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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争利,还是让利于民
622004516    发表于 2011年03月26日 07:55 阅读(34659) 评论(292) 分类: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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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争利,还是让利于民
——从唐家岭看城市管理
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
 
我讲的题目是:与民争利,还是让利于民――从唐家岭看城市管理。讲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判断政府行为和政策的标准到底是什么?现在,我们讲人民政府为人民。这个是没有办法判断的东西。我们的很多官员口头上讲的都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你看,前铁道部长刘志军及其同伙、那个和我同名的张曙光,他们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自己服务,不是很清楚吗。他们不仅是与民争利,而且是从人民手中抢利,哪有让利之说?二是政府除了税收和转移支付之外,不能参与收入的再分配和财富的转移。第三,争利是无限的,而让利是有限的。政府要与民争利,就会无限扩张,狮子大张口。但是,让利于民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让到自己一无所有。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公共保障服务的名与实。公共保障服务应该是公正的和公平的。公共保障服务到底能不能遵守这样一个规则和规定?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过程,公共保障服务不光是政府可以提供,市场也可以提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组织制度的创新,自然垄断的内容和范围也在变化,竞争和垄断之间,垄断的范围在缩小,竞争的内容和范围在扩展。路网具有垄断性,可能要政府来修,而运输和网上服务则可以由企业和市场提供,很显然,这是可以而且必须分开的。市场不能提供的时候,政府必须提供。市场能提供的时候,政府不一定提供。如果市场不能满足需求,政府可以提供;如果民间社会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政府就不需要去提供。
第三个问题是,唐家岭改造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唐家岭是一个市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案例。从我们现实情况来看,市场提供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是大量的和有效的,深圳的城中村住了五百万人,城中村的住房完全是老百姓盖的。唐家岭是一个只有三千村民的城中村,在上地开发区的中心地带,但这么一个村庄却住了五万北漂,小月河也住了几万人。前几年据国土 资源部的统计,全国的“小产权”房66亿平方米,都主要是提供保障性廉租住房的。现在政府要把保障住房垄断起来,今年要盖一千万平方米,要改造城中村,深圳拆了岗厦,北京拆了唐家岭,政府下令准盖“小产权”房,盖了的不准出租和出售。那么,按现在政府提供的速度,66亿平方米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唐家岭是北漂的集中地之一,村里的老百姓赚钱了,唐家岭的出租房有的盖到七八层,不少村民成了亿元户,甚至十几亿元户。现在政府看到这块肥肉怎么能让唐家岭的人独吞,于是政府要分一块,决定对唐家岭进行拆迁改造。拆的时候因为补偿的问题谈不拢,老百姓联名告状。那天我正好去唐家岭考察,政府先是承认一层,后来承认四层,老百姓盖到七八层他只承认一半,最后不知道是按多少进行补偿。政府原来承诺是要盖公寓租给他们。但是拆掉以后结果是什么?政府把它卖给了五矿公司去盖商品房。这个消息是《蚁族》的作者廉思前天前天告诉我的,他对唐家岭的情况非常熟悉。为什么卖给五矿公司盖商品房?因为唐家岭这个地方的地价太高、位置太好。可见,现在的保障性住房在名义上和实际上到底是一个什么结果?别光看名义上一千万套,代表们拍手称赞是大好事。实际的结果却是完全走了样。是政府与民争利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想讲的第四个问题是,斩断争利之手,壮大让利之心。从唐家岭改造可以看清楚我们的现实:凡是利润高的事情和地方,政府都要争,国企都要进。这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政府其所以要改造唐家岭,而且是以旧城改造的名义,以解决廉租房和保障房的名义,实际上是要在那个地方和老百姓争利。老百姓有几亿、几十亿有什么不好?政府八千亿,为什么几十亿就不能让老百姓得到?而非要政府去把它拿过来,非要五矿公司去搞?
政府到底应当去行为呢?我认为不是名义上而是实际上,应当这样去做:凡是无利的政府要担,国企要进;凡是高利的,政府不要进入,国企也要退出。如果能够这样做,中国有戏。如果不能这样解决,必然会走进死胡同。无论什么政策,无论什么办法,违背了这一条,都会弄成一团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