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纹样有哪些:“人权大于主权”应该恪守的底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34:11
在当前国际关系的处理中,“人权大于主权”已经成为伸张国际社会正义的一个最响亮、最时髦、最冠冕堂皇的口号。而联合国通过的3月17日决议及西方多国部队以空袭形式打击利比亚卡扎菲独裁政权的行动,则成为这个口号最好的诠释。然而,笔者以为,在国际关系的处理中,这个口号是不能乱用的,它有着自己必须恪守的底线,否则,事情就会走向它的反面。
怎样理解“人权大于主权”这个口号?从字面上理解,即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权大于这个国家或民族的主权。当其人权受到本国统治者的践踏时,国际社会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干预——即使侵犯了其国家主权、干涉了其内政也在所不惜,并且是正当的。那么,由谁来主持国际社会正义、履行“人权大于主权”的行动?答曰:联合国。不错,联合国有一整套“民主”程序和投票机制来保证国际纠纷中是非曲折的判断,但从其几十年的政治实践来看,似乎问题并非那么简单。首先一个问题是:在国际冲突中如何伸张正义,由谁主张、谁提案、谁决断、谁行动?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在联合国有现成的议程。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即联合国中不论是常务理事国还是普通成员国,其性质和一个国家内由选民选出的议员是不同的,后者不应该有个人的利益,他必须体现全体选民的意志,因此他在伸张社会正义时是没有牵挂的。但前者不同,每一个成员国都有自身的国家和民族利益,而且在处理国际事务的过程中,国际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不论其实现的是民主制还是专制制度,都会把本国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且是天经地义地放在第一位。不少人认为,一个尊重人权的民主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当中,会天然地把尊重人权作为第一准则——错,它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准则是本国或本民族的利益。当然,这不排除民主国家在履行国际正义时会比那些专制国家更主动、更积极、更理智,作出的自我牺牲会更多。因此,联合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其提案和行动无论怎样站在国际正义或维护人权的立场,都会牵涉到参与提案和行动的多个国家自身的利益。尤其在当今后工业时代的资本、市场、资源、环境竞争进入全球化的状态下,任何建立现代民主制的发达国家尤其是大国,都必然在国际事务中充分考虑本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势力范围的消长和划分。
因此,在这种情形下,伸张国际社会正义抑或实践“人权大于主权”的口号,必须有它的底线。这条底线是保证实施国际社会正义的纯洁性、不被其他任何国家私利染指的主要屏障。这条底线就是:只有当一个国家发生反人类罪或者对国际社会和人类生存构成巨大威胁的时侯,国际社会才可以对其政治统治者实施致命打击,以维护这个国家的人权、国际和平和人类自身的安全。同时,在实施行动后,应让这个国家的人民自己决定国家未来,并尽快恢复这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目前,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落后国家实行的是专制政体,而一般来说,反人类罪行和对人类生存构成的巨大威胁基本会出现在这些专制国家之中。因为,凡专制统治者都蔑视并践踏人权,视本国民众为蝼蚁,同时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宝座,会失去理智滥用权力丧心病狂地使用毁灭性武器。然而,只要反人类罪行或对人类构成威胁的情况还没有在这些国家内出现、或只是轻微地出现时,国际社会不应以侵犯其国家主权或干涉其内政的方式维护其人权,或者用武力强行去推翻这些国家的专制政体,“解放”其人民。这样做往往会适得其反。但是,如果上述的两种罪行已经在这些国家出现而国际社会不采取果断措施,则是严重的失职,其后果不堪设想。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就是血的教训。由此看来,如国际社会这些年来对伊朗、朝鲜这类专制国家核武器研制的限制、打击、制裁,是完全必要的,而对伊拉克专制独裁者萨达姆的“斩首行动”则是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因为即使没有发现伊拉克境内有生化武器存在,萨达姆本人也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反人类罪:大规模地屠杀本国人民。这个杀人魔王不除掉,不仅伊拉克人民要遭受更大的磨难,而且世界和平也不得安宁。
