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诅咒的孩子 txt:高管榨取创业板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49:27
高管榨取创业板
价值中国推荐 2010-12-28 15:17:47《商界评论》
深交所“突击锁定令”,创业板上演了活生生的套现潮。有人说,我们的创新需要创富的神话来激活,但我们需要怎样的神话,金蝉脱壳...
公司高管获取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最初的投资人,他们出资建立了公司,既是股东也是经营者;另一种是职业经理人,股东为了吸引及保留这些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人才,在给予其现金回报的同时,也以某种方式授予其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使这些职业经理人拥有了公司的股份。
以第一种方式拥有股权的投资人,虽然他们也在公司任职,也是高管成员,但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的主要身份还是股东,还是资本的拥有者,也就必然拥有资本的属性——逐利、追求利益最大化。资本都有自己的偏好,有些追求在某一领域持续经营,有些追求不断地创业。前者会成为一家公司的长久股东,后者则在完成创业之后即谋求退出再寻找新的创业机会。这类资本与风投很相似,公司一旦上市,有了退出的途径,一定会选择套现退出。只要他们上市和退出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遵循诚信的商业原则,退出套现的行为也无可指责,即使对股票市场造成冲击,也不能以道德来评价和约束,需要在监管制度层面加以规范。
关键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职业经理人,公司的所有者之所以给他们一定比例的股权,看重的是他们的智力资本,希望以股权这种方式激励和留住他们。公司上市了,持有股权的职业经理人纷纷离职,显然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对他们的行为,不能以道德标准加以评判。判断是非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他们的离职是否对公司造成了伤害,而且这个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老板的观念。
如果认为只要实现上市,职业经理人的使命已经完成,则他们的离职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上市仅是完成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职业经理人的使命远远没有完成,公司还需要他们继续留在公司,为公司的发展持续贡献,则高管们的离职对公司无疑是一种伤害。这种局面应该不是授予他们股权的初衷,只是当时的制度安排留下了这样的漏洞,如今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非上市民营企业希望采取股权的方式激励和稳定核心骨干,纷纷自己动手或聘请外部机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但据笔者观察,几乎所有的方案都将“授予股权的业绩条件、上市前的退出条款”作为设计重点,至于公司上市之后股权转让几乎无一例外地是“遵照法律的相关规定”。
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遵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现行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只要离职,半年后即可卖出股权,即使深交所的规定比《公司法》的规定严格一点,也只是说离职一年内只能转让50%,一年后即可转让全部股权,也就是从其离职之日起最多18个月即可卖出全部股份,从而获取巨额收益。
尽管高管离职是否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众说纷纭,每个老板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但笔者认为无论老板怎么看待高管的离职潮,这种现象绝对不是老板们希望的,既然如此,就要求目前还没上市而有上市计划的民营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用制度堵死这个可能的漏洞,避免今天的闹剧重复上演。
最后,简要阐述一下高管离职的外部原因,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点,一是监管的漏洞(其实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也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目前的股票发行体制导致的高得离谱的发行价。
有的评论认为高管离职是因为他们不看好公司的前景,身在其中的高管们比谁都清楚公司的业绩无法支持如此离谱的股价。其实这只是表象,业绩不支持高股价是事实,但并非代表他们不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问题的本质是如今的股价已经严重透支了,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恰恰是现行的股票发行机制,因此,作为监管方,一方面完善对于高管转让股份的约束,另一方面需要完善股票发行机制。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方和公司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自身改善着手,双方一起努力,一定会避免这种上市即出现的高管离职套现潮。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一味地以道德尺度去评价和约束,结果一定是于事无补,徒增烦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