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指弹:清明节,墓地让人纠结 今日话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21:51


清明节临近,青岛、济南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据悉,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墓地购买费用中包括20年管理费,是目前各个陵园通常的做法,到期后具体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说法,但收费是肯定的了。”一公墓销售人员表示。…[详细]
天价殡葬:生时当房奴,死后为墓奴?
市场开放,用够买45平方米房子的钱买墓地,闻者也就瞠目结舌一下,算不上大不可。但如果是墓价的全面疯涨,总不能说我穷我无葬身地吧。难怪网友感慨有没有廉租墓,专家建议墓地限购令。殡葬业的暴利“一条龙”日趋离谱,行业内混乱竞争,市场上无度标价。国家明令禁止的“活人墓”生意暗地里做得风风火火。活人房屋限购,坐地增值的思维便把游资引到墓地,转手炒一炒,逼着普通人务要坚强地活着。…[详细]
清明时节,这边才听说有地方“活人墓”走俏,那边又看到公墓要求续交管理费的新闻。原本一派肃穆的场所,怎么变得如此不清静?这当然不是亡魂作怪,而是活人在折腾。“活人墓”走俏,盖因一些陵园墓地卖不出去,利用传统风俗,炒作墓穴风水等概念,违规买卖墓地。而公墓管理费一事倒是有文件可依,只是让人觉得心寒齿冷。这背后,又关系到殡葬改革、墓地使用权等问题,盘点下来,岂止一个乱字了得。逝者为大,但这并不影响这些赚死人钱的机构捞钱。在殡葬改革的旗号下,这些机构把墓地买卖行当,搞得跟房地产生意一样。…[详细]
“公墓满20年续费”拷问“葬有所安”
更让人不安的,不仅仅是“公墓20年续费”做法本身,而是“续费”前后不合理、暴利十足的收费加码。一方面,在“续费”之前,虽然墓地的使用期限仅有20年,但墓地的价格却远远超出了使用期限70年的住房价格——在网上查阅一下就会发现,墓地均价高于住房均价甚至数倍于房价,已是普遍行情。…[详细]
因墓地20年大限的问题,近年来,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每年递增,已成为陵园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这种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这一问题也不能再成为考验生者和死者的最大难题了。有必要像《物权法》中规定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那样,规定自动续期的权利;要么就允许死者生前可以“多购买一些使用年限”,而不仅仅是20年;要么就是购买者一次付费之后,有部门来承担永久性的集中保留义务。这种“不上不下”的悬空权利最令人揪心。有恒产者有恒心。房产如此,墓地也是如此。将一种公民的基本权利固定下来,而不是以一种长期付费的近乎租赁的方式存在,不仅会让生者安心,死者也会心安。…[详细]
“到期欠费”的墓地呼唤殡葬业新法
中国的殡葬政策,最大的问题在于公益化不足,这是天价墓地和墓地续费的根源所在。公墓理当是一种公共服务,不应采取市场化经营。国外之所以有一些“高价墓地”,是因为这些墓地所占用的土地,是私人所有的。而在我国,土地都是公有的,允许企业用公有土地投资开发墓地经营,赚取惊人的垄断利润,这有悖基本的公共伦理。…[详细]
要有效改变我国殡葬行业的不良现象,迫切进行全行业的深入改革,除了明确殡葬事业的基本定位外,还要对各方权利义务等重大事项进行严格界定,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全面规范殡葬行业各项活动的权威强、层次高的殡葬法规。其实,这项工作早在2007年就已现曙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当年5月14日全文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可惜的是,时过近四年却不见这部新法的降生,不知难在何处。笔者希望到期的墓地能够加速我国殡葬新法的及早出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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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文明祭祀回归“清明”本意
·清明祭扫方式不妨多样一点

墓地是否应续费并非关键

谁在托举“天价殡葬”?
话中音
“在城市买房,一般尚有最高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那么作为“人生百年”之后归所的墓地,何以给20年的使用期限? ”
——《西安晚报》 张贵峰
“看来待到你我老时,就不得不考虑,是不是该预交一笔管理费,免得儿孙拒缴或欠费,骨灰连个栖息之地都没有。 ”
——《广州日报》 魏英杰
“殡葬管理法规层次混乱、内容模糊并有明显漏洞和空白的状况,造成了我国殡葬行业的种种乱象,行业暴利,腐败严重。 ”
——《法制日报》 李克杰

古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死生亦大矣。 今天,在“生老病死”的生命进程中,殡葬不仅关乎个人的幸福与尊严,也检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面对“天价殡葬”带来的压力与挑战,我们需要改革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也需要转变思想观念,理性选择方式,回归丧葬本义,不断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殡葬文化,迎接一个又一个天朗气清的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