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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推动民富国强 让收入分配更公平

2011年03月18日09: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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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有可能上调到每月3000元,成为全国两会期间人们围绕收入分配改革议题讨论的热点。有专家称,此次上调后,我国超过两成民众有望实现“零税负”。

  在每月800元的个人收入免征税额持续20年之后,我国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别上调了该标准。假如,个人收入免征税额从每月2000元上调到3000元。这一举措将使整个中低工薪阶层受益,是政府今年给老百姓办的大实事。

  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不过,与此同时,“民富”的进程似乎与“国富”的脚步并不同步。

  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69.3%下降到57.5%。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0.48,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首次独立成章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大幕正在开启。

  这一改革,不仅是“让人民幸福”的国家民生政策的主轴,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新的共识正在逐渐形成。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要靠内需拉动,而国内消费市场这块“蛋糕”要做大,必须依靠大多数人具有购买力,而不能只是让少数人富裕。
让收入分配更公平

  提高个税起征点,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局部。在税收调节机制方面,工薪所得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目前达50%左右,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作用发挥不够。

  相对来说,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日渐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的财产税体系只有船税一项。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北部湾银行党委书记汤世保表示,个税改革有利于强化收入再分配,但需要有差异化的设计,应加强对富人的税收征管,建议恢复开征遗产税,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逐步构建财产税体系,真正做到“限高、稳中、补低”,使收入分配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这需要国家的总体设计和逐步推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919元,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 7.8%。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首次超过城镇居民。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认为,我国政府调控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目前已经收到一定效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除农民增收外,不少地区还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养老金标准,拉升了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幅。

  他在实际调查中也发现,最近几年农业税的取消,粮食直补和农田保护费用的发放,新农合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都使得农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不过,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大盘子中的份额,却还有待增加。政府和企业拿的越多,劳动者拿的就只能越少。2002年之前,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39.7%。

  同时,在劳动者所得这一块中的分配也不均衡,有相当部分是垄断部门职工拿走的。有调查数据显示,占全国职工总数8%的垄断部门职工所有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相当于全国工资总额的55%。

  “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微博专栏)指出,“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保证劳动者报酬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增加。必须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的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则建议,应加快电力、电网、通讯、铁路、供水、供气等带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对需要国家出资经营的垄断性行业,应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同时实行严格的收费成本核算、价格听证和职工工资、福利水平以及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阳光工资”与“阳光财政”

  有分析称,造成我国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尤其是“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

  中国改革基金会研究员王小鲁等人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国不包括在经济普查中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孙立平认为,调节收入分配要防止在“劫贫济富”和“劫富济贫”两个极端之间摇摆。而把握好这个尺度的首要问题,是要弄清社会成员的真实收入情况,“使隐性收入变成显性收入,使灰色收入变成白色收入”,这是调节利益关系最起码的基础。同时,要形成有效的财政与国资监督,制止财政收入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公开有明显进展,“阳光财政”的理念正逐渐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不过就整体而言,我国目前财政公开程度仍然比较低,真正制度化的财政监督机制还有待形成。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十二五”期间把确立财产公开制度和透明有序的分配秩序,作为收入分配治理的重大任务。

  他举例,应该在“灰色收入”产生的重点领域实行“阳光工资”。在完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提高收入透明度。同时,应该创造条件推进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

  均衡发展才能“民富国强”

  “扩内需”、“调结构”是中国经济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主要战略。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国内消费市场是这一战略的关键。市场分析人士称,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尽快撬动消费增长,让国内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发展一个重要力量。

  一般来说,农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的消费意愿高于高收入人群,他们的消费需求将使得中低端白酒、餐饮、纺织服装、家电等行业有望从中受益。另外,政府在二次分配的调节过程中将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尤其是医疗、卫生、改革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这些行业获益的同时,也会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繁荣。

  东方证券分析师王明旭认为,推动消费结构变化、带动消费增长,长期来看将会给酒店旅游、食品饮料、休闲娱乐、品牌服装、医药、家电、人寿保险等行业带来正面影响。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调节国内收入分配,要放在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下观察。目前,主要依靠劳动力廉价优势的“中国制造”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低端,本身获得的利润就极其微薄。事实上,我国的大批加工类行业职工工资多年来涨幅有限,近年沿海地区甚至出现“民工荒”,都源于“中国制造”的低利润无法承担起工人的高工资和社会保障。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中国必须加快从“世界工厂”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产业迈进,从而在国际市场获取高端利润,逐步由“中国创造”替代“中国制造”。只有在国际资源和利润分配体系中,以“中国创造”获得高利润、高市场份额、高定价权之后,中国经济才能支付比较高的劳动报酬,缴纳比较高的税收,进而发展第三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他表示,这显然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国家正确的产业导向与支持,需要中国社会足够的耐心。而在这一升级战略实现之前,必须坚持推进新农村建设,给大批的城市打工人员提供一个稳固的“大后方”。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我国的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但仍不可拔苗助长、操之过急。

  “民富”可以促进“国强”,而只有“国强”才能带动“民富”。东方证券认为,中国在向“民富国强”时代挺进时,收入分配改革能促进公平、均衡发展,做大市场的“蛋糕”,为我国全力推进产业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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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雪峰)