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南京乐玛摄影坑爹:胡适对体育运动的理解和认识--智效民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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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体育运动的理解和认识 By: 智效民 发表于 2011-3-22 0:47:00  

   胡适从小体弱多病,不大喜欢运动。到美国后第一次观看橄榄球比赛,在队员的厮杀和拉拉队助威声中,他很不习惯。心想:“这真是罗马时代的角抵和斗兽的遗风,很不人道的。”(《胡适全集》,第20卷,第89页)随着对西方文明的深入了解,他认识到体育不仅可以锻炼身体,对人格的养成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8年,胡适担任上海中国公学校长。两年后,中国公学要召开学校运动会,为了让同学们踊跃参加,正确对待竞赛中的胜败,他亲自撰写运动会会歌。这首歌的歌词如下:

    健儿们大家向前,

    只一人第一,

    要个个争先。

    胜固然可喜,

    败亦欣然,

    健儿们大家上前。

    健儿们大家齐来。

    全体的光荣,要我们担戴。

    要光荣的胜,

    光荣的败,

    健儿们大家齐来。

    在运动会开幕式上,他还致词说:“运动会是一种教育,是一种训练,不是一种游戏。”他还说,大家都在跑,而得奖的只有一人。假如按照平时的成绩,已经知道某人一定会夺得锦标,难道我们就不参加了吗?不,大家还应该参加。有了我们的加入,他才会有第一;没有我们的陪衬,他一个人算不得第一。正确的态度是:他得他的第一,我们搞我们的训练;他的光荣,也是我们的光荣。这才是真正的体育精神。在开幕词结束时,他还说:“祝诸君人人有光荣的胜,人人有光荣的败!”(白吉庵著《胡适传》第27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拿这个标准来衡量,可以看出体育比赛不仅仅是一种对抗,更是一种合作。所谓重在参与,就是体育精神的具体体现。如果以为在国际比赛中夺得锦标就是光荣,就意味如何如何,其实是一种偏私狭隘的见解。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体育,永远也无法摆脱输不起的阴影。这一点很重要。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小自运动员人格、大到国家的国格就会有缺陷。到那时,即便获得更多奖牌,又有什么用?

    胡适倡导的体育精神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适用于体育比赛,也适用于其他领域。1948年初,胡适得知李宗仁准备参加副总统竞选,认为这是实行宪政后的第一次大选,要多些人参加,才能充分表现民主精神。他给李宗仁写了一封信,信中抄录《中国公学运动会歌》的第一段,并且说:“第一虽只有一个,还要大家加入赛跑,那个第一才是第一。”(《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2013页)可见无论是体育还是政治,都要提倡“重在参与”,不应该唱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