交际的爱玲来说自然是好事。
苏青则没那么好的运气。这受过新式教育的少奶奶处理家务常常手忙脚乱,心浮气躁。且公婆健在,怀孕生下的又是女儿,未能给徐家延续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内不能见容于夫君,外不能见容于公婆。她的处境好比一脚踩空在阁楼上,上不得,下也不得。
如果丈夫帮她还好,起码还有人对题《钗头凤》,共唱《东南飞》。像我母亲虽与我奶奶不和,但父亲疼爱她,好歹不孤单。其实我父亲这样做是最明智的,因你是要共妻子生活的,帮了妻子,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即是帮了母亲。
偏偏是苏青的丈夫另有新欢,恨不得她自动隐身下堂去。背靠娘家也是枉然,嫁女如泼水,已为徐家妇,好好歹歹自己处着去吧!父母竟也做了袖手旁观人。
爱黯淡下来,生活便显露出斑驳狰狞的气色。丈夫只顾在外花天酒地,不养家,也不负责任,碍于面子,还不许她在职业上发展。纵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这样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她向他要钱以作家用,竟挨了丈夫一记耳光。他是彻底不爱她了,一颗心硬成了石头,再风化成粉末,风一吹,飘飘洒洒散落开来。
对于苏青的这段婚姻,爱玲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苏青本性忠厚,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么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
“离婚吧!彼此好过。”十年之后,终于有一天苏青昂然对那个自己叫丈夫的男人说。她要去寻找自己新的生活。
一九四三年,苏青开始在《风雨谈》上连载自传体长篇小说《结婚十年》。书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在现在来说算不得什么,在当时却可谓前卫。一时她被社会称为“大胆的女作家”,大红大紫,风头大大盖过今天一帮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们。其实,不过是标题和内容用得十分大胆,真正读下去,却是写得很干净。恰如胡兰成所评:“女娘笔下这样大方利落,倒是难为她。”
说起来,《结婚十年》我没看完,但我实在是喜欢苏青,喜欢得不得了。她身上几乎集结了所有我喜欢的女人的特征:率直、独立、坚定、大气、忠贞。
苏青为人率直,连写作都不喜欢用二三人称的,“我我我”地直身而上。她与爱玲都是上海“孤岛”时期走红的作家。日本投降后,两人都受到非难。苏青曾做过这样的表白:“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盖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日才动笔的。”
苏青个性独立,乱世中一个女子,拖家带口,也真是难为她。如她所言:“我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挣钱买的”。然而紧接着的一句却是:“可是我回头一想,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哀而不伤的一句话,背地里或许是泪如雨下。亦说她做高官的情妇,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个又一个的男人,欣赏她的红颜美貌,欣赏她的才气爽直,就是没一个人肯为她留下。
一九四六年夏初,上海的局势稍稍和缓,有人请苏青去编副刊,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她改名。爱玲冷静客观地劝慰她说:“现实也得考虑!你去当主编,我也有条出路可走!我是不介意改名的,我这名字是一直都嫌它俗气,趁机改了也好!”
苏青显得很沮丧,创办《天地》那意气风发的神采已然不见了。她悲苦地说:“你算好的!有个姑姑给你挡一挡,靠一靠,我这一转身,老的老小的小,谁让我靠?现在又这样恶名在外,再嫁也没有人敢沽问斤两,我预备把自己挂在绳上,就这么风干了算了!”
天地茫茫,我要靠谁?谁能为我所靠?即便是这样的凄凉,她也熬过来了。爱玲远走他乡,她却留了下来。她还要撑着,还有子女要靠她。但靠了她又怎样呢?后来因涉嫌“胡风案”,至亲骨肉都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丈夫负,到头来依旧是一个“负”字。一生儿女债,想想真是惊心,伤心!