那么,当前联合国1973号决议及西方多国部队对利比亚的空袭,是否突破了“人权大于主权”的底线呢?尽管利比亚的独裁者卡扎菲是个有争议抑或“毁誉参半”的人物,此人和萨达姆相比确有许多重大区别,但依笔者所见,国际社会对卡扎菲的打击和制裁仍在底线之上、分寸之中。理由如下:
第一,持续了四十二年的专制统治,卡扎菲在利比亚绝对是一个一手遮天、随心所欲的大独裁者,他的绿皮书也不可能把他装扮成所谓的革命者或理想主义者。卡扎菲及其家族一直掌控着国家经济命脉,其9个子女均涉足石油、酒店、媒体、通迅等利润丰厚的垄断行业,每年有数百亿美元流入他们的腰包。据估计,卡扎菲家族在海外资产规模约700亿美元。而利比亚石油资源丰富,人均GDP早就超过了1万美元,但仍有百分之三十的人民处于失业和贫困状态。四十二年来,卡扎菲对国内人民的专制统治极其严厉,他一上台,就取消了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叫嚣“从今以后,谁要是从事政党活动,就是犯了叛国罪”,胆敢要求民主反对专制的人,不是被杀就是被关,重要的反叛分子还要追杀到国外。这样一个大独裁者,尽管很有个性,但受其滥用权力、蔑视人权、为所欲为的专制者本性驱策,他会随时犯下反人类的罪行;
第二,1988年发生的洛克比空难,其制造者就犯下严重的反人类罪。对于这桩罪行,经过多国及联合国详细调查,卡扎菲难逃干系。令人发指的是卡扎菲虽承认为空难负责,但拒绝认错,并公开扬言承担责任仅仅是换取联合国取消对利比亚的制裁。可见,卡扎菲政权存在一天,其再犯反人类罪行的危险就存在一天;
第三,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国家冲突中,卡扎菲是极其危险好战分子和恐怖分子。他政变成功上台仅三个月,就同埃及和苏丹签署了统一备忘录,试图形成一个足以消灭以色列的大强国。他曾不遗余力地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斗争,管他用什么手段,比如上述制造洛克比空难事件,可一旦阿拉法特同拉宾开始了和平进程,他就把大多数巴勒斯坦人赶出了利比亚,说你们不是有自己的国家了么?阿拉伯人不和以色列打仗了,令他很失望。他曾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阿以冲突”,责成其中学同学、革委会副主任贾卢德到一个大国购买原子弹,说一颗就够了,出价1亿美元。人家不卖,他就开始自己造,一直造到伊拉克的萨达姆被活捉,才彻底放弃拥有核武器的志向,把所有核材料、设备和图纸装船运到美国,换取美国不再说他支持恐怖主义。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卡扎菲为了实现其独裁者疯狂的“政治理想”完全可能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丧心病狂地使有毁灭性武器,从而对世界和平和人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这颗毒瘤割掉得越早越好;
第四,在2011年中东发生的民主风潮中,突尼斯和埃及的“强权者”们都能“知难而退”,两国当局也能知趣地“顺应潮流”,惟独利比亚的卡扎菲“迎难而上”,对反对他的本国人民进行血腥镇压。镇压中,卡扎菲的军警对手无寸铁的抗议者开枪射击,在2月16日至24日,遇难者就达300人。3月初,,卡扎菲对国内民众的打击陡然升级。在班加西和米苏拉塔等地,卡扎菲政府军出动空军进行轰炸,造成平民大量伤亡。卡扎菲再次犯下反人类罪。同时,卡扎菲对本国民众如此冷酷,如任其所为,十七年前发生的卢旺达大屠杀就有可能在利比亚重演,制止、打击卡扎菲的胡作非为已刻不容缓;
第五,制裁卡扎菲政权的动议并非联合国首先提出,而是由曾经得到卡扎菲鼎力支持的阿拉伯国家首先提出。阿拉伯联盟和伊斯兰会议组织(拥有57个成员国)发表声明,认为“卡扎菲已经灭绝人性,必须下台。”可见,卡扎菲政权所犯下的反人类罪已经到了人神共愤、天理难容的地步,正如一阿拉伯媒体指出:“一个下令用飞机炮轰自己国民的独裁者,唯一的结局就是从审判台走向断头台!”
因此,联合国决议和多国部队对卡扎菲仅仅实施空中打击,是非常有分寸的。其实,国际社会在利比亚问题上主持正义,目标必须更加鲜明和坚定:彻底结束卡扎菲对利比亚长达42年的独裁统治。为此,手段和措施还可更严厉更彻底些。
但是,在走完这一步时,必须特别慎重地拿捏分寸和坚守底线。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利比亚还是个“部落”国家,它不可能立即建立起现代民主制度,尤其众多的部落之间矛盾重重,积怨尤深,执掌“国际正义”或维护人权的国际社会中的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为了本国利益卷进这些错综复杂的纷争之中,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此,在结束卡扎菲独裁统治后,国际社会惟一能做的应有如下主要几条:其一,维护利比亚国内的和平;其二,通过协调、沟通、对话等多种方式促进利比亚人民自己和平解决政治纷争、选择建国道路;其三,引导利比亚政权重建向现代民主制度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