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同城逍遥卡五星:严把“四关四抓”??打造“阳光地税” >>专题报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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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四关四抓”  打造“阳光地税”
——阳新县地税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纪实 【将本文告诉QQ/MSN上的好友】  作者:柯愈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5266    更新时间:2010-08-16   

    本网讯:(通讯员:柯愈杰)近年来,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积极引用风险管理理念,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在税收执法权和税收管理权的始终,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一套严把“排查关、防范关、控制关、监督关”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实现了廉政风险防范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一、严把排查关,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抓得准”
    查找风险点是整个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风险点”找准了,才能有的放矢,规避风险。因此,阳新县地税局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㈠在查找方式上,抓住“三种途径”。一是岗位自查,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查,提高预防意识;二是前后互查,对前后工作环节发生问题可能引发本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的进行互查,增强对前后岗位的监督制约责任感;三是领导评查,领导班子对所辖范围内各岗位廉政风险自查、互查情况进行评查,掌握所辖范围内各岗位的廉政风险。
    ㈡在查找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的查找。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程序、权力监督制衡等制度机制方面进行查找。二是抓好重要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等九个环节作为查找廉政风险的重点,把最具有的典型风险找准找全。三是抓好具有执法权、管理权和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及税务干部查找廉政风险。截至目前,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机关共查出178个风险点。
    ㈢在评估界定上,划分“三个等级”。在认真做好梳理职权、排查风险的基础上,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将风险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发生频率高、次数多、后果严重的风险点定为A级;发生频率较高、次数较多、后果较严重的风险点定为B级;发生频率低、次数少、后果较轻微的风险点定为C级。
    二、严把防范关,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抓得牢”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梳理,将廉政风险防范贯穿于税收行政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全过程,突出抓好 “八大体系”:
    ㈠以问责制为核心的执法管理体系。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以省局制定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蓝本,把所有税收执法岗位及与执法岗位相关的管理岗位,全部纳入过错责任追究的轨道。分层、分类、分岗制定和明确包括岗位责任、执法责任、纪律责任、连带责任等在内的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完整、清晰、规范,使责任追究有据可查,有规可依,纠正和防止地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㈡以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核心的征收管理体系。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以精细化为手段,以严格征管,应收尽收为目的,大力推行税收和社保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分行业、分税(费)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建立多元化申报纳税体系、税源分类管理体系,形成科学、严密、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㈢以政务公开为核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为了实现规范化、流程化管理,该局把行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等各方面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在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实行由专管员和分局初步审定后,报税政科审核,最后分管局长批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和批准权限决定减免或上报。今年依法审批了22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为企业减税242多万元;审核批准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户327户,减免地方各税120万元,在具体执行中严格审核,无一例乱减免、越权减免现象。在税务管理方面,阳新县地税局严格规范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征缴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在公开“双定”定税过程中,实行“阳光评税”,先由纳税人自评,再组织个协和纳税人代表互评,再报分局和征管科审核后,确定合理的“双定”定额,张榜公布和下定税通知单,最后按月公开税款缴纳情况,公开定税消除了“黑箱操作”,减少了征纳矛盾,杜绝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
    ㈣以新征管软件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阳新县地税局先后健全和完善征管核心软件的运行,先后运行了绩效报告管理平台、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管理系统、车辆税收管理系统等9大模块,逐步了建立信息质量管理、软件开发整合、外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了数据处理的精细化、信息共享的全局化、办税服务的网络化,为多元化征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形成以数据支持决策、强化管理、监控执法、考核工作的管理格局。启动了OA办公系统,逐步将综合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行政工作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管理效率。
    ㈤以预决算制为核心的财务财产管理体系。按照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逐步建立严格意义上的预决算管理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集中采购制度,建立财产动态管理制度。对于单笔金额2000元以上、合计金额5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由需求单位组织招标改为由财务部门统一组织,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标,从而规范了操作程序、实行了权力的相互制衡,控制了自由裁量权,防止了个人说了算或暗箱操作。
    ㈥以竞争、激励为核心的干部管理体系。以省局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为基础,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委任、竞争、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和以问责制为核心的监督制度;今年初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5名正副科领导干部,充实到合适的岗位,使一批年轻人走上了领导岗位。彻底打破过去论资排辈、以人划线、任人唯亲的陈旧局面,防止选人过程中的错误倾向,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㈦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督办考核体系。该局以分清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为原则,出台了以“考勤、考试、考核和评议”为主要内容综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在考勤方面,安装了电子考勤系统,严格的上下班考勤,实行全员考勤,将考勤结果记入季度考评成绩。在考试方面。每月在市局内网的网上考试题库随机选题,考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工作技能,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干的目的。在考核方面,按照注重实效、考用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考核职能目标和效能目标。最后是在评议方面,该局将综合考评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得到遏制。
    ㈧以惩防结合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考核办法,完善了惩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两权”监督;制定和完善了责任追究考核制度,明确对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及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办法;建立和规范了纪检监察事前介入机制,将监督贯穿于税收行政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全过程,有效防范了各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发生。该局在实际工作中,围绕廉政风险发生范围及具体的廉政风险点,依据不同的风险预警指标,进而建立了一个广角度、多节点的岗位预警督查机制、考评奖惩机制、岗位问责机制,对岗位人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严把控制关,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抓得住”
    针对存在的权力节点和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该局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实施科学化管理,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㈠落实前期预防措施。该局充分利用湘鄂赣边区革命烈士陵园和龙港革命烈士纪念馆作为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税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㈡落实中期监控机制。通过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对信息化资金、固定资产、大额资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票证管理、专户管理、减免税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实行重点监控;建立健全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免度、离任审计等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跟踪回访、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构建风险监控网络,对风险进行监控。以有效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务、政务、业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内部控制、权力制衡等办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机关干部权力寻租现象。
    ㈢落实后期处置办法。对照岗位职责、权力分布等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的行政管理权和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执法权的每一项权力事项进行积极预警,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强化督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应地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予以了结;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四、严把“监督关”,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抓得实”
    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阳新县地税局建立健全“管制度的制度”,使得因预防风险而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能够有效运行起来,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从而在预防腐败的关口发挥作用。突出抓好“四个结合”:
    ㈠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采取热线监督、网上投诉、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坚持搞好日常监督的同时,结合年终检查,对各级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合两项考核,对先进单位和软环境、政风行风建设优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主要领导实行诫免谈话。
    ㈡网络监督和人工监督相结合。在综合运用现有防控手段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科技防腐,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广东地税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自动分析、评估和风险预警,由制度管人、管事向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管理的发展和延伸,从而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质量和水平。
    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阳新县地税局在加强对税收行政审批、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采取发放评议表、回访卡、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和服务热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的意见、建议,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使地税工作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㈣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相结合。年初,阳新县地税局在与各基层分局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书》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双人上岗执法、交叉巡查制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交流,相互批评。使监督机制从“领导监督”、“监察室监督”向“自我监督”、“机制监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