苏青晚景凄凉,她老病缠身,也不服药,但求速死。一门关煞,种了些草花,“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侣”。她说。
一九八二年,苏青六十九岁。孤独地死去。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这段文字录自爱玲的《我看苏青》。
这本书是关于爱玲的,却把苏青说了许多。因为我也有好些需要说明的地方,只能由苏青出发。因为苏青对于爱玲,实在是太重要了。
苏青比爱玲大,成名亦比爱玲早,却因爱玲才被广泛念及。爱玲对于苏青的评价虽有溢美之辞,却其情可谅,大概是出于某种知遇之恩吧。
借用某位女士的话,虽然伧俗,却也能说出原委来。“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凡,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又算起来,苏青是爱玲与胡兰成惊世之恋的媒人。能被爱玲和胡兰成两种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欢并视为知交,可见她确是不俗。再有胡兰成因事下狱,亦是她拖着爱玲去说情。(彼时爱玲还不太认识胡兰成,只是偶闻其才名。)她倒是实心实意,事后也不见得了什么好处,言语上有什么炫耀之意。苏青这样的侠义,男子亦要自惭形秽。生在古代真是薛红线、张红拂之流。就是污风秽雨的上海滩,她也照样是金石玉磬响当当的。
至于二人的交往,可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浅言深。
“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了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爱玲如是说。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红楼梦》中的“钗黛”终局。
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今生今世》,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红楼梦》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对比更是忍不住毛骨悚然,从骨子里透出阵阵阴风。
柯灵虽侥幸没有受武士道精神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体察了伍子胥过文昭关一夜白头的焦灼无奈,心神俱损。
隔了不久他被释放,有“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的感悟。回到家里,知道爱玲曾在他蒙难时去探问,自是感动不已,“当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今生今世》,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
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
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
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西游记》里讲孙悟空为凤仙郡求雨,请来东海老龙王敖广。龙王却不敢私降甘霖,说点数由天定,且要等风雨雷电四神齐集,还要等玉帝的金旨御准,雷部天君发下公文,才敢行云布雨。
对我等大多数靠写字吃饭的人来说,名是别人给的。如天上下雨,多少不由自己,且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还是收敛着点好。此时非彼时,今日也不同于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时虽是乱世,倒是真有人景仰文学,忠于文学。
太平岁月乱世心,虽无战争,未见得就不乱。看今日传媒大战硝烟弥漫,舆论炒作尸骨如山。“天才”之花一夜之间开得如火如荼,隔三天去看已是昨日黄花。这样的名气真是惨淡,还不如平心静气数自己的钞票好。钱是辛苦挣来的,和自己亲。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许多人虽然早早出名了,可未必有那么多快乐,也不是想象那么痛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名利带来的快乐,总不那么纯粹简单。
只有爱玲,才能真正享受早成名的快乐。成名后的她是社交应酬能免则免,平日恨不能足不出户,寻常爱虚荣排场的女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她自信不为名气所扰,所以敢要名。
名气对爱玲而言是玩具,或者是工具。成名是为了书更好卖,名气大了投稿也容易,稿费也多。依旧落实到了钱。
那天逛书店,忍不住偷偷溜到书架边找自己的书,像母亲小时候躲在幼儿园外看我一样,远远看见它乖乖静静地在那里摆里,心里就是欢喜。看见有人翻动它更是紧张,作贼似地窥视着读者的表情。来回趸了一会儿,凑到导购小姐跟前问:“这本书卖得怎么样啊?”问时心里惴惴地,生怕被人看穿了去。
当小姐说卖得很不错时,我大大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小时候母亲接我放学,遇到老师,问一声我最近的学习怎么样?老师说不错,于是不止是我,母亲也松了口气。至于这个不错能不能保持下去,我那时现在都不爱多想。人生努力虽可进取,但有更多事是人力不可控制的。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
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柳永是白鹤不能一飞冲天,失意才子的落寞疏狂,但我喜欢他那一句: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人生入世应当是如此放得开。当年宋仁宗四个字“且去填词”,断送了柳永的仕途之路。而今之世人多只晓得宋仁宗姓赵,对柳永的词却是引而不绝。这名与不名,得失之间,谁可意料?
入情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尘埃花开
“她见了他,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初读这段文字只是微微笑,笑而不解其意。一个人如何低,如何能低到尘埃里?一个人如何欢喜,能欢喜到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并不知道这清浅的几句里藏的是一个孤绝女子几许柔情,几丛软弱。爱从她的笔下溢出,深重地浸透了岁月的纸背,留下被时间摩挲的清浅吣人的句子。
她不曾爱过人,便如一颗菠萝,浑身长着尖刺。遇不到那把让她低头的刀,除不下坚硬盔甲,窥不见柔软芳香的内核。要知道女子一旦爱了人,爱里便自有千般委屈,万般柔软。叫人乱了方寸却又欢喜芳心,容不得自尊的反抗。她其实只是一颗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
沉香屑的第一炉香燃到第二炉香。十八春的黄金锁依然闪光,未曾老去,而是一路走来,渐渐成长,充满了期待。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很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刚巧赶上了她。胡兰成和爱玲。
他就这样突兀地横绝在她面前,她竟也不觉得惊,她知道终有一个这样的人要来到,现在他仿佛来了。这个男人是懂得她的,他知道她需要恒定宽阔的温暖,需要一个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才可以征服她。
“自从一年前我在南京看到你登在《天地》上的两篇文章,我就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就是我在茫茫人海中所要寻觅的人!及至见了第一面,我更感到我俩的缘份是前世定了的。”这是胡兰成写给爱玲的求婚信。爱玲给胡兰成回信,却是一张空白信笺。胡兰成匆匆赶回上海,眼睛里满是问号。爱玲说:“我给你寄张白纸,好让你在上面写满你想写的字。”
于是,如同“陌上游春赏花,亦不落情缘”的爱玲遇上“永结无情契”的胡兰成,是命中注定的遭遇,无可逃避的劫。盛或败只是经历。
爱是尘埃花,爱玲低低的,胡兰成也是低低的。他仿佛从尘埃里醒过来,几日内仿佛变作青涩少年,时而嚣张跋扈,时而小心翼翼,喜悦天真,惹人怜爱。他说自己行动所为尽皆违背常情。
他写信给她:“你说见了我,你变得很低很低,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本自视聪明,恃才傲物惯了的,在你面前,我只是感到自己寒伧,像一头又大又笨的俗物,一堆贾宝玉所说的污泥。在这世上,一般的女子我只会跟她们厮混,跟她们逢场作戏,而让我顶礼膜拜的却只有你。张爱玲,接纳我吧……”
这样的言语,虽是轻浅,却能满足她内心所有高傲自恋的东西。或许她相信感觉,即使有一日被欺骗,也与人无尤。
读《今生今世》的“民国女子”篇,我仿佛能窥见爱玲的哀艳,如同寻常女子一般,为自己所爱的人盛开着。她为他端茶,腰身一侧,盈盈笑眼千千地惊艳。从来女子爱了人,一如西湖春柳,断桥残雪,都是艳极无涯的。
我也曾如那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曾经有过爱,自以为爱得很深。其实不过是年少青涩,是满园芳菲一树玉兰香,最是洁白纯粹,但经不得一点风雨飘摇,世事惊动。忽一日觉醒,看见满庭芳香飘零,除了偶尔怀念记忆里的花影以外,回忆渐渐如香飘散。
终有一日,才清醒地认识到,那个人原是不够爱自己的。不够爱,所以不能面对世事森然,陪自己一起抵抗。于是,伸手拨开云雾,看到盛开在悬崖绝处的寂寞海棠。
遇到他,我才发现,人真的可以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喜悦伤感的花来。
两人在一起,真是相看相谈两不厌,以前那些随心而过的句子竟如流星一样清晰地划破脑际。“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何花娇欲语,不禁想要叫她。”“刻骨相思,天天相见亦一时不见就我寻思你,你寻思我。”《今生今世》被重新翻起一再地读。到后来,那些句子竟分不清谁为谁写的了,似胡兰成为爱玲所写,可明明说的却是眼前情景,拿来用过只觉得贴景入心,又觉得恼恨:这样好的话竟被他先说了。
爱之缠夹
许多年以后,劳燕分飞,胡兰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写成了《今生今世》一书。他不忘旧情,将书寄给爱玲。爱玲对此很不以为然,她在一封致友人信中写道:“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的奇怪,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我若复信,势必‘出恶声’。”
读到这段时,觉得爱玲为人干净利落,爽直得可爱。却也觉得说胡兰成不仅是“缠夹的奇怪”,更是“缠夹的厉害”。爱玲真的忘了胡兰成吗?该是不能罢。以爱玲的脾性,能这样忍住气,不复信,已是十分难得。或许后来韬光养晦不比年轻冲动时,但我更小心眼地揣度,爱玲对胡兰成不能忘情,压抑着,惟有做大方,免得“势必出恶声”时两人难看。那时候才真是“缠夹的奇怪”了!
我素来最敬爱玲灵性绝世,情感上拿捏得当,痛也不多言的豁达清冷的性子,知道人生如朝露,缘分来时欢短,去日苦多,豪宴一场也难免散场。总不能让爱玲像《白蛇传》里的白娘娘指着雷锋塔哭骂许仙一样,委委屈屈地骂胡兰成:“你手摸胸膛想一想,有何面目来见妻房?”
如是,如何是掷地亦作金石声的爱玲呢!
有人说爱玲文里的字头句尾,密密行行,一针一线挑出来都值得玩味半天。如以上信中“缠夹”二字就用得极当。男女之间,事事如丝缕,原就如其所言“缠夹”,难以了断。
想来,爱玲和胡兰成之间的“缠夹”起于《天地》杂志上爱玲发表的一篇文章。那是一个阳光微熏的下午,空气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他甚有雅士之风地拎过一把藤椅来,靠在椅子上看《天地》,看她写的《封锁》——一对男女在电车上邂逅、调情、热络、茫然,然后失落的故事。
据胡兰成自己讲:“原是在草地上搬过一把藤椅,晒太阳看书。翻到一篇《封锁》,笔者张爱玲,我才看得一二节,不觉身体坐直起来,细细地把她读完一遍又读一遍,见了胡金人,我叫他亦来看,他看了赞好。我仍于心不足。”试想,这个时候的胡兰成举止作态也是极天真可爱的。好一个于心不足,便是这样怿动,缘起,开始交缠。
这便是一个传奇的开始,一段故事的发生,一株情花的萌芽。这《天地》名字取得也好。他与她,可不就是天上人间的相逢么?此时,爱玲不知道什么缘故,在《天地》的第二期上登了自己的照片,想来也不是今天的美女作家的自我彰显,多半是缘由天定,老天一定要她逢着这个人。
这个人又起了兴头,去信不止,一发从南京追到上海,急急地向苏青要了地址,赶到爱玲住的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六楼65室去拜访。不料爱玲恰好不在家。翌日爱玲打电话给他,转到大西路美丽园去看他。
蚕已吐丝,情在作蛹,两个人都逃不脱这个茧。爱是这样的缠夹伤人,亦可以是这样“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
所以,后来的波折,竟也是过往尘烟。不如笑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